关于开展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品德教育,教育学生铭记革命历史,弘扬民族精神,讴歌祖国半个多世纪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引导中小学生报效祖国;同时,为歌颂祖国变化,赞美幸福生活,讴歌家乡新貌,鼓舞学生为家乡发展、祖国建设贡献青春的远大理想。经研究,决定举行以“祖国好,家乡美”诗歌朗诵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高峰
副组长:郎秀红 李希伟 张辉 李慧 李正文 张珂丽
二、活动主题
本次展演以“祖国好,家乡美”为主题,朗诵内容以赞美可爱的家乡,伟大的祖国,讴歌家乡变化、新中国XX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XX年来取得的成就为主要内容,亦可结合家乡变化,歌颂家乡人民,抒发对家乡的.感情。
三、活动对象
1-5年级全体班级
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4月21—29,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初定于楼前广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要求
1.朗诵内容要求切合本次比赛主题,积极健康;鼓励自创题材。
2.表演形式不限(如配乐、伴舞等,自备伴奏带或其他伴奏载体),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表现形式。
3.诵读形式 :
(1)集体诵读:按照主题要求选取现代诗文篇目,可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诗文诵读的艺术表现力;考虑到舞台效果,节目人数不宜过少(集体节目人数不少于10 人。)
(2)个人诵读:按照主题要求选取现代诗文篇目进行朗诵。
4.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主题鲜明突出、有思想性;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意境深远,形式创新得体。
(2)语言表达。语音标准、语调自然、流畅,力求感人。
(3)表演技巧。 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感染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4)整体印象。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朗诵形式富有创意;朗诵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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