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无偿献血的通知
无偿献血是传递爱心、拯救生命的崇高社会公益事业,为了保障临床用血和安全用血,组织安排好我县的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组织无偿献血的通知【1】
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障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根据市献血办的安排,决定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企业职工参加2016年度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
2016年7月30日上午9:00-14:00(时间半天)
二、献血地点
原老车站(天源酒店旁)
三、要求:
1、参加献血人员须符合《献血法》要求,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性在50公斤以上;女性在45公斤以上;无献血禁忌疾病。
2、参加献血者必须随带身份证,再次献血者需随带身份证和献血证。
3、头天不能喝酒、熬夜,当天必须吃早餐,需清淡,不要食用奶制品、豆制品、蛋类等食物。
4、献血者有精品礼品一份和江口华联超市100元购物卷一张。
5、请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特别要注重实际献血数,确保我县无偿献血任务的圆满完成。
江口县红十字会
关于组织无偿献血的通知【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文各单位:
为促进我县无偿献血工作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保证医疗急救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陇政办发〔2016〕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相关规定,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各乡镇、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将各单位无偿献血情况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把无偿献血工作当作一项促进社会和谐的政治任务,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确保任务完成。
二、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无偿献血知晓范围,把无偿献血工作由县城向基层乡镇延伸,由干部职工向广大群众延伸,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血液有关知识,使城乡适龄人群人人知晓无偿献血的科学原理,人人主动弘扬救死扶伤、奉献爱心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关爱他人也是关爱自己,无偿献血无尚光荣”的思想,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努力争创无偿献血文明乡镇和先进个人。
三、认真安排部署工作。今年市上下达我县1200人的无偿献血任务。各乡镇、各单位要早安排,早动员,精心组织无偿献血活动。献血活动期间,要组织符合献血条件的职工全部参加献血活动,并通知职工献血时带上身份证,配合采血站做好献血的个人信息登记事宜。每个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专抓此项工作,积极与县卫计局沟通,搞好衔接,在确定的时间组织带领本单位职工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如遇有突发重大事故用血告急时,各乡镇、各单位要配合县献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职工完成临时下达的献血任务。
四、无偿献血活动时间。无偿献血时间拟定于10月18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组织献血。凡在规定的时间内因宣传不到位、组织不力,不能完成献血任务的,将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临江片、碧口片将设采血点,以上两片各乡镇无偿献血时间另行通知。
五、无偿献血活动地点
献血地点:文xx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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