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今年6月26日(星期一)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搜集的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快来看看吧。
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一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开斋节:6月24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5天。7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七、古尔邦节:8月30日至9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8月27日(星期日)上班。
八、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2日
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二
2016年7月6日(农历丙申年六月初三)是我国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保安族、塔塔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国家规定,以上10个少数民族的在职职工放假1天,工资照发。对因工作需要、在开斋节当天上班的职工,按法定节假日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三
各委、办、区、县、局、公司(集团)、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
今年7月6日(星期三)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80]89号文的.规定,本市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开斋节可放假一天。如适逢例假日、厂休日等,则不补假。确因工作需要,离不开工作岗位的,可酌情予以补假。凡享受开斋节假日的少数民族职工,不影响考勤和工资、奖金等。
以上通知,望请批转所属各单位执行。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四
各委、办、区、局、公司(集团)、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
今年6月26日(星期一)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80]89号文的规定,本市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开斋节可放假一天。如适逢例假日、厂休日等,则不补假。确因工作需要,离不开工作岗位的,可酌情予以补假。凡享受开斋节假日的少数民族职工,不影响考勤和工资、奖金等。
以上通知,望请批转所属各单位执行。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五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5年7月18日为穆斯林群众的传统佳节——肉孜节,根据2011年12月9日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174号政府令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肉孜节放假通知如下:
全区各族干部职工7月18日(星期六,肉孜节)至7月20日(星期一)放假调休3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