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小学寒假时间通知
记者15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 石家庄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将于(农历腊月二十三)正式放寒假,2月13日正式开学(农历正月十七)。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寒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经过批准方可行动;必须对活动进行周密安排,并严格控制外出人数和行程,确保学生安全。中小学生要在家长监护下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并切实注意人身安全。
该局要求要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普通高中放假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可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国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国办学校教师不得到文化补习学校(班)任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先修班、奥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和审批责任制,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石家庄市教育局提倡在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寒假期间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运动场馆等教育资源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时、免费向学生开放。
小编温馨提醒:沉醉在寒假喜悦中的同学们,也别忘了照顾好自己哦!
中小学生寒假注意事项
一、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
2、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不得随意横穿。
3、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拥挤。
5、文明乘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或抓牢扶手。不坐破旧车辆。
二、注意水的安全
不要到河边、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到这些地方必须有家长陪同。
三、电的安全
1、要在家长的指导下使用家用电器。
2、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
3、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四、注意火的安全
1、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119)、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3、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最好做到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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