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季开学工作通知
每到开学之际,学校肯定会有很多工作要开展的,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整理的2016秋季开学工作通知,欢迎大家参考!
2016秋季开学工作通知(一)
各院(系):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校历的通知》安排,2016年夏秋季学期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7年1月22日。为保障新学期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对开学初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注册报到工作
2016年夏秋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报到注册采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请各院(系)督促研究生按时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一)老生
1、注册报到时间:8月21 日
2、注册报到地点:研究生秘书办公室
3、注册报到方式: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点击“注册管理”-“学期注册”
4、注册报到要求:第一,研究生注册报到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应由研究生本人携带研究生证进行注册报到,研究生证需加盖注册章;第二,各院(系)应及时完成研究生注册报到工作。本学期研究生系统注册统计时间截止到8月22日上午10点,届时研究生院将根据系统注册结果汇总上报,如逾期未完成,将视为 “未注册”;第三,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研究生,应当向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无故不注册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到校注册的,院(系)应核查情况后报研究生院作学籍处理。
(二)新生
1、注册报到时间:8月28 日
2、注册报到地点:各院(系)注册报到点
3、注册报到方式: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点击“新生管理”-“入学报到注册”
4、各院(系)于8月29日上午10点前完成系统注册,其他未入学报到的情况由院(系)负责核实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6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于9月12日上午12:00前发邮件到邮箱2012005@ouc.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5、2016级研究生完善“系统”-“学籍信息”后,一式二份打印入学登记表,核实签字后交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收齐盖章后,一份交本院(系)团委存档,另一份于10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新生入学教育和夏季学期教学科研安排
时间:8月29日起
(一)各院(系)依托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发的“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系统”,组织新生参加实验室安全学习培训及考试。各院(系)应参照使用说明提前准备好2016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学习培训及考试工作。
(二)新生可通过“智慧树”网络平台进行在线课程学习。新生根据学习兴趣选择1-2门课程进行在线学习,学习结束后由培养办公室将学习情况反馈至各院(系)。
(三)院(系)应在夏季学期为新生安排形式多样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如组织前沿讲座或开设短期课程,务必保证相关活动的合理性、充实性和安全性。
(四)其他2016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安排另行通知。
三、2016级研究生核对完善学籍信息工作
时间:9月-11月
请相关院(系)做好2016级研究生核对完善学籍信息工作,包括核对完善“系统”学籍信息和“学信网平台”学籍信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
时间:7月11日-8月31日
请各院(系)根据《关于在线制定(修订)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内字[2016]21号)做好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系统操作步骤参见“系统”-“通知公告”-《培养方案在线制定图解教程[学院篇]》。
五、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建立2016年夏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申请教室、发布排课结果等工作将于2016年春季学期末完成。各院(系)要认真落实教师课前备课和准备情况,杜绝不按大纲要求,随意安排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的做法,任课教师要提前熟悉多媒体设备、仪器设备等的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课程一经研究生选定,任课教师或院(系)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院(系)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它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二)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9月12日-9月30日。
(三)选课:9月12日-9月30日。研究生须在选课期内通过“系统”进行选课。选课期结束后至本学期结束,研究生和院(系)将均不能进行“系统”课程增减操作。院(系)须提醒任课老师和研究生在选课期结束前认真核对“系统”选课名单,并务必提醒研究生落实“系统”中选课信息。选课期结束后的系统选课名单将作为该课程期末考试名单,不在该名单上的研究生将无法获得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
(四)开课:2016年9月19日起开课。各院(系)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具体开课信息详见选课系统备注信息。
六、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请各院(系)做好2015级博士研究生(以及仍未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2014级硕士研究生)本学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研究生秘书登录 “系统”-点击“论文开题”-“维护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的开题结果信息;点击“中期考核”-“学院考核”管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结果。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均需研究生首先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七、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时间:8月22日-9月30日。
1、研究生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院(系)领导、任课教师和研究生。
2、各院(系)要于开学初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实验耗材是否配备齐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
3、各院(系)应于前两周开展教学秩序的专项检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督促教师加强对研究生的考勤管理。研究生院也将持续检查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八、教学档案整理归档
时间:8月22日-8月26日。各院(系)对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教学档案包括:试题、答题纸(含论文)、监考记录、成绩单等。
九、毕业资格审查
时间:7月14日-8月31日
1、请研究生秘书根据“系统”-通知公告-《2016年12月拟毕业研究生培养环节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2、请通知拟毕业研究生根据“系统”-通知公告-《2016年12月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指南》进行操作并及时关注个人“系统”中的毕业资格审查结果。
3、培养办公室在此期间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十、关于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
时间:培养计划维护期。请各院(系)通知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本学期按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并在培养计划维护期内及时删除“系统”中个人培养计划里不再修读的课程。
十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时间:9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工作
时间:9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2016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二)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为确保2016年夏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工作
(一)暑假工作
1.7月3日至8月13日为暑假。
2.校机关、各单位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可从7月7日到8月10日安排工作人员轮休。轮休期间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值班安排请于7月4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至校办公室刘霞老师(88822745)。
3.8月11日机关全体人员正式上班。各单位于8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教职工返校或在外工作情况报送校办公室。
4.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暑期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为节约能源,轮休期间尽量安排集中办公。
5.各单位和部门党政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经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书记、校长批准。报校办公室备案。
6.学工部、园区中心和各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所在办公楼、教学实验楼以及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后勤保障、公共卫生、消防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7.专任教师工作由各学院具体安排。相关教师和学生须按教学计划按时上课或实习与实训;后勤管理、园区服务、实验实训等教学辅助部门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做好相关工作,为师生教学、学习和生活提供服务。
(二)短学期工作
有课的在读学生须于8月14日前返校报到。各学院于8月15日上午将学生报到情况送交学生工作部。有课的教师和学生须按课表上课。
(三)迎新工作
2016级本科新生8月27日至28日报到,8月29日举行开学典礼;研究生新生9月3日至4日报到,9月5日举行开学典礼。各单位须提前通知和安排做好新生报到及入学等工作。
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一)秋季学期9月11日开始。
(二)各学院于9月16日前将学生的注册情况汇总分别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特此通知。
【秋季开学工作通知】相关文章:
秋季开学通知范文09-01
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范本07-23
小学秋季开学通知范文09-04
2016小学秋季开学通知08-09
小学2016秋季开学通知范文08-29
秋季幼儿园开学通知08-31
幼儿园秋季开学通知范文09-03
2016中学秋季开学通知08-29
关于2016秋季开学时间通知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