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
2016年要更大力度健全防汛防旱指挥体系。重点抓好防汛防旱组织机构建设、指挥能力建设、督查体系建设和应急响应机制建设。
【2016年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1】
各学校、幼儿园:
由于受罕见超强等级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汛期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南方地区已经提前进入汛期,长江流域防汛防旱形势严峻。为保障校园财产和师生安全,请各学校、幼儿园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下发《2016年雨花台区防汛防旱工作意见》(文件请在校长平台下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2016年雨花台区防汛防旱工作意见》,制定预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未雨绸缪,确保安全渡汛。
2.严格预警期间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3.全面排查校舍和围墙使用情况,各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业人员在汛期来临前彻底清理屋面落水管和排水沟中杂物,保持校园排水畅通。
4.在汛期来临前安排检查校内大树危险源,及时修剪枯枝、杈枝,对存在隐患的树木,要采取支撑加固、修剪等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引发安全事故。
5.在汛期来临前安排检查室内外电路,尤其要做好室外线路的固定和清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
6.做好校园防雷工作,雷电期间要及时关闭网络机房等设施的电源,避免财产损失。
【2016年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成员单位:
2016年“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重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防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16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浙防指〔2016〕1号)及《衢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通知》(衢州防汛〔201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防指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五水共治”重大决策,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最高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及重要山塘不垮坝,在防御标准内重要江堤不决口、不发生防汛责任人员死亡事故,确保安全及时供水,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洪旱灾害损失,为龙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防止因人事变动、岗位调整造成的责任脱节。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防指要强化统一组织指挥,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责任,水利、国土、住建、民政、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山洪地质灾害、城市防洪排涝、避灾场所、旅游度假区、农家乐等的安全监管。要按照全覆盖要求,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防御对象责任网格,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汛前公布辖区内相应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对调整的相关责任人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新。
(二)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各地要认真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查漏补缺,逐级逐项落实,进一步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要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示范乡镇建设,切实抓好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考核。按照乡(镇、街道)“十个有”、村(社区)“十个一”的要求,建设与监测预警系统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群专结合”的.防御体系,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根据省防指要求,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检,并将自查自检报告报县防指。
(三)加强方案预案管理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高山、屋顶山塘,江心洲和衢江、灵山港沿岸低洼地带以及山区小流域可能受山洪灾害(含地质灾害点)危及的村庄都要以乡镇(街道)、行政村为单位,完善、修编防汛应急预案。在建涉河涉水工程要编制2016年度防洪度汛方案,并于3月20日前报县防指审批、备案。沐尘水库、社阳水库、周公畈水库、小溪滩电站要编制2016年度防洪度汛方案、控运计划和放水预警方案,3月15日前报县防指审核,以便上报审批。红船豆枢纽及船闸工程要编制2016年度防洪度汛方案、超标准行洪预警方案,审查合格后报县防指备案。同时各乡镇(街道)、中型以上水库及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山塘)要修订或编制抗旱供水应急预案。
(四)开展隐患“短板”大排查
我县小流域多、山塘水库多,地质灾害点多,城市防洪任务重、压力大,仍然是全市防汛形势最为严峻的地区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防汛防台隐患“短板”的排查治理,水利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现场踏勘流域防洪骨干水库、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和各类在建涉水涉河工程,摸清工程现状及薄弱环节;山区要进一步查清危及人居安全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城市和平原地区要仔细排查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空间存在的隐患,全面掌握洪涝台灾害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建立风险隐患动态数据库和分级、分类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拉网式汛前检查,重点要对工程隐患、整险除险、蓄水保水、预案编修、队伍管理、物资准备、责任落实、洪障清除等8项内容进行检查。县防指将于3月下旬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复查。
(五)健全防汛防旱科技支撑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包括防汛、水利、水文、气象、国土、住建、公安等部门的监测预警资源,提升防汛防旱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水平。要对防汛会商系统、洪水风险图、水库安全巡查系统、防汛抗旱管理系统、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平台、水文测报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汛期设备运行正常、信息畅通,汛情、工情、灾情及时上报。要积极推动已完成的灵山港洪水风险图在防汛防台指挥、防洪社会管理、人员避险转移等方面的应用。要加快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防汛抗旱工作深度融合。
(六)完善社会防控机制
切实抓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汛防台日”、“防灾减灾日”、“预案演练周”等活动,积极引导公众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倡导易灾地区群众自觉储备防灾避灾物品,在应急避灾时,带足必要的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氛围。
(七)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完善会商与协作机制,形成防汛防台抗旱合力。要紧紧抓住防汛值班、分析会商、监测预报、应急处置、洪水调度、信息报送各环节,有序应对,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完善会商制度,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实行汛前趋势会商、汛期定期会商、灾前加密会商、灾中实时会商。气象、水文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台风暴雨、江河洪水等监测预报和预警,加密监测预报频次,延长预见期,提高精细化预报水平;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的监测预警,为各级防指科学决策提供保障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汛情、旱情、工情及其发展态势,按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加强洪水调度管理,严格执行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和各级防指的调度指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作用;根据气象预报,做好水库、河网预泄预排,蓄好出梅前和汛末最后一库水。要坚持水利工程安全巡查制度,洪涝台灾害影响和高水位期间,要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要把转移危险区域群众作为保障人员安全的主要手段,在灾害来临前,按预案梯次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要大力推进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突击队作用,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要依法严格执行汛期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和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各类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要保持手机每天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
(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水库山塘、堤防、电站闸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落实安全评估、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各项措施,切实提高防汛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进一步健全防汛防台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制度,推进防汛防台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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