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健康体检通知
在生活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健康体检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健康体检通知1
为保障教工身体健康,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对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
xx市第三人民医院(四楼)体检中心。
二、体检对象:
全校在职、离退休教职员工。
三、体检时间:
1、高三年级:9月22、23日;
2、高二年级:9月24、25日;
3、高一年级;9月26、27日;
4、初中部:9月28、29日;
5、行政行管:9月30日、10月8日;
6、机动时间:10月9日—11日;
7、离退休教职员工:以上时间任意哪天均可。
四、体检内容:
1、肝胆脾胰肾B超;前列腺B超;内科;胸透;心电图;动脉硬化测定;ALT AST;血糖;尿酸;血脂;血常规;尿常规;主检。
2、妇科体检项目为:乳腺彩超、查外阴有无病变、异常、有无包块、区分泌物送检;检查宫颈癌细胞、炎症分级;检查子宫、附件的大小、有无包块及性质、积液、囊肿。
五、相关要求:
1、抽血化验早晨须空腹,抽血时间为7:30至10点,抽血和腹部B超完毕后用餐。
2、检查前一天请勿饮酒,忌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以免影响体检效果及准确性。
3、体检时请穿宽松衣服,不佩戴项链首饰,以方便检查。
4、进行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要漏项,以免影响最后的.体检结果。
5、敬请全校在职、离退休教工在安排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体检,过期不候。
健康体检通知2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因此,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就20xx年的体检工作做如下安排,望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
一、体检时间、地点
从20xx年3月20日起到20xx年6月30日前结束。
为方便参检人员、节约时间、节约费用,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县城内各医疗单位、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及药品零售企业、九龙药业、县医药公司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各乡镇医疗单位、村级卫生所、药品零售企业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体检科到各乡镇进行体检。
二、参检范围
1、生产企业的.车间工人、药品原材料、包装材料的保管和工作人员、药品质量检验监测人员等。
2、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药库保管、药店主任、药店营业员、药品养护验收人员等。
3、医疗机构的药房主任、药剂科主任、药库保管、司药和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的临床护理人员。
4、计划生育、防疫和医疗美容技术服务等接触、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人员。
三、步骤安排
1、从3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县城内及县城周边的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品零售企业、厂矿、院校医务室人员及大阁中心卫生院所辖村级卫生所、南辛营卫生院所辖村级卫生所的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
2、其他乡镇卫生院及村级诊所、各药品零售企业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体检科到基层体检,参检时间由基层体检科统一安排,具体时间由疾控中心负责通知,请按时参检,逾期不检者,除到县疾控中心补检外,将依照有关法规条款进行处理。
四、具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从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的角度落实好此项工作。
1、县级医疗机构要责成专人安排组织,督导体验工作。
2、乡镇医疗机构以中心卫生院为第一责任人,其它卫生院为责任人,负责通知、组织好辖区内的医疗诊所、零售药店及卫生室人员,按照疾病控制中心基层体检科的安排做好体检工作。
3、定点体检单位要认真做好接待检查工作。
4、此项工作的进行期间,县局将安排市场监督和稽查人员深入相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凡未按通知要求进行检查的,将依照有关法规条款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健康体检通知3
为进一步做好职工的健康保健工作,及时了解全院职工的健康状况,院领导高度重视职工保健,为了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早康复,做好重大疾病、慢病的三级预防,让大家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愉快地工作,确保医院工作顺利开展。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每两年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为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将职工定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体检中心,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副主任,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面协调;体检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医教部、护理部、人事科、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妇产科、门诊部及临床各科协助。
二、体检对象:
全院所有职工,包括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招聘人员。
三、体检时间:
安排体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离退休人员,第二阶段为在岗职工。具体时间由体检当年预防保健科通知为准,一般安排在体检年的5—6月进行。职工体检尽量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及双休日进行,错开其他体检人员高峰时间。
四、体检地点:
XX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五、体检项目:
1、物理体检:血压、心肺听诊、腹部检查。
2、已婚女职工加作妇科检查:①宫颈癌筛查:常规宫颈刮片(采取自愿原则)。②乳腺癌普查:妇产科、外科做常规乳腺扪诊和/或红外线乳腺检查仪检查(采取自愿原则),以利早期发现乳腺病变。
3、血常规。
4、生化检查:肝功、乙肝两对半、肾功2号(包括血尿酸)、血脂四项(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糖。
5、胸部X线透视。
6、心电图。
7、彩超: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
8、血液特检:ICU、新生儿室、分娩室、血液透析室、内窥镜室、感染科、检验科、麻醉科等部位工作人员增做血液特检项目。
六、体检具体实施方法
1、离退休职工,由人事科填写体检人员花名册于体检当年4月20日前交体检中心王章云主任;并告知离退休管理委员会蒲自成同志通知所有离退休职工按时参加体检。
2、全体在岗职工,请各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根据本科室实有工作人员造好花名册,于体检当年4月30日前交体检中心王章云主任。
3、临床科室的.物理体检由本科室负责,非临床科室由体检中心负责,妇科检查由体检中心妇产科负责,乳腺检查由妇产科和外科共同负责。女职工乳腺常规物理检查情况,请检查医师记录在体检表的检查结论栏的上半部位,下半部位留作此次体检总体结论书写用。
4、职工完成健康体检后,体检资料由体检中心整理存档。
七、注意事项
1、坚持保密原则,注重个人隐私保护,不得随意泄漏体检结论,避免发生纠纷;如因此导致不良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制。
2、报告、汇报制度,对有重大阳性发现者要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和主管职能科室;体检结束后,将全院职工体检情况汇总书面报告分管院领导和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向院领导汇报全院职工健康状况。
3、作B超、心电图、胸透要注意避开日常工作高峰期。自觉遵守检查秩序,职工应让病人先作,维护医院良好形象。一旦发现与病人争抢先做检查,将严肃处理。
4、体检表、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单,不得交给本人带走,统一由体检中心收集整理存档。如职工需要,本人可到体检中心查阅。
5、体检必须是职工本人,不得转让、赠送或顶替,否则相关科室有权拒绝检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如因转让、赠送、顶替造成纠纷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6、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者,事后不再补办体检手续。
7、超出体检规定项目的,费用自理。
8、有X线检查禁忌者或相对禁忌者,请事先告之,并取消该项检查,以避免放射损害。
9、希望各科室合理安排,按时体检,不能因体检影响日常医疗工作。请全院职工积极配合,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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