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高考科目及时间安排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要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
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应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平台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
请各省(区、市)按照上述科目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0日
(一)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高考满分750分。
(二)评卷
评卷工作分科目集中进行。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文/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三)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在市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经各区高招办通知各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8年北京高考科目及时间安排通知】相关文章:
北京高考考点时间科目安排04-11
江苏高考科目及时间安排参考04-26
最新辽宁高考科目及时间安排04-18
山东高考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通知04-09
2017司法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08-02
2017四川高考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科目05-12
北京2017高考考试时间安排公布05-31
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科目内容介绍08-02
劳动节放假时间安排通知01-18
新疆高考录取时间通知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