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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

时间:2021-02-20 09:21:59 通知 我要投稿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为进一步推动“315”消费维权建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小编为大家分享了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范文,希望读者喜欢。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1】

  各股队室:

  为做好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量,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现将今年“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3.15”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9:00,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设立计量、特种设备、法制等申诉举报和咨询服务台,展示宣传展版、发放宣传材料。免费开展压力表、血压计等计量器具的检测活动。

  2.开展消费品专项执法检查。“3.15”活动期间,重点针对婴幼儿童装、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和床上用品等4种消费品,突出技术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同时,要围绕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执法工作要点中提出的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婴幼儿童装、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和床上用品、厨具、家具等10种消费品,结合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消费品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做好“3.15”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安排好“3·15”全天应急值守,确定“3·15”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整装待命,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处理各类突发质量安全事件。

  三、具体要求

  1.各股队室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股室业务职能,积极做好活动现场宣传及活动期间的有关执法检查工作。

  2.检测所要发挥技术机构的`检测优势,配合做好活动现场宣传活动,开展“计量惠民进社区”、“实验室开放日”及压力表、血压计等计量器具的免费检验检测活动。

  3.检测所要配合稽查大队深入集贸市场、大型超市严厉查处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缺秤少量以及经销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各类举报投诉,深挖案源和线索,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4.安监股要深入宾馆酒店、住宅小区、大型超市,排查整治电梯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乘梯。

  5.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特色和亮点。

  武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9日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2】

  市直各有关单位,消协理事单位,驻市企业,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中消协把今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为了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意消费的良好环境,引导科学理性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通辽市消协决定开展2016年3·15大型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

  地点:开发区安华建材城广场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1、召开庆祝纪念大会。市直有关单位和公用服务企业广大干部职工都要参加大会,安华建材城市场内所有企业职工参加会议。

  2、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受理投诉和咨询,发放宣传单,展示假冒伪劣样品。

  3、诚信企业做企业产品展示,宣传企业文化和服务理念。

  4、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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