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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通知

时间:2024-09-15 23:18:11 通知 我要投稿

防暑降温通知

  现如今,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暑降温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暑降温通知

防暑降温通知1

  各商圈、各施工工地:

  近期,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为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商圈做好高温天气宣传工作,物业、企业尽量避免高温天气下室外工作,做好防暑药品储备,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时做好安全措施,尽量避免高温作业。

  2.施工工地,在高温黄色预警期间,尽量避免室外高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做好安全措施,储备防暑药品,定期发放给一线职工。

防暑降温通知2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目前,我县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极易疲劳、易中暑,高温气候容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保障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各施工企业要全面部署本企业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强化对各个工地高温期间建筑施工的专项检查。要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及时掌握灾害天气预报,早部署、早安排,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保证夏季施工的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各施工企业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为在高温条件下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确保工地茶水供应到位。

  2、各施工企业要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适当提早上午的`生产时间和推迟下午生产时间。如遇气温超过35℃时,上午11:00至下午15:00期间不得安排职工在阳光直射下的露天作业;气温超过37℃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该在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上班三个时段进行气温测量,气温测量以作业现场地面以上1.5米处的实测温度为准。

  3、生活临时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卫生,要保证一线作业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每个工地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风扇,有条件的工地在宿舍安装空调。

  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工地食堂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灭蝇防虫,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做好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工作,如发生中暑或中毒的,要迅速组织救治。

  5、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要对生活区和施工区的用电安全进行有效管理,宿舍内严禁乱拖乱拉电线,施工现场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发现有用电隐患的,及时整改落实。

  6、强化对消防设施、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仓库的检查和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

  为切实维护在建工地一线职工的身体健康,改善一线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广大一线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防暑降温工作,县住建局将于7月中旬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前往建筑工地慰问夏日高温工作中的一线职工。

  四、加大检查,做好高温期间的值班工作

  县住建局将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通报情况。

  XXX规划建设局

  20xx年7月7日

防暑降温通知3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企业:

  为切实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安全,根据《黄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黄安监健函〔20xx〕93号),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细致的部署防暑降温工作。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责任和措施,并将其压实到车间、班组和劳动者,严防高温作业引发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二、多措并举,落实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事件。要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个体防护用品、清凉饮料等常用物品,通过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在组织夏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检查中,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防暑降温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防暑降温暗查暗访活动,突出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交通运输车辆、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责令用人单位及时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让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劳动者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控制高温中暑事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防暑降温通知4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随着近期气温的不断攀升,我区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为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以及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视;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时段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管理,保障一线人员安全

  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生产、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情况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和标准,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职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由于新区工地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离城区医院距离较远,各项目部必须配足相关降温药品和急救工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了解急救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可开展自救行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一旦发生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避开高温生产,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原则上上午10:30至下午15:00应休息不得施工,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作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温度高于37℃,项目部各班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对一线工人进行跟踪服务,有中暑迹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提供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安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四)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食堂要达到卫生防疫要求,提供卫生干净的'饭菜,及时清除变质腐败食物。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及时向新区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五)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定紧急停电应急预案。夏季是用电高峰期,各单位要节约用电,并做好紧急停电时的应急预案。加强宿舍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乱拉乱接,并及时检修和维护电气设备,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等诱发火灾。

  (六)开展送清凉,送健康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向建设工地一线作业人员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各单位可安排一定的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到施工现场开展走访活动;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

  高温期间,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建设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同时接受有关建设工地防暑降温工作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查处,投诉电话:xxx。

防暑降温通知5

  各处室、项目部、基层单位:

  暑期已至,为将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做到实处,切实保障全体员工,重点是一线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现对公司本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提前策划,主动预防,加强一线员工防范意识

  在总结以往防暑降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项目部分布和建设情况,要求各项目在6月份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策划和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防范,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中暑现象和其他疾病的发生,确保各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

  2、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各项目部、基层单位从关爱家人的角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储备,采取相应预防和应急措施。

  二、具体措施

  1、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及发放

  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

  项目部员工每人每月100元;公司机关员工每人每月70元;工程管理部机关员工、已撤回公司办公的项目部员工参照机关员工标准执行。

  发放要求:

  防暑降温费分7月、8月、9月每月计发,随分7月、8月、9月工资发放。

  2、防暑物资

  公司将向各项目发放相关防暑物资,各基层单位本着关爱员工、务实的原则储备防暑降温所需的食品、药品、用品,专人保管,随时发放;适时配备、发放相关防暑降温物资(如:绿豆、冰糖、藿香正气类药物、风油精、十滴水、遮阳伞、遮阳帽等等);

  项目食堂合理搭配员工饮食结构,重点保障员工食品安全;

  任何组织不得以发放现金形式代替防暑降温物资;防暑物资不得冲抵员工防暑降温费。

  3、基层单位在6月份安全教育中体现高温防暑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等相关活动的要求,融入高温中暑的急救或应急措施演练内容。

  4、妥善做好高温季节劳动力的调配

  各项目部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外出工作时间,特别是调整高温天气下的外出工作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避免中暑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5、监督检查

  6月中旬以后,公司利用工作检查对各基层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物品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设立防暑降温工作监督电话:3208919、3208923,对不按要求发放防暑降温费,不按要求储备发放防暑物资以及其他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综合办公室

防暑降温通知6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为确保施工现场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温酷暑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落实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一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确需在高温时段室外连续作业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方可在高温时段从事室外作业;二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三要制定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结合实际,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站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要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3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天气持续高温,气象部门已接连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当前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尤其南水北调安置工程施工也到了关键时期,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施工作业和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及时为施工人员提供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切实确保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

  xx市建设委员会

  20xx年x月xx日

防暑降温通知7

  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然度夏,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各单位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市区两级民政服务机构(尤其是福利机构、救助站、军休中心等)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服务对象安然度夏。

  四、各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防暑降温通知8

分公司各科室、车间(车队):

  近日,气象部门连续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尤其,从7月12日起,初伏正式开始,而且,今年的三伏天要比往年多10天,防暑降温工作不能疏忽大意。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劳动防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季节的劳动防护工作力度,关心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分公司总经理李雪松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各业务科室、车间(车队)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业务科室、车间(车队)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高温季节,要根据作业特点,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要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由分公司办公室协调食堂给有需求的作业场所供应绿豆汤,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五是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分公司安全生产室牵头,邀请消防队专业人员对配电房、仓库、油库等易燃场所加强定期检查,落实防火责任。

  汽运分公司安全生产室

  20xx年7月10日

防暑降温通知9

  XXXX: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持续高温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夏季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把防范高温炎热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隐患排查、防暑降温、应急救援等各项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抓措施落实,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当前高温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高温条件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岗位进行高温酷暑季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工会组织要代表劳动者就防暑降温措施与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 “送清凉”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加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和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高空作业、明火作业、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中毒、中暑、高空坠落等安全事故;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防止疲劳作业。

  (三)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高温天气易造成危化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化品从业单位夏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定期维护保养各类安全设施, 加强化学品储罐区安全检查,确保喷淋降温等设备完好。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储存量,避免高温时段装卸货物,适时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通风降温。

  (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高温天气易发生火灾事故,xx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商场、车站、医院以及老街、古居民等建筑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包保责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货运企业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影响发生自燃事故;要对车辆消防器材的有效性进行检查,防止过期失效;要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利用GPS、北斗等安全技术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强化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xx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旅游、水利、国土、质检、供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消除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三、督促企业落实高温防暑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大力宣传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体,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夏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用气、用电、交通、生产、消防和生活安全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夏季高温时段值班制度,安排带班领导24小时动态监控生产车间、施工工地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创新应急值守方式,及时把握安全生产态势,保证信息畅通,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迅速、准确地逐级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各地、各有关部门于9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

  市安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XXX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7月28日

防暑降温通知10

  各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兵团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xx〕98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督促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各师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兵团安全监管局将对各师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6月5日

防暑降温通知11

  1、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2、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3、高温天气作业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4、前述三个概念需要用到的标准:

  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

  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

  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防暑降温通知12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持续高温,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可以适当提早上午的工作时间和推迟下午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休息。

  二、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要注意预防由于高温带来的各种疾病,卫生和居住卫生,要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改善居住环境,加强通风设施,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三、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和发放。有关部门要组织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足量地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药品、饮料等。各企业的生产车间要设置小型急救药品卫生箱,要供应足够的开水、凉茶等。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高温作业场所特别是重点作业场所,要在原有的通风降温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通风降温设施,降低工作环境的温度,确保员工有一个安全、凉爽的劳动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企业,了解职工高温作业情况,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报告。

防暑降温通知13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珠海地区已进入高温酷暑期,又正值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高温酷暑期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防暑降温和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安监站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台有关高温天气的预报,加强检查、巡查,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造成中暑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有关知识,促使建设系统全员关注防暑降温工作。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防暑降温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通过“抓两头、歇中间”等措施,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本地天气预报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35℃时,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上午11时至下午3时时间段一律停止户外施工作业。

  (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施工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到位;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

  (三)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食堂要达到卫生防疫要求,提供卫生干净的`饭菜,及时清除变质腐败食物。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四、要向建筑工地一线作业人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安排一定的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到建筑施工工地开展走访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施工现场,宣传署期防病知识,为工人检查身体。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一旦发生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防暑降温通知1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盛夏时节,为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安排部署,推动降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职工。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工作部署、信息通报、专项整治和检查巡查等方面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深入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和减轻劳动强度;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药品。

  三、深入开展暑期服务职工活动

  各级工会要集中开展“送清凉”等服务职工活动。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进行走访慰问,了解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健康咨询、防暑降温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建筑、环卫等户外作业者提供避暑休息场所,使服务职工活动贴近职工实际需要。

  四、广泛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防暑降温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帮助广大职工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宣传活动要采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扩大影响力,提升活动实效。

  请于8月30日前将20xx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情况报送省总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邮箱hbghjjb@126.com)。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xx年7月7日

防暑降温通知15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集团)公司:

  近期持续高温,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常年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9—40℃。未来8—10天本市将以晴热天气为主,极端最高气温38℃左右。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区政府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应对高温天气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高温季节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体之中,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尽力改善劳动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区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各街道要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区商务部门要指导搞好高温天气市场供应。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区教育部门要强化对学校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管理。区卫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护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

  四、区新闻媒体、相关政务新媒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区卫计、教育等部门要抓好高温季节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状况或突发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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