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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4-11-30 19:11:29 通知 我要投稿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模板汇编7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模板汇编7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二、师资安排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三、培训对象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四、报到地点,培训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相关单位:

  为使我校新进教职工尽快了解学校发展情况,熟悉教育工作要求和岗位工作特点,更好地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现决定举办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我校20xx年9月以来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一)学校培训

  20xx年8月29日—9月2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参加校情及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等专题讲座培训,详见附件2。

  (二)基层单位培训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闽师〔20xx〕78号)为新任教师安排助教相关工作。

  其他单位的基层单位培训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培训考核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校对培训人员分类分组管理,加强教职工交流及学风、考勤等管理工作,培训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不得代签,缺勤课时达1/4者,不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给予通报至相关单位。

  (二)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训教职工每人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不少于20xx字),学校将根据参加培训考勤、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等总体情况,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习时间可计入继续教育时间。以上考核只针对本部教职工,其他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工作,并通知学员于8月29日上午8:10准时到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参加培训。

  (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举办“教学工作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研讨班”等教师能力提升活动作为新教师的系列培训,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请新进教职工尽快加入“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QQ群(群号:xxxxxxxx),并将备注名修改为“单位名称+姓名”。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市农业局(农委),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全省农业系统农业保险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农业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定于10月25日至27日在烟台市举办全省农业保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解读国家农业保险政策,讲解农业保险业务知识;介绍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生产、灾害知识和受灾程度认定等;交流各地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二、参加人员

  各市农业局分管负责同志、财务科(处)长、农业保险科(处)长,20xx年大灾试点项目县、部分农业大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农业保险的.负责同志,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从业人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报到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0月25日下午到烟台财会培训中心(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东方海天酒店,0535-6830889)报到。26日全天和27日上午培训,27日下午返程。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四、培训报名

  请各市、各保险机构按分配的名额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汇总填写全省农业保险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0日17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xx@163.com,或传真至05xxx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业厅财务处,xxx

  烟xx农业局,李xxx

  xx省农业厅

  20xx年10月13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乒乓球项目后备人才培养,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做好各个项目少年训练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将继续开展20xx年冬季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11月10日至12月11日

  二、地点:

  山东济宁高新区大学园体育馆(男子)

  中国乒乓球通州训练基地(女子)

  三、运动员:

  (一)参加本次训练营的运动员需在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在全国乒乓球竞赛和集训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适龄运动员(见附件1)。

  (三)在全国乒乓球竞赛和集训中没有取得相应成绩的总局乒羽中心注册单位可推荐男女各1名适龄运动员参加集训。

  (四)参加本次集训的省市队教练员可推荐本单位1名适龄运动员参加集训。

  (五)经省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推荐,总局乒羽中心审核批准的适龄自费运动员。

  四、报名:

  (一)请各单位将报名所需文件于10月31日发送至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一部邮箱(pingpangyibu@126.com)。

  1. 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20xx年冬季青少年训练营+报名单位。

  2.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至乒一部办公室(传真号码:010—67110248)

  (二)报名表所有选项均需填写,成绩一栏填写运动员20xx年度获得的最好成绩,备注一栏填写运动员参加本次训练营的身份(计划内、选调、自费)。

  (三)集训教练员自带的运动员需写集训教练员姓名。

  (四)经审核后,总局乒羽中心将公布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名单。

  五、报到:

  (一)时间: 20xx年11月9日18:00点前

  (二)地点:

  1.男子: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16号高新区大学园内

  联系人:邵xx

  联系电话:xxx

  2.女子: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岛中国乒乓球通州训练基地

  联系人:陆xx

  联系电话:xxx

  六、费用:

  (一)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用由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二)在全国乒乓球竞赛和集训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适龄运动员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由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三)省市体育局推荐的.没有取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和集训教练员自带的运动员,每人每天缴纳集训费用90元。

  (四)自费运动员缴纳集训费每人每天150元。

  七、其他:

  (一)本次集训总成绩前四名可参加20xx年全国优秀青少年乒乓球运动员集训。

  (二)对于符合资格但未参加集训的运动员,省市不能安排其他运动员替换该运动员参加集训。

  (三)训练营期间,各单位必须服从承办单位的统一管理,集训教练员要切实做好本队运动员的管理工作,教练员应按要求及时上交训练计划和活动总结。

  (四)为确保集训期间安全,请参加集训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五)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乒乓球一部

  联系人:齐xx

  电话:xx

  传真:xx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xx年10月17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基层工会、广大教职工:

  按照学校“教职工绿色健康年”活动安排,为提高全校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校工会将于近期举办20xx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舞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工会

  二、承办单位

  教职工舞蹈协会

  三、培训内容

  民族舞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校区培训班: 9月28日-1月5日,每周三、周五中午12:00—13:00,一校区活动中心104活动室

  二校区培训班:9月27日-1月6日,每周二、周四中午12:00—13:00,二校区活动中心328活动室

  五、培训教师

  一校区:赵靖嫄(校艺术团舞蹈队成员)

  二校区:董奕辰(校艺术团舞蹈队成员)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填写《20xx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舞蹈培训班报名表》(附件),并于9月26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一校区培训班,邮箱,联系人,李君,联系电话: 。二校区培训班,邮箱:,联系人:翟希梅,联系电话:。

  校工会

  教职工舞蹈协会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为满足社会需求,提升妇女就业技能,促进其就业,拓宽妇女就业门路。常德市妇联定于20xx年12月4日在白马湖三中心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举办第十期免费月嫂培训班(总授课时间为10天)。热诚欢迎愿意从事母婴护理工作的女性朋友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计划

  本期培训班招收学员30人,额满为止。

  培训对象

  1、年龄55岁以下(不含55岁),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心态端正,有爱心、热爱家政工作的女性。

  2、城镇下岗职工,农村失地农民可优先参加培训。

  相关要求

  报名时需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正反两面)一张,健康证复印件一张,1寸或2寸照片2张,有下岗证或失业证的`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某某单位:

时间: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通 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课程教学实际情况,我馆“全民艺术普及—20xx年第三、第四期公益艺术培训班”国庆节、中秋节停课安排如下:9月30日(星期六)至10月8日(星期日)停课;10月14日(星期六)开始,所有班级按原计划安排上课。

  特此通知。

  惠州市文化馆

  20xx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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