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通知锦集五篇
在生活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5篇,欢迎大家分享。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XXX:
针对近期资料站出现的连续高温天气,为保护广大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现就做好防暑降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
2、调整工作强度,缩短工作时间,放慢工作时间。
3、现场每个施工点必须保证有卫生的饮用水、茶水或者绿豆汤。
4、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巡检,对病、体弱者一律禁止在高温天气施工。
5、现场必须备有中暑急救药品(遵医嘱)。
要求各施工单位将防暑降温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制定防暑降温措施,所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包括以上五方面内容,各施工单位7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各家防暑降温措施书面上报至项目部张xx处,项目部将会对各施工单位现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目前,我县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极易疲劳、易中暑,高温气候容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保障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各施工企业要全面部署本企业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强化对各个工地高温期间建筑施工的专项检查。要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及时掌握灾害天气预报,早部署、早安排,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保证夏季施工的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各施工企业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为在高温条件下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确保工地茶水供应到位。
2、各施工企业要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适当提早上午的生产时间和推迟下午生产时间。如遇气温超过35℃时,上午11:00至下午15:00期间不得安排职工在阳光直射下的露天作业;气温超过37℃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该在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上班三个时段进行气温测量,气温测量以作业现场地面以上1.5米处的'实测温度为准。
3、生活临时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卫生,要保证一线作业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每个工地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风扇,有条件的工地在宿舍安装空调。
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工地食堂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灭蝇防虫,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做好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工作,如发生中暑或中毒的,要迅速组织救治。
5、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要对生活区和施工区的用电安全进行有效管理,宿舍内严禁乱拖乱拉电线,施工现场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发现有用电隐患的,及时整改落实。
6、强化对消防设施、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仓库的检查和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
为切实维护在建工地一线职工的身体健康,改善一线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广大一线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防暑降温工作,县住建局将于7月中旬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前往建筑工地慰问夏日高温工作中的一线职工。
四、加大检查,做好高温期间的值班工作
县住建局将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通报情况。
XXX规划建设局
20xx年7月7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XXX:
为了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明*[20xx]2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集团下属各单位、直管项目部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针对今年夏季极端高温天气,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各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各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各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二、各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深入作业场所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企业关爱职工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把“双爱”活动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XXX
20xx年8月8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全省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立即行动起来,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高温引发的各类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各地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之规定。
三、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执法
防暑降温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对于确诊为职业性中暑和疑似职业性中暑的病例,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上报职业病相关信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各级工会组织要代表劳动者就防暑降温措施与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送清凉”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省有关部门将对各地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市安监部门将本地区有关部门防暑降温工作总结汇总,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省安监局职安处。
防暑降温通知 篇5
各有关单位:
本市目前已进入夏季汛期,是高温、台风和雷电暴雨多发季节,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本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夏季施工高峰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的防台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以对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夏季防台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责任制,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落实应对防范措施。对地处沿江沿河防汛墙沿线的工地;地势低洼、地质条件差,工地出土不方便、有堆土现象的工地;目前在深基坑开挖阶段的工地;市郊地区易受台风侵袭、空旷地带的工地;市中心高楼密集区域的工地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高温、台风和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
(一)做好防汛相关工作,保障排水管网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的防汛工作,避免发生堵塞下水道、损坏防汛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污水必须先沉淀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各施工单位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以及与城市下水管网连接的窨井,保证排水畅通。
(二)加强防台工作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总包单位即日起应对工地大临设施(宿舍、仓库、食堂等)组织一次针对性的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当台风风力超过临时设施设计承载力时,总包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台风、暴雨前后,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及电箱,大临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完好有效。
3、台风、暴雨期间,施工单位要确保24小时的.现场值班制度落实到位。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塔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等情况,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沟槽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情况。要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4、项目经理要及时关注市建筑业管理应急短信群发系统的信息,要确保工地项目经理的到岗尽责,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后,施工单位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将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
各工地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与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结合起来,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在市中心气象台预报当天气温达35℃以上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暂停所有的户外高温时段施工作业(施工企业可由此顺延施工工期)。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等措施,避免高温天气的露天室外作业。
(二)配合做好紧急限电工作。各工地应自觉配合电力部门做好建筑工地夏季紧急限电等工作。
(三)控制夜间施工。建设工程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施工扰民,切实保障职工基本的作息时间。
三、做好饮食饮水及卫生管理工作
(一)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因食品变质引发的群发性中毒事件。
(二)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确保施工人员的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
(三)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备好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
(四)食堂要严格执行职工食堂卫生标准,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严格食品留样待检制度,防止职工向周围无证摊贩购买食物。
(五)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一)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现场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督站要组织对建设工程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隐患严重,或不及时整改的,要依法处理。
(三)监督站要及时维护更新项目经理的手机号码等基础数据,掌握所属工地的各类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发生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认真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xx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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