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培训班的通知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班的通知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市农业局(农委),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全省农业系统农业保险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农业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定于10月25日至27日在烟台市举办全省农业保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解读国家农业保险政策,讲解农业保险业务知识;介绍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生产、灾害知识和受灾程度认定等;交流各地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二、参加人员
各市农业局分管负责同志、财务科(处)长、农业保险科(处)长,20xx年大灾试点项目县、部分农业大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农业保险的.负责同志,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从业人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报到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0月25日下午到烟台财会培训中心(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东方海天酒店,0535-6830889)报到。26日全天和27日上午培训,27日下午返程。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四、培训报名
请各市、各保险机构按分配的名额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汇总填写全省农业保险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0日17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xx@163.com,或传真至05xxx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业厅财务处,xxx
烟xx农业局,李xxx
xx省农业厅
20xx年10月13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在局机关形成先进的学习理念和浓厚的学习氛围,创新工作、提升标杆,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文化力、领导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现决定在全局开展20xx年度业务工作学习,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业务工作学习小组,由局长担任学习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学习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业务工作学习的具体事宜。
二、学习内容
局业务工作小组的学习主要包含以下三篇内容:
1.政策篇:深入学习重要的'法律法规、文化政策、业务会议精神,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方向性指导和遵循,促进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经验篇:了解掌握国内外的文化发展动态,寻找和确立目标城市,学习借鉴文化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的发展特色、先进经验及做法,从而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有效、创新管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3.转化篇:每位发言人交流后,由组长、副组长组织交流研讨,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内容作出点评,最大程度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工作方法和制度成果。
三、学习方式
业务工作学习原则上以科室、下属单位自学为主,与开会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局每两月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由若干名负责人发言。各科室、下属单位结合业务工作确定学习主题,加强学习和研究。
1、个人自学。自学是机关学习的重要形式,学习内容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主,通过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方式做好记录。
2、集中学习。业务工作小组学习会的主题和时间由学习组组长、副组长统筹协调,根据学习内容适时组织讨论发言。
3、岗位践行。把读书思考研究问题与创新实践、提高工作水准结合起来,与增强能力、提升执行力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提高法制素养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学习成果转化的能力。
四、管理与考核: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业务学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每季度至少主持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局机关办公室对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业务工作学习小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年度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评议工作时要测评学习情况,考核工作时要考核学习情况,把学习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二、师资安排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三、培训对象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四、报到地点,培训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基层工会、广大教职工:
按照学校“教职工绿色健康年”活动安排,为提高全校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校工会将于近期举办20xx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舞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工会
二、承办单位
教职工舞蹈协会
三、培训内容
民族舞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校区培训班: 9月28日-1月5日,每周三、周五中午12:00—13:00,一校区活动中心104活动室
二校区培训班:9月27日-1月6日,每周二、周四中午12:00—13:00,二校区活动中心328活动室
五、培训教师
一校区:赵靖嫄(校艺术团舞蹈队成员)
二校区:董奕辰(校艺术团舞蹈队成员)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填写《20xx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舞蹈培训班报名表》(附件),并于9月26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一校区培训班,邮箱,联系人,李君,联系电话: 。二校区培训班,邮箱:,联系人:翟希梅,联系电话:。
校工会
教职工舞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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