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通知(通用13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 篇1
同志们:
结合我市实际,现将5月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全市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市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7个职业(工种)。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全省统考:秘书、健康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等23个职业(工种)。
全市统考:保育员、汽车驾驶员、电工、中式烹调师、花卉园艺工等5个职业(工种)。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3月20日—4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考试时间:20xx年5月20日—5月21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5月16日—5月18日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鉴定所统一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后由县区人社部门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其他社会人员报考的职业(工种)属全国统考的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属省、市统考的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
(二)报考条件
各职业(工种)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具体条件请登陆安徽省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申报条件”中查询;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还应符合《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及我市有关规定。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填写:《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其它申报人员填写:《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凭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9)各一份;
4、4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后注明报考职业、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5、论文:由市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申报人员于4月30日前按报名机构要求提交(一式三份),其中国考职业(工种)还需提交电子档,具体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0);由省中心或其它机构组织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统考的职业(工种)由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初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
(五)报名地点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xx
联系人:边老师
地址:六安市新河东路2号(国防学院实训楼二楼)。
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0564-3359028、3359027
联系人:吴老师 王老师 余老师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技师学院实训楼二楼)。
四、相关要求
1、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鉴定工作,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统一鉴定,统一鉴定报名数据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2、报名机构不得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不得委托或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不得降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
3、20xx年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未列入今年统考安排的,且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在今年5月份统考日组织实施,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报名材料等按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4、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在4月6日前将整理好的报名纸质材料和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市鉴定指导中心(见附件11)。
5、申报人员的工作年限、年龄,截止到20xx年5月31日;
6、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报名人数未达到5人的不开考。
7、全国统考成绩于考试结束30日后,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查询;省考(职业)工种成绩将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ahrss.gov.cn/)“公示公告”中查询。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报名机构按规定申请复核成绩,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申报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
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其他相关事项请关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xx
监督电话:xx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2
同志们:
xxxx年秋季学期xxxx级、xxxx级本科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期末考试通知:
一、考试时间:
xxxx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8:00——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7:00
二、考试题型:
考试满分100分,包括单选题30分(2分x15题)、判断题30分(2分x15题)、多选题40分(4分x10题,多选、漏选或错选均不得分)。考试占期末成绩60%。
三、考试说明:
1、考试通过超星学习通网络平台在线进行,请确保在网络信号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考试,手机端、电脑端都可,但不能同时多端登录。手机端考试前建议把学习通更新到最新版本。
2、考试系统只能打开一次,第一次点开试卷后系统即开始自动计时,中途不得离开或关闭窗口,如再次打开将显示考试结束。
3、考试时长60分钟,开考xx分钟后可交卷,60分钟后系统自动交卷。
4、特别提醒:12月9日下午17:00,考试系统关闭、任务点课程关闭,成绩确定。最终成绩将直接录入教务系统,如不及格将进行补考或重修。请大家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和考试。
5、如出现系统问题请立即和负责老师联系,负责老师会在工作时间处理。考试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马克思主义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
xxxx年12月1日
xxxx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心得三篇
xxxx—xxxx年秋季小学四年级上科学测试卷
xxxx知到智慧树形势与政策单元测试答案完整版最新期末答案
xxxx—xxxx年上学期期中考试六年级语文试卷分析
xxxx—xx22学年第一学期九年级道德与法治期中考试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3
同志们:
根据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治办发[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普治办决定组织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区各级公务员(包括区级领导干部和驻区机关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和机关工作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五五普法”《年度学法用法重点法律法规汇编》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行政监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基本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年11月10日—18日。提供考试人员花名册(报送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考务费每人10元。
(二)领卷:各单位在11月19日上午9:00以前到区普治办领取试卷。
(三)考试:11月19日上午9:00——11:30(采取集中、限时、闭卷形式进行)。
(四)交卷:11月22日下午各考试单位务必把试卷交到区普治办。
四、组织形式:
考试办公室设在区普治办,在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下、以各考试单位为单位,统一做好报名、领卷、考试、交卷等项工作。z时间安排五、几点要求nzsf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取得预期效果。
2、考试成绩将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入普法登记证。普治办按照管部管理权限将考试成绩单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将公务员的.考试成绩纳入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4、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各种表彰奖励评选资格。报名地点:治办(区政府大楼538、532房间)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4
同志们: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单位注册已完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完成个人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注册
考试人员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进入“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考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也无法打印合格证书和申请学分证书。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序号”,请务必牢记。统一注册时间为20xx年1月。逾期无法注册。
二、教材领取
各区(市)卫生局订购教材将陆续快递送到,请组织好发放工作。
局直各单位教材已到,请抓紧时间到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领取。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注册补充说明
学习报告
1、完成个人注册是参加在线考试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注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期间,为保证网络畅通,注册功能将关闭,个人将无法注册。
2、“人员类别”选项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分的授予以及卫生监督人员的`换证。
3、鉴于注册人数众多,注册时间将延长至2月20日。
4、为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将按地市分批进行注册。一旦发生拥堵情况,系统将优先保证注册时间段内地市的注册。其他地市可能无法注册。各地市的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20xx年1月20日至25日,省直、济南、青岛、淄博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
20xx年2月8日至15日,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
20xx年2月16日至20日,聊城、滨州、菏泽、枣庄、其他
6、如遇到山东省卫生厅网站无法登录情况,可以直接输入网址进行登录注册。
7、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开始考试。在这期间,请加强学习。如果需要纸质教材题库,请联系山东省卫生新闻宣传中心。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5
各院系、各班级: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本学期期末考试继续采取集中组织、分级管理方式进行。
1.学校考试课程的组织管理由教务处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抽考科目的确定、命题与审题,印制试卷、安全管理、考场安排等。
学校考试课程全部采取教考分离方式,由教务处指定命题人(或授权院系代表学校指定)。命题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命题,并对试卷质量及试题安全负责。命题工作完成后将试卷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务办。
2.院系考试课程(除学校考试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的组织管理由各院系负责。主要内容包括院系考试课程各环节的全部考务工作和学校抽考课程的阅卷、评分、登分、考试分析评估工作。
各院系要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工作,把工作要求和任务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
二、各类课程考试时间
1.本学期课堂教学结束时间为xx年1月8日,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xx年1月11日-15日。其中院系考试时间为xx年1月11日-12日,学校考试时间为xx年1月13日-15日。
2.全学期排课的课程、后半段排课的必修课在xx年1月11日-15日考试(在教务系统-集中考试里进行安排)。
3.后半段排课的选修课程在xx年1月4日至1月8日考试(需提前办理第19周最后一次课的停课手续,再在教务系统-分散考试里进行安排)。
4.编班重修课程在最后一次课组织随堂考试。
5.辅导重修与插班重修学生随课程班级考试,如遇考试时间冲突,应及时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6.学期中途结业的按照期中结业考试的通知要求排考。
7.双学位课程原则上在期末统一考试前举行结业考试,具体时间由主办院系确定公布。
三、考场安排
1.期末考试排考前需要认真核对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核准人数,确定考试课程的试卷编号,院系考试课程试卷编号由机器按照“年级(4位)+课程代码(8位)+T(正考标识,1位)+流水号(2位)”规则自动生成。生成的卷号须在试题纸上标注,学校考试课程试卷编号规则与院系考试课程相同,在自动生成的编号前加“X”,以示区别。相同课程不同卷的',应单独编号。
2.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安排,考试区域主要在J1、J2、J3教学楼。开课院系在安排考试时,根据教学场地、学生班级等情况合理安排,尽量注意班级考试时间的均衡性。
3.开课院系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试安排工作(只排考试时间、地点),教务处审核后,12月11日在教务系统公布。同时,各院系通知学生进个人教务系统查询。
四、命题与制卷
1.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命题保密教育和制卷保管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试卷或试题内容,严禁简单地套用旧试卷,一经举报查实,作为一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为保证试卷安全,各环节工作要落实到人,建立交接责任制度,教师严禁将试题带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电脑上,电子数据不得在QQ群中传递。
2.学校考试课程(主要是通识必修课与学科基础课)需命制4套试题(A、B、C、D),教务处从4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卷,具体课程以教务处下发的命题为准。
3.院系考试课程均出A、B卷,要根据学校命题工作规范确保命题质量。
4.学校考试课程和院系考试课程命题交卷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五、监考与考场管理
1.所有教师都有参加监考的职责。监考教师必须由专任教师、院系管理干部、辅导员等担任,院系监考人员不足时在院系之间协调解决,监考酬金由开课院系负责发放。
2.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教务处或课程院系安排专人在考场办公室发放和回收考试试卷,监考教师必须按时领卷和交卷。
3.所有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
4.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的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视小组,负责督查本院系期末考试工作。
六、阅卷、评分与登分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复核、分析等工作。
2.考试结束后3天内按要求完成成绩登录工作。登分时要逐个核对课堂注册考生,确认无误后提交。发现没有卷面成绩的学生,要核对试卷袋封面上的考试记录和考生签名的《考场情况登记表》,查明具体原因,具体处理,不允许出现既无原因又无成绩的数据记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考试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并经教学秘书检查合格后,教师方可放假。(考试材料归档要求见附件2)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各院系部近期要安排召开专门的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和学生主题班会,做好研究部署、宣传教育、检查落实等工作。
2.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堂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缺交作业、缺做实验)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交所在学院,由教学秘书汇总后报教务处。
3.学生考试期间不得请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去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4.12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试卷的印制、分类、装袋、保管工作,并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装入试卷袋。要在试卷袋封面、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指定位置填写试卷号。
5.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各院系分析考试成绩数据,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
6.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质量,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也可通过教务处网站留言板、电子邮件等途径实名举报考试中的异常情况。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6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xx年考生:
(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
(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xx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xx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xx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xx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7
各单位电力安规管理人员: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我公司根据太原市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内容与使用教材
内容: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教材:《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0xx年11月06日发布(适用高压<含干部类>、低压、试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20xx年11月06日发布(适用线路)。
二、考前培训学习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前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或职工自学。
三、报名
各单位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或从事与电气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管理和指挥人员)都必须参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各单位将报考人员的信息按统一的报名模板(详见附件一)要求以电子版形式通过OA报教培中心操作技能培训室袁爱民老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操作技能培训室石够红老师备案,同时交1寸红底彩色照片一张(今年统一换新证用),粘贴在统一的.照片模板(模板详见附件二)上。
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提报时间:20XX年10月28日—11月6日。
电子版照片信息的提报:各报名单位负责人通过内网登录“太钢无纸化考试”平台,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电子版照片导入计算机考试系统,具体导入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安排。
四、考试形式、类别
采取计算机无纸化形式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类,时长:60分钟/场次。
考试分为:高压(含干部类)、低压、试验、线路四类。
五、考试地点:
教培中心四层计算机1、2、4机房。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8
同志们:
近期,有关高校正在组织20xx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10号)要求,加强考试安全,严格规范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教育部强调,高校要切实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考评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要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不得安排考评人员跨专业评审;校考中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多地设点组织校考应确保考试组织、评价工作的'一致性。
五是要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评人员,终身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六是高校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
七是严禁各招生院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教育部强调,对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查实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9
同志们: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网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xx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10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四)测试时间要求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集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3、试讲、面试(答辩)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面试(答辩)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
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2分钟完成);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分钟完成);进行正式试讲(15分钟完成)。每位测试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 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11
同志们:
北京市中小学日前陆续结束期末考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北京小学一二年级期末考试的方式彻底改变了,从“埋头答卷”改为“智力游戏”。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有关减负文件的通知》,我们区全体65所小学,近两万名一、二年级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纸笔统一测试全部取消了。”北京市东城区教委副主任尤娜介绍,取而代之的考察方式是“乐考”。
尤娜介绍,“乐考”是把要考察的知识点融入丰富多彩的智力游戏中,让学生能够寓教于乐。例如,崇文小学把体育馆布置成一个缤纷的`“游乐场”。学生拿着小篮子,在语文、数学、英语的“商品架”上自由选择。答完题目后根据“简单、中等、提高”等不同难度值获得不同数量的“星币戳”,还可以兑换奖品。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去年11月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小学阶段禁止统考统测”,今年是这一要求提出后的首次期末考试。自20xx年起,北京多所学校陆续开始试点这种转变学生评价方式的实践,今年起将逐渐成为主流。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12
同志们: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二、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食品,自带饮用水。
三、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四、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五、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六、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学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xxxxx
通知人:
日期:
考试通知 篇13
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第19-20周为考试全校期末考试周,具体的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务组织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按照校、院(部)二级排考组织方式进行。学校负责落实校通识平台课和全校性课程的排考工作,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各自其他所属课程的排考工作。
二、考务工作标准
1、期末考试的排考工作(含考试、考查)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南工发[]111号)文件要求。所有的考试安排严格按照标准化考场排考和落实监考老师。
2、所有的考务安排都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操作。系统外不产生期末考试课程监考工作量。系统中必须发布排考结果,可供师生查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学校安排的通识平台课、全校性课程以及学院申报给学校排考的课程的'期末排考工作于11月19日前完成,课程考试的教室和时间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教务处在12月4日将公布排考结果。12月11日前各院(部)负责落实每一个考场的监考老师,并录入系统。
2、12月4日前各院(部)完成课程所属的其他考试课程的排考工作,并及时发布排考结果(要求发布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院网站、学生班级群)供师生查询。
3、学校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及院(部)安排的其他课程,院(部)要按照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填写在期末考试安排表的监考教师栏位中,于12月11日16:00前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至系统,并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监考安排表加盖院部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监考任务要求在考前以纸质单的形式通知到监考教师。相关责任教师按时、按地组织考试,学校将组织检查。
4、由院(部)安排的考查课程,院(部)组织相关教师按规定时间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南工发[]111号)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并于12月18日之前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至系统,并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监考安排表加盖院部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5、本次期末考试按教学班排考,同一班级、同一课程的学生可能不在同一教室考试,各院(部)务必通知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认真查看各自的期末考试安排表(要做到“三看”:一看教务系统学生专区考试安排、二看教务处网站安排表或学院网站、三看考场安排名单),以免错过了考试场次,走错了考场等情况。
6、各院(部)安排好期末考试的出卷工作,按规定备好A、B卷,并将试卷分别装入2个信封中,各院(部)在粘贴口缝线处封装、签字、盖章,到书库进行试卷的印制并安排指定教师进行分装工作,试卷交印时请务必做好签收手续。
7、各院(部)要认真落实干部监考工作,继续执行百名干部下考场活动,干部监考的安排表格要求从系统安排表格中筛选出来单独打印盖章,并将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8、学生查询各自考试安排,如遇个别同学因留级、自主选课、重新学习导致的排考有冲突,请于18周前到行政楼218办理缓考手续。
9、本学期期末考试所有课程的的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10、为确保期末考试安全、稳定,各院(部)要组织开展监考教师培训和学生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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