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试通知汇编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通知 篇1
1. 你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尊敬老师,与同学们和睦相处;你勤学好问,爱动脑筋;你热爱班级,关心爱护集体荣誉;热心助人,坚强勇敢,爱劳动,讲卫生。老师一直为你有很强的学习积极性而高兴;当然也为你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但是你总是跌倒在同一个地方,是否自己应该多加思考,找出原因?
2. 你是位头脑灵活的学生,性格很坚强,用自己的行动来表明你要变成一个好学生的决心。你能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不为各种言行左右,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让师长放心,成绩有进步,能力也有了提高,更重要的是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继续认真努力吧,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智慧。
3. 该生学习刻苦 态度端正认真 成绩优异 喜欢团结同学 热爱劳动 平时能够严格的要求自己 上课能够认真听讲 听老师的话 有自己的学习计划 和错题本 这点对于日后的高3复习是很有帮助的 在高考前夕错题本是非常有利的帮手 相信有了它你一定会在高考中取得良好的成绩 另外希望你可以树立一个较为长远的目标有了目标学习才有动力 你才会为之努力奋斗 为之刻苦钻研 希望你在今后的学习中再接再厉
4. 你本学期以来,上课能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你有非常优秀的领悟力和理解力,思路开阔,想象丰富,兴趣广泛。整洁大方,彬彬有礼,沉稳文静,有思想深度。学习成绩有进步,成为班上较多女生的学习榜样。但女生迟到的人中你出现的概率较大,老师真诚希望你时时处处能向先进同学看齐,早日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5. 近来,从你的一些行为和言语中老师感觉到你有一些自卑,这使老师感到有些不安。贫穷只是暂时的,人不能穷一辈子,况且目前经济上的贫困还不足以成为你学习的障碍。然而自卑会是绊脚石,它会阻碍你的进步和你今后的发展的。老师希望你能化自卑为自信,化苦恼为动力,相信你的明天会更灿烂。
6. 你是一个极富钻研精神的学生,在很多方面都显示了你的聪明才智。勤恳的你每步都走得很踏实,如果能更加主动积极的探索总结规律,平衡的去统筹安排各科的学习,更加全面地发展自己,相信你会有更加出色的'表现。
7. 一学期以来你为班级做了很多工作,辛苦了。担任班干部相对会累点,作为班主任我理解你,也感谢你。你工作主动、热情,办事利索,能出色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你,俭朴的生活作风,也令大家敬佩。你热爱班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你的优点大家有目共睹。在德智体各个方面你都做得不错,在班里也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很可贵的。但你成绩不太突出,还须加把劲,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要知道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希望你能再接再厉,力争更好的成绩,相信只要你坚持下去,一定会有更大的收获。
8. 你是个文静懂事的女孩,踏实、稳重、有礼貌;诚实、热情,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学习自觉是你最突出的优点。在班里并不显眼,却时刻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给同学们作出表率。上课能专心听讲,注意力集中。你的学习目的很明确,态度也很认真。希望你今后朝着精益求精,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讲究更有效的学习方法方向努力,争创更佳成绩!
9. 你为人随和,关心集体、尊重他人、善与他人合作,你的身边总有很多的朋友。你有强烈的上进心,对自己期望值很高,学习努力,理解力强,你有良好的思维能力,有思想深度。但是你缺少恒心和毅力,因而成绩不太稳定。你现在在学习上多下苦功夫,将来就会少吃些苦,开劈自己人生的道路不能借助别人的力量,要克服自身的浮躁情绪,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10. 你平时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有益的文娱活动。但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要提高自身的分析辨别能力。纪律观念不够强,要求自己比较随便。学习成绩不容乐观,需努力提高学习成绩。作业拖拖拉拉、马马虎虎,老师为你感到可惜。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作业的质量,这必将有助于你的学习成绩的提高。愿你拿出勇气,战胜自我,全面提高学习成绩,提高各项能力!
考试通知 篇2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http://www.cpta.com.cn/)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6)
五、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ea.com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2)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考试通知 篇3
一、路口掉头要求
① 单车道进入路口掉头使用灯泡型掉头,或反P字型掉头。
② 多车道进入路口掉头时只能使用反P字型掉头,禁止使用借道掉头。
③ 厂区门口掉头时如压实线,虚线不作评判扣分。
④ 进入路口掉头,考试员统一发口令路口顺车掉头。
二、转向灯开关的使用及扣分情况
① 进入路口掉头时不开转向灯的(扣100分)
② 进入路口掉头时开过转向灯的因回方向时自动关闭的(不扣分)
③ 转弯、变更车道开好转向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三、进入港湾式公交车站评判规定
① 路口右转弯进入慢车道时,先进入港湾式车道,过度后再进入慢车道
② 车辆靠边停车进入港湾式公交车站时压实线虚线(不扣分)
③ 车辆出港湾式公交车站时压实线虚线(不扣分)
注:此通知暂时是适用于上海的'学员们
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们可以仅供参考下,顺便来说说你们这边的科三扣分标准吧~
考试通知 篇4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 篇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及部分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6个考区,即省直与南昌考区、赣州考区、景德镇考区、萍乡考区、九江考区和上饶考区,其中,资格审查地在省直、南昌、抚州、吉安和宜春的应试人员统一在省直与南昌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萍乡和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加考试,其它设区市报考人员在本考区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10月1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17日9:00—7月26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网上确认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6日9:00—10月12日17:00。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参加本项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特别要注意提供“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考前培训。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请关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jxda.gov.cn)或江西省执业药师网(www.jxzyysxh.com)。
(二)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三)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务工作计划
7月17日9:00 —7月26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 | |
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 | |
确认通过后至 7月31日17:00 | 网上缴费 | |
10月6日9:00 —12日17:00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9月4日前 | 报送试卷预订单 | |
考 试 时 间 | 10月14日 |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0月15日 |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
10月20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1月25日前 | 报送客观题成绩 | |
12月底 | 公布考试成绩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说明:“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考试通知 篇6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1日8:00~1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年12月5日8:00~1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3.考试时间。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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