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考试通知模板8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 篇1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9:00~7月27日17:00。
孝感市人事考试院资格审查时间:20xx年7月15日~7月28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确认缴费时间:20xx年7月15日9:00~7月29日17:00。
准考证下载时间:20xx年10月27日9:00~11月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考试时间、考试形式:
1、经济(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20xx年11月4日(周六)
考试时间: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2、经济(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20xx年11月5日(周日)
考试时间: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1、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名时生成“用户名”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时须用到此“用户名”和“密码”,务必牢记。
2、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网上报名后携带好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前往孝感市人事考试院考务科(新人社服务大楼4楼432室)进行资格审核。
3、20xx年以前(含20xx年)的毕业证书请出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xx年以后的'毕业证书请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在网上进行缴费(县市区不设审核点)。老考生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
考试通知 篇2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二、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三、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食品,自带饮用水。
四、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五、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六、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
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学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考试通知 篇3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儿童):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 DELF(儿童)A1.1、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考试通知 篇4
各区财政局、培训班、考生:
经研究决定,吉林省20xx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xx年6月27日、28日举行,吉林市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现就吉林考区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xx年6月1日至6月12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www.jlkj.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吉林市区考生只须选“吉林市220200”(不要选“船营区”等)。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一寸红底数码照片。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不可再修改。
2.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6月1日至6月12日,(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按属地原则,到市、县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均是20xx年6月1日上午8:30开始,6月12日下午4:30结束。
3.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财政局考点明细表”)。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证(或珠算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5、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20xx年6月23—25日(登陆www.jlkj.gov.cn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一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动态《吉林市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
三、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对于已持有初级电算化证书的考生在20xx年6月30日前有效,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主要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五、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xx]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六、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在考后30日内发布,考生可到“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考试情况将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发布。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报考点去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吉林市财政局
二00xx年五月十九日
考试通知 篇5
青海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一、 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 资格审核时间 | 缴费时间 | 缴费形式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考试时间 |
执业药师 |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6日24:00 |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7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8日24:00 | 网上缴费 | 10月9日-10月12日 | 10月14、15日 |
二、相关说明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试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xx年6月30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审核材料
1、《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和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证明工作年限));
3、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考生还须提供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聘任文件复印件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一份。
4、上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六)、大厅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晨9:00——12:00,下午:1:00——5:00。
考试通知 篇6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1月4日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
11月5日 | 9:00-11: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
14:00-16:0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
五、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 ,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
(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
(2)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考试通知 篇7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 篇8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 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两天。
10月14日 | 上午 |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5日 | 上午 |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 |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见附件1)。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现工作单位在常州市或户籍所在地在常州市的考生才可在我市报考。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网址:www.czpta.gov.cn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7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五)“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新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学历条件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位条件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要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具体如下:
(1)中专学历需统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核现场查验;
(3)20xx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者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的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4)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未尽事宜,以现场审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所有新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知考生限时提供。
(八)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10月9日至10月13日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九)10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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