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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3-03-17 09:17:40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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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锦集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考试通知锦集5篇

考试通知 篇1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58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55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56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6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3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29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2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338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38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7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362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36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医师:203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5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定于7月29日进行,时长为2小时。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场地址将在打印准考证中告知。

  二、考试形式和要求

  考试共一个科目,分为金融、制造业、农业、人力资源和建筑行业等5个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相近程度,选择其中1个类别报考。

  考试题型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由考生在计算机上做出判断、选择或文字输入主观答案。

  考试考哪些经济业务能力,可参阅通知附件中的《考试大纲》。

  三、报考条件

  经济人员遵纪守法符合基本要求的,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考试:

  (一)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经济相关职业资格,并聘任在经济专业技术岗位上。

  相关职业资格是指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国际商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经纪人、价格鉴证师、管理咨询师、招标采购师、物业管理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广告师。

  (二)未取得经济师资格,但取得其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四、考试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考生除了进入考场考试外,无须为了报考条件审查和证书领取再“跑腿”。

  (一)本次考试采取个人承诺在先,考后审查的方式。个人承诺的`报考条件信息,将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时一并审查。

  (二)成绩合格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经济师业务能力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以“电子证书”形式授予。届时,合格人员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五、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本次考试,属于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一个环节,侧重对经济实务人员的能力测试,因此没有、也不必设置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主观题也属于人机对话考试范围,考生应掌握常用的计算机文字输入法,提前熟悉必要的文字输入。

  考试成绩3年内用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时有效,考生应了解高级经济师的相关资历条件,选择合适的报考年度。

考试通知 篇3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5月2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 3月17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3月1日- 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2日-18日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考试通知 篇4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考试通知 篇5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网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