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的通知1
各普通高校:
“十一五”以来,我省相继组织实施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遴选建设和培育了精品课程、名师和教学团队等一大批项目,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与带动作用,初步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联动的“质量工程”工作机制。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xx79号,以下简称“79号文”)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厅将对“十一五”期间我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各高校要按照“79号文”要求,做好规定项目和我省有关项目的总结工作。其中,本科院校要结合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xx1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xx7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总结高校“十一五”以来在精品课程建设、特色专业建设、教学名师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实践教学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与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以及对今后质量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科师范院校要重点兼顾提升师范教育质量方面的情况。
高职院校要重点反映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16号)情况,并结合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入选国家和省“质量工程”项目的高职院校,还须按照“79号文”文件要求,做好相应规定项目的总结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总结报告
1.“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高校在全面总结校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基础上,形成《xxx大学(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同时,填写《广东省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广东省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见附件2)。各高校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四部分内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总体规划、配套文件、高校经费投入、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及对今后质量工程建设的`建议。第四部分的意见和建议应包括拟增加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管理方式等。
总结报告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简练、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对在总结材料中涉及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配套文件、规章制度、经费投入等准确无误。各校的总结报告和组织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的配套文件、规章制度等校级工作基础,将作为今年申报省有关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内容。对在总结工作中的违规造假行为将实施一票标否决。
2.“质量工程”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高校分别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奖、大学生竞赛活动、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等11个分项目单独进行总结,分别形成《xxx大学(学院)“质量工程”“xxxx”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11个分项目总结报告。
高职院校分别对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示范性(建设)专业、精品课程、实训基地、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推进计划)、教学成果、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8个分项目单独进行总结,分别形成《xxx学院“质量工程”“xxxx”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8个分项目总结报告。
(二)问卷调查(本科院校)按教育部通知要求,为了从不同群体和层面全面了解质量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决定对本科院校质量工程项目有关情况开展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对象包括,各高校有关教学管理干部(包括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实验室处负责人、院系本科教学负责人,共10人)、教师(以参与质量工程项目教师和院系主要负责人为主,共20人)和学生代表(共40人)。
各本科院校将问卷调查表收集后,报送教育厅高教处统一汇总分析。问卷调查表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各高校“十一五”期间“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质量工程”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广东省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广东省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本科“质量工程”问卷调查表、高校组织实施质量工程建设的配套文件(此项只报送电子文档)等六项。以上材料除问卷外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以上材料务请于5月17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四)召开座谈会
5月18-20日将按照教育部高教司要求,组织召开华南片国家“质量工程”总结调研座谈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广州及周边地区本科院校校领导、教学院系和教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等,请上述高校围绕总结准备好发言材料并直接将学校的总结(含各专项总结及电子版)带到会议地点。会议事项不另发文,具体地点和参会人员等另行通知。
本科高校联系人:涂渊,联系电话:(020)37627963,传真:(020)37627703,电子邮箱:58063412@qq.com。
高职院校联系人:张坚雄,联系电话:(020)37627715,传真:(020)37627855,电子邮箱:qibajiu@126.com。
工作的通知2
根据国家、省、市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经研究,现将我县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在“三证合一”基础上,从20xx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五证合一”。
二、工作任务
(一)县编办、民政局和市场监管局要优化换照流程,安排专人,为企业和其他组织换照提供“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站服务”,做到即受即办。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上门换照、集中换照、预约换照等多种方式,创新工作手段,提供各类个性化服务。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便利,提升主动换照的积极性。
(二)县人社局要配合县编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发放工作,按要求统一规范申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相应调整管理办法及办事程序,使用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代替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县统计局要与上级部门主动对接,积极做好统计“一套表”平台和统计调查名录库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新工作。
(四)县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将存量组织机构代码提供给县信息办,并配合做好代码比对工作。
(五)县信息办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信息归集上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部门间交换共享提供技术支持,并在“信用xx”网站做好新增代码的公示工作。
(六)县发改委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配合协助各相关部门解决好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七)县各相关部门要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并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对原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业务,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工作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含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横山公共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落实工作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培训指导。县编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统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和地税局要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制度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五证合一”申领、发放、使用、注销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为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规范、优质的公共服务。对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要求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原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
(四)加强跟踪督促。县发改委要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情况的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要按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市对县考核的,将在年终考核时对相关单位酌情予以扣分。
(五)加强清理整顿。对长期停业不经营等未按照要求及时换照的企业,依法合规吊销相关证照;对连续2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暂不予换证,依法合规予以注销或撤销登记。暂时无法注销、撤销或吊销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在“信用xx”网站等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工作的通知3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了解各地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全面有效防范我省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26日—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对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省教育厅组织专项检查组抽查全省四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检查2个县(市、区),2个镇(街道)及4所学校。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1.全面了解学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2.实地查看校园周边及山塘水库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3.实地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重点了解有无通过多种形式把防溺水安全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和家长,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情况、“中小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教育部门及学校有无主动和水利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工作沟通,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防范青少年溺水工作。
4.实地查看各镇、街道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暑期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5.省检查组:由省教育厅抽调相关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组成。
四、问题整改
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给学校和当地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全省检查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汇总各地材料将检查情况上报省领导,根据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研究进一步的强化管理措施。
五、检查报告
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设区市汇总所属县(市、区)情况后于20xx年7月2日前将本市总结(包括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建议等)报省教育厅校安处。
联系人:曹建国
电 话:0571-88008834(传真)
邮 箱:jyt88008835@163.com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xx年6月23日
工作的通知4
一、招收范围:
1、太原理工大学事业编职工二代、三代子女。
2、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教职工子女(有正式劳务合同)。
3、太原理工大学在读博士、博士后子女。
二、招收对象:
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5月20日前在校园网、各校区、家属院公布招生通知。
2、招生审核:20xx年5月20日—20xx年5月30日请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入园申请表(见附件),交幼儿园审核,审核后将统计入园幼儿数量。
3、办理入园手续:审核合格后,6月上旬幼儿园将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上孩子,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来园办理入园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要求:
二代子女:家长工作证(双职工需要双方工作证)、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幼儿出生证。
三代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本校工作证、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幼儿出生证。
聘用教职工:入园申请表、父母工作证或劳务合同证明、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幼儿出生证。
在读博士、博士后:入园申请表、家长学生证、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幼儿出生证。
(以上证件在报名时交复印件,办理正式入园手续时需携带原件并加带幼儿预防接种证)
2、入园申请表要求:请家长自行下载附件中的入园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双职工双方单位盖章、三代需祖父母所在单位或离退休处盖章、在读博士生由就读学院盖章)。
3、请各位家长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报名,逾期不再保留名额。
4、报名审核材料交北区幼儿园、中区幼儿园传达室。
五、招生咨询电话:
北区幼儿园——zzzzzzzz
中区幼儿园——zzzzzzzzzzzzz
附件:幼儿园入园申请表.doc
后勤保障处
工作的通知5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局直局管各二级以上医院、各民营医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年医政医管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卫生计生局决定召开20x年度医政重点工作推进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5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二、会议地点:市卫生计生局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通报20xx年度重点医政工作进展,安排下一步工作。
2.对20xx度医疗机构校验和分级监管工作进行安排。
3.对其它事项进行安排。
四、参会人员: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主管领导、医政科科长,市区各二级以上医院主管院长、医务科长,市管各民营医院负责人。
联系人:周x x
电话:xx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5月20日
工作的通知6
据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主页消息,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方便群众办理户口业务,姥桥派出所积极推行户籍窗口无假日工作制、网上咨询、电话预约等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
自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以来,群众办理和领取身份证必须本人到派出所采集、核验指纹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外出务工、经商及就学人员带来不便。矾山派出所户籍室本着“以民为本、服务第一”的思想,坚持“便民、快捷、高效”的`工作方法,采取节假日户籍民警、辅警轮流上班模式,将预约服务联系方式对外公布,电话预约办理业务,实现全天候受理户籍业务。如有群众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居民身份证,户籍室会及时电话联系群众,或(包村、驻村)民警亲自送证上门,真正做到让群众省心、舒心、称心。
自今年1月份以来,姥桥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共为辖区群众办理二代证业务400多件,受理户籍业务700余件,电话咨询预约220余人次。该向工作的开展落实,真正做到了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效果,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工作的通知7
各镇街区农技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农农发号《关于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实现科学施肥、健康施肥,现就做好今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推进“配方肥下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配方肥下地”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作为国家重大农业科技措施,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重要工作。配方肥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物化载体,推动“配方肥下地”是提高肥料利用率,节本增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粮食持续稳定增产的重要举措,对长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就我市目前情况看,存在配方肥推广力度小、配方肥下地比例较低的问题,农民过量施肥、盲目施肥的习惯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配方肥下地”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抓住当前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农民欢迎的`良好机遇,积极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把推进“配方肥下地”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营造配方肥推广良好舆论氛围。
以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水平为重点,狠抓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与培训。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观摩、现场指导等形式,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宣传培训活动。宣传培训内容以测土配方技术、科学施肥技术、土肥水新技术为主。各镇街区要针对种植作物种类和时间确定培训重点村居和人员,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舆论宣传,切实转变农民群众的传统施肥观念,提高对配方施肥技术的认识水平,提高施用配方肥料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以点带面,发挥配方肥试验示范带动作用。
各镇街区要结合粮棉高产创建、果菜标准示范园建设等项目,设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或示范片,由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直接配送配方肥料,安排配方肥料肥效试验、示范,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等活动,展示不同品牌、不同配方的肥料应用效果。把高产创建“百亩方”、“十亩片”纳入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村要充分发挥种植大户、种植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的带动作用,通过身边的典型,让群众切实感受推广应用配方肥节本增效作用,从根本上转变传统施肥观念,变施用配方肥为自觉行动。要为提供各示范点、示范户测土、配方、供肥、施肥指导等全程测土服务。
3、产销对接,建立健全配方肥直接配送网络。
在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与供肥站、点之间构建配方肥直供模式。在市农业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年内首先在每个镇街区建立配方肥供应站,负责对区域内配方肥配送的协调周转、管理调度。供应站设在镇街区农技站,站长担任配方肥推广协调员。每个乡镇选择至少10个重点村,作为配方肥推广示范村,每个村在村委会设立一个配方肥直供点,负责本村配方肥的宣传、配方肥的发放和配方肥施用技术指导等工作,直供点负责人可由村会计担任。每个直供点至少带动5户农户参与配方肥应用示范。对配方肥直供站、点市农业局将统一管理。农户需肥信息由各供肥点、供肥站逐级汇总后上报市土肥站,土肥站委托定点供肥企业及时向农户保质保量供应配方肥料。
三、落实责任,加大配方肥推广工作力度
配方肥的推广应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操作复杂。各镇街区要及时将此项工作向有关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农技站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包括任务分解、网络建设、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情况调度等。要及早制定全年培训计划、确定推广配方肥示范村、户、及果菜标准示范园、专业合作社示范点、村级供肥点名单;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有序开展配方肥推广工作。
工作的通知8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直事业单位党委、中央在黔各单位机关党委(支部):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您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xxx
20xx年x月x日
工作的通知9
各部门、各企业:随着市场经济步伐的不断加快,企业与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交往日益频繁,各类文件和信息资料的交流也随着增加。及时、规范、恰当地处理好这些文件和资料,对于及时了解政策,掌握行情,收集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事务,促进企业规范管理,都有着非常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此类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现做出如下通知:
一、建立收文登记制度,集团公司收到的党政文件,除无保存价值的信函、信息、宣传资料等之外,一律由综合办公室分门别类进行登记、转办、保管、存档。
二、综合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收文工作,建立收文登记薄和收文档案。收文时要对收文日期、收文号、来文机关、文件名、件数等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团领导和各部门、各企业直接收到上级发来的`公文,或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或其他物品(包括奖牌、奖杯、锦旗、证书等),应在最短时间内(一般在当天或次日上班后)交综合办公室,办公室应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集团公司建立相应的收文处理流程,对需要传阅、传达或转办的文件进行规范处理。基本流程是:文件登记——办公室主任阅批——行政副总裁批示——承办部门执行——结果反馈——文件归档。
五、为了加快文件传递速度,避免延误工作,有的急件或部门必需的文件,承办部门可先将有关文件复印使用,再将原件交综合办公室。
六、参加会议或培训人员,除及时移交文件和材料外,必要时还应将文件以外的重要事项整理成简要的文字材料,以书面文秘范文—形式提交办公室。外出培训的人员一般应在培训结束后提交一份培训提纲给办公室,经有关领导审阅,认为有必要的可通过OA发送给全体(或部分)人员学习,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七、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办公室应加强对收文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及时移交或遗失、擅自处理文件的应提出警告;对因积压、遗失文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失职责任。
八、各企业的收文工作,可参照此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xx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二月二十日
工作的通知10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清明节是群众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开展祭奠活动的高峰期。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工作,积极弘扬殡葬新风,过一个生态、文明、平安的清明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的精神需求。要广泛宣传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葬法。要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安全祭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祭扫接待工作方案、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设定祭扫路线和区域,疏导分流祭扫群众聚集规模,严防发生踩踏、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宣传、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城管、物价、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交通疏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活动主题,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定人定岗,切实维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指导培训消防器材使用,消除火险隐患;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增加运营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殡葬用品和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经营欺诈行为,维护好殡葬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祭扫观察点,选派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殡葬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服务质量问题;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自愿选择服务收费区别开来,宣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丧事;要全面推行殡仪服务承诺制度,大力推行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要严格按照“丧属至上、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推进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殡葬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本民生保障。各区县要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殡葬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立足实际,把推进殡葬改革与群众殡葬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财政投入,对城区“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基本殡葬费用优惠减免,建立财政奖补生态安葬,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殡葬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舆论和社会环境,促进全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工作的通知11
厂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厂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使学习制度和执行制度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和基本素养,重点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对我厂20xx年规章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及检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责要求
管理制度按照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分类汇总,要求各管理部门对所属制度承担制度学习、检查与考核的综合管理工作,把制度的学习执行情况纳入月度目标责任考核中。
二、学习安排
1、制度学习培训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2、制度执行和检查时间:每月月底进行。
三、制度学习要求
1、各车间、科室按照厂部下发的制度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并做好记录,包括制度名称及重点内容、学习时间、参加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2、各部门在选择学习制度时要紧密结合各自的专业和工作实际,分轻重缓急,逐步展开。学习完本部门的制度后再学习与业务相关方面的制度,并要做好学习笔记。
3、各部门每月学习的制度内容必须包括集团公司制度、炼化公司制度和我厂的规章制度。
4、各车间每周组织车间相关人员(包括班组长、技术员、管理人员等)学习与部门联系紧密的制度,班组长再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制度学习。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5、各车间针对岗位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学习操作规程及与岗位培训的有关内容,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工艺技术管理等制度的学习,做到每班组每月学习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习记录。
四、检查与考核
1、制度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各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制度实行按月考核的方式,把制度的学习执行情况纳入月度目标责任考核,按月将考核结果报送至企管科。
2、各归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要重点检查生产管理、安全、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合同、招标和物资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月度目标责任考核。
3、每半年由专业管理部门针对所学制度出考试题,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及其他,并报企管科,由企管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试,考试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4、企管科将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在月底抽查各部门对所学制度的学习执行情况,对按时组织学习记录详细的部门进行适当奖励,对未能按时组织学习的部门进行督促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月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通过组织开展制度学习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对集团公司、炼化公司及我厂各类规章制度有了充分的认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养成员工正确遵守制度的意识,不断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才能促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从而为我厂的各项工作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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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工作的通知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旅游规划的规范和管理,根据《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我局就下一步开展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1、请按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我局旅计财发*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对本地区20xx年8月之前批准且尚未复核的各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和复核初审,于6月底前公告、上报丙级单位的复核结果,提出甲级、乙级资质单位的'复核意见并上报其《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复核报告书》。
2、今后,请你们及时对各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和复核初审,我局将根据你们上报的复核意见,结合抽查情况和市场反馈情况,及时对批准时间满2年的甲、乙级规划单位进行复核,并定期公告复核结果。
3、请你局(委)对在你省(区、市)承接旅游规划的省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并将情况报给我局计财司。
4、对于通过复核的资质单位,由我局统一换发新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工作的通知13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9号)等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科目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见附件2,下同)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xx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4)。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xx年和20xx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四、考场设置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xx〕9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教材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一、其他
我省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4)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05
工作的通知1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分析、总结全局上半年整体经济运行情况,统筹安排、部署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经局研究,决定召开x年上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x年7月13日下午在攀枝花分局米易长林康养生态园报到,14-15日开会,会期两天。
地址:米易县草场乡克朗新区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部分基层单位交流发言、局机关部门情况通报、"营改增"政策学习讲解。
(二)分组讨论、工作部署安排。
三、参会人员
(一)局领导;局长助理、副三总师。
(二)各分局、公司、温江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顺益公司、宇源公司(胶料厂)、成都办事处、局机关后勤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做好会议材料准备,会议发言单位、部门的材料,要简明扼要,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体现特点。
(二)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届时参会。
(三)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驾驶员名单报局长办公室,便于统筹安排车辆。
会议联系人:xx
特此通知
造林局长办公室
x年7月5日
工作的通知15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持续高温,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常年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9-40℃。未来8-10天本市将以晴热天气为主,极端最高气温38℃左右。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应对高温天气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全力做好高温季节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体之中,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安全监管、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尽力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安排高温季节工作计划,适当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时间,防止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各项劳动措施的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高温相关预案激活措施。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强化迎峰措施,加强应急力量准备,及时处理各种故障,确保水、电供应。农业部门要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加强在田蔬菜生产管理。商务部门要指导搞好高温天气市场供应。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护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强化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遵守高温作业规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气象部门要加强高温监测预警,加大预警信息传递。卫生、教育等部门搞好高温季节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新闻媒体、相关政务新媒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高温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安全意识。
五、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突发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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