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管理通知集锦五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安全管理通知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1
各部、室:
自20xx年xx月份以来,xx物业巡查组在进行晚间安全巡查时,已连续5次发现zz个别办公室下班后门未上锁。此事虽未给公司造成财物上的损失,但从中暴露出少数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特作如下要求:
一、各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部室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增强员工防盗意识,做好安全管理督促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正常工作时间,办公室人员因事外出而室内无人的,要做到随手锁门。下班时,部室人员应相互提醒,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扣窗锁门,确保安全。
三、在晚间、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加班的员工,应加倍重视防火、防盗,完成工作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今后若再次出现下班后晚间门未上锁现象,将给予当事人及部室负责人通报批评,并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30元/次。
xx科技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2
目前,正值冬季多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期,也是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期,也是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重点时段。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渡运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冬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各涉渡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防风、防雾、防冻、防滑等工作,要针对冬季大风、大雾、大雪、寒潮多,具有突发性、破坏性特点,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县海事部门的海事所,巡逻艇等重点部门,要适当购置草毡等防滑物品,防止工作人员滑倒、跌伤、落水等。二是县海事部门、各有关乡镇要充分利用安全例会、渡工培训的机会,告知辖区渡口经营人在渡船船头、码头前沿放置草毡、麻袋等防滑物,确保乘客上下船安全。三是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过机动车渡口码头,设置减速带、阻拦桩及警示标志。当遇雨、雪路面结冰天气时,防止车辆驶入。
二、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各涉渡乡镇要加大对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排查,杜绝私设渡口和非法渡运。加强现场监管,严把船舶检验关,对存在安全缺陷的船舶,采取滞留或开航前纠正的强制措施。要从严执法,加强对重点通航水域的现场监控,提高监管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重点加大对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流动加油站等船舶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掌握庙会时间、涉及渡口范围,协助乡镇政府加强现场监管,维护渡运秩序。
三、各涉渡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维护保养巡逻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有效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助工作
要加强游泳区域的巡查力度。水务部门要结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监部门结合水上安全检查等,切实加强重点时段汉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相关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务部门要积极筹建水上救援专业力量,及时承担水上应急救援职责。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救助协同作战。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组织防溺水志愿服务队伍。各镇办区、各村组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六、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伤害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学校,要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4
办公室:
夏季已到,天气炎热用电量剧增,是火灾事故多发期,为了彻底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消除火灾隐患,现就加强夏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夏季防火工作,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负总责,认真组织用电、防火、用气工作自查自纠。完善防火预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校园稳定、安全无事故。
二、各单位5月15日之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防火措施、用电用火用气情况、火灾隐患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自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不留死角,不走过程。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规范。对涉及到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报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
三、各二级院、学生服务中心社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认真的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使用蜡烛等明火情况;检查宿舍内通道是否畅通,清理阳台、房间内堵塞房门及通道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等;教育学生不使用不合格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严令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各种明火器具及“热得快”、“电吹风”、“电火锅”、“电夹板”、“电热壶”等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各类电器。
四、晓苑餐厅、综合楼管理办公室要对各商户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对使用酒精、电磁炉的商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须经“后保中心安保组”验收合格并填写责任书,证件齐全方可使用;对各商户的烟道排风系统要定期检查,预防堵塞,要做到及时清理,确保畅通。
五、晓苑餐厅、综合楼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在5月16日之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的食堂及各类经营网点(餐饮档口、门面商铺等)进行一次大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并于5月20日将检查情况报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
六、后勤服务保障中心的电工要近期内对自己负责的责任区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检修、更换。
七、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在5月23-25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通报、整改,确保校园消防安全零事故。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5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目前正值高温和用电高峰时期,因夏季天气炎热多雨,大地和空气湿润,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加之有些用电单位和个人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乏力,违法和违章用电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今年7月31日和8月2日分别在三封寺镇金盆村和辅安村相继发生两起触电死亡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触电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场、部门单位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电力用户的安全意识。镇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镇供电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牵头为主抓,明确专人专职抓,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审核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资质,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IC卡后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过期未审的一律视为无证作业。
三、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由镇供电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镇的生活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用电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为:
1、检查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2、检查电工操作资质是否合法,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各类电气设施、设备及附属装置是否规范。重点是:配电箱做到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相匹配;设备用电做到一闸一机一险;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可靠等。
4、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是否符合有关规程及规定,是否做到牢固、可靠、合理、整齐,“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正确”。
5、检查电工防护用具和工具是否配备并经定期检测。
6、检查电力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违规使用“挂钩线”和盗电行为。
7、检查配电室门、窗、锁、围墙是否完好,屋面是否渗漏。
8、检查高低压线路树枝、障碍是否清除,防范措施是否得力。
用电安全大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督促的方式进行。8月4日至10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8月11日-25日为检查督促阶段,镇安监办组织派出所、供电所等职能部门组成抽查督促组,在自查自纠情况基础上对全镇用电大户的重点部门 、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此次用电安全大检查将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四、整顿用电秩序,规范用电行为。各单位和供电所要督促电力用户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需要装表接电和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向供电所申请,由供电所派电工安装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用电箱,确保用户用电安全。对本区域内电视天线与高低电力线路小于3.0米,建筑物低压电力线垂址距离小于2.5米的用户,水平距离小于1.25米的用户,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新架电视广播线、通信线不得互相搭挂,原已搭挂的要限期拆除,确有困难不能拆除的,要签订安全协议,各单位要组织人力砍除高、低压线路下的树障。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和供电所,对违章用电和偷盗电力能源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发现违章盗电行为,一律先没收用电设备,再从重从严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各村场、部门单位、供电所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切实搞好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指令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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