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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时间:2021-02-26 10:55:17 通知 我要投稿

【实用】加强安全管理通知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安全管理通知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加强安全管理通知4篇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1

  学校教育无小事,校园安全大如天。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使人人对安全工作尽心尽责,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主任、大队辅导员等组成。校长任组长,全面领导,统一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等部门应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等工作,经常组织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防盗、防火、交通、饮食卫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3、总务处应认真扎实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建筑设施、电器设备、交通、饮食卫生等工作,每月一次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4、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经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必要时由行政会议决定。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活动须报请校长室同意。

  5、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应全面实施班级的安全教育、管理、组织、保护等工作。班主任对本班内出现的设备设施等问题,应及时处置并书面报告。

  6、课任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生安全责任人,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要把全体学生控制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不能有一人脱离视线。

  7、分管医疗卫生的人员及班主任应加强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及时处理校园内突发的各种病症和外伤。

  8、食堂人员应认真履行《食堂人员职责》及有关食堂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食堂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9、中午小饭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对就餐学生认真负责,管理得力,饭后让学生一律在教室活动,不得随处乱跑。

  10、门卫应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防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静校后及时关好各室门窗,并加强夜间值班,防止偷盗等,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严格执行学校三级值勤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制度。班主任及当日值勤领导、老师要加强校园巡视,严防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拥挤、冲撞他人等意外事故发生。

  12、放在各室的学校财产实行分室负责制,由各室的教职工妥善保管。各办公室、教室及专用室负责人,负有该室的安全、防火、防盗的责任。

  13、严格遵守我校教师及学生请假制度,全体师生上班、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14、教师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要和家长搞好团结合作,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

  15、在学校遇到突发事件,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应该及时处理,不能互相推诿、不管不问、以防延误最佳时机。

  16、全体教职工应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7、学校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应迅速按《求是小学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8、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该项工作作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必要的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意外事故者,给予相应的`惩处。

  19、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2

  目前,正值冬季多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期,也是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期,也是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重点时段。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渡运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冬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各涉渡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防风、防雾、防冻、防滑等工作,要针对冬季大风、大雾、大雪、寒潮多,具有突发性、破坏性特点,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县海事部门的海事所,巡逻艇等重点部门,要适当购置草毡等防滑物品,防止工作人员滑倒、跌伤、落水等。二是县海事部门、各有关乡镇要充分利用安全例会、渡工培训的机会,告知辖区渡口经营人在渡船船头、码头前沿放置草毡、麻袋等防滑物,确保乘客上下船安全。三是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过机动车渡口码头,设置减速带、阻拦桩及警示标志。当遇雨、雪路面结冰天气时,防止车辆驶入。

  二、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各涉渡乡镇要加大对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排查,杜绝私设渡口和非法渡运。加强现场监管,严把船舶检验关,对存在安全缺陷的船舶,采取滞留或开航前纠正的强制措施。要从严执法,加强对重点通航水域的现场监控,提高监管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重点加大对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流动加油站等船舶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掌握庙会时间、涉及渡口范围,协助乡镇政府加强现场监管,维护渡运秩序。

  三、各涉渡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维护保养巡逻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有效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3

  20xx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红塘村委会合盘石童村小组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侧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儿童当场死亡,8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再次敲响了校车安全的警钟,为吸取教训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强化校、园车管理责任。要以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从机制体制上为学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二、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通过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车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和拖拉机。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应使用自购或承租其他单位的符合安全标准的并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用作校车。中小学、幼儿园在承租、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与校车驾驶人逐人见面,与校车驾驶人及租赁单位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严禁超载,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

  四、全面排查,认真履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召开一次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会议,对校(园)校车的状况、运行管理、年检情况、保险情况和校车驾驶人管理等情况进行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车况破旧,到达报废标准、安全隐患未消除,没有取得年检标志、保险未到位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各学校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资格审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明确校(园)长为校车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园)要强化管理,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助工作

  要加强游泳区域的巡查力度。水务部门要结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监部门结合水上安全检查等,切实加强重点时段汉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相关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务部门要积极筹建水上救援专业力量,及时承担水上应急救援职责。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救助协同作战。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组织防溺水志愿服务队伍。各镇办区、各村组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六、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伤害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学校,要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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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安全管理通知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加强安全管理通知4篇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1

  学校教育无小事,校园安全大如天。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使人人对安全工作尽心尽责,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主任、大队辅导员等组成。校长任组长,全面领导,统一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等部门应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等工作,经常组织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防盗、防火、交通、饮食卫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3、总务处应认真扎实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建筑设施、电器设备、交通、饮食卫生等工作,每月一次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4、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经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必要时由行政会议决定。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活动须报请校长室同意。

  5、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应全面实施班级的安全教育、管理、组织、保护等工作。班主任对本班内出现的设备设施等问题,应及时处置并书面报告。

  6、课任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生安全责任人,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要把全体学生控制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不能有一人脱离视线。

  7、分管医疗卫生的人员及班主任应加强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及时处理校园内突发的各种病症和外伤。

  8、食堂人员应认真履行《食堂人员职责》及有关食堂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食堂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9、中午小饭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对就餐学生认真负责,管理得力,饭后让学生一律在教室活动,不得随处乱跑。

  10、门卫应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防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静校后及时关好各室门窗,并加强夜间值班,防止偷盗等,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严格执行学校三级值勤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制度。班主任及当日值勤领导、老师要加强校园巡视,严防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拥挤、冲撞他人等意外事故发生。

  12、放在各室的学校财产实行分室负责制,由各室的教职工妥善保管。各办公室、教室及专用室负责人,负有该室的安全、防火、防盗的责任。

  13、严格遵守我校教师及学生请假制度,全体师生上班、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14、教师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要和家长搞好团结合作,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

  15、在学校遇到突发事件,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应该及时处理,不能互相推诿、不管不问、以防延误最佳时机。

  16、全体教职工应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7、学校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应迅速按《求是小学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8、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该项工作作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必要的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意外事故者,给予相应的`惩处。

  19、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2

  目前,正值冬季多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期,也是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期,也是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重点时段。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渡运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冬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各涉渡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防风、防雾、防冻、防滑等工作,要针对冬季大风、大雾、大雪、寒潮多,具有突发性、破坏性特点,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县海事部门的海事所,巡逻艇等重点部门,要适当购置草毡等防滑物品,防止工作人员滑倒、跌伤、落水等。二是县海事部门、各有关乡镇要充分利用安全例会、渡工培训的机会,告知辖区渡口经营人在渡船船头、码头前沿放置草毡、麻袋等防滑物,确保乘客上下船安全。三是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过机动车渡口码头,设置减速带、阻拦桩及警示标志。当遇雨、雪路面结冰天气时,防止车辆驶入。

  二、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各涉渡乡镇要加大对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排查,杜绝私设渡口和非法渡运。加强现场监管,严把船舶检验关,对存在安全缺陷的船舶,采取滞留或开航前纠正的强制措施。要从严执法,加强对重点通航水域的现场监控,提高监管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重点加大对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流动加油站等船舶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掌握庙会时间、涉及渡口范围,协助乡镇政府加强现场监管,维护渡运秩序。

  三、各涉渡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维护保养巡逻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有效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3

  20xx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红塘村委会合盘石童村小组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侧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儿童当场死亡,8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再次敲响了校车安全的警钟,为吸取教训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强化校、园车管理责任。要以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从机制体制上为学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二、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通过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车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和拖拉机。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应使用自购或承租其他单位的符合安全标准的并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用作校车。中小学、幼儿园在承租、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与校车驾驶人逐人见面,与校车驾驶人及租赁单位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严禁超载,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

  四、全面排查,认真履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召开一次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会议,对校(园)校车的状况、运行管理、年检情况、保险情况和校车驾驶人管理等情况进行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车况破旧,到达报废标准、安全隐患未消除,没有取得年检标志、保险未到位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各学校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资格审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明确校(园)长为校车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园)要强化管理,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助工作

  要加强游泳区域的巡查力度。水务部门要结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监部门结合水上安全检查等,切实加强重点时段汉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相关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务部门要积极筹建水上救援专业力量,及时承担水上应急救援职责。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救助协同作战。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组织防溺水志愿服务队伍。各镇办区、各村组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六、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伤害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学校,要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