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通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1-02-05 15:54:09 通知 我要投稿

通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也即持居住证入户深圳将在今年实现!

通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不过条例也规定,申领居住证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因此没有社保办不了居住证。

http://www.cnrencai.com/

【通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相关文章:

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06-14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订版)02-28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12-24

最新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4-04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02-16

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02-22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02-12

深圳居住证有什么用07-15

解读科目五施行时间06-07

慈善法施行的意义是什么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