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大厅规范管理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服务大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实现服务大厅“管理更规范,效能再提高”的目标,推动部门服务大厅统一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规范管理。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书面告知、特殊情况提前报备、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查告知不准、不清和超时审批等问题。规范事项办理,充分向窗口人员授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事项办理做到程序规范、流程简便、服务优质。
(二)加强队伍建设。围绕窗口工作“服务提质,审批提速”的要求,选派高素质的人员到窗口工作,调整不适合窗口工作的.人员,加强窗口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培训,严格遵守临时请假登记、延时服务等制度,提升窗口人员整体素质。
(三)倡导文明服务。推行窗口服务公开承诺制,使用文明用语,严格工作纪律,提升服务意识,做到依法、文明、廉洁、高效服务,严厉查处言语粗鲁、态度粗暴、行为不端等问题,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四)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进行评价,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将群众满意度评价作为衡量工作优劣和管理成效的重要方面。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服务大厅要通过各类媒介加强对工作成效、便民举措、创新做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效能监察中心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每月至少1次到大厅现场检查,通过查阅专网系统、档案资料等方式对事项是否按照核准的流程办理等进行检查,现场征求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或发放问卷调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不定期开展联合暗访活动。
(二)安装群众满意度评价仪。各服务大厅要按要求统一安装群众满意度评价仪,群众评议信息实行统一集中式管理,评议数据作为对服务大厅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明察暗访、群众评议、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服务大厅主管部门要按要求认真整改。无故不落实、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厉追究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服务大厅规范管理的通知】相关文章:
规范小区地下车库停车管理的通知05-04
公司规范化管理交流会的通知范文07-29
关于进一步规范即时通讯群组管理的通知01-13
关于停止服务的通知书07-30
关于小区车辆管理的通知05-05
关于高粱田间的管理通知09-29
公司关于外出管理的通知范文07-27
关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