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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技术部门员工先进事迹材料
吕保华同志从事检察工作近30年,先后在批捕、起诉等刑检部门工作十三年。2000年取得主诉检察官资格。2001年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经院党组决定调整至反贪部门工作,任反贪局副局长三年。2004年2月,通过竞争上岗被院党组任命为技术科科长,至今已在技术部门连续工作满10年之久。
随着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科技强检已逐步成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把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工作提升一个新水平,改变过去技术部门设备老化、配置不全、工作滞后的局面,2004年任技术科长以来,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吕保华同志集思广益,积极学习、探索技术信息化建设的新路子和有效途径,特别是在新的办公办案技术大楼开工建设过程中,他能从长远发展的高度,及时想领导之所想,适时提出许多有利于本院技术信息化基础性建设的可行性建议和意见,得到了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和肯定,并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逐步得到了验证和推广。2005年,经过一年建设的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工作已初具规模,各项设施在逐步完善并发挥出了实际效能,本院检察技术工作也走在了全市检察系统的前列。截至目前,集宁区院检察专网及政法网已正常开通使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改造后的机房面积达40余平方米;由管理员办公室、非涉密机房和涉密屏蔽机房组成,并已高效应用。高清视频会议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局域网和集宁检察院网站已建成,该网站具备信息发布系统、电子邮件系统、FPT系统、视频点播系统,OA办公系统实现了网上办公信息化,构建了我院基本的网络信息化平台。我院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首家安装了网上办公软件,重点完善发文审批和网上请示功能,确保机关日常事务性及案件管理工作均可以在网上进行,在保持内网数据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率先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升级改造和建设力度的加大,在院党组和上级院技术部门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吕保华同志带领全科人员坚持从实际出发,克服困难,加班加点,精心规划,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努力实现各项信息化为检察工作服务的宗旨目标,如对院中心机房、高清视频会议室、分级保护工程、开启“两微”工作等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过程中,他克服自身患有高血压、视力差、睡眠不好头晕等身体不适,连续多日加班加点,针对建设过程中的问题难点,及时同上级院技术部门人员请示沟通,并想方设法积极协调网络施工单位调试解决,极大地提高了建设进度和工作效率。2013年以来,为确保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顺利上线,吕保华同志会同案管部门同志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加班加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配置了1472个法律文书,率先完成了系统初始化配置和全院电脑运行环境搭建工作,全力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前的保障准备工作和日后正常工作的网络维护,受到上级院技术部门及同行的好评和肯定。
为尽快落实高检院关于在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吕保华同志带领全科人员积极工作,不断完善规范警务区建设。目前已购置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安装2台国内先进的海康4路全实时嵌入式硬盘录象机,高灵敏度拾音器3个, 8块200G大容量硬盘及万利达光盘录象机双重存储,每间审讯室配备了松下半球摄象机3台,其水平分辨率为480线,内置2倍可变焦镜头, 4台监视器,2台显示器, UPS主机等设备,基本符合高检院关于同步录音录象的技术规范要求。集宁区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成以来,多次为自治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及公安部门办案组提供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质量良好,受到了上级院业务部门和院领导的好评。技术部门在完成好为检察业务服务的前提下,利用技术设备为院内各种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检查调研等综合工作开展拍摄照片、录像等技术服务工作,为我院成为自治区文明单位提供了良好的视频资料和基础性数据。
目前,按照检察机关要求的我院各项信息化网络建设基础性工作均以优质化高效完成,为今后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十年的磨砺,吕保华同志为检察技术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得我院技术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一系列可喜的成绩,2005年以来,技术科多次被院党组评为年度先进集体,并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区技术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吕保华同志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并被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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