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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时间:2021-02-24 17:48:1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3月23日上午,广州市交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下称《导则》)。下面就来看看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吧。

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据介绍,《导则》目的是为了规范广州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自行车停放区选址及设置,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自行车。《导则》明确要求在17类区域中,不应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导则》主要适用于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等四区全部区域,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除知识城和九龙镇以外的地区)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广州其他区域道路红线范围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导则》旨在通过明确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停放区设置的选址要求、设置布局形式以及配套设施等技术要求,为下一步各区规范设置自行车停放区提供技术指导。同时,明确了对于固定锁桩式公共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应另行按照《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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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

  自行车停放点选址应当遵循六个原则

  ●交通适宜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能够合理利用道路空间,避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或影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安全美观原则: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当保障用户存取车辆安全,同时有利于引导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停放区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域内;

  ●便民适用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需求为导向,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能够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车辆,保证车辆进出停放区畅通无障碍,促进自行车合理、高效使用;

  ●公交衔接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重点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

  ●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绿化带、设施带、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后侧、人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

  ●规模适度原则:停放区规模应当结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地合理确定,并方便维护管理。

  规定

  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

  标识标线规格样式也有明确要求

  《导则》明确指出,宽度3.5米以下以及设置停放区后不满足行人通行带最小宽度要求(一般道路最小宽度为2米、重要商业街最小宽度为4米)的人行道不应设置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停放区不得占用(占压)路口人行带、人行横道、公共(电)汽车停靠站(亭)、人行道上划设的既有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盲道、绿道、消防通道、市政管线检查井、箱(井)盖、绿化树池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空间或影响上述设施的正常使用。

  同时,《导则》对城市轨道车站、公交中途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医院、学校、道路路口、桥梁隧道出入口、人行斜坡及横道线、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工作井口等车辆人流密集和专业市政设施区域明确了不应设置停放区的位置和距离范围,并明确人行天桥地道出入口、积水路段、危险边坡路段及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桥梁、隧道和未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禁止骑行或停放自行车等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

  对自行车停放区的标识标线规格、样式,《导则》也明确了相关要求。

  近期天河区、海珠区政府已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先行在辖区内组织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工作,为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车辆创造了条件。下一步,市交委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区结合出行需求和辖区道路的实际情况,参照《导则》要求继续组织开展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工作,为市民提供规范、明确的自行车停放位置和空间。

  现状

  数月暴增40万辆自行车

  重投放轻运营矛盾突出

  3月20日,广州市交委向媒体通报了其约谈摩拜、OFO、小鸣、小蓝四家平台企业的情况。市交委明确指出,现阶段,相比40万辆的全市投放规模,各企业现有的配套设施、线下运营管理投入情况仍严重滞后,企业“重投放,轻运营”的矛盾依然突出,这是导致行业系列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对于网络单车行业,各级政府已明确了“鼓励、规范、引导”的基本态度。同时,市交委也强调指出,按照“谁经营,谁管理”的基本原则,各平台企业对网络单车运营依然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主体责任,必须同时提供相适应的管理服务。

  市交委指出,现阶段各平台企业现有的运营管理能力已难以与已投放路面的车辆规模相适应。对后续新增车辆投放问题,各企业应当建立与属地政府或管理部门的事前沟通机制,服从和配合属地政府的管理要求,不应忽视道路的“公共资源空间”特性,一味追求规模无序投放。各平台企业目前更迫切的是将注意力放在落实企业管理责任,对已投放车辆加强运营管理投入,做好企业自身的运营管理服务上。

  各企业进入广州运营已有三到六个月的时间,车辆露天放置并经多次使用后,车辆安全性能会逐渐下降,后续随着阴雨天气的到来,车辆零件锈蚀、路面湿滑等问题都对车辆的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企业在日常巡检中,应当将车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加强维保检修,对残旧、故障车辆必须及时予以回收,确保投放路面的车辆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同时,市交委还特别强调了用户押金管理问题。目前各企业的用户押金基本都是依申请退还,在退还过程中用户不能使用车辆,而押金退还都需要数天才能退还到用户账户,因此有较多用户的押金都是沉淀在企业账户里。为确保这些资金的安全,近期已有企业开始将用户押金委托给金融机构监管,更有采取直接以信用取代押金甚至免除押金的做法值得鼓励。从降低用户资金安全风险方面考虑,市交委希望各企业高度重视用户押金等资金安全管理,尽快对目前押金管理机制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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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广州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自行车停放区选址及设置,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自行车,广州市交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于3月21日正式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并参考了国内其他城市的类似做法,主要适用于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等四区全部区域,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除知识城和九龙镇以外的地区)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自行车停放区,而广州的其他区域道路红线范围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导则》要求,自行车停放区应当能够合理利用道路空间,避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或影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当保障用户存取车辆安全,同时有利于引导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停放区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域内;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需求为导向,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能够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车辆,保证车辆进出停放区畅通无障碍,促进自行车合理、高效使用;自行车停放区应当重点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充分利用绿化带、设施带、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后侧、人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停放区规模应当结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地合理确定,并方便维护管理。

  此外,《导则》对城市轨道车站、公交中途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医院、学校、道路路口、桥梁隧道出入口、人行斜坡及横道线、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工作井口等车辆人流密集和专业市政设施区域明确了不应设置停放区的位置和距离范围,并明确人行天桥地道出入口、积水路段、危险边坡路段及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桥梁、隧道和未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禁止骑行或停放单车等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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