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图解
新通过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3月20日即将开始施行。为提升本市整体食品生产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大会暨2017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参会的近250家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任人)现场学习、现场考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现场通过手机微信进行了集体签订承诺书。下面就来看看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图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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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食药监组织召开《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宣贯大会暨2017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记者获悉,今年,上海将重点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建设,积极实施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过程视频监控和信息化记录制度,实现生产过程的信息化追溯。
会上,上海市食药安委副主任、食药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阎祖强对《条例》 的制定和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解读。
副局长张准民对2016年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管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2017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2016年,本市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年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各类食品13914批次,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9.1%,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保持了有序、可控的态势。
2017年,本市在食品生产环节将重点推进3项制度:一是全面施行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和有关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积极组织开展HACCP等体系的培训,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委托第三方随机开展良好生产规范体系落实情况的检查。二是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建设,促进一批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使优秀品牌不断发扬光大,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积极实施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过程视频监控和信息化记录制度,实现生产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三是推进建立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设,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源头把控,做到原辅料使用的质量可控制、可追究。
2017年,监管部门还将创新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加大监管的力度,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建设,总结食品生产许可下放后的经验,进一步明确许可工作要求,强化食品许可工作的规范性、统一性,制定全年许可督察工作机制及细化方案,督促食品生产许可部门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二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应用移动执法装备,推行信息化监管,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 全面实施风险等级与信用等级相结合的量化分级管理措施,确定科学的检查频次; 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尤其是加大季节性产品的`抽检力度,开展快速抽检和产品抽检相结合,加大监督抽检的问题导向和提高抽检覆盖面。三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工作细则),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高低与企业类别,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开展随机执法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并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四是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完善“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有效整合,促进市、区、街镇各级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推动监管信息应用与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和有效性,主动公开许可、检查、抽检、处罚以及企业信用等各类监管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运用一切法律资源,对违法违规者实施最严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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