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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5 00:05:4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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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园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XX工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表XX管委会履行对XX工业园(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工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条 园区企业对XX质检站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条 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均有权向工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条 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美国科技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 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XX省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安全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第五条 检查制度。XX工园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六条 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施工单位相关标识,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第七条 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八条 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1)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美观。

  (2)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夜晚要亮。

  (3) 项目进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适当位置必须要设置安全标语等。

  (4)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相关标识进行标识。
 

  第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

  (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3)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4)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5)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6)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安全消防人员。

  (7)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十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宿舍要坚固、美观、通风,按季节设置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4)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5)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6)施工现场应设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门、纱窗,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7)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8)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9)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10)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1)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

  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

  (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四章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入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符合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美国科技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必须保证所有监理人员按时到岗。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勤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监理项目部对于监理人员应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应立即撤换。并根据工程整体进程以及各期工程技术特点安排相应资质能力的监理人员任职。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宴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影响进度的因素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协助解决,对于情节严重者,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第三条 监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

  (5)严格执行安全、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出现质量问题。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桩间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桩头加贴防水、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等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及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对较大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并标明具体部位尺寸等。

  6、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②工程安全、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安全、质量事故;

  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相关指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
 

  第四条 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甲方控制好施工进度, 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安全、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4)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各种资料符合要求的应给予及时准确的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
 

  第五条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消防管理的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加大巡视频率和管理力度。若施工现场出现下述情况,作为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必须提出整改并及时制止。

  1 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2 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 施工现场扬尘、撒土对周边居民区、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噪音。

  4 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打扫,损坏的设施不及时修复。

  5 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 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 忽视现场人员进场安全管理。

  8 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

  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10 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

  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

  12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的。
 

  第六条 监理单位的现场协调工作

  (1)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对企业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 因此要维护企业的法定权益,尽全力促使工程按期、安全、优质、以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企业受益。

  (2)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之间,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企业、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地实现。

  (3)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项目部按照有关的法规及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委托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标实现最佳状态,在涉及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权益,尤其是施工中

  出现的交叉作业和工序衔接的问题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的有关情况,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4)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之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作为政府的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行为进行监督与指导。监理单位应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管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管理人员汇报监理管理情况,双方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

  注:本管理要求有未叙述详尽之处,望监理项目部依照监理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监理合同等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甲方赋予的权力与义务,本着对美国科技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负责的态度,与甲方与施工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发挥监理单位作为工程监控主体的作用。确保XX工业园区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二条园区各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 日前向XX工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送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三条 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XX工园园区管理委员会。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行。
 

  XX工园园区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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