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暂行条例解读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下面就一起来看小编分享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解读吧。
1.财产租赁合同
涉税问题:房产租赁合同未贴花。许多纳税人承租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房产,但在签订合同时却未按规定贴花,从而造成少缴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应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注意事项:(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其税额不足1元的.,应按1元贴花。(2)有些财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多个年度或月份,应就租赁期合同总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贴花,而不应分期贴花。例如,某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产,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30000元,应在签订时贴花30000×5×1‰=150(元)。
2.财产保险合同
涉税问题:汽车保险单未贴花。当前许多纳税人拥有汽车,而一般汽车每年办理交强险和商业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单。《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因此,纳税人应对签订的合同性质的保险单按规定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要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注意事项:汽车保险单贴花,计税依据是保险费金额,千万不能将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车船税计入保险费。例如,某纳税人一辆汽车交强险保单总金额为1310元,其中车船税为360元,交强险为950元;商业险金额为4250元。则纳税人应贴花(950 4250)×1‰=5.2(元)。
3.借款合同
涉税问题:向银行借款的合同或借据未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照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注意事项:(1)小微企业暂不贴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2)纳税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其相应的合同或单据不贴花。(3)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特殊形式借款合同的贴花,应按《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执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涉税问题:总分包合同按差额贴花。建筑业企业在承包工程后,经常将部分工程对外分包,这就需要再与分包方签订合同。这时,总包方既要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又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在计算总包合同印花税时,是按减除分包合同后的金额作为依据,还是按合同总额计算,往往容易犯错误。
注意事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不管是总包、分包还是转包,每次计算印花税时,都应该按照签订合同的总额作为计税依据,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并且每次参与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缴纳相应的印花税。此外,有些小型装修企业及个体户,在接到分包工程时,往往都容易疏忽缴纳印花税,认为总包方已缴纳过印花税。其实,不管分包多少次,只要签订合同,双方每次都应按合同总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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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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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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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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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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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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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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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立合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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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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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 立合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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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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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 立合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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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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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立合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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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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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合同 |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 立合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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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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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 |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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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 |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 立合同人 |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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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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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 |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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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 |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立合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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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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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移书据 |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 立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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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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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账簿 | 生产经营用账册 |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 立账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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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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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许可证照 |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 按件贴花5元 | 领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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