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新规
12月13日,文化部发布关于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的并对包含网络表演和网络游戏直播在内的互联网直播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据悉,《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事实上,这并不是今年出台的首个网络直播行业监管政策,自2016年以来,为了对野蛮生长网络直播的行业加以规范,多个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措施,这些措施互相补充相辅相成,明确了“谁能直播”、“怎么直播”、“直播什么”等核心问题。
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相关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做新闻类直播的直播平台,需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
文化部最新发布的《办法》则要求,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包括网络表演。
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开展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自审需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审核人员,建立适应内容管理需要的技术监管措施。不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不得开通表演频道。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禁止播出的网络表演内容:
·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
·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加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部门此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意味着直播行业进入全面监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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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了《规定》出台的背景:互联网直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式迅猛发展,目前已经达到了300多家,但部分直播平台传播色情、暴力、谣言、诈骗等信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还有的平台缺乏相关资质,违规开展新闻信息直播,扰乱正常传播秩序,必须予以规范。
色情、暴力、侵权成直播三大毒瘤
据调查,一些知名直播平台上,部分“主播”通过肢体和语言进行性挑逗、性暗示;飙车、吃灯泡、嘴咬几十支正在燃烧的香烟等搞怪直播内容不时出现。
除了色情、暴力等因素外,直播过程中的侵权问题也屡屡被诟病。此外,一些视频网站将街景、商场购物人群作为直播对象,甚至还有打着“大学美女必经之路”旗号的直播频道。
黑色利益链衍生畸形生态圈
今年以来,针对网络直播行业不断暴露出涉黄涉暴问题,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并对违规平台进行停播整顿。对涉事主播也做出禁播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网络直播中的低俗黄色内容仍然屡禁不止,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专家分析,目前大多数网络直播平台采用的是免费播放加广告收益的经营模式,普通网友的点击观看并不能为平台带来直接效益;而签约“网红”主播、租用大量网络带宽,网络直播平台都需要大量资金。网络直播行业火爆的背后,是直播平台之间的受众之争、烧钱大战。
一方面,网络直播平台只有尽快获得足够数量的粉丝,才能赢得广告商和资本青睐;另一方面,大量烧钱的商战模式,也让网络直播平台渴望来自直播间的直接收益。于是,从网络游戏中衍生的“虚拟礼物”模式被很多直播平台套用,成为吸纳现金流的利器。
一位网络女主播在接受线下采访时说,在一场直播中获益最大的不是主播,而是平台。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去年网络直播行业的市场规模约为77.7亿元人民币。据华创证券的预计,2020年中国的网络直播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
“网红”也能变现,有人广告报价超10万
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发布的《2016中国电商红人大数据报告》显示,预计2016年红人产业产值将接近580亿元。“网红”们究竟如何发财,又何以能够带动产业的爆发式增长?
目前“网红”主要有以下几种变现方式:
植入式营销。“网红”在网络平台上“发迹”,随后在此平台上借助自身广阔的影响力植入广告,从而获得广告收入,不少“网红”推一条广告的报价都超过10万元,目前显著表现在微博大V和视频主播红人。业内人士认为,“网红”推广已成为电商营销的大舞台。目前网红电商的品类集中在女装和化妆品,数据显示,在2015年的淘宝平台上,排名前十的女装类网店,有六家都是网红开的。
与平台分成。通过粉丝的狂热打赏,电竞圈一些“女神”级别网红的身价甚至要用亿元才能计算。一些网络直播平台的明星主播也通过收获粉丝花钱购买的虚拟礼物与平台分成而获得巨额收入。网络平台借助“网红效应”也赚得“盆满钵满”。
今年3月,有中国“第一原创”网红之称的Papi酱获得1200万元天使融资,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事件似乎昭示着“网红经济”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Papi酱本人的估值也达到3亿元,仅排在王思聪之后。通过融资,Papi酱的变现方式得以走上产业化道路。
网络直播“水有多深”?粉丝、礼物都可以“刷”
外表风光的主播背后到底有多少是注水数据,或许很难有人能说清楚。
成都商报记者以个人身份注册了某移动直播平台,测试直播的结果很有意思——记者开启直播后几秒钟后,系统显示有2位观众进了房间,又等了几秒钟,观众数瞬间增至20人左右。实际上,记者遮挡了摄像头,直播屏幕上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影像和声音,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直播内容,记者的房间里依然稳定保持着约20名粉丝。
有业内人士揭秘称,这些像“僵尸”一样存在于房间里的“观众”都是机器人,也就是平台“附赠”的,可以造成房间热闹的假象。
“数据靠刷,这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作为业内人士,九鱼传媒CEO李旭透露了直播数据注水的现象——2014年直播刚开始火,基本上任何主播开播,平台都会挂1千多个观众,造成房间很热闹的假象。
现在同样如此,一些平台或“工会”的运营人员还会在房间里维护,假扮正常观众不停给主播送礼物。在李旭看来,这跟“卖吼货”是一个道理,你不去刷礼物,就不能带动房间的气氛,真实用户也就不会送礼,而刷的礼物越多,主播的权重和排名也会靠前,增加曝光度。
行业乱象下的网络主播能红多久?
在收益的刺激下,中国互联网空间正进入“人人都想成为网红”的时代。然而,是不是每个人都能随随便便成功变身“网红”?“
除了颜值要高,《2016中国电商红人大数据报告》分析称,网红必须有敏锐的审美能力和判断某个行业发展趋势的能力,还要有超强的个人魅力,某些方面的意见领袖身份,以及团队调度、场景氛围影响力等综合素质。
而无论是“网红”还是网红经纪公司,最终都离不开呈现的平台——网络直播平台。
对于直播行业乱象,相关监管部门一直在加大严惩力度。今年4月,文化部下发了第25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随后,“网络主播黑名单”制度进入公众视野。今年7月,文化部又出台《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斗鱼等26个网络表演平台被查,16881名违规网络表演者被处理。
业内分析认为,新规出台意味着直播行业将面临较大调整洗牌。一方面,目前掌握“持证”优势的大型视频网站可能进入直播业务的高速增长期,而那些短期内拿不到许可证的直播平台则不得不面临关停命运。另一方面,直播平台将面临类型上的进一步细分。
艾媒咨询CEO张毅说,目前的网络直播平台还处在一个商业模式不清晰、不稳定的阶段,内容同质化严重,一旦用户新鲜感消失,平台可能面临大量的用户流失,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张毅表示,直播平台转换商业模式使其更加工具化,发展前景仍乐观。“一些平台靠“美女主播”的运作方式并不持久,直播是社交3.0的载体,只有把直播平台工具化,提升消费者的付费意识和付费意愿,行业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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