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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市落户规定农村大学生问题解读

时间:2021-01-15 19:32:1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推动城市落户规定农村大学生问题解读

  继中国31个省份陆续出台户籍改革方案取消农业户口后,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坚决打破横亘在流动人口与城市之间的“玻璃门”,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推动城市落户规定农村大学生问题解读。

推动城市落户规定农村大学生问题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11日发布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

  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方案》明确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国务院于2014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据媒体报道,至今年9月19日,31个省份均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改革意见中,各地普遍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存在半个多世纪的二元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不少在城市生活的非户籍居民切身感受到,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比非户籍居民享有更大优势,城乡不同户籍之间捆绑的权益仍有不小差距。

  以教育为例,近年来,国家高等教育招生政策不断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教育部部长陈宝生8月31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时表示,农村户籍大学生比例已经超过60%。

  然而,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仍然有限。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大学今年秋季入学的4380名本科新生,农村学生仅700余名;清华大学3300多名2016级新生,来自县级及县级以下高中的不到1/4。

  统一户籍登记只是开始,各项配套性措施也应跟上。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统一身份仅仅是个标志,户籍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各项配套政策的跟进与落实,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农村的全覆盖。”

  除了加快农村地区发展,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之外,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是户籍改革从实质上取得成功的'重要一步。

  也正如《方案》所指出的,“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方案》还特别强调,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这就从制度上抑制了某些地方政府搞“数字落户”的冲动,也让农村居民“被落户”“被进城”的现象很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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