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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应急办信息工作制度

时间:2022-09-25 09:29: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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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应急办信息工作制度

  一、高度关注突发重大社会动态、自然灾害、社情民意等热点问题,为领导把握全局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市政应急办信息工作制度

  二、加强紧急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凡是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火灾和疫情及其紧急重大事件,在编发报送前与报送地区或相关单位取得联系核实确定后,上报州委、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防止误报、错报信息而影响领导决策和导致工作被动。同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办理完毕。

  三、建立差错信息登记制度。主要内容是:

  对重要、紧急信息的延误、扣压,以至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未经带办领导同意,擅自报送重要、敏感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违反保密规定,出现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四、坚持严格的审核、签发制度。突发事件信息一般先由值班人员起草,带班领导审核,再送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发;凡涉及重要和重大问题的,需由突发事件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审签。

  五、实行突发信息的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类登记、立卷,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各类信息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六、计算机操作制度。应急办工作人员操作计算机,必须按规程进行,非应急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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