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

时间:2024-09-27 10:12:06 夏杰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的条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6年7月29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和《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阜阳市在行使立法权后,首次颁布的两部地方性法规。

  2015年5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和《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两个地方性法规草案,经阜阳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以议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阜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6月30日审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针对水资源不足的现状,《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重点完善了水资源调配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多种水源联合调度机制,高效利用调入水、本地地表水和非常规水,加强地表水水源工程建设,减少地下水开采。明确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接近或者已经达到、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对开凿取水井的审批、验收、封闭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新区绿化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8%,旧城区改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25%。城市新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其绿地率应达到下列标准:居住区不低于35%,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绿地率不低于30%;道路红线宽度40至50米,绿地率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绿地率不低于20%等。

  【阅读链接】《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今年或将立法

  6月2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和《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的汇报,听取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等。市委书记于勇主持会议,市领导李平、亓龙、卢仕仁、余向东、操龙灿、汤春和、刘立兵、王玉峰、王厚亮、张鑫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和《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的汇报。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和《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经学习考察、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两个条例已形成草案。会议认为,行使地方立法权,对于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解决辖区内的一些突出问题,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水是影响阜阳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由于大量开采地下水,局部地区已形成漏斗,长此以往阜阳经济社会发展将受到制约。出台地下水保护条例,限制地下水开采使用,涵养地下水资源,是阜阳长远发展的需要。要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严格限采、逐步退出、防治污染的原则,以条例来规范引导人们的生产生活用水习惯,以强制性措施推进使用地表水。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绿化条例草案,既要坚持提高绿化标准,又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新区、老城区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绿地率等建设标准。

  会议听取了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制订整改方案是市委迅速贯彻省委要求的具体行动,体现了市委对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整改到位的决心。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细的方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要强化领导,市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要强化责任,各牵头人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明确方案,亲自研究任务,亲自督查解决问题;要量化各项指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加强督导,建立报告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纪委执纪问责的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了市委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市的领导,成立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党委要带头建立、执行党内规则、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各级政府要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学法、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七·一”表彰对象推荐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要系统考虑、统筹安排,在全市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光辉业绩、先锋模范代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先进、做先进、争先进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追忆先烈、牢记历史,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以此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扩展】

  本学科前身是以原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省部级重点学科(我国第一批(1981年)具有博士、硕士授予权的学科点)为依托,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下增设的。

  本学科一直是“211”建设重点学科群之一。近年来以环境污染水文地质研究、地下水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特色,在地下水资源与环境这一地球科学优先发展领域,保持着自己的学科优势。

  本学科教师承担着许多地下水学科的前沿课题,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纵向攻关项目,同时也涉及到长江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华北平原水资源开发、清江水电站工程、金沙江溪洛渡水电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的生产课题,年均科研经费过千万。研究领域涵盖地下水中物质与能量循环规律及其生态环境效应,水-岩相互作用机理,土壤水分和盐分迁移机制、地下水监测、模拟与评价技术、地下水环境修复与污染防治技术、以及地下水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环境同位素测试技术等。许多研究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近几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各1项、省部级二、三等奖二十多项。出版专著三十余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并有四十余篇论文进入三大检索系统。

  主要实验室:水土环境修复验室、渗流模拟实验室、水化学分析测试实验室、地下水模拟与3S技术应用实验室。

  毕业生就业方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家有关部委的职能部门(如国土、水利、电力、交通、环境)和各系统(部门)的研究所、设计院等。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相关文章:

公路保护条例201711-11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11-05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全文05-30

2016《草原保护条例》最新规定11-11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文01-31

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02-19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702-23

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12-3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2-31

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02-15

论文-AI自动生成器

万字论文 一键生成

输入题目 一键搞定毕业范文模板
AI原创 低重复率 附赠査重报告

点击生成
ai帮你写文章
一键生成 高质量 不重复
微信扫码,即可体验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的条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6年7月29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和《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阜阳市在行使立法权后,首次颁布的两部地方性法规。

  2015年5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和《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两个地方性法规草案,经阜阳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以议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阜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6月30日审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针对水资源不足的现状,《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重点完善了水资源调配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多种水源联合调度机制,高效利用调入水、本地地表水和非常规水,加强地表水水源工程建设,减少地下水开采。明确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接近或者已经达到、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对开凿取水井的审批、验收、封闭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新区绿化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8%,旧城区改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25%。城市新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其绿地率应达到下列标准:居住区不低于35%,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绿地率不低于30%;道路红线宽度40至50米,绿地率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绿地率不低于20%等。

  【阅读链接】《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今年或将立法

  6月2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和《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的汇报,听取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等。市委书记于勇主持会议,市领导李平、亓龙、卢仕仁、余向东、操龙灿、汤春和、刘立兵、王玉峰、王厚亮、张鑫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和《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的汇报。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和《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经学习考察、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两个条例已形成草案。会议认为,行使地方立法权,对于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解决辖区内的一些突出问题,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水是影响阜阳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由于大量开采地下水,局部地区已形成漏斗,长此以往阜阳经济社会发展将受到制约。出台地下水保护条例,限制地下水开采使用,涵养地下水资源,是阜阳长远发展的需要。要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严格限采、逐步退出、防治污染的原则,以条例来规范引导人们的生产生活用水习惯,以强制性措施推进使用地表水。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绿化条例草案,既要坚持提高绿化标准,又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新区、老城区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绿地率等建设标准。

  会议听取了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制订整改方案是市委迅速贯彻省委要求的具体行动,体现了市委对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整改到位的决心。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细的方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要强化领导,市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要强化责任,各牵头人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明确方案,亲自研究任务,亲自督查解决问题;要量化各项指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加强督导,建立报告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纪委执纪问责的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了市委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市的领导,成立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党委要带头建立、执行党内规则、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各级政府要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学法、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七·一”表彰对象推荐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要系统考虑、统筹安排,在全市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光辉业绩、先锋模范代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先进、做先进、争先进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追忆先烈、牢记历史,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以此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扩展】

  本学科前身是以原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省部级重点学科(我国第一批(1981年)具有博士、硕士授予权的学科点)为依托,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下增设的。

  本学科一直是“211”建设重点学科群之一。近年来以环境污染水文地质研究、地下水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特色,在地下水资源与环境这一地球科学优先发展领域,保持着自己的学科优势。

  本学科教师承担着许多地下水学科的前沿课题,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纵向攻关项目,同时也涉及到长江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华北平原水资源开发、清江水电站工程、金沙江溪洛渡水电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的生产课题,年均科研经费过千万。研究领域涵盖地下水中物质与能量循环规律及其生态环境效应,水-岩相互作用机理,土壤水分和盐分迁移机制、地下水监测、模拟与评价技术、地下水环境修复与污染防治技术、以及地下水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环境同位素测试技术等。许多研究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近几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各1项、省部级二、三等奖二十多项。出版专著三十余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并有四十余篇论文进入三大检索系统。

  主要实验室:水土环境修复验室、渗流模拟实验室、水化学分析测试实验室、地下水模拟与3S技术应用实验室。

  毕业生就业方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家有关部委的职能部门(如国土、水利、电力、交通、环境)和各系统(部门)的研究所、设计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