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制定非遗保护条例
今年下半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出台《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昨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就加强非遗产保护工作展开交流。
目前,南京市已列入国家、省、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达145项,还有大量项目在深入整理发掘中。南京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8人,省级传承人38人,市级传承人175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南京历史文脉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昨天下午,南京人大网站举行第二十九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来到栏目现场,与广大网友围绕“‘非遗’保护”话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奇参加活动。
外国友人来江苏进行“非遗”调查需提出申请
“最近在看网剧《老九门》,剧中来自美国的裘德考先生对中国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甚至来到中国探访古文物。”网友“@自信的多嘴小蘑菇”说,在现实生活中,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有什么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社科联主席叶南客介绍,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载明调查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调查组织或者人员等情况。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将批准文件送交调查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后,方可开展调查活动。
我市拟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网友“我们不是女金刚”认为,政府应当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提供大力支持。
“为鼓励和资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中央和省财政从专项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传承人开展资料整理、展演展示、学术交流、带徒授艺等活动并补贴生活所需。2016年,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可以领取20000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5000元。”市人大代表、南京云锦博物馆馆长张玉英说,我市之前执行的是市级60岁以上代表性传承人每个每年可领取2000元生活补助的标准,目前正在制定的《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拟将发放对象进一步扩大,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市人大代表、市话剧团国家一级演员惠娟艳透露,除了国家和省财政的专项资金外,南京市拟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补助资金。
南京板鸭盐水鸭制作技艺入选“非遗”具备两个条件
网友“人在旅途”说,聊起对南京市“非遗”印象最深的,是板鸭、盐水鸭、蟹黄汤包、秦淮小吃、绿柳居素菜、刘长兴面点的制作技艺。“那么,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条件有哪些?”
对此,惠娟艳表示,列入名录主要是看两点,第一是要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也就是说“非遗”项目是属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符合时代发展方向的先进文化。第二是要具有历史的、文学的、艺术的科学价值,要求“非遗”项目的研究和创作、欣赏等活动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按照年度议题安排,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人大代表和网友所提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将认真研究,在立法中予以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