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规章制度3篇(经典)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社团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1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2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注:本章程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学生依法行使自由活动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引导社团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利益,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基本规范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我校校纪校规;
第三条学生社团有权根据社团本身性质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符合社团成员共同兴趣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的前两周内,讨论并确定学生社团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报予社团联事务部,由事务部转交活动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方可执行活动计划;
第五条各社团针对社团会员开展的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大型活动一学年≤2次(即面向全校及以上范围内的活动);
第六条各社团开展活动,须紧扣社团工作的宗旨,不得开展有悖于社团宗旨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活动须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第八条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提前告知有无商业性赞助,以及赞助的形式、赞助的内容等详细情况;
第十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开展过于危险或容易引发事故的活动;其他活动也需事先准备好防患措施和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不允许通过百本分、德育分、智育分等作为宣传活动的手段,含“参加即有分”等的活动,即一般观众可获分的活动不予审批;唯参赛者或优胜者可获分的活动可以进行。
第三章学生社团一般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一般活动是指各社团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展的非日常性活动,如一年一届的比赛和其他周期在2个月以上的活动等,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第十三条二级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二级学院学生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或纸质的形式递交至各学院学生社管处;
1.2社管审核:各学院社管可以在社联在线的“资料下载”下载活动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社管可自行留底,一份返还社团由社团转交社团联)社管依据活动策划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核,将活动内容、审核结果填制审核单中,再交予学院团委老师处审核;
1.3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学院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后,需在审核单相应空格处盖章,视为活动审核通过(此章即表明该活动合格,可以举办,因此社团联不再进行进一步审核)。
1.4转发策划:二级学院社管需将审核通过的策划策划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处留底,并在策划首页注明“xx学院社管审核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二级学院社团到文化中心110社联办公处上交已盖章的活动审核单,社团联根据审核单和上述1.4所注字样,出具回执单,社团填写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附录二),回执单须加盖“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校级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校级学生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板块,活动组织部审核后将在周一,周四两天统一回复。
1.2各社团可在“活动审批”之下的“已通过审批活动”查询是否活动已经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校级社团在文化中心110填写已审批的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附录二),回执单须加盖“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回执单作用:
1.学生社团完成活动审批后,可凭回执单开展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务必保管好社团活动回执单,并于活动开始前向活动组织部负责该社团跟踪打分的人员出示此回执单。
2.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提前1-2日通知社团联活动组织部进行活动跟踪。若未及时通知,该社团相应的活动分视为自动放弃,事后不予以追加或者补加。
3.未及时出示回执单的学生社团活动,活动组织部将在此活动的星级考评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4.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须根据活动实际组织情况做一份活动记录,存入本社团档案,并在每学期期末统一上交社团联,作为后期社团评比依据。
第四章学生社团日常性性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日常性活动是指社团每学期定期经常开展的日常活动。如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培训、沙龙或其他形式的活动,频率要求不得低于两周一次,否则不视为日常性活动,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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