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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9 16:03:5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规章制度合集15篇

企业规章制度1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一个企业的主流理念和主流行为方式的综合表现。建设企业文化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从企业的宗旨精神、经营理念到企业的规章制度、物质文明,从员工的行为准则、形象标准到企业的条件环境,无不渗透着企业的文化内涵。在社会不断进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全力打造具有鲜明个性、凝聚全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品质企业文化,是企业保持持久竞争力的不竭动力之所在。近年来,某公司成功地推进了系列改革,企业效益稳步提升,同时该公司的企业文化也成功地实现了再造。通过实施企业文化再造,使该公司彻底地从落后的传统习惯氛围中解脱出来,企业几十年积淀下来的旧观念旧思想逐步扭转过来,全体员工思想集中于“居危思进、超越自我”,行为体现在“本色做人、出色做事”,该公司整体状态与通过改革建立的新体制新机制同声合拍、和谐共振。

  一、落后的企业文化阻碍企业改革

  从20xx年以来,该公司改革的内容多、任务重、范围广、难度大,而且相互关联、相互交叉,其中对多年巨额亏损的非核心装置实行关停退出、改制分流;取消处级、科级领导干部行政级别,精简机构和人员,实行竞聘上岗;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按市场化要求定员定编,按劳动力市场价位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等改革举措,由于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而倍受关注。要保证各项改革举措的稳步推进,要把必须保持思想的高度统一,必须以强有力的企业文化为保证。

  对该公司来说,传统的落后的企业文化如果不及时变革,将会给企业改革的推进带来巨大阻力。但是,再造企业文化决非易事,因为观念、习惯、思维定势的影响根深蒂固。该公司传统企业文化之所以不适应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思想分散。该公司属下的原来几家企业取消建制后,不少员工仍然按照原来所在企业的文化习惯、行为和习俗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属,思想难以顺应体制融合而统一,对改革中逐渐显现的主流文化难以认同。

  二是理念模糊。以前,该公司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理咨询念,再加上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导致该公司机构人员多,社会负担重,成本费用高,劳动生产率低下,核心业务不突出,主业不精干,不少员工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按部就班,这种文化状况很难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精神支柱。

  三是形象分割。以前该公司属下的单位都具有法人资格,经过多年的经营,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思想和“诸侯”意识比较浓厚,在形象宣传和企业标识方面难以统一起来。

  企业改革的重点就是将有碍企业效能、效率提高,难以适应企业长久生存和发展的思想、行为和习惯,通过管理变革,创新组织形式、管理程序和制度规范,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充满活力。

  二、将企业改革作为再造企业文化的切入点

  企业文化学认为,企业文化再造是指由企业文化特质改变所引起的企业文化整体结构的变化。它是企业文化运动的必然趋势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文化再造的根源在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是社会文化变革在企业内的反映。当企业经营环境改变,原有文化体系难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而陷入困境时就必然通过文化再造,创建新的企业文化。因此,企业文化再造是企业文化产生飞跃的重要契机。正确认识企业文化再造的本质特征和规律,对于促进企业文化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企业文化的微观再造和重塑,必须选准启动时机。该公司通过深刻剖析对企业文化现状,把企业内部的融合重组和制度的重大创新作为再造企业文化的切入点。广泛地吸取异质文化的精华,并且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不失时机地推动企业文化的变革与发展。该公司领导一再强调,尤其是目前,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型、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文化表现出明显的冲突,要抓住这一良好的契机积极进行企业文化的整合甚至变革,以推动企业文化的进步。

  为什么要将企业改革作为该公司再造企业文化的切入点?由于企业改革是一场先进生产力的实践,企业改革中蕴含着许多新的理念、新的思想和新的思维,如果企业能够把握改革契机,从改革中及时总结提炼出先进的治企理念作为再造企业文化的指导思想,就会加速该公司新的企业文化的形成,并能使新的企业文化得到广大员工充分认知和认同。另一方面,妨碍企业改革的最大阻力往往来自于企业中已有的陈旧观念和不良习惯,如果此时不失时机地启动企业文化再造,用先进的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指导员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就能化解落后思想,纠正不良习惯,就能变阻力为推力,变压力为动力,为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做好铺垫。

  该公司领导层充分认识到,多年来,企业积贫积弱积矛盾,不改革,企业将面临死亡危机。市场竞争的激烈性和残酷性,促使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不但识危机、知危机,而且要主动出击,居危思进,想方设法变危机为良机,变危机为商机。同时,该公司深处内陆,缺乏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和资金优势,与国内外同行竞争存在明显的“先天”不足。“先天”不足的问题“后天”补,就是向标杆学习,全面推行标杆管理,就是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为该公司创造最佳效益。随着扭亏脱困工作和各项改革深入推进,该公司逐渐形成了与当前形势和发展前景相适应的、切合企业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并凸现出企业文化主题“危机标杆”。

  支撑该公司新的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咨询念就是“居危思进,超越自我”。“居危思进”的本质在于,危机总是与企业如影相随。正视危机,就有化解危机,战胜困难的动力。有危机感,才能时刻保持创业的激情,时刻保持勇于进取的精神状态,才能变危机为生机,变危机为良机。“超越自我”的本质在于,不断地否定自我,才有新的跨越。挑战自我,挑战极限,不断向标杆学习,向标杆看齐,就能比自己的过去做得更好。

  三、全面部署,有条不紊地推进企业文化再造

  自20xx年以来,该公司启动了企业文化再造工作,在继承过去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结合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总结提炼。

企业规章制度2

  会议是企业处理重要事务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有效进行信息沟通、协调管理各方面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公司各类会议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

  会议是公司上传下达,管理沟通的重要方式。公司会议按会议召开的时间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按级别分为公司级会议和部门级会议。

  二、会议的组织

  公司级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准备,参会人员的通知(需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接待,会议记录等。部门级会议由部门组织召开,办公室协助。

  三、公司级定期会议召开要求

  (一)办公室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应准备的内容等。

  (二)公司级会议召开前,办公室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并确认其议程。

  (三)会议期间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追踪落实。

  (四)会议要求

  1、总经理办公会(经营例会):

  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秘书。

  会议地点:总经理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月26—28日。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议题:总结上月工作,剖析、解决、协调有关问题;布置下月工作。

  与会人员要求:与会人员陈述本部门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下月工作计划,并作好会议记录。

  2、半年工作总结会: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时间:每年七月中旬。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主要内容:总经理作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3、年终总结大会: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时间:来年元月下旬。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主要内容:总经理作全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报告。

  四、部门级定期会议召开要求

  (一)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应准备的内容等。

  (二)部门级会议召开前,各部门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并确认其议程。

  (三)会议期间作好记录,以便追踪落实。

  (四)会议要求

  参加人员:部门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部门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

  主持人: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部门负责人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

  参会人员要求:积极参与,提出在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细心聆听,按部门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作好记录。

  五、公司级临时会议参照公司级定期会议执行;部门级临时会议及生技部班组长会议参照部门级会议执行,

  六、会议要领

  (一)与会人员发言内容不能偏离了议题,应就会议议题积极发言;

  (二)发言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能借机徇私或争夺个人利益;

  (三)与会人员要专心聆听发言,严禁打断别人发言;

  (四)发言者不能过于针对于某些人,应就具体事实展开发言;

  (五)与会人员应根据准备的资料积极发言,严禁回避发言;

  (六)发言应抓住重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能过于冗长;

  (七)发言时应多提改进建议,少谈失败理由和做某项事情的具体经过。

  七、会议纪律

  (一)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二)会议进行之前,参会人员必须把手机、传呼机调到振动无声状态;共2页,当前第1页12

  (三)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有事应先举手请示,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席办事;

  (四)积极参与,严禁交头接耳;

  (五)严禁在会议进行其间,做与其无关的事情。

企业规章制度3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子公司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分公司各部门成立安全小组,主要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各子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公司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分公司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三、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4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费发放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各项目劳务费自发放之日起限三个月内取走,超过三个月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数额归公司所有。

  4、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项目费用(带项目号的)申请及报销

  1、凡项目费用需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的“立项通知书”“项目预算表”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费用。

  2、购买项目用品、支付项目费用需由部门指定人员根据项目预算计划,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项目号、由经手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给外地协作单位办理电汇、汇票等汇款的,应先取得协作单位开据的正式发票,然后填写“汇款通知”并付与协作单位签订的`付款协议一并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在发票背后及“汇款通知”上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于一个月内办理汇款。

  5、支付项目劳务费,由相关督导填写“劳务费发放表”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需要由银行代发的于每月10日之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需要本人领取现金的于每周周三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发放。

  6、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附件:差旅费报销规定

  1、公司员工出差一般选择乘坐火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购买机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差旅费借款,应在立项通知书送达财务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后五日内报销。

  3、住宿标准及差旅补助标准:

  单位:元

  人员住宿标准食杂补助

  正式员工20xx0

  临时人员20xx0

  出差当日12:00前离京,补助按一天计算;12:00后离京,补助按半天计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无差旅补助;8:00----12:00到京,补助按半天计算;12:00后到京,补助按一天计算。

  4、往返机场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机过早(过晚)或携带物品较多可申请公司派车接送。

  5、宾馆住宿费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费(包括早餐)。

  6、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前的,应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后的应在18:00前退房。

  7、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超支自理,交通费、电话费实报实销,差旅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8、两人(同性)同时在同一地点出差,住宿费标准按一人报销。

  9、出差乘坐火车的可领取乘车补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时8元计算。(乘车时间以铁路列车时刻表为准。

  四、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交公司开出的空调大巴士、小公共、专线车、地铁、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经理批准后,可以乘出租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7:30以后的可由前台预定10元/人标准以下盒饭,并登记项目号。

  五、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各研究、支持部门所需发生的费用(除与项目有关的费用),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六、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行政

  部门指定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七、发票的开具及管理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按时从项目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开具正式发票的申请单(地税发票、形式发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开具正式发票。

  2、为了确保公司开出的每一张发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达客户手中,减少因发票丢失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发票的送达

  正式发票同城:速递或在方便的情况下亲自送达

  异地:邮政快递

  形式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电子邮件、传真、平信、挂号、航空及快递等方式。

  为避免发票遗失,请将发票用信封装好或订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发票的确认

  在发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达时间,并要求收件人收到后及时反馈,作好确认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递,请要求速递员在送达邮件时,请收件人当场打开邮件,回电寄件人确认发票已经收到(请在发出前与收件人打好招呼,并通知公司前台,由前台向速递公司提出要求)。

  ③处罚措施

  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八、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1、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称。

  4、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企业规章制度5

  1、目的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内容

  3.1质量管理

  3.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工艺管理

  3.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定置管理

  3.3.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3.3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3.3.4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3.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3.4设备管理

  3.4.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

企业规章制度6

  小企业想要在市场经济时代站稳脚跟、谋求发展,公司规章制度自然不能少。一下是企业起始阶段,公司必然要用到的一些制度条例,以供参考。

  一、总则: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三、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第二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形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三条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四条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

  六、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五条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考核分类: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奖惩措施:

  第六条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七条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企业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了职业技能掌握和提升,助推就业创业转化率。

  第四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关内容:本中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机关是:民政局;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人社局。

  本单位的住所设在:中心银座3,4,11楼。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公司。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运营状况和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人民币20万元;捐赠者:有限公司,金额:人民币2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职业技术培训: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日间照料、种植养殖、焊工、电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评茶员、美容师、美发师、育婴员、保育员、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茶艺师等职业技能;

  (二)职业技术鉴定: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日间照料、种植养殖、焊工、电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评茶员、美容师、美发师、育婴员、保育员、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茶艺师等职业技能。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理事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理事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3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理事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理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监事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长、理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长、理事,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长、理事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设立党组织。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的理事长。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九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得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经20xx年1月8日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企业规章制度8

  建筑企业现场机械管理中应制定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重点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配备专职(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3、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技术交底、交接班、维护保养、检查、资料管理等)。

  4、主要机械设备(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混凝土搅拌楼(站)、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装载机、挖掘机、桩工机械等)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一般机械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多班作业的交接班制度。

  5、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编制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施。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做到正确使用和安全运行,严禁拼设备和超负荷使用。

  9、任何人员不得命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0、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11、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修理时应挂牌标识,并由

  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机械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2、施工现场长期停用的.设备,必须拆除电源,并办理封存手续。

  本着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本公司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配戴安全帽、安全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 对于特殊工种进入现场的,如:电工、电焊工等,一律持有特殊工种证件,如:电工证、焊工证等。

  3、 施工人员进现场使用电动工具,一律有电工专业人员进行接线。

  4、 施工现场须动火的,提前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火,如现场不易动火或有易燃物品的必须做好防护,如消火栓、防火布等安全措施。

  5、 高空作业的机具,如升降车、绞手架、梯子等,保证牢固可靠。

  6、 凡高空作业的物品,要上下传递,不得随便高空抛物。

企业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

  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

  2.打卡要求: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至10分钟扣10元、11分钟至30分钟的扣2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1.5天工资),超过60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当月满勤奖。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请假制度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

  4.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门卫管理制度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出入车辆及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2、负责来访及业务联系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态度热情、细致周到。对重要的来访和业务联系,应迅速、准确地汇报主管部门;

  3、负责公司信函、报刊等邮件的收发工作;

  4、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的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门卫值班执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晚上12:00—6:00锁门,此时间段非特殊原因不得开门,如需请假时,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员,并对工作做详细交接;

  6、门卫值班员严禁将闲杂人员带入门卫室饮酒、闲聊,不准在值班期间干私活、办私事;

  7、门卫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真负责的填写值班日志和值班报告,如实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重要信息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8、门卫要熟知公司基本情况,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门办公地址及电话号码,要有较强的鉴别力和谨慎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具有实事求是、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要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

  9、负责节假日、下班后的安全工作及检查矿区内房屋门窗否关好,负责公司室外环境的花草树木施肥、浇灌及修剪工作。

  10、门卫有权对出入公司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公司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

  11、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无本部门主管签名的请假条员工出门;

  12、门卫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1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4、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

企业规章制度10

  (1)原材料采购、生产各流程和营销环节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

  (2)本制度对控制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正常的生产流程起重要作用,抑制材料质量的隐患存在。

  (3)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是极为重要的,“自检”制度在生产过程中的严格执行,将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不合格品的.产生。各流程工作员必须从战略高度上提高自身的质量意识,努力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和质量等级,提高服务的满意度。

  (4)在成品质量检验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工作人员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并认真进行返修处理。

  (5)在最终产品质量检验或出现顾客投诉、返修、退货等现象,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主要责任,间接质量责任人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企业规章制度11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公司每年年初要制定全年的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计划、措施、并以文件形式发送到各科室及每个项目部。

  2、公司对项目部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责任目标考核。

  3、公司在制定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时要把实现管理目标分解到各个项目部,做到责任明确。

  4、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公司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并分解到每个班组,并张贴在活动室明显地方。

  5、制定安全文明管理奖惩措施,把实现安全文明管理目标作为年终评比一项硬指标,并按奖罚措施到时兑现。

  6、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由公司安全处对其考核,项目部的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或委托其专职安全对其考核。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工程造价2%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使用的范围是:

  ①、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②、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③、安全设备、设施投入和维修保养;

  ④、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等;

  ⑤、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修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等。

  3、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5、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外,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承担责任。

  6、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用具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7、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分管经理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负责人批准。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结余,余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

  8、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分管经理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

  9、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于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以上规定望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安全处联系。

  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编制。属重大危险源和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应有公司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参加。

  2、安全技术交底的一般程序: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施工人员。总承包方应向分承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

  ①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③大型特殊工程单项安全技术交底;

  ④设备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⑤使用新工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

  ①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

  ②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③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④应将工程概况、施工办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员班组长交底;

  ⑤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⑥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双方各持一份书面交底。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检查

  ①、 公司每月所属项目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检查评分认真评分;

  ②、 项目部每半月对本项目工程进行一次检查。

  2、日常安全检查

  ①、 公司安全处对所属项目工程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②、 项目安全员每天要对所属项目进行巡回检查;

  ③、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要检查安全;

  ④、班组要对班前班后进行岗位检查。

  3、专项检查

  公司对施工现场的下列分项要进行专项检查;

  ①、 大型设备

  ②、 脚手架

  ③、 施工用电

  ④、 压力容器

  ⑤、 防尘、防毒、防火

  ⑥、 深基坑及支护

  ⑦、 30米以上的高出作业

  对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大型设备和压力容器、深基坑、30米以上的高出作业等公司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四、 季节性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安全危害,公司要进行季节性检查:

  ①、 冬季天冷地冻要检查防冻、防滑的措施落实

  ②、 暑季属高温季节,要检查防暑降温的措施落实

  ③、 雨季要检查防汛措施落实

  ④、 风季要检查临时设施和大型设备的防风措施

  5、节假日检查

  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思想麻痹几率松懈,公司要进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检查。

  6、安全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

  ①、公司和项目部在进行安全检查时,每次检查都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相关责任人签字存档;

  ②、对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公司和项目部要对通知单所规定期限内进行复查;

  ③、对公司项目部的检查如在期限范围内位整改完毕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对项目部进行处罚,必要时采取停工整顿。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筑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①、建筑企业和职工必须每年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企业法人、分管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项目经理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③、企业专职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④、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⑤、企业特殊工种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⑥、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⑦、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企业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①、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②、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时间是不得少于15学时;

  ③、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安全培训教育的管理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企业必须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12

  国有施工企业改革创新的重心要放在激活机制上。当前国有施工企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弊端,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就要先从改革管理机构入手,按照精干高效原则,采取“定岗、定编、定薪”,实行全员公开竞争上岗,择优选聘,分流人员,精简机构。在慎重稳妥清理不在岗人员劳动关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务作业层与企业的分离力度,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公司,通过市场化的办法,促使其走上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之路;全面理顺劳动关系,管理人员也实行劳动用工市场化运作;在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建立起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松散卸除企业多年的包袱,促使企业轻装上阵。

  分配是激活企业经营机制的主要手段。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与市场接轨,体现绩效第一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拓宽分配的思路与方式,重新设计企业的薪酬体系,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充分拉开分配差距,实行贡献与薪酬挂钩,业绩与薪酬挂钩,效率与薪酬挂钩,探索工资、奖金、津贴、股权、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管理制度创新壮大企业经济实力

  加强合同管理。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对合同进行分级、分层、分类管理;建立合同签订前的申报备案制度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信息反馈制度,并对签约、履约进行过程监控,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凡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组织索赔。

  突出资金管理。强调资金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资金运用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行和整体效益。在企业内部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对资金运作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监督控制,所有资金进出均通过结算中心办理,实行资金计划调度使用,规范内部资金市场,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制定严格的用款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采取报批制,重点掌握工程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

  深化成本管理。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企业内部成立成本管理中心,制定成本管理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系统。加强项目成本的监管工作,落实成本控制责任制,实行材料采购和劳务队伍公开市场竞争制;对项目部实行分段考核,定期开展经济分析,将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存在的差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控制和降低各项费用开支;加强监管审计,形成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以目标成本为依据,从预算收入、主要实物量、价格、分项成本和资金等方面入手,开展对项目成本的稽查工作;严格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和竣工审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项目亏损。

  落实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是企业效益的源泉、信誉的窗口,也是企业一切管理的落脚点。企业的管理重心应转移到项目管理上,实行项目经理授权经营,建立起科学的在建工程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推行工程项目强制性标准和项目经理考核奖惩办法;强调过程控制,加强检查监督,加大对项目部的运作控制及服务监督力度。总之,项目管理应以合同管理为龙头,以质量、进度、安全为核心,以成本管理为手段,以经营和社会效益为最终目的,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实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体系的运行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三大管理标准,实行体系的一体化,通过三大管理体系的整合,将三大管理体系认证与企业的基础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解决两张皮现象,进一步增强三大管理体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结合开展创优夺杯和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活动,加强安全质量的监督考核。 严格联营承包。实行分包联营队伍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分包联营队伍的管理与控制,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同时,收编经多年合作信誉良好、基础扎实的联营队伍,扩大市场份额与整体竞争力。

  坚持绩效考核。针对企业改制实际,建立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经营者资产经营责任制,以资本收益率、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安全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董事会与总经理订立年度《资产经营责任书》,总经理分别与经营班子成员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经营班子的收入分配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组织机制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创新经营承包方式。本着加大激励与加大风险相结合,放开经营与强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界定责权利关系,实行利益与风险对等,权力与义务并存的经营权租赁承包,在下属各单位承包班子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并对其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明确承包基数和承包时间,实行独立核算、确保上交、超额归己、亏损自负、调动各方经营的积极性。实行经济责任追究制,凡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严肃追究承包者的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企业内部全面推行工作和经济责任制。按照“全面责任制,彻底市场化”的要求,将一切可以按照市场化运作的管理部门推向市场,不能按市场化运作的部门强化经济责任制,并把职责目标细化,总经理与各部门分别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提高工作责任和工作效率。

  不断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出售、租赁、兼并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第三层面的兼并、重组、剥离等改革工作。分别按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员增效、激活机制的不同要求,对现有专业分公司采取不同的思路、途径与方式进行改革,理顺其产权关系,明晰市场主体,整合企业资源,组建“专、精、尖、特”,适应性强、机制灵活的各类专业公司。对涉及企业产业布局及发展全局的,如对安装、钢构、市政、装饰等经济块进行控股,组建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增强其独立运作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在突出工程建筑这一传统主业的同时,加快这些领域的发展,以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对企业发展影响不大,且体块较小的,实行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持大股放开搞活,减人增效。

  强化主业,分流副业。主动适应市场,积极慎重地推行生活后勤系统的改革剥离,妥善分流原有职工,促使其面向社会自主经营、自食其力,同时将企业有关职能与社会化管理对接。

企业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

  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企业规章制度14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概念

  规章制度是企业职工参于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企业各项工作的要求、规则、规程、程序、方法、标准等。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是在大量实践经验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一种规化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规性。用规章制度管理企业,要求按统一的标准、方法、程序工作,不允许按个人的想法随意变动。规章制度具有规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用于一切管理活动,只能用于经常发生的例行工作。

  (2)稳定性。规章制度一出台,就不能随意改动。经常变化的规章制度,谈不上规职工的行为。当然,稳定也是相对的',并非一成不变。规章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后,应根据企业工作容和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

  (3)强制性。如果一项制度可这样理解,也可那样理解,甚至可执行也可不执行,那么企业管理工作就无规可言,而这也违背了规章制度管理企业的根本宗旨。所以,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

  (1)使企业工作规化。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发现,单凭个人经验无法管理好企业,只有总结管理工作的规律,制定出工作规,人人都按章程办事,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才能使经营管理走向现代化。

  (2)协调企业各部门的工作。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各部门的关系固定化,达到协调一致的目的。各部门都按规章制度办事,相当于在一个统一标准约束下工作,进而避免各行其是的现象发生。

  (3)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有了规章制度,职工就有了行动准则,从而可以避免各种混乱,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4)提高工作效率。有了规章制度,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就可照章办事,避免事事请示汇报,研究对策,延误时间,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业规章制度的种类

  企业规章制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各项有关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又称作社会性的规章制度;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它是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和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而具体制定的。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种类繁多,一般按其作用和性质可分成三大类。

  1、 基本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带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如经理负责制;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2、 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经营工作、技术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是指企业为搞好经营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定、标准、办法、条例等。

  (1)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决策制度。包括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的工作方法、程序、职权的规定。

  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总分包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计划管理制度。包括企业中长期计划、年季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评价等工作的规定。

  预结算制度。包括预算编制、更改签证、竣工结算等工作的规定。

  (2)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程任务单、施工调度、现场管理制度等。

  (3)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图纸会审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制度、技术交底制度、计量制度、材料检验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

  (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办法,隐蔽工程验收办法、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等。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环保防护制度、现场消防制度、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等。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员、定额管理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职工培训制度,职工调配制度,职工的工资、奖励、升级、退休离休等各项制度。

  (7)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物资采购、验收制度,仓库保管制度,材料领发制度,余料退库、废料回收制度,周转材料租用制度等。

  (8)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装备计划、购置、验收、保管、保养、维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

  (9)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办法、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现金出纳、经济活动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责任制

  责任制是根据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规定企业部各级组织、各类人员在本职上应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主要包括:

  (1)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职能机构和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等。

  (2)管理业务责任制。包括生产(施工)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等。

  (3)交接班责任制。包括工序之间的交接责任制、工作班之间的交接班责任制等。

企业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一、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二、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五、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一、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二、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xx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xx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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