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
一、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奉公,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调班;不准喝酒、打牌、看电视、听收音机、睡觉、打磕睡等;不准闲聊打闹,看书阅报,干私活,会私客等;不得留宿非本公司人员。
三、着装整齐,佩带好胸卡,不准穿拖鞋、卷袖子、裤子、敞胸露怀。
四、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登记收发《车辆出入证》工作,认真查验物资出门,按出门条放行。
五、维持好小区门岗的交通秩序,保证进出口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人员和车辆进出要及时开门。
六、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必要时立即报警。
七、爱护公司公共财物和小区内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侵吞、破坏;不得私自违法实施处罚,或收取公司规定以外的费用。
八、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事事记录在案;做好信件、报刊等清点交接工作。
九、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
十、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防巡逻岗职责
一、准时交接班,着装整齐,仪容清楚,精神饱满。
二、检查小区内的`路灯开关,天亮关,天暗开,并将损坏的路灯记录上报客户中心。
三、二次装修期间,检查工人及其携带物品和送货拉货的车辆。
四、疏导车辆、人流,保证道路畅通。发现违章停放车辆,应查找车主并劝其停放到指定位置。
五、发现广告、推销、废品收购等闲杂人员,将其驱离管理区域。发现可疑人员盘查验证、跟踪监控,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六、检查楼层包括空房、电梯、水电、消防设备、可疑人员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遇突发事件必要时报警,并协助处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
一、管理制度的缺陷
尽管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由来已久,但是在我国范围内还属于新兴行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难免在运作过程中消失各种问题。
1、物业管理法规不完善
物业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实际的管理工作(阅历),在这种状况下,很难针对居民的详细生活问题进行关注以及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对许多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最终在时间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渐松散,致使小区环境消失污染和破坏。
2、缺乏完善的业主自治制度
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在物业领域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机构,相关工作的效率也很低,业主也不能够通过法律进行权益上的自我维护。
二、改善现状的对策
总体来讲,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许多冲突性问题难以通过正规手段进行根治,许多时候消失特别状况,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定进行约束,在这种状况下,只有对先进的管理阅历进行借鉴,对整个行业进行科学规划,促进行业的整体规范,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走向正轨与规范。
1、平衡物业市场的供应双方
就目前来讲,我国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应用的模式属于自建自管型,在这种状况下,管理水平较大程度上需要依靠物业公司。在这种状况下,就需要通过开发商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发动政府进行相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不直接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化干预,而是通过有效监督,促使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的`平台,使物业管理的供需双方,无论是在权力还是义务上,都能够处于平衡状态,处于公平的位置。同时,还需要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精细化规范,明确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使得管理能够拥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进行评价。在这种状况下,可以使物业管理上的纠纷大事有效避开,使物业公司的工作能够有所进步。
2、强化业主的主体性地位
首先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了解,使得业主能够明确自身权益,同时还应发挥政府的力气,明确物业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统中的详细位置,一旦消失物业纠纷,政府能够准时出面,对大事进展的导向进行合理掌握。同时还能够使业主熟悉到物业管理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针锋相对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物业管理的状况将能够得到极大改善。[3]确立反馈机制,使得业主能够拥有对于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的权力,在这种机制下,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其次,物业公司应强化市场意识,推行商品式的服务理念,促进业主对于合理服务需求的意识,使得管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兼顾供需双方的实际状况及意愿。
三、结语
在我国的住宅区管理中,物业公司始终处于肯定强势的地位,在这种状况下,业主的空间被无限压缩,物业公司心情执法,业主状告无门。面对这种现状,就应当从制度上进行思索,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使得整个物业管理市场能够渐渐向着国际化标准靠拢。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渐渐步向正规,整个市场才能够处于平衡的状态。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3
(1)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厦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厦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
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溢,应当暂时将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厦的积水抽排出厦外;如水浸来自厦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组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厦的正常运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到厦将在短时间内停电的通知,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业户和顾客。工程组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厦首层;
管理办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工程组,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厦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和巡楼保安员密切注视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4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牧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物业管理部是公司开发项目设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公司后勤保障的职能部门。物业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是为顾客及公司产品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经营及消费环境的基本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公司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部门。
第二章部门职责主要岗位及标准
一、主要岗位职责
总经理职责
1、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设置;
3、确认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
4、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管人事部、安保部、工程部、保洁部、财务部;
5、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
6、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7、拟订公司规章制度方案;
8、全面负责公司对外联系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及关系;
9、全面考核物业员工的日常工作内容和状态。
总经理助理职责
1、拟草物业管理月度和年度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2、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工作,协调物业各部门工作;
3、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
4、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工程、保洁、保安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物业人事管理及工资核算工作;
6、协助总经理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方案;
7、管理租户合同到期的续租及善后事宜;
8、协助总经理与外联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
9、执行总经理交办的工作。
客服文员职责
1、各部门的周检和月检抽查工作,建立物业资料档案;
2、负责核收租户的收费,及时发现收费中的问题并帮助解决;
3、负责处理租户上报的重要投诉;
4、负责协调处理各部门上报的与人事、维修、安防、保洁等有关事务并作记录;
5、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创建计划并指导实施;
6、文件收发,送阅、存档。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
7、档案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和办公室的管理;
8、会议组织,整理会议纪要;
9、负责接待和有关内务工作;
10、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做好跟踪和回访工作;
11、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保安部岗位职责
1、按规定着装,整齐干净,注意仪容仪表;
2、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完成交接班记录;
3、做好车辆停放及管理交接手续;
4、按时巡楼,填写防火巡查表;
5、管理好大厦物品出入楼登记工作;
6、按时到正装修租户施工现场进行巡逻管理;
7、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不得与租户发生争吵;
8、工作时间不得玩手机、脱岗、睡觉,一经发现,一律惩处;
9、爱护工作设备,妥善保管使用,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10、认真完成上下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工程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它工作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大厦强弱电设备,工作原理及实操作与维修保养;
3、执行所管辖设备检修计划,按时按量完成,并填好记录表;
4、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工作,出现上下水故障时能够迅速排除故障;
5、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6、交班时发生故障,上班必须协同下班工作,排除故障后才能离去;
7、维修人员外出巡查或维修,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随地与部门人员保持联系;
8、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做好记录,不得隐瞒故障现象;
9、做好办公室清洁工作;
10、当天因为配件不全的原因无法修复的作好记录,隔天修复;
11、配电房是大厦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未经主管人员以上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12、值班是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3、值班员必须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14、配电房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进行,以免发生错误;
15、因故停电,应提前一天向使用用户发生停电通知,对突发性停电事故,应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广播向用户作出解释;
16、保持配电房消防设备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启用;
17、严禁在配电房内私拉乱接,随意改变供电运行方式;
18、配电房内严禁堆放其它杂物;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洁部岗位职责
1、在岗工作时工装整洁,按规定上下班;
2、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发现灯具、洁具有破损现象及时报告;
3、爱护工具,妥善保管;
4、消防物品、标示牌、灭火箱要经常清洁;
5、收集垃圾及时处理。避免过多外溢,产生异味,影响环境卫生;
6、卫生间每小时巡查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异味;
7、电梯间随时进行巡查,保持按键无污渍,地面无烟头、纸屑、水渍等杂物,电梯门沟无异物;
8、服从公司领导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员工行为规范及安全管理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
为了实现公司目标、维护公司利益、履行公司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从思想认识到日常行为应遵守的职业纪律。员工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公司形象的再现。不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是公司文化建设的切入点。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2、端正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维护企业形象、确立大局意识、建立诚信观念,严格要求自己。
4、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5、发扬团队精神,密切配合,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
6、上班时间以工作为中心,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努力工作,讲求效率,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8、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安全管理规范
1、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严禁在“禁止吸烟”的公司区域内吸烟。
3、严禁私自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乱架电线。
4、不准擅自动用、拆卸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定期学习和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
5、未得到工程部门认可,任何人不得在电缆井内施工。
6、发现火情,立即拨打公司和消防报警电话,报警时讲清火灾具体地点、燃烧物品、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岗位;关闭着火现场的所有门窗,切断电源;如火势较大,积极协助指挥人员疏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严禁使用电梯,服从指挥。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管理岗位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其他岗位人员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其岗位所需的技能;保安保洁等岗位根据情况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两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保安保洁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者,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办理解聘手续。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6
1、修理热线值班是物业修理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需喜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2、每天24 小时接听报修电话,将报修内容准时通知到修理人员,并随时做好记录。
3、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标准用语,服务热忱不讲粗话。
4、对修理服务范围以外的报修,工作量小、便于处理的`,通知修理工尽快解决。对于工作量大、用工用料多的不要擅自处理,可以向用户做合理解释,或者让用户直接和工程部经理联系。
5、负责做好修理材料的验收、保管和发料工作,负责在每月初将上一个月材料的进、出、存状况统计后,分门别类报综合管理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7
1、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2、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00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
3、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4、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5、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6、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8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建立完善的服装领用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服的制作:
1、员工工服各项目应保持一致,如果根据项目品质需要或者项目特点另行制作服装,由项目筹备部门确定款式。
2、工服制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季节变换统计服装需求,然后编制服装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需要对工服统一发放。
二、工服的使用:
1、各部门(项目)根据所在部门岗位及工作需要制作相应的工作服装,上班时间一律统一着工装;
2、工服不准穿出区外(外联部门及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因工作需要除外); 3、工服有破损要及时修补,保持其干净、整洁;因本人责任造成工服损坏、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4、项目离职人员应到项目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将工服清洗干净后退回,否则按价扣薪;项目综合管理部统一对退回工服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库,定期整理,以便发放使用。
三、服装押金的相关规定:
1、保洁、维修人员:各季节服装押金均为100元,离职员工衣服无破损,则退还押金,否则按照破损程度扣除押金相应金额;每套服装使用期限为两年,员工两年后离职交回服装,退还押金。
2、保安人员
保安员服装押金为400元,每人发放统一服装,离职时按照破损程度收取折旧费,无破损退还押金。
四、支持性表格:
《服装领用登记表》wh-zh-f-001
《服装退还登记表》wh-zh-f-002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篇七」为规范员工工服管理,统一着装,树立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服作为公司的品牌形象,由公司统一购买。
二、员工工服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工服、秩序维护员工服、工程人员工服、保洁员、绿化工工服。
三、行政人事部为员工工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工服的采购、管理,并监督员工工服的使用、着装情况。
四、员工工服的采购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五、行政服装按照个人体型、身高量身定做。
其它员工工服均采用套码方式进行采购。
六、员工服制作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按原定样板、合同内容、要求等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服装,由行政人事部联系制作单位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并按合同内容、要求做相应的处理。
七、员工工服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八、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工服并佩戴工牌。
男员工必须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女员工穿黑色皮鞋、浅色袜子。
九、员工着装必须规范。
男员工应把衬衣束在裤内。
十、员工工服应经常洗涤、熨烫整齐,保持工服整洁。
十一、员工工服未到报废期丢失、人为损坏等,均由员工自费购买。
十二、工服的保管、发放、回收由仓库管理员具体经办。
十三、仓库保管员要定期检查仓库工服保管情况,确保工服保管完好。
十四、仓库管理员凭行政管理部出具的`工服发放通知单按出仓程序办理领用手续。
十五、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工程人员离职后必须将工服退回,退回的工服必须洗净晒干。
十六、管理人员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
自发放之日起,使用满两年,归员工所有。
否则,按时间长短扣款。
十七、具体折价扣款办法:
1、行政人员为公司服务满2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服务满2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归员工所有。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24个月×(24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2、维修技工为公司服务满1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为公司服务满1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退回公司。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12个月×(12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3、秩序维护人员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50元的服装干洗费。
4、清洁绿化工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30元的服装干洗费。
5、若员工离职时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不给予退还员工服装保证金。
6、不规范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2元/次,当班期间不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10元/次,并要求即时离岗,更换工服。
离岗更换工服一律按请事假半天处理。
十八、工服在使用期限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服装破损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
十九、员工入职一个月后,须向公司缴纳员工服装保证金。
缴纳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200元/人,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100元/人,保洁绿化工:50元/人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9
一、员工工作纪律
1、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2、必须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
3、各级员工都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布置,不得随意改变、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4、各级员工都应遵循逐级请示报告的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工作。
5、不擅自离岗,上班不得睡觉。
6、员工调离或辞职、辞退、离开公司工作时,应将公司配备物品、钥匙等交公司办公室。
7、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二、保安员岗位职责
1、维护大门口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驶及行人过往,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2、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仪态大方,热情、礼貌、周到地回答来访人的询问,严禁用粗言恶语对待来访者;
3、严格把好第一关,高度警戒,发现精神病患者、衣衫不整或行踪可疑者,坚决拦阻其进入蔬菜大厦;
4、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门前的警戒工作。注意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人多时要注意防止失窃,防止大门口周围有闹事、斗殴事件发生,确保门前安全。
5、在值班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紧急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6、及时做好当班值班巡视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7、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员私自进入。
8、对出入蔬菜大厦的人员做好检查登记,严格按照集团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偷懒,耍滑。
9、建立健全的防火、防盗、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发生应急事态,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0
一、管理机制与管理原则
本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公司设经理、部门主管,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其分管的工作。公司设客服部、工程部、安防部、保洁部。
本公司内部实行垂直领导,层级管理,正常情况下,对下不越级指挥,对上不越级请示。
二、组织构架图
第二章部门职责主要岗位及考核标准
一、主要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总经理职责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管保洁部、安防部、工程部、客服部;
2、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规章制度方案 管理部职责
1、拟草小区管理季和年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2、管理处的周检和月检,建立小区资料档案。
3、负责检查管理处的收费,及时发现收费中的问题并帮助解决。
4、负责处理管理处上报的重要投诉。
5、负责协调处理管理处上报的与人事、维修、安防、保洁、绿化等有关事务。
6、与行业管理、街居及小区业委会协调有关工作。
7、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创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计划并指导实施。
8、安排小区水池清洗、水质化验,绿化工作。
9、安排小区二次装修垃圾的清运。
10、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安防部职责
1、制定安防工作月、季、年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防人员的考核,提出转正、调动、辞退等。
3、制定安防人员的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4、检查安防值班,包括夜间。
5、指导治安巡逻。
6、制定小区施工人员的管理,并组织实施。
7、制定消防系统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8、组织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
9、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
10、编制治安突发事件和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
11、治安和火警事件的处理。
12、处理小区因安防员值班巡逻而发生的`问题。
13、提出安防员的奖罚方案。
14、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维修部职责
1、制定设施设备维保月、季、年计划,报批。
2、按计划组织安排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3、小区有关设备的检修,安排组织零星维修。
4、组织设施设备的突击抢修。
5、建立小区设施设备台帐。
6、建立公司的工具设备台帐以及管理。
7、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报批后实施。
8、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财务部职责 会计职责
1、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计划。
2、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工资和各项费用的报销。
3、及时处理帐务,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4、小区的经济核算工作。
5、财务档案管理。
6、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出纳职责
1、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和帐务处理。
2、负责各种费用的报销和工资等发放。
3、发票和收据的管理。
4、负责员工社保工作,按时缴纳社保费。
5、按时交纳税金。
6、交纳各管理处的水费和公用电
7、保管财务档案、办理行政和财务有关证照。
8、检查督促收费,催讨债权。 人事行政部职责
1、员工招聘、转正、辞职辞退、考勤、工资、福利管理等,并建立人事档案。
2、管理印章。
3、文件收发,送阅、存档。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
4、档案管理。
5、会议组织,整理会议纪要。
6、负责接待和有关外联工作。
7、公司财产管理和办公室的管理。
8、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1
1.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隐患重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令、法规。
4.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5.编制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将安全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6.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方针和操作规程,当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作应服从安全,作业人员对违背安全管理方针的指挥和部署有权拒绝执行,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全体员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使之正确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
(2)安全检查重点:工作条件、生产设备、作业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工作人员的行为。
(3)安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应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9.员工在工作中应执行安全卫生规定,正确使用保护用品、用具,遵守劳动纪律,遵章指挥、遵章作业。
10.制定年度安全卫生教育技术培训计划,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组织实施力求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安全知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了解劳动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熟练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劳动技能,减少操作中的失误。
(3)安全意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实施安全作业。
11.根据季节变化出现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变化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工作。
13.管辖区内建筑物必须坚固,如有损坏或危险征兆,应及时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电器设备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要设置安全屏护设施及明显警告标志。
(2)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压电器、线路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手柄工具和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触电保护器。
(5)在潮湿环境下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得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能超过12伏特。
(6)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并要定期检修。
15.进入检查井、地沟作业前,要确认检查井、地沟内是否有精神,服从组织及领导的工作分配。
(12)认真完成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
具体时间工作概述详细内容
18:00--18:05上岗准备签到换工作服。
18:05--21:50分四次检查巡视全面检查各办公室门窗,公共区城门窗有、无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管理处将对内部员工之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处理,严重者将送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籍此,使管理处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管理处服务水平。
一、处罚条例
(一)有以下行为者,作口头警告处理
1.不严格遵守轮值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并未获主任同意;
2.当值时,不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带有效之证件,不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
3.无论对待同事、访客、业主或租户,均不以礼相待或不保持良好关系;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场所内有不雅行为或动作,在公共场所大声噪吵的;
6.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7.清洁工人员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带金银饰物上班的;
8.拉群结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
(二)有以下行为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1.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当值时间听收录机、阅读报章杂志、聚众喧哗、追逐嬉戏、吃零食或抽烟等;
2.要求(或替)别人打钟咭;
3.在上班时间睡觉、闲逛或擅离工作岗位;
4.使用客户专用的设备或物品;
5.对同事或客户作出侮辱性言语或行为;
6.遗失业主门匙或泄露客户资料(否则需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对工作内容有所隐瞒,接到业主投诉不迅速处理;
8.上门作业时,粗暴敲门并对业主(住户)造成影响或严重投诉,急促按门铃并于业主开门后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来意,未经业主(住户)允许擅自走进室内的;
9.上门作业时,随意使用室内物品、抽烟、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不爱护业主家中的物品、不尊重业主生活习惯而随意践踏室内地板的(同时,还需承担因此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10.上门作业时,未经许可使用业主家的物品,或在业主家中吸烟、喝茶、看电视、看报纸、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非工作需要,开空调;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为者,作即时解雇处理
1.向业主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
2.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4.以权谋私,工程及维修部门工作人员按工程单要求及范围上门服务,在维修作业期间收取业主(住户)钱财或另加有偿服务;
5.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向外作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客户提供物业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
7.在公司范围内有不道德的行为或交易;
8.偷取公司、业主(住户)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实的.(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本公司范围内打斗、酗酒、聚赌、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资料;
11.擅自标贴或涂改本部门或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部门或公司的财物;
12.不遵守并不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项;
(四)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五)程序解释: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程序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政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办公地点的防火、防盗工作;
2、员工上下班如自驾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已切断;
4、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的门窗已锁好;
5、业主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除本部门主任(或以上人员)批准外,一律不许借阅。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1、在清洗外墙、玻璃窗等高空工作中,必须有领班或以上人员在场指导,并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制度(例如:系扣安全带等);
2、在清理碎玻璃时,清朝人员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凉鞋;
3、室外清洁人员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注意路面行车情况,尤其拐弯及路口位置;
4、室内管家人员在与业主移交门匙时,必须做好签收记录及相关的核实工作。下班前,必须检查空置单位的防火及门窗、水电掣安全情况;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2
一、保安员岗位管理规定:
1、加强提高各方面素质。
2、熟悉小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4、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5、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6、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7、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管理科报告。
8、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9、不得在住宅小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业主赠与的财物。
10、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11、驱赶物业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12、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访客进入小区应出示证件,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小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保安岗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本,交接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装备查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交接情况。
三、巡逻员岗位管理规定:
1、治安巡逻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2、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包赔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3、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包赔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4、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部门处理。
5、治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公司或广大业主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思想业务素质过硬,自觉维护物业辖区内业主或用户以及设施的安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负责物业辖区门口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秩序,发现有人进行危险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
第二章保安人员内部管理规定
第五条保安人员每周应进行开会小结,总结本周工作,对下一周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签到记录以及会议记录。
第六条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物业治安的义务,因此,工作安排上应有严格规定。保安人员请假1日以内,必须由所处岗位的负责人审批;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者,应报由保安主管批准;超过3日,须报经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保安人员请假超过1日以上者,应事先与其他保全人员协商顶班,并上报批准。
第八条保安人员请假须续假时,应当及时告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照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保安人员值班室、宿舍只准张贴公司统一制订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十条桌面保持干净整齐,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桌屉里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一条宿舍的地面、门、窗应保持干净、无尘、无明显污迹,床铺上的被子、枕头必须摆放统一
第三章保安人员仪表规定
第十二条注意仪表,制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整洁,待人接物有礼貌。
第十三条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饰物,留长发、长指甲和蓄须;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
第十四条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得体、态度和善、精神饱满。
第十六条保持值班室、住宿处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十七条执勤时不准喝酒。
第十八条不准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利用娱乐之便赌博或变相赌博。
第十九条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第二十条自觉接受业主(住户)的监督和投诉。
第二十一条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对业主(住户)反映的情况不推诿、不回绝。
第二十二条禁止其他有损保安人员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保安人员交接班规定
第二十三条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
第二十四条交接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条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的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条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第二十八条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保安人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为搞好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惩罚。
1.对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4.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5.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6.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7.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
8.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者。
9.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12.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13.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4.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条根据第二十四条中所列情节的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保安人员巡逻签到规定
第三十二条巡逻路线的制定。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巡逻人员要做好各处角落的检查工作,做好签到记录,为下一批巡逻人员有据可循。
第三十四条巡逻力量的组织。保安主管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的内容确定巡逻组的配合、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白班,夜班两班。夜班每组必须两人以上。
第三十五条日常巡逻路线
1.整治乱停乱放,确保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顺畅。
2.认真查看各条巷道的公共设施是否完整。
3.细致检查各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5.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第三十七条检查
1.保安主管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责任区提查一次,班长会面检查不少于两次,保安主管对夜间岗必须进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须检查各管理处巡逻队员巡逻棒的使用情况以及巡逻棒的数据。
3.凡检查巡逻棒数据发现漏检情况的,依照班次检查按漏检一次罚款两元。
第三十八条收发、保管。由保安主管负责每周收发签到表或者巡逻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门处理并且打印出有关巡逻数据进行查核。
第三十九条责任。队员如果丢失或损坏公司财物一律按原价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门岗保安员职责
1.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
2.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5.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
6.禁止2.5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严禁危险品进入小区。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责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区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负责管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3.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5.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装修材料不准随意堆放,在规定时限内不准施工,防止影响其他住户休息;余坭、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6.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住户)的意见,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主动热情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中心保安员职责
1.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电视录象工作。
4.负责录象带的保管工作。
5.负责查出报警位置,及时调动保安员现场查看并处理。
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业主的投诉,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业主(住户)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7.做好资料保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
(四)巡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物业,留意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
2.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辖区内。
3.监督检查业主(住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装修。重大违章装修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房、公共设备设施和清洁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5.负责顶替需要短时离开岗位的保安员。
6.负责巡查停车场治安、消防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停车场保安员职责
1.维护停车场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2.提醒业主(住户)或客人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作好巡检工作,保证车辆安全。
3.严禁装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劝阻超高、超长车辆进入车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4.车场内出现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疏导和处理。
5.认真按规定巡查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及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汇报。
6.认真、如实作好值班记录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石家庄保安公司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发生火灾、盗窃、凶杀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本小区物管站和辖区派出所。
四、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物管站。
五、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准许后方可入内。
六、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石家庄保安公司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小区,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七、做好各项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八、公司、物管站或地方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在公司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小区内住户的人、财、物的绝对安全,为小区内的业主创造的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的环境。
1、组织、布置、协调好保安部门的日常工作。
2、熟知小区楼层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合、协助公司物秘部负责搞好接待、解决和处理好住户所提出的问题或投诉。
3、制定、执行和落实好公司关于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和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为公司主管的表彰和处罚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4、如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必须到现场指挥,当好上级主管处理好事故的参谋。如公司主管不在时,先调动人员处理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发展,事后上报公司主管。
5、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石家庄保安公司负责对小区住户进行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的培训。
6、部署、督促、检查下属的工作,检查和总结保安的全面工作,为公司主管月底和年终的总结、表彰、处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7、有知才、育才、用才的能力和管理方法。
8、工作上讲务实、讲策略、重实效,带领全体保安人员,圆满地完成公司主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3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 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 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4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造一个清爽、干净、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全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修理。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需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打算。协作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干净、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转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惜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全部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需由仆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掌握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当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修理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修理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修理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商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托付他人按期代交或准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托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纳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纳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状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状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亮 ,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依照《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及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业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业主、业户应当尊重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弘扬职业精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类型和业主、业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并向社区居民公示。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实行责任险、侵权责任险等保险制度,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保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登记,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开展合法的服务工作。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组织架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人员管理,由专业人员负责招聘、培训和调整从业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具有应有的资格和能力。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定期对自身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保持服务水平的稳定。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社区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业主、业户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业户享有在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基本服务,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业主、业户有权对其所居住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业主、业户应当保持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
第十七条业主、业户应当遵守社区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八条业主、业户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防范、消防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依法配合各项检查和审批工作。
第四章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修养良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和认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将现场服务情况及时汇报给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业主和居民之间的关系,解决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业主、业户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维护社区安全和谐,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报警。
第五章违法行为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二)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
(三)未按期缴纳服务费用的行为;
(四)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行为;
(五)故意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和治安的行为;
(六)干扰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于本条例未涉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和谐社区。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异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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