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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7 11:20:2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志愿者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志愿者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志愿者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志愿者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实施素质工程,为社会提供科普志愿服务,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郑州科技馆为郑州市科普教育基地,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场所,是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科普志愿者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准则。

  第三条郑州科技馆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科普志愿者。

  第二章服务范围与形式

  第四条科普志愿者服务范围

  (一)重大科普活动;

  (二)馆内日常科普活动。

  第五条科普志愿者服务形式

  (一)组织、引导观众参观;

  (二)展厅演示及讲解;

  (三)表演剧的演出;

  (四)展厅秩序的维持。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本馆组织的科普活动,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

  (二)就科普志愿服务工作,可对本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可获得从事科普志愿服务的交通、误餐补助,标准由本馆定。

  第七条志愿者的义务

  (一)履行科普志愿者的服务承诺,科普志愿者服务为义务性质;

  (二)科普志愿服务至少为5次/年,根据本馆活动安排定;

  (三)服从管理,按照本馆的'安排积极参加科普服务活动;

  (四)不得以科普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馆科普志愿者的形象。

  第四章申请与注销

  第八条科普志愿者的申请以自愿为原则。

  第九条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公民,热心科普事业,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志愿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供义务性的服务,可填写《郑州科技馆科普志愿者申请表》申请加入。

  第十条申请者经本馆批准确认,即可成为本馆科普志愿者。

  第十一条科普志愿者若要求退出,须向本馆提出书面注销申请。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本馆常年接受科普志愿者加入的申请。

  第十三条本馆建立科普志愿者人才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调配的机制。

  第十四条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须穿戴志愿者统一服装,服装由我馆提供。

  第十五条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要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由馆内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本馆对在开展科普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办法:年底进行考核,以20%的比例选出年度的优秀志愿者,并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本馆对不履行志愿服务条款的,或者因其个人行为对本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本馆可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取消其资格的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郑州科技馆展教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志愿者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部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检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并商讨解决对策,传达主席团会议及部长会议精神,并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方案。

  会议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须提早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向青协会长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2)会议期间,应保持纪律肃静将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不得接听手机,讨论非会议内容。

  (3)与会人员必须穿带整齐,不允许穿背心,拖鞋。

  (4)与会人员应带好纸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与会人员在例会中可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观点,但对决议务必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会结束后应将关好电灯、风扇,锁好门窗,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后离开。

  (7)、例会考勤情况作为评优凭证。

  2、项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个成员都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活动计划

  (2)例会讨论:经例会详细讨论,通过的方可实行

  (3)实施:由提案者作为项目组组长,由提案者所在组人员为成员,组成项目组。组长负责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并有权协调各相关事项。

  3、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协门档案分为电子档和手写资料,由副部长专门管理,对成员的大小文件进行真实的记录和细心的的'保管,对成员考核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的记录,严禁对书面档案随意涂抹破坏,违者奖按照章程内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第五章办公室成员任命、考核、评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为让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纳新活动,纳新时,由会长、副会长负责各部纳新的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换届前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界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与新任部长。

  (3)、如有成员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成员,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消等处分。

  2、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和健全部门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升部门干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干事的考核与监督,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本会制定并实施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内容

  干事考核分半学期与学期考核两部分。半学期考核主要包括干事例会出勤、活动情况、工作效率、贡献率等;学期考核在半学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成员档案。

  1、工作态度:例会出勤、活动及工作参与度、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协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2、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3、学习成绩:干事必须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努力学习,不可出现挂科的情况。

  (三)考核奖罚

  1、本考核制度作为年终评优秀校学生会干部的依据。

  2、本考核制度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依据。

  3、根据评分的高低,评出优秀成员及不合格的成员。60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为良、85分以上为优秀。

  (4)、评优评分标准

  1、总分=基础分+加分-扣分

  2、基础分为70分。

  3、评分标准如下:

  分类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主要考核成员

  团结精神和协助意识

  成员之间存在矛盾、全局工作中配合不力的、查实1次扣5~6分。

  会长、副会长

  自觉保护学生会干部良好形象

  1、在工作、生活中言行举止失当、有损形象的,查实1次扣1~2分。

  2、自觉保护学生会工作环境整洁,随意在青协乱丢垃圾,查实1次扣1~2分。

  3、违返院规章制度的,查实一次扣3~6分。

  会长、副会长

  集体观念强

  1、无故缺席学生会的集体活动(包括会议)1次扣1分。

  会长、副会长

  积极参与公益性活动

  个人年度参加无偿献血并持有献血证的,加1分;参加其他公益性活动每项加1分。

  会长、副会长

  爱护集体财产

  1、部门固定资产认为损坏的,查实损坏责任人,1次扣1分。

  会长、副会长

  加强部门管理

  1、会长履行“传帮带”职责不到位扣3分。

  2、没尽责尽力帮助干事发挥主动性、自觉加强锻炼不到位扣3~5分。

  3、部门内若有徇私舞弊,贿赂相受的,查实1次扣3~6分。

  会长、副会长

  工作态度

  1、按优、良、中、较差、差五个档次打分情况折算为分数。

  会长、副会长

  工作业绩的评估

  按优、良、中、较差、差五个档次打分情况折算为分数。

  会长、副会长

  自觉加强自身专业的学习

  一门补考扣1分(按学期累计)。

  会长、副会长

  各类赛事

  1.获国家级奖项的,一次加5分。

  2.获省级奖项的,一次加3分。

  3.获院级奖项的,一次加1.5分。

  4.获系级奖项的,一次加0.5分。

  会长、副会长

  通过计算机二级、三级、cet—4、6、8级

  1、过cet—4加0.5分,cet—6加1分,et—8加2分。

  2、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分,通过计算机三级加1.5分。

  会长、副会长

  遵守工作纪律

  1、无故迟到部门例会1次扣1分,无故缺席部门例会1次扣2分,累计3次内部通报批评一次,无故迟到超过4次或无故缺席3次者取消在任职务。

  2、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在开会时笑闹,会议期间奖手机调成振动或者关掉铃声,与会者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违者1次扣1分,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

  会长、副会长

  按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没按时上交工作计划表或上交不符合标准的,酌情扣分。

  会长、副会长

  工作积极性

  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可行性、建设性。酌情加分。

  会长、副会长

  个人荣誉称号

  院颁发的荣誉称号加1分,系、团颁发的荣誉称号加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4分)

  学生处

  (5)、奖励分评分原则

  ①、单个活动加分不重复原则:即一个活动参与者只能加一次分。

  ②、学生会职务分原则:一般情况如下

  职务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优

  良

  及格

  职务分

  6

  5

  4

  3

  2

  (如果担当该职务的人员表现优秀,可在原职务分上多加0.5分。如果担当该职务的人员表现不佳,可以在原职务分上扣1分。)

  3、干事考评细则

  (1)、部门干事考评参照部长考核制度由部长、副部执行。

  (2)、干事必须按要求完成部长、副部的任务,未按时、认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干事在考评前对自己做自我评价。

  (4)、干事工作态度得到广泛认可,期末时候给予加1分。

  (5)、干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1次给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领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对部门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协会的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部门干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内容

  会议

  (1)副部长应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或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部长提出书面假,批准后方可请假。

  (2)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通讯设备。

  (3)会上积极发言讨论,不哗众取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汇报及传达

  (1)副部长必须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计划。

  (2)每月月末,副部长应有书面工作总结,并及时上交部长。

  (3)副部长就部内的意见或建议,客观真实地反馈给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

  (4)部长会议后,副部长应及时准确地传达部长听取的会议精神。

  工作态度和执行

  (1)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把部门利益放在首位。

  (2)按时按质完成所布置的任务。

  (3)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不损部门形象。

  (4)认真落实贯彻学院相关政策、方针、及部门的工作计划。

  学习及自身影响

  (1)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本部门干事的思想工作。

  (2)积极参与、出席各项部门系列活动,并当好部门领导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学期、一整学期工作中,对部门的贡献率。

  3、考核方法

  (1)部门采取半学期和期末整体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评比。

  (2)由部长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将公布于全体成员,并记入成员人事档案,作为评优依据。每学期根据考核情况评出优秀干部若干名,并汇报到团委学生会。

  4、激励与惩处

  (1)每半学期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每学期优秀部长以及晋升的主要依据;

  (2)将部门优秀部长登记材料记入副部长人事档案,作为学院考核和评优评奖依据;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长,视情况予以内部批评、降职或者辞退;

  (4)在职期间,严重损害部门形象及利益者,直接与以辞退,并报给团委学生会。

  第七章总结

  一个部门的部门制度的完善与否,实施的力度的强弱,直接影响着部门的发展,只有认真贯彻好部门制度,认真遵守部门制度,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干事,优秀的干部,让优秀成为青协的一种习惯。

志愿者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辖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村社区志愿者协会是辖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管理与服务的规章制度,组织社区志愿者的开展志愿活动。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按照不计报酬、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和培训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其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机构负责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相关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区志愿者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社区志愿服务。

  (一)社区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向社区志愿者提供社区志愿服务岗位。可以推荐社区志愿者到其他部门和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二)社区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向其所属的社区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并在其登记表中注明,继续参加同一或其他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社区志愿者的有关权益,并给予社区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防止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的过程中遭受伤害。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责成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社区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时间储备制度,社区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社区志愿者的服务。

  第九条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全区社区志愿者的、规划、实施、指导和检查工作。街道、乡镇成立社区志愿者分会;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安排专人负责社区志愿者管理工作。各级社区志愿者协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协会、分会的业务指导,协助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

志愿者规章制度4

  协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与要求:

  一、例会纪律与要求:

  1、每次开会务必在所通知的时间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2、到达会场后安静的等待点名;

  3、会议中严禁讲话与玩手机,要营造出安静的会场气氛,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相关人员;

  4、重要的会议精神要做好笔记,以备不时之需。

  二、活动纪律与要求;

  1、想要参加活动的人员,首先应在相关负责人员处报名登记;

  2、听从协会的分配与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明(仅限于报名参加者);

  3、活动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严格要求自己;

  4、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下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与物件(比如:报到表是否填写,志愿者服务证等)。

  三、积分规则:

  每参加一次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给予1~5分不等,一般的活动参加一次积两分。

  四、奖惩制度:

  1、活动中表现积极与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2、如有违反青志协规章制度者将会得到相应的批评与处理;

  3、已经报名去参加活动的人,如因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会得到协会的相应惩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5

  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青志管理制度青志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维护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完成组织各项活证。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凡破坏青年志愿者组织形象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长负责记录。

  2.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长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长上交负责人,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秘书长或负责人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秘书长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半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长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由负责人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开除)。

  6.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志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三、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组织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组织宗旨者。

  2.有损本组织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组织工作者。

  4.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违反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6.打架斗殴者,蓄意破坏组织声誉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勒令其退出组织。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3.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推荐入会的权利。

  五、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2.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4.向本组织反映有关志愿工作情况,提供有关志愿工作资料。

志愿者规章制度6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

  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立即把《会员证》收集,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否则无效;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实施制度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四、开会(例会)要求

  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奖励制度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各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名;

志愿者规章制度7

  本中心制度为人员表现,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事务记录制度,财务制度和奖励制度六大项:

  1、人员表现

  1.1、全体成员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认真,负责;

  1.2、中心所有活动必须经过主席团的商议,再请求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1.3、所有成员不准做有损学校和中心形象的事,不得做使本中心利益蒙受损失得事;

  1.4、所有成员不得以中心得名义开办个人事务;

  1.5、尊重主席团和各部长,尊重本中心所做的正确决定,若有不满可正面提出;

  1.6、全体成员要积极参加本中心所举行的活动并提出好的建议,分配给个人的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能无故推辞或拖延;

  2、考核制度

  2.1、全体成员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例会要按时到位;

  2.2、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向上一级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到位。 2.

  3、各部委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退会处理;各(正、副)部长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该部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停职处理; 2.4、中心十一月底进行中期考评,届时工作积极优秀者将提拔,并作适当奖励;工作不负责、推托、懈怠者将由中心主席团大会和中心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上报学院审批将其停职或自动申请退出。

  3、会议制度 3.1、会议章程

  3.1.1、中心负责人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副部长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周四晚9:20在三教100举行,由主任主持会议;

  3.1.2、部门内部会议:各部门内部每两周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各部门自定,由部长主持会议,并于负责人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

  3.2、会议内容

  3.2.1、中心负责人例会,各部门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对后段时间工作作安排;

  3.2.2、各部门内部会议讨论工作安排;

  3.2.3、需报账的成员周四晚上9:20后到三教100找办公室报账。

  3.3、会议要求

  3.3.1、中心主要负责会议由办公室部长检查出勤并做会议记录,各部内部会议指定一名办公室部委检查出勤并作会议纪录。

  3.3.2、每次会议的时间要求不超过50分钟,各部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长或压缩。

  4、事务记录制度

  事务记录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完成,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记录内容包括:出勤记录、会议纪录、财务收支情况、中心日常事务、中心重大活动的情况、工作总结。指定到各部的办公室部委还需为自己所负责的部门建立工作档案;

  4.1、外联部: 外联部活动内容、获得经费情况、所拉到的赞助商、活动、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经费、商家的满意等等;

  4.2、家教部: 所获得家教的.时间、地区及安排家教的情况;所做宣传的时间、地点、宣传的形式、宣传进展的情况、宣传的效果;

  4.3、岗位部: 寻找岗位具体活动、活动进展详细情况,所获得岗位详细情况、安排上岗同学的情况;

  4.4、实践部: 实践活动的内容,广大同学参与状况,活动的影响及意义;

  4.5、宣传部: 所宣传活动的部门、形式、时间、地点及宣传效果;

  4.6、网络部: 网站维护情况、网上业务办理进程;

  4.7新闻部:每期报纸的采写征稿,获取新闻线索的情况。

  4.8 采编部:报纸的组稿排版,审核校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9发行部:报纸的联系、协调赞助商及报纸的发行的相关事宜的完成情况。

  另外,办公室要做好需要家教、兼职的人员档案,中心成员档案;

  5、财务制度

  5.1、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记录中心财务的收支具体情况;

  5.2、财务报销制度

  5.2.1、各部买任何东西需经部长同意;

  5.2.2、帐目小于五十元的由当事人决定,大于五十元的报请部长批准,大于一百元的需报请主席团审批;少于五元的集中达五元以上一次报销;

  5.2.3、报销时需持正式发票或收据,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小票不可报销,报销时由付钱的成员签字;

  5.3、财务实行公开化,中心任何成员对财务有知情权,如有疑义可询问办公室负责人;

  5.4、外联部财务分配制度

  外联活动所得经费分配30﹪给外联部,其余70﹪纳入中心活动经费;

  5.5、学期末报销办公室、外联部、家教部的主要负责人短信费20元/人;

  6、奖励制度

  6.1、采用积分的原则,所有成员凭最终所得个人年终积分进行奖励;

  6.2、个人积分形式

  6.2.1、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6.2.2、参与活动情况

  6.2.2.1、表现积极活跃,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6.2.2.2、表现一般者加2分;

  6.2.2.3、活动参与者加1分;

  6.3、优秀部委:由各部分内部评定,个人年终积分最高者优先,并给予物质奖励。

  6.4、优秀部门:由办公室及各部长讨论决定,并获得物质奖励。

  6.5、部门获得积分方式

  6.5.1、活动的次数(一次加5分);

  6.5.2、活动的影响(1-5分);

  6.5.3、活动的完成情况(1-5分) 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另各成员向外联部提供的外联信息成功后可获得部分奖励,该奖励归外联部所有的20﹪经费中的提供40﹪。

志愿者规章制度8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高校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其次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全部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醒悟的政治头脑和剧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养、心理素养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实力、协调实力、沟通实力和交际实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实力和肯定书面表达实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看法,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主动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听从多数,个人听从集体,局部听从整体,并具备肯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一心一意为广阔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仔细听取广阔同学的看法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刚好反应;

  (四)激励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主动投身参加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意培育自己的爱好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备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赐予肯定惩罚;

  (六)要有剧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别状况不能到者必需提前请假;

  (七)要主动参加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主动协作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果,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二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全部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加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加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工作总结、请假状况,平常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主动参与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实行公开、公允、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依据比例按平常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刚好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比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比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详细时间将依据协会工作开展状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说明,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说明,无故迟到缺席状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刚好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肃穆、仔细,保持会议室的宁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安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全部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仔细作好会议记录,主动思索,勇于提出看法和建议。

  第三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全部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醒悟的政治头脑和剧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运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听从本协会支配,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支配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惩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9

  第一条、任何志愿者不得借本团队名义发起、组织、参与非团队批准的活动。

  第二条、不得在团队拉拢队友,参与传销、宗教、证券等任何形式的组织。

  第三条、不得散布、传播非法言论、不道德思想等误导队友,诽谤政府、团队等。

  第四条、不得借团队名义谋得私利,非法集资或进行社会募捐。

  第五条、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对长期不参加活动人员根据团队考核制度予以清退。

  第六条、服从团队安排,对不理解、不支持的事宜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不应因个人思想而影响他人,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第七条、不得私自组织选举、拉帮结派等,遵守团队组织架构。

  第八条、作为志愿者不得沾染毒品、参与赌博、组织淫秽、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团队予以清退。

  第九条、不得挪用、专用捐助物资、善款等,已经发现予以清退。

  第十条、不得借用本团队名义或以队员为主要成员的.QQ群,不听劝告者,或给团队造成不利影响者予以清退。

志愿者规章制度10

  前言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职责,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一章:总则

  安康学院青年志愿服务队是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在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全体师生,社区居民服务,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一条:安康学院青所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坚持以“锻炼自我,照亮他人”为服务宗旨。

  第二条:服务队将在学院团委的领导和监督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党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促进服务队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安康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下设系队,各系队的产生以各系队员为单位,接受总队的领导。

  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一名,宣传组、调研组、文艺组网络组数名以及各系系组长(艺术系,电信系,教科系,中文系,经管系,数学系,外语系,体育系,农学系,化学系,政史系);各系组队员。

  队长:系统的领导全队的总体发展,对全队的重大事务做出最终点终决定,对全队负责。

  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领成员组织开展每次活动;

  2、代表本队做好与校学生会与院团委领导、教师的工作联系与交流;

  3、定期如开例会;

  4、做好本队内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5、做好工作报告总结;

  6、享有本服务队的任免权,做好财务审批工作。

  副队长:全面详细的协助队长的工作,负责全队事宜。组织各个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

  1、极力配合队长的各项工作,协助队长做好各项工作;

  2、积极与其他各系组长及志愿队成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

  3、负责并开展好与学校基地的工作活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

  4、及时交上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行事,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秘书:负责全队的'各项事务和各组工作的下常运行,及其慈善基金的收支;对全队的工作进行策划部署。

  1、负责本队相关制度的建立;

  2、负责本队档案,资料,事务,财务的管理;

  3、指导各小组工作的开展;

  4、对本活动的开展做出策划。

  副秘书:整理全队的各项资料,记录会议进程,向各小组传达各项工作。

  1、做好每次会议签到、请假者、迟到者、未到者情况记录;

  2、做好会议记录;

  3、提早通知各小组组长开会时间地点,必须确保通知到位;

  4 、协同秘书长做好财务管理及调度;

  5、做好资料整理及保存;

  6 、做好财务的报销工作。

  调研组:负责活动的策划以及外部联系,取得校内外的各种支持,调研各种活动内容。

  1、负责活动赞助费用,为服务队各大型活动争取赞助及时与赞助商联系、洽谈并负责赞助到位,以保活动正常进行。

  2、保持并增强与相关企业单位的联系,提高服务队的知名度,完全保证赞助商及服务队自身的利益;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交流及其他各兄弟社团的联系。

  宣传组:负责对内活动的宣传工作。

  1 、做好每次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具体形式有:海报、宣传栏、黑板报;

  2、跟随队伍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资料,随时做好宣传;

  3、与其他部门做好交流联系。

  文艺组:负责全队文艺活动的开展。

  1、负责好服务队的文艺活动;

  2、协助服务队长开展好学校下设的慈善爱心帮扶基地的各项活动,尤其文艺活动;

  3、组织大型晚会时向各小组、班级征集表演项目;

  4、做好联谊工作;

  5、安排好时间、地点,为大家提供小晚会,以便大家放松娱乐,具体如假期的小聚会,外出游玩等活动;

  6、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网络组:负责网络建设,以及由宣传组配合做好网络宣传。

  各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内的活动开展,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向秘书处反映队员的建议与要求。

  队员: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积极地向组长、秘书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和想法,进一步完善服务队的建设。

  第三章:服务队干部工作要求

  第五条:工作思想要求

  (一)保持始终如一的热情,这是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动力来源。

  (二)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老师,生学干部,普通学生的信任是志愿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三)要认认真真地做人,实实在在地做事,能力的锻炼,效率的提高,经验的积累,都取决于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六条:工作方法要求

  (一)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在普通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一批学生干部去影响和带动广大学生。

  (二)干部应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计较个人得失。

  (三)干问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利用时间,讲究学习方法,得高学习效率。

  (四)干部工作作风要扎实,严格遵守理事会制订的各英规章制度,如纪律、会议等,对待工作要雷厉风行,不得延误。

  (五)干部要遵循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以诚待人,以理服人,讲究态度和工作方法。

  (六)干部考虑问题注意从全局出发,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在人际交往上,应能和多种不同意见的人沟通

  第四章组织纪律

  第七条: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权利

  〈一〉有参加服务队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享有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表决权;

  〈三〉在各项内部会议上参与有关工作和发展计划的讨论,对服务队工作提出意见及进行监督与批评;

  〈四〉讨论和决定对队员进行监督和批评;

  〈五〉对服务队的决议有不同意者,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在会议上提出,讨论解决。

  〈六〉具有评优与被评优的权利。

  二、队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团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及服务队纪律,执行服务队决议,完成服务队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宣传服务队,扩大服务队的影响力;

  〈四〉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改正错误和缺点,自觉维护团结,坚决反对服务队内部的一切派别和小团体组织;

  〈五〉坚持个人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奉献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

  〈六〉队员有退会的自由,队员要求退会,应当经所属组织讨论,上报队长后,再宣布除名,队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屡次不参加服务队组织的活动或不做服务队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自行脱队,队长有权对其除名。

  〈七〉队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能无故推迟和旷会,有事须提前请假,并向秘书提交书面假条。

  三、纪律:

  〈一〉服务队的纪律是本队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服务队的团结、统一、稳定和协调的发展,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二〉服务队组织必须执行和自觉接受本队纪律的约束。

  〈三〉服务队组织中有违纪的队员,服务队应按照其错误的情节、性质与轻重给以批评或开除队籍的处分。

  〈四〉服务队队员有五次迟到,四次请假,三次旷会的以自动退会对待。

  四、会议:

  第八条:会议的安排与要求

  <一>会议安排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队员大会,总结上月工作及强调以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小会,参会人员为队长,副队长,秘书处及各组组长。

  (三)各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组员会议。

  (四)每次会议须做出会议记录,上交秘书。

  <二>会议要求

  (一)每次开会时,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

  (二)不得无故旷会,如有特殊情况,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请假,不得由他人代假,除此之外均以旷会对待;

  (三)开会时应保持良好的会场纪律(手机保持震动或静状态,不允许接打电话;他人发言时不要随意接头交耳;以及其他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四)各组组长在会上总结,汇报前一接段工作。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九条优秀队员与优秀组长

  (一)队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垸国家法律和本巡考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牢固树立为同学为社会服务的意识;每学期评选优秀队员数名名,并以表彰奖励。

  (一)组长对各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积极执行上级指令,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团队关系,配合总队完成各项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本志愿者服务队义务的安康学院在校本、专科生均可申请加入服务队,自愿申请,经过审核成为队员;

  第十一第:服务队奉行例会制度,每隔一周一次;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安康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讨论修改;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安康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志愿者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

  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落实专人分管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5小时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规章制度12

  为鼓励基础医学院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传播志愿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现实行志愿者奖励制度。基础医学院学生,凡有意愿参加志愿活动者,均可持本人学生证至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处免费注册志愿者。 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后,到本服务队队长处填写服务记录,注明服务地点和小时数,由队长审核签字有效。每个月服务队秘书长抽查审核盖章。依照志愿服务小时数为年终评比依据。

  具体细则如下:

  1.每学期末志愿者按活动小时数进行排名,前30名者可参与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由秘书部监督。

  2.排名前5者获得“志愿服务之星”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5分。

  排名第6至第15者获得“志愿服务标兵”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3分。

  排名16至30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1分。

  3.各志愿者服务队部门负责人,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及在各项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发挥重要组织作用的个人,按照志愿服务小时数排名,前2名获得“志愿楷模”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5分。

  4.所有获得奖励者在年终学生会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5. 在参加评选活动中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志愿者资格和学生会相关职务并在所在班级通报批评。

  志愿者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奉献个人时间、精力的.人。以上奖励措施旨在让各位能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志愿者活动中,希望每一名同学都能够用真心帮助他人。

  以上奖励办法解释权归吉林医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

志愿者规章制度13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

  (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七)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八)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九)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

  (十)凡迟到者或请假者,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了解工做安排及其内容;

  (十一)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二)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策划:

  (一)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二)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体现特色。

  活动实施:

  (一)活动前,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三)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志愿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四)活动后,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团总支归档。

志愿者规章制度14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网络注册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3、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4、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者规章制度15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

  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 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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