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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6 18:25:1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xx、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2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保证公司员工有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良好住宿环境, 特制定此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内容:

  1、员工宿舍由后勤部直接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宿舍的床位安排,由后勤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并编制员工宿舍床位安排表和员工宿舍定期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卫生检查,随后公布检查情况。

  3、员工床位必须遵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改换。如有正当理由确需改换的,必须向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4、各宿舍选举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室内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等事宜。

  5、所有人员迁出,均需由后勤部安排,并在后勤部办理钥匙、用具的交接手续及宿舍内物资的数目和完好程度的清点。离职人员须凭行政部开具的交接凭据,方可结算工资。

  6、员工必须爱护宿舍的设施,包括床、空调、衣柜、水龙头、卫生洁具等公用设施。员工宿舍于建设时,公司一次性提供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在宿舍建成使用后,所有设施交由员工保管、维护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宿舍设施受到人为损坏、或是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室长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备,由公司组织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公司不再负担所有费用。具体的处理办法为:如有明确责任者的,所有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者的,其费用由宿舍内各人均摊。如属人为损坏的,均同时处以100元罚款。

  7、宿舍内的摆设由后勤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8、集体宿舍内严禁动火、严禁使用电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必须请示管理人员。

  9、集体宿舍休息时间内(晚上23:00~清晨6:30时;中午12:10~13:00时)严禁喧哗,严禁大声说笑、打闹、或开大音响、电视机的音量及其它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损坏他人财物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1、来访客人如需进入宿舍的,须由被访员工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和后勤部批准,并由被访员工本人带入,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值班室做好登记(异性客人不可带入宿舍)。

  12、未经后勤部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留宿他人。

  13、员工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门、关灯、关电、关水,严禁浪费。

  14、个人床铺须每天整理,被子折叠整齐。衣物必须放置在衣柜内,严禁随处堆放、晒挂。

  1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乱拉绳索、打铁钉、张贴。

  16、宿舍要经常通风,员工要勤换、勤洗衣被。换冼的衣物、鞋袜(包括换下的工作服、鞋、袜)等,严禁堆放在室内,应集中挂放在阳台。洗晒的衣物须在阳台处晾晒,严禁在室内(包括卫生间)、走廓、窗台、栏杆上晾晒。

  17、宿舍区(包括走廊、楼梯、过道)不得乱堆乱放,乱丢垃圾。垃圾一律由员工投入楼层的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于门边、过道上;不得随意在室内、过道和楼梯等处倒水,以保持宿舍区内的干爽整洁。

  18、严禁向窗户外抛丢垃圾、杂物。

  19、严禁在宿舍内用餐(病员除外)。

  20、晚上23:00时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

  21、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第8条规定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在室内发现烟头或槟榔、口香糖残渣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每只烟头或残渣扣罚同室人员人均20元。

  22、在宿舍内进行偷窃或者引人偷窃的,一经发现,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3、集体宿舍内动火,使用电炉,或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线路故障者每次处以当事人罚款1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4、在公司厂区或者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的,只要存在打人的行为,不管情节轻重,首先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扣留其余的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并且要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5、在宿舍内进行违法乱纪、有伤风化的行为的,每次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违反第18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27、检查发现乱堆乱放,不及时整理床铺衣物、不及时清扫室内垃圾或衣物鞋帽不按规定放置的,一律由管理人员张榜公示,连续两次检查皆犯者均处以50元的罚款。

  28、卫生间排水道发生堵塞,由宿舍员工自行处理;如需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可由公司安排,但费用由本宿舍员工均摊承担。

  29、对检查出的违反第3、7、8、9、13、16、17、19、20条规定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不能确定当事人的扣罚同室人员人均10元(外差人员不计)。

  30、在室内打铁钉、涂画、张帖等破坏墙体的行为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31、违反第11、12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4

  一、宿舍管理目的和意义

  1、宿舍是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的场所,宿舍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安宁,并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和谐共处。

  2、通过规范宿舍管理,可以确保员工充分休息,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

  二、入住宿舍条件和程序

  1、新员工入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宿舍,并将入住宿舍条件和程序告知员工。

  2、入住宿舍时,员工需进行入住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并签署相关宿舍使用协议。

  三、宿舍安全及环境卫生

  1、宿舍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及乱堆放杂物。

  2、防火通道和消防设备应保持畅通,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3、强化宿舍清洁和环境卫生管理,员工应保持宿舍整洁,禁止乱扔垃圾。

  四、宿舍行为规范

  1、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内的安静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喧哗、开派对等扰乱他人正常生活。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占用公共空间、私自在宿舍内经营业务、违规吸烟等行为。

  3、禁止将宿舍内的床铺、家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搬迁或更改位置,不得私自更换宿舍房间。

  五、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

  1、员工应爱护和正确使用宿舍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乱扔物品。

  2、发现宿舍设施设备异常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六、宿舍访客管理

  1、宿舍访客需要提前向宿舍管理员登记,出示有效证件,获得许可方可入住。

  2、宿舍内的.访客需遵守宿舍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内造成噪音或其他不良影响。

  七、宿舍违规处理

  1、对于宿舍规章制度的违反行为,宿舍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将行为记录保存备案。

  2、对于严重违反宿舍规章制度,宿舍管理员可以向上级汇报,并启动相应的纪律处分程序。

  八、宿舍管理责任人

  1、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管理,负责宿舍卫生、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问题和反馈。

  九、宿舍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1、公司将定期开展宿舍管理的检查与评估,并及时解决宿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2、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宿舍管理改进建议,并会认真考虑和采纳。

  最后,希望公司所有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宿舍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好公司的宿舍环境,营造一个舒适、安全、和谐的生活空间。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5

  一、管理目的:

  随着办公室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

  为加强办公室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湘西区域公司办公室人员、所有职工宿舍。

  三、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办公室员工宿舍由宿舍长

  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同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及时反映给公司管理人员。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

  改动,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

  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超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15日-20日由宿舍长统一缴纳电费并开具发票,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每月电费50元每人每月,水费为5元每人每月,按照宿舍总人数计费,超出部分则由员工宿舍内居住员工自行负责。

  3、宿舍水电费收费方式:每月15日-20日由宿舍长统一缴纳电费并开具发票,经报销流程后,超出部分则由各宿舍长向各员工收取,再交至财务。

  五、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发现出门不关灯、不管空调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发现罚款20元;宿舍长罚款3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25日前必须按时上缴水电费,费用额度由综合部根据水电费实际情况确定。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综合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将水电费以现金形式缴至财务处后,方可结算本月工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6

  1、住宿学生须按班级分配层铺就寝,不私自调换。

  2、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上课及课间不私自到宿舍。

  3、讲卫生、爱整洁,床铺整齐,生活用具摆放有序。

  4、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牌。

  5、讲公德、守诚信、不乱拿、乱用他人物品。

  6、爱护宿舍公物,若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不乱倒剩饭菜剩饭,保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8、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请假,请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宿管员、门卫各一份。

  9、严禁乱窜宿舍,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更不允许非住宿生留校住宿。

  10、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内玩火,不在宿舍内私自接用电器。

  11、舍长须配合宿管员老师管好宿舍事务,负责宿舍值日安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住宿生晚上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舍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及班主任,以便妥善处理。

  13、宿管员老师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7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室内卫生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个人使用的宿舍衣柜均由使用者自行整理干净。

  3、床上被子、枕头、应定期清洗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行政部会不定期对各宿舍检查督导。如发现有个别特不注意个人卫生的床位,将在用相片形式在公布栏中公栏,被行政部公布2次以上的人员,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处以30元/次罚款,以示警告。

  2、 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违者视情节严重扣罚20~50元/次。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违者视情节扣罚5~10元/次。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风扇,严禁昼夜长明灯、长风扇现象。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8、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不得乱泼污水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9、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10、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2天内自行处理。

  11、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2、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倒入指定的走廊垃圾筒里,随意朝楼下丢垃圾每次罚款30元。

  三、卫生检查及评比管理

  1、行政部每周不少于两次对宿舍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管理制度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做日常巡查做通报。

  2、公司每月将评选出最佳宿舍与最差宿舍,具体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规定组织安排:

  (1)工作程序

  ①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时间及检查人员名单

  ②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宿舍分布表等资料

  ③到宿舍检查

  ⑤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⑤报公司审核统计结果及奖惩事宜

  ⑥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⑦档案整理

  (2)评比方法

  按照卫生评比细则,根据本次全面性宿舍检查结果(分值比重80%),结合日常巡查记录(分值比重20%)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月度优秀宿舍”。

  (3)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①总观:布局合理,无搬动公司物品原有摆放位置,毛巾、牙具、盆、缸集中统一放置;无乱挂衣物,乱扯绳或铁丝现象。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②地面:室内地面打扫干净,无垃圾、纸屑、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后凳子一律放在桌下且摆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③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乱画乱贴、不钉钉子,墙面墙角无蜘蛛网。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④铺面:被子折叠规范,摆放统一,枕巾、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衣服统一放于衣柜内或晾晒阳台上。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⑤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⑥卫生间: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无泡放过久的衣物。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⑦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单项不合格扣1~3分。

  四、宿舍奖惩办法

  1、在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2、惩罚

  (1)在每次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宿舍将公布于全公司。

  (2)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于限期内完成整改。

  (3)对于2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对其成员名单通报批评,并宿舍人员每人处与20元/人处罚以示警告!

  3、其他

  任何宿舍成员若打架、斗殴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等行为,将取消"月度优秀宿舍"评比的资格。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废止时亦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最终解释。

  2、本制度自公司颁发之日起执行。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制定轮值表,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使用和保管好电器,严禁昼夜长明灯,出门前要及时关灯。周一至周五晚上10:30前关电灯、电视。周六、周日晚上11:00前关电灯、电视。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空调就关掉。违者扣罚20元。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及时倒在垃圾桶里,由各宿舍当日值日生执行。

  4、每天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5、床上用品需摆放整洁,枕头置于床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6、宿舍整体干净、清洁、整齐,宿舍内外无垃圾、蜘蛛网,桌面、地面、墙面干净清洁;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7、门、玻璃、暖气片等擦洗干净,不积尘土;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8、桌子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9、个人用品、洗漱用品等要摆放整齐,清洁干净;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0、各自的箱子整齐摆放在柜子上、床下或其他不干扰大家活动的地方,鞋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床下,有鞋架的鞋摆放在鞋架上;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1、宿舍内不乱拉挂衣绳,不乱挂衣服,衣物放在衣柜中;墙上不得乱钉、乱画、乱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2、不乱拉电线,无酒精炉、电热壶、热的快等违章用品;违者罚款50元。

  13、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4、当天值日生应监督宿舍其他人的卫生情况,其他人床铺不干净等,值日生同罚。

  以上处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宿舍制度。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8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当前员工宿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卫生区域划分及管理

  宿舍楼层中间的施工缝为分界线,分为东西两个区域。每个区域内的宿舍员工负责本区域的楼道及洗手间、厕所卫生。

  2、人员职责划分

  (1)每日由宿舍人员对宿舍楼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

  (2)居住员工对所属区域内的卫生要做到:保持干净整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3)宿舍楼居住员工对自己所属区域内设施要做到爱护和及时维护,每天及时关闭走廊和卫生间照明灯。

  (4)宿舍楼居住员工离开宿舍后应做到人走灯关、电器关,门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3、卫生保持要求

  (1)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2)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可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4)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不向水池内倒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5)不可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公共设施

  (1)宿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应由宿舍管理员提出,汇总至集团总裁办,由行政部联系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宿舍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维护费用由公共设施所属区域住宿员工均摊,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宿舍管理员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后及时通知集团总裁办。

  (4)集团行政部确认设施损坏后,核实是否为人为损坏。若为正常使用损坏,公司行政部部提出,经领导批准后,通知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宿舍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巡检,一旦发现有损坏的公共设施,应及时修理,对突发故障要在第一时间抢修,严禁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

  5、处罚原则:

  (1)集团行政部对宿舍卫生要进行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2)公司管理员与宿舍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区域内和洗手间不干净,有积水、垃圾的,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次10元的处罚。

  (3)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有长明灯或长流水现象,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每次20元的处罚。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9

  目的: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二、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三、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四、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五、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六、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七、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10元/次。

  八、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次。

  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九、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一、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二、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十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四、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五、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则及处罚条款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客厅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等的使用,声音不得太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2、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本人清洁整理。

  15、宿舍公共场所的卫生由舍监按排轮值人员清扫,未按照规定清扫的轮值人员,每次处以5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6、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吃其他不良物品。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8、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十六、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七、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备注:钥匙的发放:共计6把,同时发放给6名员工,不能遗失,遗失者需赔偿换匙芯全部费用160元(壹佰陆拾元整)。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0

  1、为了加大宿舍监督管理制度力度,规范员工行为准则,维护宿舍正常秩序,使员工有一个舒适整洁,卫生的'休息环境,物制定以下制度:

  2、宿舍长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3、女生宿舍禁止男生进入。

  4、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特别是早班人员早班起床时)。

  5、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6、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个人衣物要求叠放整齐,保持好宿舍卫生。

  7、住宿员工必须爱护宿舍设备设施,如发现故意破坏,损坏者将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禁止将本酒楼前厅物品(水壶,碗,筷子,餐巾纸,打包食品等)带入宿舍内。

  9、住宿员工须按指定床位住宿,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床位,须向宿舍长请示,由宿舍长酌情安排。

  10、非酒楼住宿员工禁止在酒楼宿舍留宿(特殊情况可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经领导书面认可后交由宿舍长酌情安排)。

  11、禁止使用蜡烛。

  1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私人40瓦以上电器,洗衣机不可私人清洗,只可用于烘干。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1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入住人员遵照执行。

  一、行为规范

  1、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场,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8、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9、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0、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其他

  1、发生事故时,全体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第一条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宿舍长由局领导指派并公布,其职责为:

  1、管理一切内务,安排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和电器的安全、节约使用。

  3、监督、纠正住宿职工行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告局领导给予处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2)留宿外来人员的;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的.;

  第三条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空调、电扇、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有关人员负担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四条住宿职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宿舍内服从宿舍长派遣与监督;

  2、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被褥起床后进行整理;

  5、烟灰、烟头、杂物等不得随意丢弃;

  6、个人用品统一存放储物柜内;

  7、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8、贵重物品避免存放宿舍,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9、墙壁、橱柜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宿舍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整理,并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1、宿舍内严禁出现聚餐、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五条住宿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的;

  2、在宿舍赌博、酗酒的;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的;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的;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的;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2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桌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客厅公共部分整洁。

  7、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8、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9、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10、室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11、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12、亲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非本公司员工;特殊情况须请示,经批准方可留宿。

  13、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14、积极配合、服从公司安排,不得随意换寝、换床;

  15、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16、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17、有特殊情况晚归、不归,应及时向负责领导说明情况;

  18、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19、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二、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4.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三、水电费的缴纳

  每月10日结算寝室水、电费,按人均摊。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阅马场电话/传真:027-88392886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3

  一、总则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通知书)、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 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床位费






二人间:200元/人/月







三人间:150元/人/月






2






水费






可分户计量: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为依据。






不可分户计量: 2吨/月.人×单价






3






宿舍电费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4






暖气费






建筑面积/居室床位数×单价






5






天然气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QAZ/XR204A)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开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对确实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5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物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 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 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 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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