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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4 08:02:1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诊所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诊所规章制度汇编15篇

诊所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第三条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登记

  第五条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销。

  第八条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章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非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第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第十五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第四章执业规则

  第十六条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第十七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诊所规章制度2

  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1、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积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并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领导下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率。

  3、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4、定期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抗感染药。

  5、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

  7、医务人员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8、做好卫生员、陪人、探视者、配膳员的卫生管理。

诊所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医综合诊所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诊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中医诊疗和中药服务为主要内容,提供中西医结合综合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中医综合诊所秉承“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诊疗”原则。

  第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具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依法向社会提供医疗与保健服务。

  第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医疗质量评估,开展持续教育,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实行责任医生制,每位患者需有专属责任医师负责全程协助就诊。

  第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医疗服务质量,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第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服务过程的安全和温馨。

  第二章、就诊服务

  第九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提供专业的中医诊疗和中药服务,在诊疗过程中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第十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便捷的预约系统,保障患者随时能够享受到就诊服务。

  第十一条、医生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应做到熟悉病情、科学分析、恰当论治,确保诊断准确和治疗科学。

  第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规范的中药制剂过程控制,确保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

  第十三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初诊、复诊制度,合理安排看病时间和医生资源。

  第十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病历归档制度,做好病历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第十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加强患者教育,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和义诊等公益活动。

  第三章、医疗质量保障

  第十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拒绝不合理医疗行为。

  第十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主动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规范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第十九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及时进行医疗事故的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赔偿。

  第二十条、出现医疗纠纷时,中医综合诊所应积极与患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维权。

  第二十一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医疗质量投诉与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回复。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加强各类传染病的防控,落实消毒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院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严格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资源。

  第二十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审计,确保账目的真实和合规。

  第二十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费用明细和发票,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涉及法律纠纷时,中医综合诊所应全程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中医综合诊所在违反法律法规、伦理规范、诊所章程的情况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应不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第三十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中医综合诊所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医综合诊所应于一周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

  以上是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诊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希望中医综合诊所能够严格遵守,落实到位,并不断完善和提升。

诊所规章制度4

  1、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2、诊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纪、法规、院纪、院规及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3、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服从诊所主任的安排。

  4、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5、工作人员必须维护诊所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诊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6、医生、护士的班前准备及班后检查工作要细致、及时。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7、对待病员及家属要和蔼、耐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诊所人员不得以医谋私,坚决杜绝任何自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受或索取钱物的行为。

  10、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11、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所的清洁卫生及安静的工作环境,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12、爱护诊所设备和设施,定期保养,遵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13、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各种材料,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诊所规章制度5

  一、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衣帽整洁,保持诊室清洁卫生,维护良好候诊秩序,加强健康教育。

  二、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及书写办法,中西药品分别开写处方。

  四、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岗位责任制度。

  五、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目的,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就诊秩序。

  六、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

  七、医疗文书必须认真书写,准确无误,门诊病历请病员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做好门诊登记。

  八、加强优质服务,杜绝医疗缺陷。

诊所规章制度6

  (一)本口腔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负责人为所在诊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职工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高压配电盒和氧气瓶。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经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七)电器产品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诊所规章制度7

  科室医院感染规章制度

  1、在院领导及院内感染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医院感染监测、消毒隔离等工作,定期分析与考评,层层负责,及时寻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控制。

  2、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则。

  3、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4、在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目镜,每处理完一个病人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5、传染病患预诊离开后,一切用物立即更换并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6、各诊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及消毒液泡手设备,开诊前后用消毒液擦拭诊室内物品表面及拖洗地面。

  7、诊室、治疗室、消毒室每日照射消毒二次,“84”消毒液按规定更换,监测并登记。

  8、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及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8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西安新城北医门诊部的管理工作,贯彻一流服务,一流质量宗旨,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风气,促进门诊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严明工作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合方堂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改革创新。

  2、严格遵守北医门诊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冬季上班时间上午8:30分—下午19:30分,夏季上班时间上午8:00分—20:00分,每周休息一天。门诊主任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如遇到天气等非人为因素而无法按时到岗的,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3、上班应提前5—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准备。上岗时应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戴胸卡,做到衣着整洁,仪表庄重大方。

  4、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岗位,如遇特殊情况无人接班时,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部门反映,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班离岗。

  5、门诊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应按时到场,做好会议记录,保持会场安静,遵守会场纪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会前履行请假手续。

  6、对患者及家属要关心同情、热情礼貌、语言文明,如遇纠纷,要冷静对待,处理要有理有节,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接诊病人时因接听电话等原因需要中断接诊或治疗,应向病人说明并征得同意。

  7、门诊各科应按时开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报告。

  9、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做遵守制度、执行纪律的模范,员工要相互团结,相互协作,以遵纪为荣,违纪为耻,相互监督。

  二、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三、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四、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六、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七、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

诊所规章制度9

  1.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注射时作到每人一针一管,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紫外线灯消毒1小时。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8.准备抢救的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9.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所规章制度10

  一、保持室内清洁,桌面、地面整洁,桌面每日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随手关门。

  二、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三、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专用拖布,每日空气紫外线消毒一次。

  四、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五、给药前,注意询问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时间、用法。

  七、物品摆放整齐有标记,无菌物品按无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无菌物品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八、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

  九、接触病人的医疗废物一律不能带回治疗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规章的规定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1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配合,负责门诊流程管理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二、门诊部兼管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三、急诊科相对独立,由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分管。急诊科医师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担任。急诊科护理工作由门诊部护理组承担急诊科护理工作。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上岗前进行急诊科医护专业培训及内科门诊工作流程的培训。

  四、急诊科医师兼管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除外科门诊医师外,其他专业的门诊医师服从急诊科主任统一调配。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内科急诊室普通门诊工作需要。

  五、护士长除负责护理单元的管理外,负责抢救药品、器械等财、物管理。并参与门诊部及急诊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六、门诊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小组、继续学习小组、三基三严学习培训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健康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各自有职责,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七、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按照轻重缓急判断评估,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采取优先处置方案,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八、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再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九、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十、各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

  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一、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

  十二、门诊部、急诊科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十三、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四、门急诊标示清晰明白,应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入,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提供方便病人就诊服务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五、门诊保洁员应经常保持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改善候诊环境。

  十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师在口头健康教育的同时,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

  十七、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八、做好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

  十九、急诊科医护人员要与保安及时沟通,牢记总值班电话,灵活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护患三方安全。

  二十、门诊部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力资源,尽量安排周一至周日及其他节假日各诊室有人值班。

  门诊部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部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一级预检分诊、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三、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烦、礼貌待人、温馨服务。

  四、预检分诊服务台应配备体温表、口罩、帽子等防护、消毒用品。预检为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分诊到发热门诊或腹泻病门诊就诊。病人离开后,要进行局部环境消毒。

  五、预检为非传染病患者时,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六、服务台人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就诊。

  七、维持大厅秩序,劝阻病人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吸烟,及时协助处理在门诊部发生的纠纷。

  八、扶老携幼,护送行动不便或危重病人就诊、检查和住院。

  九、搞好免费供应开水,做好暖水瓶的保管和一次性口杯的供应。

  十、开展便民服务,免费提供轮椅、担架、针线、剪刀、胶水等物品。

  十一、做好各种相关记录。

  门诊便民服务制度

  一、各科室尽可能提供相关便民服务,做到礼貌周到,优质服务。

  二、便民服务措施确立后应认真贯彻执行,坚持不懈。

  三、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人员应热情导诊,礼貌问答,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四、年老体弱、离休干部、残疾军人、重症病人等来院就诊,导诊应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尽快联系有关科室,照顾提前就诊,药房优先配药。

  五、候诊大厅应为病人供应开水、提供纸张和笔、一次性杯子、平车、轮椅等物品。

  六、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陪同就诊,为行动困难病人代挂号、交费、取药等服务。

  七、导诊服务台、门诊部办公室按时总结经验,分析病人需求信息,研究提供新的便民措施。

  预约挂号流程图

  挂号

  /

  电话预约挂号现场挂号

  ↓

  门诊大厅挂号处取预约号、交费

  ↓

  各科门诊就诊(开具各种检查单)

  ↓

  付费

  ↓

  完成检查

  ↓

  开药

  ↓

  付费

  ↓

  取药

  ↓

  离院

诊所规章制度12

  患者岳某突发胸前不适、恶心,随后出现呕吐、头胀、大汗、喘憋,其家属紧急呼叫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于21:50到达,医生在救护车上进行了心电图检查,诊断为心肌梗死并给予输液治疗。22:30救护车将患者送到S医院,120医生对S医院接诊的护士进行了口头交待,并将患者的心电图结果交给护士,之后就离开了医院。S医院急诊科医生22:50开始检查患者并做记录,由于120医生没有向S医院医生直接交接,且S医院护士将患者心电图随手丢弃,S医院医生重新为患者进行各项检查,最后考虑患者颅脑梗死并给予输液治疗。患者在23:50发生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0:30宣告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和急救中心存在如下过错:

  ①120医生没有与S医院医生进行交接,且口头交接不清楚;

  ②S医院医生没有直接接诊患者,未了解院前诊断和抢救过程,随意丢弃患者重要检查资料,延误了正确诊断时间;

  ③S医院医生对患者主要症状和体征重视不够,没有考虑患者心脏疾病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监护措施,延误了正确抢救治疗时机。

  为此,家属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急救中心及S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鉴定结论

  急救中心、S医院两家医疗机构对患者岳某病情的交接工作不够有效。S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缺陷,S医院应负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

  根据鉴定结论,被告S医院对原告的损害结果负次要责任,应按照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急救中心医生接诊后,根据患者的发病症状和表现,已经判断出心肌梗死的可能性很大,并采取了有效的院前治疗措施。但是,急救车到达医院后,急救中心的医生没有将这一情况交代给医院急诊科的首诊医生,而只是向一名护士做了说明,而且不能确定此护士是否就是当时急诊科的值班护士,这名护士也没有将情况向急诊医生进行详细交待。同时,S医院急诊科的首诊医生没有主动向急救中心的`随车医生询问患者情况,而是按照自己的主观判断重新安排检查,不但没有查出发病的真实原因,还耽误了有效的抢救时间。从尸检结果和鉴定结论来看,如果急救中心的院前诊疗行为能够与医院急诊科诊疗行为进行有效衔接,医院继续按照心肌梗死进行后续检查和治疗,患者死亡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这才是医疗急救的意义所在。

  关于接诊医院医疗急救与120院前急救的有效衔接问题,现有法律文件只做了原则性指导,没有具体的制度设计和规范,如《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第九条规定:“急诊科医疗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这一问题提及也是非常有限,如《北京120急救网络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章管理制度中第三节第六条规定:“出诊医师将患者送达医院后,必须向接诊医院医师交代病情及诊疗情况。”该规章制度中只规定了急救中心交代病情的对象,没有规定交代方式,且仅属于医院内部规定,不具有法律层面的约束力。而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章制度中对这一衔接问题没有任何规定,也不要求医生主动向急救医生了解患者病情。法律法规的缺位,规章制度不完善都亟须改善。

诊所规章制度13

  诊所临床实行四手操作。护士助手也是前台和临床服务之间的桥梁。所以,护士助手的工作对提高整个诊所的临床服务工作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分工不同是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任何等级的差别。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每个病人就诊前,必须做到:

  (1)牙椅,照明灯,器械台,痰盂,医生椅,助手椅和器械推车干净整齐,并恢复到随时可以接待病人的状态。

  (2)地面没有丢弃物品,没有水渍。

  (3)用消毒液擦抹所有的工作面。

  (4)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光固化灯,银汞调拌机等器材的准备工作。

  (5)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印模材。修复体等器材的准备。

  (6)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托槽,弓丝,橡皮圈等器材的准备。

  4、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5、按照医生的医嘱拍摄X光照片,保证照片质量符合临床需要。

  6、按照护士长的分配,负责诊室内的器材,及时更换补充,保证完整配套及充足有效,使临床诊治工作方便高效。

  7、在保证临床工作方便和高效的前提下,节约使用器材。

  8、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一下工作:

  (1)检查每个诊室,不要留下任何器材和私人物品。

  (2)补充蒸馏水和消耗性材料物品。

  (3)关闭电源和气源。

  9、服从护士长的安排和调动。认真完成各自包干区的常规工作。

诊所规章制度14

  规范化诊所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xxx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xxx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xxx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xxx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擦地。

  (十)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3、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5、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6、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治疗室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三、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诊所规章制度15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账记录,由卫生院财务经办人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账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月底核对清楚。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支付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6、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年初向卫生院申报年度内部分配方案,卫生院长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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