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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3 16:00:0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

  一、总则

  1、实行总公司领导下的场长负责制。

  2、认真执行总公司的相关制度办法和本办法。

  3、各场要自觉接受总公司监管,检查和指导。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1、草牧场人员配备。每场设场长一人,会计一人(兼保管),技术员一人(天山小牧场由场长兼)。

  2、场长由总公司任命,会计和技术人员均由总公司委派。

  (二)、岗位职责

  1、场长职责

  (1)负责草牧场的日常管理

  (2)负责牧草的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

  (3)负责本场费用开支和成本控制。

  (4)负责本场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技能的提高,达到应知应会。

  (5)负责总公司的制度办法和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

  (6)负责本场的生产和消防安全。

  (7)负责全场的清洁卫生。

  (8)完成总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2、技术员职责

  (1)协助场长搞好牧草生产管理,及时向场长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本场牧草生产的技术指导。

  (3)及时掌握商情,病情,适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和浇水施肥,确保牧草茁壮成长。

  (4)负责本场牧草的产量和质量

  (5)完成本场场长和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3、会计职责

  (1)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监督与领导。

  (2)认真执行总公司财务制度和办法。

  (3)负责本场财务账表记载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并及时报送(上传)总公司财务部。

  (4)负责本场会计核算、费用开支和成本控制。

  (5)负责牧草出入库和低值易耗品及生产资料的领用和管理。

  (6)完成总公司和本场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绩效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草场生产苜蓿草的产量、质量、生产成本及投入产出比。

  2、考核办法:

  (1)产量考核。每茬苜蓿草收割后,根据过磅重量计算出平均亩产,各分场排名通报。

  (2)质量考核。每茬草收割后随机抽样化验,进行蛋白质等含量检测,将检测结果排名通报。

  (3)生产成本考核。根据各草场开支的管理费用和生产费用算出每亩牧草平均费用,与产量和质量比较,算出投入产出比,有高到低排名通报。

  3、奖罚

  (1)总公司给各草场制定统一的产量,质量和生产费用标准。

  (2)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每年的投入产出比。

  (3)根据投入产出比兑现奖惩,实行每推荐通报。

  (4)各草场人员每月发基本工资的%,下余的%作为绩效工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计发。

  (5)%奖罚比例。对超过总公司规定指标部分按予以奖励;低于规定指标部分按%计提罚款。

  四、建立学习,考核,竞争机制。

  1、为保证分场人员(含公司部室)达到应知应会,胜任岗位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别发放学习教材,规定学习的内容、要求和目的,鼓励全员自觉学习。

  2、请进来讲课。公司不定期请有关专家来讲课,对全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

  3、走出去学习。各分场和部门推选出勤奋好学员工,由公司统一派出去学习考察,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性的开展工作。

  4、根据布置学习内容和培训要求,公司不定期进行测验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

  5、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分场场长对各草场(部室)的生产、工作管理、环境卫生、职工履职、物品存放等有关内容,不定期进行评比,评出先进单位,颁发流动红旗。

  五、建立例会制度开展建言献策活动

  1、每月或每茬草收割后,召开生产汇报分析会。场长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公司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2、根据牧草长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生产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实施方案。

  3、最后一茬草收割后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当年工作,兑现当年奖罚,布置下年工作,下达新年度工作计划。

  4、集中众人智慧,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建议如被采纳,公司予以奖励。

  5、各场要积极实验和应用牧草生产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新工艺,一旦试验成功,公司将根据生产的效益给予重奖。

  六、完善办法

  1、本办法自董事长签发之日起实施,在实施期间各分场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报公司综合部。

  2、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

  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伤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四、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员工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技术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规定为基础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学时。

  2、食品从业人员无论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3、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疑患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岗并劝其就诊,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4、食品经营员工上岗前必须检查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油,不准吸烟、穿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场所内吸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洗洁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或用消毒药水浸泡消毒;食品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工作帽内。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六、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做好后负责人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

  2、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3、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七、环境卫生的管理

  1、食品加工区应当保持整洁、卫生,通风。

  2、食品加工区应有专用的洗手清洁设施。

  3、食品器具应随时检查、清扫,要做到尽量缩短贮存期,以防止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八、食品从业人员纪律管理规范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允许末佩带或佩带他人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准在食品生产场所吸烟、穿拖鞋、佩带金银首饰、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3、食品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工具按要求整齐搁放。

  4、应有食品储存的专用仓库,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3

  安全检查是发动职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是否进行了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张贴在适当位置;

  (3)查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同时布置了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消防设施、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劳动组织和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原来的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完毕,新的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实施;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

  (1)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

  (2)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

  (3)节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4)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工具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5

  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安全执行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文化;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6

  一、技术交底的管理依据:

  施工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该工程技术文件的人员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交底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所有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相关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三、技术交底的控制标准:

  1、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始终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图。

  2、使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设计意图、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3、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四、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

  应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施工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1、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交底。

  2、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3、施工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的适宜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操作人员接受技术交底,真正达到技术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五、技术交底的内容:

  应针对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

  1、接受工程任务时,通常,结合图纸会审进行。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做设计技术交底。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2、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作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组织结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两个以上施工队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六、技术交底的记录:

  1、作为履行交底制度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员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2、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7

  1、对班长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安全生产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及时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向班长汇报。按时结算电量,并保证其准确无误。

  3、负责正确填写各种记录、报表,保管好岗位工具、仪器、仪表、器材、钥匙和备品备件的责任移交工作;

  4、作好后台机、综保装置、事故照明,所用交、直流系统的按时检查和卫生清扫,室内、外场地清洁卫生和文明生产;

  5、认真学习岗位技术,尽快达到对新设备、新系统的“三熟三能”。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8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作业单位,必须取得《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塔式起重的拆装业务;

  2、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拆装工艺和方案;

  3、起重机拆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现场指挥和司机、钳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等作业人员的职责,拆装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4、塔式起重机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过程中的检测,由其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塔式起重机拆装过程中的检测,由其安装单位负责,并须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5、塔式起重机大修后或事故修复后的技术检测和验收检测由塔式起重机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能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测。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9

  圆织车间规章制度

  一、认真执行员工守则及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工作规范。

  二、经线要分布均匀,不能出现长期叠丝或溜纬线的编织袋,否则废品处理,每超1米罚1元。

  三、未经修理工同意,因机台故障正在维修的当班人不能离机,必须在场协助修理工维修机台。

  四、用丝必须服从分配,不准私自到拉丝车间拿丝,一定要送丝人员按需分配,不得强行选丝,发现一次罚20元。

  五、要适量用油,不得浪费多余白油留下班使用。筒管上的丝尽量用到筒管见影后方能更换,否则每超百分之一罚1元。

  六、圆织工与修理工要以诚相待,圆织工不准戏弄,刁难修理工,修理工在修理时做到先易后难,先后有序,不得吵闹,更换机器三角带时,一定要将电源切断。

  七、因中途停电或特殊情况经批准离机应切断电源,否则追究当班人责任,并每次罚10元。

  八、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保证机台正常运转后才能离机下班,对断经纬线要补好,否则不准交换班,并罚10元。

  九、当班人员必须清理好机器,打扫好机台前后左右的'卫生、地面要随时保持干净,清理下来的废丝要马上入袋,不能乱丢筒管或不好的丝线,不准把筒管丢在机台下面或转移其他机台,否则每个筒管罚1元,卫生不清洁每次罚10元。遂川县明发塑料厂

  拉丝车间规章制度

  一、认真执行员工守则及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工作规范。

  二、拉丝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配料,要准确掌握克数,按国家标准±1克进行生产,否则追究当班人责任。

  三、按规定进行调配扁丝颜色,注重拉力,该换滤网不要勉强拉丝,每架丝要实事求是测重登记表内,弄虚作假者追究当班人责任。

  四、拉丝和收丝人员一定要紧密配合工作,不能斤斤计较,有始止终完成上班该做的各项任务。

  五、更换滤网拉丝和烘料人员配合,提前作好换网准备工作,换网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

  六、收丝人员要严格拉好标准丝,每架织线标准为直径8公分大,对坏线和双线以上的织线要及时检查清出,所有坏线及时处理,不准积压下班,否则按每个筒管罚10元。

  七、收丝人员要经常检查收卷机铝锭、鸭嘴等,发现损坏及时更换处理,以免造成废丝、坏线。

  八、烘料人员要控制好料的温度,不许烘结块料,不许烘酸料,否则按价赔偿,料斗内走空料一次罚款50元,另造成烧坏电机的罚款100元。

  九、拉丝人员要保证机器正常运转,注意经常检查各部位机器油等问题,如因机器缺油而造成故障,则负重责。

  十、送丝人员要严格加强扁丝调配工作,保证圆织人员有丝打布,不准搞特殊,一视同仁,认真接受坏丝及多头丝退回工作。

  十一、送丝人员不准以任何借口叫圆织人员到拉丝车间或委托别人送丝,否则每次罚10元。

  十二、因中途停电或特殊情况经批准离机应切断电源,否则追究当班人责任,并每次罚50元。

  十三、认真做好交接班移交工作,及时整理工具,用具和责任区范围及机器设备的卫生清洁工作,车间内要随时保持干净,将机台操作的要点异常状况报告接班人。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0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1

  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 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 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 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 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 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 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 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 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2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五)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安全,按我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按年生产总值的8‰,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用于配备工人劳保用品、举办安全教育培训、更新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产奖励、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安全生产保证的开支。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对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提取与使用做如下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资金的投入及使用

  1.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按公司产值8‰的比例提取。

  2.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与比例:安全劳动防护用品40%;安全教育培训2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25%,其他10%。

  4.公司决算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需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定期划拨、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

  5.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6.安全教育培训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以及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并现令限期整改。

  8.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9.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细目,明确计划经费预算款额。

  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1.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源基本投入。

  公司在全面预算中专门立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预算计划,纳入经营成本预算管理。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执行。

  项目经理部按工程标的总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表,总额由经理部控制,须按比例分解到劳务分包,并监督使用。

  公司建立抢险救灾应急专项费用用于抢险救灾和应急。

  2.加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既要坚持科学、实用、低耗,又要保证执行法规、规范,确保措施的可靠性。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费用投入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现,要对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保证作用。

  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由总包负责。

  用于安全防护的产品性能,质量达标并检测合格。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项目目录表。

  项目目录表包括:基坑、沟槽防护;结构工程防护;临时用电;装修施工;集料平台;个人防护等。

  三、本制度从修订后发布日期起开始执行。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4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理解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资料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资料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资料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异常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资料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景。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景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5

  为了强化业务部门的职能,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确实提升安全工作的执行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生产出现下列问题,业务部门科长给予停职处分。

  1、采掘作业及巷道维修工作顶板管理出现漏洞;巷道贯通和穿(跨)越巷道没有制定落实相应措施;采掘工作面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未编制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给予生技科科长停职处分。

  2、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陷落柱;承压水开采未编制审批防治水专项措施;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图纸资料不能正确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在透水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专项措施。给予地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3、局部通风系统、"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对井下无风、微风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而进行采掘作业;煤与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层、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用回风巷;石门(井筒)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制定专项措施或执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自燃煤层没有设计防灭火系统。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进行作业;安全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监测监控设施未定期更换或校验继续使用,不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5、由于监察检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排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绞车提升系统、担负矿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范要求;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次井下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主要设备安装后无组织验收。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6、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系统或系统供电不可靠,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一个月内矿井连续发生三次无计划停电停风(本矿责任)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矿井主要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7、辅助运输系统(架空人车、绞车运输)检修不到位或安全设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现两次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倾斜井巷运输作业区间两端挡车装置未打到常闭状态造成事故的。给予生技科、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安全设施和轨道生技科负责;设备不完好机电科负责)

  8、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没有批复而组织生产。给予总工办主任停职处分。

  9、出现重大变化(险情)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生产协调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给予调度室主任停职处分。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不力,检查工作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而没有查出;现场安全监察出现严重失误。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12、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控制制度执行不力,一个季度内发现两条次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发生丢失或爆炸事故。给予供应科科长停职处分。

  14、编制的规程措施不能正确指导现场作业或安全技术措施出现严重错误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关科室科、队长停职处分。

  15、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没有提前安排培(复)训,造成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6、"三必到三走到"及下井带班人员,一个季度内无故三次不达规定要求,给予相关领导停职处分。

  二、地面生产出现下列问题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建设。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误。

  3、消防及控制灾害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投用进行试生产。

  4、主要工艺和关键装置、设备、设施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装备。

  5、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的.控制灾害系统未定期维护、检修、试运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动火区域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燃爆或火灾事故。

  7、重要装置的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校验,不能正确反应真实数据,又未采取应急措施继续使用的。(通风、瓦斯仪器仪表通风科负责,其它仪器仪表归总工办负责)

  8、特种设备安全控制设施未定期校验、私自调整整定值或随意甩掉安全控制设施组织生产。

  9、主要生产工艺变更未进行科学论证,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10、没有对现场操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或需修订的规程未及时组织修订。

  11、没有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和《设备运行规程》组织生产。

  12、未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程》处理主要设备及管网故障。

  13、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违法继续生产作业。

  14、生产工艺系统中运行、检修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1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业务部门带领外单位人员入井,安全监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应专业考核不达国家一级标准。

  4、"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5、"手指口述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6、供应材料、配(备)件不能按计划实施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队负责人停职处分。

  1、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2、不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规定。

  3、井下同一地点出现两台次电气设备严重失爆。

  4、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

  5、使用火工品的队组,管理不当造成事故。

  6、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向调度室汇报或未编制专项措施继续作业。

  7、单位发生轻重伤事故隐瞒不报、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五、各生产业务科室、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队组的"安全红线",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向矿上建议给予停职、开除或留用查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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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全红线"由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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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最终解释权归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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