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9 10:42:4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热]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保市和我镇建设“平安邹城”、“平安北宿”目标的实现,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镇政府特向你单位下达二00四年度安全生产指令目标:

  一、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确保职责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安全监督到位。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使职工受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农民受教育率达95%以上,厂长(经理)职业安全管理资格认证率达95%以上。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监控重大危险源有硬措施,重大事故危险品登记报告率达100%,按期整改率达100%,整改期间安全防范保障落实率达100%,违法、违章不安全经营项目取缔率达100%,各单位必须有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源预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一、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验收;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

  7、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公司汇报;

  10、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指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三、安全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公司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每周主持召开矿长办公会议,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听取各级领导、安监部门、专业领导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上一次科长办公会议,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

  3、对重大事故亲自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7、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参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贯彻实施一图九表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8、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五、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认真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在事故调查的指导下,组织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六、项目施工员职责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坚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4、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七、项目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3、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4、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八、项目预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取费标准,及时准确的完成预、决算编制任务,保证施工的需要;

  2、收集整理签证资料,及时提供未完成工程的中间结算的准确地办好工程决算;

  3、坚持深入工地,了解现场施工情况,掌握经济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提供所需经济资料,协助项目经理抓好经营管理及成本核算工作;

  3、参加分包工程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和业主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供应合同的签,建立合同台帐;

  4、负责提出竣工工程十二种主要材料,准确地与建设代为结算材料指标和核算单位工程材料消耗情况;

  5、参加公司组织或项目部组织的合同评审,并提出解决合同条款中相关问题的意见;

  九、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2、参与技术人员制定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领导检查安全制度的落实;

  3、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检查施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4、指导队、班组安全员的业务工作,协助基层搞好安全生产;

  5、随时掌握施工生产安全动态,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进行通报并部署下周安全工作;

  6、负责现场大型设备及物资运输安全,负责工伤事故处理和上报;

  7、负责劳保用品安全标准检查与监督和保健费的审批发放;

  8、做好安全工作的原始记录,按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十、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本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员的正确指挥;

  2、对不安全的作业,及时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3、严禁酒后上班,现场不吸烟,不随地大小便,不随意进入危险场所;

  5、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进场职工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擅自拆除,消防设施不任意乱动;

  6、施工中做到不随意在高处乱抛物体,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切实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设施所需的各种用具、物资和一般劳防用品;

  2、应严格把好安全设施材料质量关,对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不准用于安全设施上;

  3、负责检查督促班组施工落手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危险品的储存、发放等规定;对专用劳防用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明火要严格检查,符合动火规定的器具、物料才能准许出库使用;

  5、根据施工组识设计和材料预算制度实施采购计划,确保工程进度;

  6、熟悉图纸,对建筑材料做到心中有数,进料应和进度同步跟上;

  7、对所购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由于采购、保管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安事故,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负责向资料员提供材料质保资料;

  8、负责按规定及时采购发放劳保用品;

  9、施工用材料工具签发领料单,凭单发料,由领料人签认,材料拿出工地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发;

  十二、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工程技术总负责人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技术和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对每个工序施工做到心中有数,知措施、懂方法、有对策、确保安全生产;

  2、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3、对工程概况,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法等在施工前有针对性的向施工员、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对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于施工前向参予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交底;

  4、对施工中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工程师;对较大安全事故,经总工程师签证后方能处理;

  5、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施工,解决一般性的技术问题,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提出改善工地施工安全环境的措施并付储实施;

  7、对工地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产品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10、对本室职工进行生产、安全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及设备技术练兵和考核;

  11、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

  十三、财务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健全财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劳动保护经费,并且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3、负责拨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所需经费;

  4、负责拨付各岗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所需经费;

  5、负责拨付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和疗养经费;

  6、负责拨付各岗位员工防暑降温经费;

  7、对财务部所用设备、器材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8、教育所属员工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9、掌握相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保护企业现金、票证、账目等不受损失;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1)其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仆人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特地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供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1、设备的操作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2、各种设备的操作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岗位工达到操作能力,方能上岗,上岗后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防违章操作。

  3、鼓风机操作

  启动鼓风机前,检查确认风机煤气系统、管线、阀门、初冷器、轴封、齿轮箱、油位符合技术规定。采用蒸汽吹扫煤气系统排液管,做到机体无积液、畅通无阻,下液池、水封槽有足够水位。进行手动盘车,电工确认一切正常方可使用,将风机出口小循环全部打开,启动鼓风机。

  4、离心泵操作

  启动离心泵前,进行手动盘车,确认转动灵活,检查螺丝有无松动,润滑油和冷却水供应是否正常,水泵和吸入管路进行排气,电工确认电路正常可以使用,打开入口阀门,关闭压力表的旋塞,关闭泵的出口阀后,启动电机。当泵达到正常转速后,逐渐打开泵的出口阀门和压力表的.旋塞,调节到需要的压力,检查泵运行时的噪音和震动情况,测量轴承的温升,使用泵出口阀门调节所需压力。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一、总则

  为遵守国家关于《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公司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危急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急源的确定:

  根据《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辨识》(GB18218)标准对公司生产、储存、使用的危急化学品进行辨识,我公司生产、储存的危急化学品数没有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本公司没有重大危急源。

  三、重大危急源的.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急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健环质团队,负责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急源的使用管理部门为生产部,详细实施单位为联悦气体。

  四、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

  1、本单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工作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齐进行,安全评估报告的相关资料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体现,一般状况不单独进行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

  2、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无重大危急源。

  五、重大危急源的备案:

  安健环质团队应在完成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填写重大危急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急源档案

  材料,报送赣州市萝岗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重大危急源的场所和设备管理:

  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按国家的管理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测检验。2、制定重大危急源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巡检,发觉问题即时处理;

  4、制定重大危急源应急救援预案: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健环质归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释权在赣州联悦气体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1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家安全、、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

  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促进与保障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第三章快递服务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

  (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准确标注内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

  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ˇ理。

  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

  工作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生产机构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抢险应急措施;

  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二、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或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按计划计取。

  (一)、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按计划报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生产科按计划报批。

  (三)、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安全检查是发动职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是否进行了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张贴在适当位置;

  (3)查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同时布置了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消防设施、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劳动组织和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原来的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完毕,新的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实施;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

  (1)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

  (2)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

  (3)节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4)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工具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完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详细表达。是部门施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需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全部人员,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掌握标准: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完成“横向到边、纵向究竟”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掩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完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协作。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需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爱护和安全生产负

  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爱护和安全生产负详细领导责任。详细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爱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工程经理对承包工程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一)安全生产组织制度

  1、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组织

  (1)酒店总经理是酒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酒店领导,担任酒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指挥,全面负责。

  (2)酒店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酒店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以及对本制度的实施行使监督职能。

  (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各部门经理,担任该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可在班组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并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细、抓好。

  2、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

  (1)领导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的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或措施。

  (3)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4)负责对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3、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4、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向酒店总经理和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执总、店务会成员组成)报告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总的要求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不出人身安全事故。

  1、做好班前班后防火、防毒、防盗、防伤,防其它灾害及事故的“五防“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熟悉本岗位的环境、生产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常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程操作。

  3、必须严格保持生产环境和设备的整洁,使用部门的员工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于班前班后做好设备的交接班以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4、所有设备必须保持95%以上的完好率。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要及时保修和修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未经请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移动生产设备的位置。

  5、凡属高空作业(包括客房抹窗),必须扎安全带。

  6、厨房热油开炸时,要注意掌握控制油温,防止油锅起火。

  7、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及重要部门(包括发电房、空调房、电话总机房、厨房、施工场地等)。

  8、有关物资仓库管理和防火工作要求,请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9、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结合起来,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0、凡外单位来本酒店施工,必须首先到保安部备案(由工程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或外单位因施工需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并按XCG046制度要求执行。

  11、厨房、餐厅、仓库、施工场地,必须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人离即关灯、关电、关气、关水、关门窗。客房内的电源插座要经常检查,如有松动或损坏要及时报修。

  12、用液化气炉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前检查气管、气瓶、阀门有否漏气、发现漏气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工程部维修。

  13、各部门和班组内(包括客房)及员工值班室,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乱拉电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酒店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带人到客房、厨房或其它生产工作部位参观、会客。

  1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带人(包括家人、亲戚、朋友等)在客房等地方过夜。

  (三)安全生产和检查制度

  1、酒店的电器设备、包括电路、空调机、抽风设备、排气设备、管道气表、水阀等,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全面检查保养两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组织清洗两次。

  2、防火设备,由消防中心负责组织检查,具体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办理;

  3、餐厅接待500人以上的大型酒会或重要接待任务,要事先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派员前往协助食品卫生的检查或留样工作,并通知保安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4、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设备和对本规定执行情况,每月组织检查1—2次。

  (四)全店危险点重点控制制度

  1、酒店运行部门分别列出火、毒、盗、伤危险点,以便于加强重点监控。

  2、各危险点必须做到员工时查、班组日查、部门周查、酒店月查。

  3、保安部每日巡检,总值班经理日巡查,应把危险点作为重点,以保证全店安全。

  4、危险点的监控,重在加强执行力,狠抓落实,破坏一切产生火、毒、盗、伤等恶性事故的形成条件。

  5、对于危险点控制的好人好事和麻木懈怠人员将按《xx酒店奖惩条例》给予奖惩。

  一、酒店爱卫会的`组成及职能

  酒店卫生工作的管理由酒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统一组织协调。

  1、爱卫会组成

  爱卫会由主任一名(由酒店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组成,下设爱卫会办公室,负责酒店日常的卫生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对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和GB/T 14308-20xx标准。

  (2)制定酒店的卫生管理制度、长短期卫生目标及实施计划。

  (3)协助总经理对酒店各部门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协调酒店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5)主持审议酒店各部门年度卫生指标执行及完成情况。

  (6)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卫生工作指标执行和完成情况。

  二、检查制度

  1、各班组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制定部门的规范)

  2、质管部每周四周例检中,清洁卫生作为重要内容。

  3、专职质检员每日巡检。

  4、对检查情况进行书面(口头)通报。

  5、按《质量管理奖惩条例》奖惩。

  (五)总值班经理制度

  1、为保证酒店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处理各类问题,酒店设立总值班经理。总值班经理须按《酒店总值班表》参加值班,因事调班须得到执行总经理批准。

  2、在值班室值班时,必须拉开窗帘,打开门,留意室外周围情况,晚上12:00时后才可关门休息。要随时协助夜班各岗位人员处理夜间出现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睡觉,并保持座机和手机的畅通。

  3、在值班时间内,值班经理要到部门、班组、酒店大院巡查,指导及协助各部门处理经营接待、安全保卫、设备运转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检查各部门值班情况。各岗位员工要服从值班经理的领导,保证酒店接待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4、总值班经理要熟悉酒店的各种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或险情时,值班经理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组织指挥工作。

  5、做好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对宾客投诉,值班人员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值班经理到部门、班组巡查的去向应通知总台人员,以便及时联系。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工作,对重大问题、宾客投诉以及处理情况要做好记录,第二天晨会通报值班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1、上下班按时点名考勤,迟到一次罚,旷工一次罚。

  2、班前班中不准喝酒,班中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大牌、干私活、下棋、会客、洗澡、出厂吃饭、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发现一次罚款。

  3、生产区内不准带未成年人进入。

  4、上班前按规定常戴劳保用品齐全,发现一次罚。

  5、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人为损坏公司公共财产按价赔偿。

  7、登高作业要配带安全带,严禁从高处乱扔东西和杂物。

  8、节约用电及时关灯,发现天亮不熄灯一次罚款

  9、禁烟禁火区严禁火种带入,发现一次罚。

  10、维修人员检修时需要动火要申请值班领导,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一次罚款

  11、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巡检、影响生产一次罚

  12、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不准迟报,更不准隐瞒不报,违者罚

  13、严禁跑、冒、滴、漏,如长时间无人处理检修一次罚

  14、发现记录不真实、不干净、不整洁罚

  15、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备用设备没有起到备用作用、罚责任人。

  16、认真执行公告一指标、及时调节、发现一次罚

  17、生产区域内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干净,交接班不清楚罚责任人

  18、严禁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否则

  19、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液体擦洗设备。

  20、完成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末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驾驶员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与驾驶员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驾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制定奖励办法,鼓励驾驶员安全行车,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领导、管理员、驾驶员实行年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四、处罚办法

  1、一般违章:主要包括超速、超载、冲红灯、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事故扣证、办班罚款等则由驾驶员自负。一年中有三次一般违章的,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

  2、酒后、醉酒驾车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交通事故处罚:

  (1)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偿外,由驾驶员全部承担损失金额。承担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停驾一个月,罚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直至解聘。承担次要责任的,停驾15天,罚款2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无责任的,不作任何处罚。

  (2)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停驾一个月,罚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直至解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4、由于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为把安全事故彻底毁灭,以削减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制定工地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底为工地的.定期安全检查日。

  2、安全检查参与人员有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材料员、机电工等。

  3、检查资料:

  ①工地的各种安全制度是否有落实。

  ②工地的班组安全记录。

  ③工地班组使用的劳力是否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有劳务证。

  ④特种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⑤工地用电是否有乱拉乱搭现象。

  ⑥工地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制动的是否灵敏。

  ⑦各安全设施是否按工程进度准时搭设并且准时办理验收手续。

  4、隐患整改:对定期检查的隐患由施工员负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组织落实,工程负责人供应资金和劳动保证,定时间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一、矿井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科室(区队)技术主管制定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区煤炭局批复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落实。

  二、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辨识工作场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制定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三、矿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灾害及处理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场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矿井对学习效果进行统一考核,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考试者,不得下井作业。矿将组织安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落实。

  四、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水灾、顶板、提升运输、职业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别制定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据矿井季度作业计划,及时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编,并下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习贯彻落实等不认真、组织不力或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延误战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

  七、建立健全预防职业病危害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为强化管理,加强监控,确保对矿井各主要危险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科根据矿井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按《规程》要求,确定瓦斯检查点,并由技术员根据现场变化负责及时增、撤瓦检点,每次设置、增、撤瓦检点都必须书面报总工程师审批。

  2、瓦斯检查员按照总工程批准的瓦斯检查地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较大,瓦斯涌出量变化鉴定工作,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2、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井调度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及时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3、瓦斯站内要安装瓦斯、风速传感器,主要进风巷要安装风速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2台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1台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33、风速传感器要安装在能正确反应巷道平均风速的位置。

  (二)防尘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

  2、井下巷道冲尘必须悬挂冲尘牌板,严格按冲尘周期执行。

  3、井下所有防尘设施按划分的管理区域,挂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

  4、各类防尘设施由通风科按标准安装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存档,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5、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1、自然发火

  (1)、采区和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设计防治自然发火系统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编制有明确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规定。

  (2)、合理选择采煤工艺,努力做到不丢煤、少丢煤,当煤层厚度超过采高时,必须沿顶留底开采。在因受地质条件影响时,留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3)、采煤工作生产过程中,采空区必须回撤干净,不得随意丢弃物料和支护用品,两巷端头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4)、沿空送巷的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巷道的支护,必须采取防止通过巷帮裂隙向采空区漏风的喷浆封阻措施。

  (5)、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建立不少于两道的永久密闭进行密闭。

  (6)、建立封闭采空区的管理制度和密闭管理台帐,每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气体分析,建立分析台帐,并编制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7)、合理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积极采取综合预报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一旦发现自然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矿长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全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科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裁决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时,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区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防治水管理十不准:

  (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置巷道。

  (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施工。

  (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时,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时,不准贯通。

  (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明时不准施工。

  (7)在高水位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良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8-24

生产安全规章制度02-26

(经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9-2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07-1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2-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0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3-08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02-28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12

企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