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消防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7 10:46:1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规章制度1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各部门、办公室防火制度

  (一)办公室防火制度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档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三)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会所、超市)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四)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五)变、配电室及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无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9、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0、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三、宣传与培训

  1、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消防规章制度2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消防规章制度3

  第一条宾馆防火安全管理实行所长全面负责制度及职工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二条客房内的所有装饰材料应采用阻燃性材料。

  第三条宾馆区域内禁止动用明火,如因需要必须动用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用。对固定火点如烧水炉等,应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使用。

  第四条禁止随地乱扔烟头,会客室、接待大厅和客房内应备有烟灰缸,提示吸烟人员应将火柴杆,烟蒂放进烟灰缸内。提示住宿旅客不得卧床吸烟。

  第五条电气线路、设备应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并经常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不准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随意增设耗电设备,客房除设置电器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办公用电器设备及生活用电器器具,如客人必须使用时,应经所在单位保卫科批准,正式安装使用。

  第六条电气线路、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日常使用的'电气设备、灯具用后要及时关闭。

  第七条宾馆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客人携带的应由本所设专门房间代为管理,退宿后取回。

  第八条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指定人员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好用有效,客房应张贴疏散引导图,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要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巡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每个人都应达到"三懂、三会",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疏散旅客,扑救初起火灾。

消防规章制度4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

  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

  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

  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

  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标

  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规章制度5

  一、凡在项目工程内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各种防火规章制度,增强防火责任心,杜绝人为火险、火灾事故发生。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区域内(施工需用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重申“六不准”的规定,即不准宿舍内照明用60瓦以上的`灯泡,严禁在灯泡周围烤衣服;不准个人私烧电炉;不准吸倒床烟;不准用汽油、香胶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准在宿舍内和禁止用火范围内用火;不准在大房间内私自搭设小房间。

  四、施工现场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动用明火,确实需用明火时,必须由上级的动火批准手续。

  五、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与油类物资以及性质向抵触的物资混存。在存放地周围10米内禁止吸烟动火,在高空焊接作业时,应将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点的场所焊接时有专人看守。

  六、施工现场的木工房间,不准熬胶、生火、吸烟,生产中留下的一切废料每天都要工完场清。

  七、严禁在现场(宿舍)区内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应安装漏电开关。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用电。如火险、火灾发生,任何人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119),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严禁动用和损坏施工现场(宿舍)区内的灭火器材和设施,不得撕毁损坏防火宣传标语、标记、警示牌、提示牌等。

  九、项目防火负责人在接到施工任务时,应将消防布局、消防给水、消防通道等统一规划,坚持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在自身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便于及时整改和处理。

  十、施工现场(宿舍)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一律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并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规章制度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

  防宣传板、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五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

  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组织一次;

  (六)单位应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六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七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第五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十)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

  第八条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三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做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 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

  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 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集中报警控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月(季)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试验

  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年度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三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四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五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六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七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消防规章制度7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站点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6.各站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站内、站与站、站与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控制中心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消防规章制度8

  1总则

  1.1公司消防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2目的

  为公司员工、承包方雇员、客户及公众提供防火安全保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致力完成公司消防安全方针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消防管理条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司属所有部门及承包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2.1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

  2.1.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架构参见附录一。

  2.1.2风险管理部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2.1.3风险管理部为消防设施职能管理部门。

  2.1.4行政部、生产运行部、财务部应分别建立部门消防安全组织,设立一名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1.5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名单报风险管理部备案,同时根据岗位调整情况要及时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调整。

  2.2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2.2.1总经理的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

  ●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公司消防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现场的救援工作。

  2.2.2风险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主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运行与维护制度等;

  ●组织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组织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组织制定公司灭火、应急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火灾事故后,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检查分管的生产运行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现场的救援工作。

  2.2.3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在业务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监督、检查公司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时,担任现场总指挥,组织灭火处置工作。

  ●发生火灾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4财务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在业务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监督、检查分管的财务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监督、检查财务室、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发生火灾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5行政主任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在业务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监督、检查分管的行政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监督检查公司办公区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公司办公区发生火灾事故时,担任现场总指挥,组织灭火处置工作。

  ●发生火灾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6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协助部门经理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和个人的落实情况,纠正和查处消防违章情况。

  ●负责本部门消防设施的管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并向隐患岗位或个人发出整改通知。

  ●落实部门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确保部门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正确操作本岗位灭火器材,明确发生火灾后灭火、应急疏散程序。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做好本部门的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如实上报各种消防安全统计数据。

  ●对下发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整改通知组织落实。

  2.2.7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爱护本岗位消防设施,并按规定定期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正确操作本岗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明确本岗位火灾预防措施和火灾后应急处理措施。

  ●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

  ●按要求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2.2.8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操作、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熟练掌握扑灭初期火灾、火场逃生与应急疏散程序,并按要求参加演练。

  ●向部门其他员工传授消防安全知识,教授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

  ●参加有组织的义务灭火工作,并按照义务消防队职责分工履行自身职责。

  2.2.9风险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监督、检查执行。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监督检查责任制的落实。

  ●制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组织各部门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督促检查演练。

  ●制定公司防火巡查计划,组织防火巡查,督促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尤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

  ●审核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计划,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负责火灾事故的保险报案、索赔处理等工作。

  ●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10行政部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组织办公场所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和每月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员工参加办公场所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确保本部门员工按时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技能。

  ●定期维护办公场所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对消防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整改建议要求及时组织整改。

  2.2.11生产运行部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制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制定每日消防巡查计划,监督检查每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场站作为公司重点部位,应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制定部门消防巡查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

  ●制定本部门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技能。

  ●制定部门办公场所灭火、应急疏散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使员工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定期维护、检测本部门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对消防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整改建议要求及时组织整改。

  ●制定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检测计划,并组织落实。

  2.2.12财务部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保证公司消防安全投入资金落实。

  ●员工执行每日消防巡查计划,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落实每日消防巡查计划,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部门员工按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技能。

  ●部门员工按要求参加办公场所灭火、应急疏散应急预案演练,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对消防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整改建议要求及时组织整改。

  3防火巡查

  3.1每日防火巡查:各部门要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率。调压柜、中低压管网、场站为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岗位,尤其要加大巡查力度。每日巡查的内容包括:

  3.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1.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3.1.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3.1.5办公楼、场站等场所及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线连接情况;

  3.1.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3.2防火巡查人员要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向部门经理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3.3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3.3.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3.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3.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3.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3.5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3.3.6用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3.7重点工种员工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3.3.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3.3.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3.3.10仪表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3.3.11燃气、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接地情况;

  3.3.12每日防火巡查情况;

  3.3.1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3.3.14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3.4防火检查完毕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5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内容包括3.3所有内容及各部门每日巡查、每月消防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整改方案的落实。

  4火灾隐患及整改

  4.1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4.1.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4.1.2违章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

  4.1.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没有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

  4.1.4进行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持证上岗,违反专业安全操作规程的;

  4.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1.6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1.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4.1.8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4.1.9违章将燃气、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断开未接的;

  4.1.10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4.2火灾隐患当场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要认真填写整改记录,并存档保存。

  4.3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处置

  4.3.1各部门要及时将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方案向部门分管领导报告,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4.3.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部门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将危险部位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4.3.3以上情况及整改落实结果要同时上报风险管理部备案,风险管理部将监督整改方案的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5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设置显眼的操作提示和名牌。

  5.1消防器材摆放位置要固定,不得随意调整或挪作他用。

  5.2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加锁和影响安全疏散。

  5.3灭火器要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5.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户外设置,应有保护措施。

  5.6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生产运行部。

  5.7灭火器使用完后要及时与风险管理部联系充装。

  5.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非法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9人人都要爱护消防设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故意损坏和破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将从重处罚。

  6用电管理

  6.1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装置、设备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满足防爆阻燃的要求。

  6.2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装置、线路、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6.3严格控制接、装临时线路,确有需要要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6.3.1开关不得放在地上,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

  6.3.2临时线要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多芯坚韧的橡皮线或橡胶线,可采用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的方法,悬空时电线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并不得用金属线绑扎,在地面上的部分要加以可靠的保护,以防止割破电线;

  6.3.3对过期的'临时线要及时拆除;对继续使用的,要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6.3.4在爆炸危险场所,移动式电气设备要采用没有接头的橡皮套软线供电,工作零线要与相线同样绝缘,并设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

  6.3.5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使用参数,其绝缘耐压不得低于电网的额定电压,且不低于500v;

  6.3.6在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用绝缘导线明敷设,要穿钢管敷设;若采用电缆明敷设,要采用铠装电缆;

  6.3.7开关、电机等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或重复接地;

  6.3.8易燃易爆场所的开关、熔断器等均要按规定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6.4发生电气火灾要及时拨打119;同时就近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确认设备带电而当场不能断电的,灭火时人体与带电设备要按规定保持安全间距。

  7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7.1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公司《工作许可证制度》的要求,按照动火等级办理相应的《动火工作许可证》。

  7.2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7.2.1严格履行工作许可证审批手续,落实相关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按照施工方案动火;

  7.2.2作业现场要严密组织、统一指挥、分工细致、人员明确;

  7.2.3作业现场要配备安全检测设备、防毒面具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7.2.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7.2.5作业前要清理现场的易燃物,放散时控制好作业区燃气浓度;作业结束后要清除残留火种,检查恢复好作业面。

  8消防档案管理

  8.1风险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安全职能管理部门,要做好公司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8.1.1各部门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8.1.2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安全检查文件以及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8.1.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

  8.1.4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名单;

  8.1.5消防队员及其装备配备情况;

  8.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资料;

  8.1.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灭火器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8.1.8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8.1.9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8.1.10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数据

  8.1.11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1.1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1.13火灾情况记录;

  8.1.14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8.2风险管理部负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新增消防用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档案管理;防雷/防静电检测记录等档案管理。

  8.3各部门的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要依据上述内容收集、上报、管理本部门的消防档案。

  9奖惩制度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10附录

消防规章制度9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是现代消防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工作状况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防灾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整理和保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提供消防工作方面的资料,对于“系统”本身的管理和维修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用户应将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移交的有关系统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中的技术记录、系统各部分的测试记录、调试开通报告、竣工验收情况报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以备查询。还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值班记录、显示系统在所保护建筑物内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系统运行登记表、设备维修记录等,以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报警装置的检查。

  1、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在进行检查时对某一火灾探测器用专用加烟工具进行实际操作检查。当火灾探测器在接收到烟雾后,报警确认灯亮,表明该探测器工作正常,与此同时向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信号。还要检查时钟是否走动,有无发生火警的时间记录。检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对设备进行消音、复位,以防时间过长而使设备元件被破坏。

  2、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应试验一次。

  3、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二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4、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应用历史最久、范围最广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工作性能稳定、维护简便、不污染环境等优点,可用于各种建筑物中充许灭火的场合,可以自动扑救初期火灾或为消防人员灭火提供技术手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便能及时启动喷水灭火。为此,平时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维护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被保护场所的消防安全。其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

  1、日常维护检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坚持经常对其进行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消防水源的供水能力和取水设施。

  (2)消防水泵及其动力。

  (3)各种阀门的工作状态,如总控制阀应常开。

  (4)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

  2、定期维护检查

  在日常维护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喷头无有损坏、锈蚀、漏水现象,使用年限较长的喷头还应进行抽样检查,应保证喷头外表清洁,特别是感温元件应无污垢,必要时进行清洗或更换:

  (2)对报警阀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和性能;

  (3)检查有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内有无堵塞;

  (4)检查使用设备是否与原设计相符,有无不恰当的人为改变。货物堆放如果增加,则会影响喷头的喷洒范围,进而影响灭火;

  (5)模拟火灾状态,检查系统的各功能是否能正常显示。

  三、火灾自动灭火联动控制系统

  联动控制系统对保护建筑物内安全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等的控制设备动作进行检查,要保证运行正常,在检查时如果联动系统动作正常,信号就会反馈至消防控制室,若是没有信息反馈,说明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对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则可通过模拟试验进行检查。还应检查控制中心能否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在试验火灾事故广播时,不论扬声器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将其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通道上。对所有的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要试验消防控制设备能否将其接通,并能否正常动作。

  检查所有切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动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故障,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整个系统处于完好的状态。

  四、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对灭火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状态卡”,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

  要建立“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三、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3消防设施维保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班组管理,规范班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质量,特制定维保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维保人员。

  1、熟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

  3、服从管理,按要求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类指令性任务。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5、日常维护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处理。

  6、维保人员对维护设备时严格按照维保手册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7、遇紧急和特殊情况,维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作业。

  8、维保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班组长负责保管。

  9、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处理,不准外流。

消防规章制度10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安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生产结束时还应对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

  二、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四、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a)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c)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d)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

  a)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f)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g)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h)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

  十一、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一、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组织维修。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要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六、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七、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八、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九、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十、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十一、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二、按下列要求对产品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易损件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寿命;消防设备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产品寿命;经检查测试,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独或结合其它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消防规章制度11

  一、负责学校消防工作,对于学校情况做到“四熟悉〞。即:熟悉学校道路、熟悉学校水源、熟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位置、熟悉学校的消防设施。

  二、结合日常巡逻,切实履行防火检查职责,严格落实“四查纠〞。即:查纠学校存在的“三合一〞、“二合一〞现象、查纠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查纠埋压、圈占、损坏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查纠建筑物周围堆放易燃物、可燃物现象。

  三、在日常巡逻中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四报告〞。即:消防安全隐患报告、公共消防设施损坏报告、新开业场所动态报告、火情处置报告。与时将上述情况登记上报。

  四、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做到“四提示〞。即:提示杜绝“多合一〞场所、提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消防器材配备维护、提示保持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五、一旦发现火灾和险情,与时进展前期处置并拨打“119〞报警。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消防工作任务。

消防规章制度12

  一、以总务主任为组长,生活辅导员(消防管理员)为副组长,各寝室长为成员所组成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消防法,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维护办法,不断增强消防意识。

  三、加强寝室消防安全管理

  1、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电器烤火炉和无防护装置的电热器。

  2、熄灯后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点腊烛或煤油灯看书。

  3、冬天,在寝室内不得生火或生火炉烤火,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内外玩火。

  四、发现火情,全体人员必须镇静不乱,立即报告辅导员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辅导员立即组织学生按消防标志通过通道有序地进行疏散,并迅速组织人员运用消防设施和灭火自救,把险情处理在萌芽阶段。

  五、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每学期三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每学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安排维修和更换。

  七、每期认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增强应变能力。

消防规章制度13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责任牌已经张挂于各部门、各单位门口,具体消防安全责任划分如下:

  经理部驻地领导办公区消防安全责任人:__

  经理部驻地技术室、安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消防安全责任人:__

  经理部驻地中心试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__

  经理部驻地员工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人:__

  经理部驻地员工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人:__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责任人:李援朝__

  钢筋加工制作场消防安全责任人:__

  梁板预制场消防安全责任人:__

  临时油库消防安全责任人:__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监管,安全监察部门协助管理,设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 、项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 、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

  5 、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 、项目部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有针对性的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7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m,使用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和生火作业。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组织义务消防队,每班有消防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建立各级消防负责人责任制。

消防规章制度1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务必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务必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消防规章制度15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教师学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经常组织学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学校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七、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消防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消防规章制度01-23

消防管理规章制度01-23

宾馆消防规章制度01-30

消防管理规章制度07-04

现场消防规章制度03-13

(热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07-04

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01-23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0-03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