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修等重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污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财经纪律的。;违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2
勤务员岗位职责
一、责来宾来客的接待服务,做到主动、热情、周到。
二、负责主任室、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及院落的卫生和凉水、开水供应工作。
三、适时对职工宿舍床单、褥单、被罩、枕巾等进行洗涤、晾晒、装铺,做到干净利落,让职工满意。
四、协助打字员做好文件、材料、图纸等复印、装订工作。
五、协助做好来宾、来客食堂就餐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3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和成本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理财;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
二、参与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根据上级核准的施工预算(计划)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对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对本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四、按照规定、审核会计记账凭证,认真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及时、准备、完整的记录、计算、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为有关各方提供合法、真实、准确、整的.会计信息。
五、按照规定进行会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便于领导正确决策。
六、按规定完成各项有关会计报表,整理有关会计资料,立卷、归档。
七、认真履行会计职责,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及时办理会计事务。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4
一、日常生活管理
1、项目部工作人员应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具体上下班时间以综合办通知为准。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拖延。上班期间要佩带胸卡,进入工地现场要戴安全帽。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岗位职责无关的活动。
2、注意着装仪表,维护企业声誉,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3、搞好公共卫生、内务卫生、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4、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团结互助,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爱护机械没备、营具、卧具、办公用品等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调离或项目结束时要交回的一律交回,发生非正常损坏时要折价赔偿。
6、搞好治安保卫工作,做到随手关门窗,外出锁门,严防被盗和丢失;对重点要害部门(位)要加强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淹亡、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从事黄、赌、毒违法活动及其它违纪违规活动,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7、待人礼貌和气,对外来客人热情周到;对施工队来项部办事做到热情招待,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考勤管理
1、项目部由综合办统一考勤,各分部、现场由分部经理、现场长指定专人负责考勤。项目部分部现场领导要模范带头并监督项目部日常考勤。
2、考勤以项目部、分部、梁场为单位进行,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3、按月进行考勤,项目部统一使用同规格的《考勤表》,负责考勤的同志要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考勤表要求对所属入员出勤情况据实进行逐日登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给予考勤员和单位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4、《考勤表》于当月30日前交综合办。《考勤表》要有考勤人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综合办汇总报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查,经项目经理签字后送财务部,作为计发员工工资奖金的依据。
5、项目部、分部、梁场因工作需要及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或调进(调出)人员(含临时工),必须经项目部分管领导或分部经理、场长同意,报项目部主管审批。
三、请销假制度
1、项目部部室正职和分部、现场总工(不含)以下人员外出1天之内的。须经部室领导或分部经理、场长批准,1天以上的须报送项目部垂直对口分管领导审批;部室正职和分部、梁场总工(含)以上人员外出,须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请假必须报项目部总工审批。请假人回单位后要及时找准假人销假,考勤人须做好考勤登记。请假1天以上的,都要填写《请假条》(见附表二),并报综合办或分部考勤员备案,月底随考勤表一起上交。未请假私自外出者,均按旷工处理。请事假、病假及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处理办法按公司、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部现场员工休假,原则上每三个月休一次,每次15天(含路途)。员工休假须由本人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见附表三),一般人员由部室领导或分部经理。场长同意后报垂直对口分管领导审批;项目部部室副职(含)、分部、梁场总工以上领导休假,须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休假、超假或休假不够天数,待遇按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3、休假差旅费实行包干补助。正式职工不论省份,每人每年30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外地来项目部工作的临时工每年报销一次,特殊工种(技术、测量、实验)差旅费报销由领导研究另行处理。
四、文档管理
1、各部门草拟红头文件以及电报、函件,必须符合行文规范,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必须经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呈主管领导签发后由综合办统一印发。受控文件的管理必须按照贯标要求执行。
2、精简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用电话或传真解决的问题,不发正式文件;能联合下文的不多头下文。
3、建立健全文件审核制度。各部门制发的文电、信函,由其负责人审核。带有全项目综合性的重要文件,由综合办负责审核。对印发的文件和上报的材料实行差错积分追究制,对出现差错的责任人,视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4、所有收文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文件登记、借用、清退、归档友销毁制度。凡参加项目部以外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领导讲话材料以及政务信息、工程施工等各种音像图片资料,应先交综合办登记编号,再办理借用手续。.
5、文件承办。各部门、工区、现场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对收到需承办的文件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承办结果要及时反馈。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对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单独承办的,应当迅速转递或及时向有关领导作出报告。
6、对已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必须按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进行管理。查阅或借阅已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办理杳阅或借阅手续。
五、纸张管理
1、办公用品使用本着节约原则,对A
4、A3型纸张使用数量,严格做好登记管理,复印打印文件一律使用双面形式。
2、各部门尽量在电子文档中修改到位,如果草稿、讨论稿需打印,请各部门通知办公室复印机管理员,尽量使用再利用纸张。
3、在处理已废纸张时,要求个人自觉,分出可利用和废弃两类(旁边已备纸箱)。
4、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复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文件,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者,须事先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复印。
六、公章管理
1、公章专人负责管理。
2、公章使用程序:所有文件、资料、报表等,由相关部门持“公章使用记录表”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登记。
3、公章管理者不在时,由项目部领导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个人需用加盖公章时,由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七、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完成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和决定的问题、领导和上级所询问催办的各项工作问题等,承办部门负责人必须按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项目部相关领导对部室、分部、梁场呈送批阅的文件或报告应及时批复。
2、各部门、分部、梁场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业务工作总结、报表和其它重要的专业性活动情况报告,须报分管领导审查,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
3、请示报告的形式有书面、口头、电话、传真等。各部门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请示报告,必须有工作记录,以备查询。
八、日常学习制度
1、项目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采取全体集中、支部集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学习内容、时间由分管项目部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各支部根据项目部党工委安排自行组织实施,并做好学习记录,以备上级检查。
2、自觉遵守学习制度,不迟到早退。项目部集体学习实行点名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论处,并把参加集体学习的情况作为对个人考核的依据之一。
3、项目部各部室的业务学习,由本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正常业务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安排。
4、学以致用,提高学习效果。项目部、工区、现场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搞好自学,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九、食堂生活管理
1、按时开饭。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对上工地归来较晚的同志,要保证他们吃上热饭热菜。
3、坚持原则,精打细算,避免浪费。
4、管理员要想方设法调剂伙食,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尽力做到主副食品种丰富,菜肴色美味佳。严禁出现克扣员工伙食费的现象,一经发现,按贪污论处,并取消工作岗位。
5、炊事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注意搞好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勤理发、勤剪指甲。
6、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保持通风透气.,窗明地洁,并有防蝇、防鼠设施。
7、把好进货关,不进没有卫生标记,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防止霉烂变质食品进入食堂。
8、严格按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生熟食品分开储藏和洗切,防止交叉污染,防止病从口入。当天的食物尽量当天食用,防止浪费。
9、餐具用具要定期消毒,保持餐具用具的清洁卫生。
10、项目部、工区、梁场员工食堂就餐标准每人12元/天,个人交2元(由财务直接从工资中代扣),项目部补贴10元。在项目部、分部、梁场从事炊事员、公务员、勤杂员等工作的临时工补贴10元,个人不再交钱。零星就餐人员食堂应做好登记,16月底分别报项目部分管领导、分部经理、场长审批。在外就餐者或在家不就餐者,不退正常伙食补贴。家属来访免费提供就餐15天,超出时间按10元/天收取。非因公外来人员到食堂就餐按实际饭菜价格收取。
11、项目部食堂收支每月结算一次,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十、接待工作管理
1、项目部、分部、梁场各种会议和上级检查工作人员的接待,一般安排在各自食堂就餐,并做到热情、周到、节俭。
2、项目部召开的大型会议接待工作由综合办负责,有关部门协办;分口专业会议由业务部门主办,综合力、协办。
3、会议申办及会务。会议召开前,由主办部门将会议目的、内容、规模、时间、议程、经费预算等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综合办根据批准后的会议审批单,按照标准做好会务工作。
4、上级领导来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由综合办负责接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来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由对口部门接待。每次接待,接待部门要填写就餐和所需经费开支申请单,报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批准,综合办统一安排。
5、接待标准工作餐:早餐20元,午、晚餐50元;普通招待200元/餐(不含酒水);公司处级以上、集团指及业主来人招待300元/餐(不含酒水)。
6、严格控制在外接待,确需要安排在外接待的,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部门逐级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7、坚持勤俭办事,加强组织观念,按照下管一级,严格逐级报告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5
工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确保例会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参加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召开的零时例会。
五、按分部工程情况,负责组织中间施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和评比。
六、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做好现场核实,符合规范并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审批。
七、负责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手续,做到准确及时。
八、负责每月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
九、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6
1 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T1051-20xx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 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 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 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8 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 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 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 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 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 管理内容
4.1 管理目标
4.1.1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 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4.2 监督类别
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4.2.1 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2 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2.3 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
4.2.4 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4.2.5 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
4.2.6 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
4.2.7 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3 监督内容
4.3.1 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4.3.3 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4.3.4 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
4.3.5 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4.3.5 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4.3.7 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3.8 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
4.4 监督实施
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
4.4.2 实施要求
4.4.2.1 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
4.4.2.2 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4.4.2.3 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4.2.4 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4.2.5 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
4.4.2.6 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4.4.2.7 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
4.4.2.8 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4.4.2.9 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
4.4.2.10 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4.4.3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
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4.5 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
4.4.5 技术监督费用管理
4.4.5.1 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4.4.5.2 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
4.5 监督奖惩
4.5.1 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5.2 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7
考勤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各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考勤制度。
1、全体职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满月前报处办公室。
2、记考符号:出勤(√)公休(O)事假(△)病假(#)出差(□)矿工(×)。
3、项目办设兼职考勤员,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逐日记考,符号清楚,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的必须有考勤员签章说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休假:
(1)事假:有事必须签写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三天以上由主任签批,凡超过请假天数均按矿工对待。
(2)病假: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周内由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病休须持医院建议休息或住院证明,并填写请销假手续。
(3)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及年休假等,均按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5、本制度自项目办进驻工地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8
一、行为规范管理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公司财产,如有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管理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项目部人员不得在上班期间聚众赌博,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罚款200元。
4、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罚款200元。
5、上班期间不得玩电脑及上网打游戏、看电影。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四、考勤、请假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两日工资。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罚款100元,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4、项目部考勤必须在次月两日内报到公司,考勤须以真实出勤为准,不得弄虚作假。
五、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1、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2、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质量安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六、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七、材料管理
1.材料入库实行技术员、统计员、材料员联合作业,对材料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过磅、打方的入库手续,详细核查发票与物资是否相符,对重要材料要留取材料标本,所有施工材料的入库必须通过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严格材料入库质量关。
2.各种材料要分别保管,对怕风、怕雨、怕爆晒、易损易变的材料要提前安排好苫布、容器等防范措施,严格杜绝非损失的消耗。
3.施工材料的采购数量要根据工地需求量进行分期分批的购进,对易损易变的材料尽量随用随进。杜绝因盲目进料造成的误工和浪费,施工材料消耗必须通过工长、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领料,严格领料手续,真实的反应出入库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及时向公司财务报告材料的结存情况,做好购消存情况的旬报、月报表。
4.材料除合理损耗外的损失,项目部及主管部门必须详细报告事故原因随出库单上报财务部门,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销,应追究事故责任的,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经济处罚。
八、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4、夜间施工须有电工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6、各员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7、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50元。否则后果自负。
8、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九、安全管理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工人上岗前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1)、先由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包括一般安全知识、劳动保护法规、典型事故教育等)全面性安全教育。
2 )、项目部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及一般性的防火知识等进行交底。
3 )、班组应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性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进行学习了解,然后由公司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班施工。
2、上班前安全教育: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对本班员工交待操作中各个环节应注意事项与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3、上班前安全检查:每天上班前班组长或安全员检查每个员工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无患,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5、做好记录,对上班交底内容,检查情况,安全活动情况进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做好原始依据。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周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本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为: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硬件是否完正有效,以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资料记录等软件设施,有否完善。
3、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各项目检查。
4、检查中发现隐患必须当时整改,不能当时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由安全员落实并做好复查工作。
5、及时做好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检查记录,同时对各级部门检查整改通知书,以及所整改的结果,也作如实记录。
十、工地综合治安管理
1、每个员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员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博道具并酌情处以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4、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员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50元的罚款。
5、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元。
6、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安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5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7、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8、每个员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9、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0、本工地员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1、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2、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重复发生者,严加惩处。
13、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乱扔废物,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1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员工中特别是新收员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十一、工地宿舍管理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正齐。
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引起火灾的电器等。
6、未经项目部经理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
7、禁止在室内酗酒闹事,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留宿者需要事先请假同意,违者罚款50元。
十二、食堂管理
1、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效健康证。对员工态度和气,做到微笑服务。
2、确保“三净”,一净为食堂人员卫生干净,勤洗手,勤剪指甲。二净为锅、瓢、勺洗净落锅。三净为各种蔬菜洗净落锅。
3、对食堂各类食品实现生熟分开放置,不准买变质异味的食品、蔬菜。为了调剂员工的口味,尽量做到蔬菜多样化。
4、炊事员应随时保持食堂场地清洁,每天打扫地面,物品堆放正齐。
5、早晨不按时起床或因工作之外的事延误吃饭时间者,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到外私自就餐,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员工不得乱倒剩茶剩饭。必须倒固定地方的容器内。容器加盖。以绝蚊蝇。保持卫生。
7、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按时开饭,并予饭后准时锁门。除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8、所有员工未经食堂管理员允许不得随便到食堂拿东西吃,食堂管理员严格管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掉,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项目部领导小组每月作出一次防火大检查。
10、对食堂炊事员要及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范配备一定数量和灭火器,并对全体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十三、财务管理
1、工地出纳管理
1)、项目部大宗材料、机械、人工由公司统一支付。
2)、工地出纳记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发生额,余额为现金余额,工地出纳无权存有任何票据及借条(应做到账实相符)。每月与公司核对现金结存情况。出纳报帐时间为每月
10、20、30日,最晚两日内报帐(节假日顺延),公司财务人员去工地收取,无论任何原因,超过两日内未报帐者,公司将予以处罚,超过三次财务有权调离岗位。项目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向公司借款,写书面申请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到公司办公室。
3)、工地出纳支付小额材料时,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的入库单(二联),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入库单(三联,已给对方联)及发票或收款人收条。
4)、工地出纳支付机械、人工费时,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的计量单,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机械计量单(已给对方联)、合同、发票或收款人收条。如为预付款项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
5)、机械进出场运费由工地统一支付,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计量单,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机械计量单(已给对方联),以免出现重付现象。
6)、工地出纳每月汇总已付人工费、机械费、材料款,与公司财务对账。
7)、工程完工后,所有材料交财务核销后归档。
8)、如出纳调离岗位时,由财务和办公室监督交接,如账实不符,由工资中扣除,超出部分工资部分,按法律规定处理。
所有报销单均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才予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工地统计管理
1)、工票(人工、机械)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盖项目部章,二联交提供劳物者,三联存根。出入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交公司财务,三联对方联。
2)、统计在填写人工、机械计量单时,应按单位详细填写施工位置、部位、施工内容、工作起始时间。如有与单项承包项目重复的应注明原因,以备核查。工程所有机械、材料、人工合同及时报到公司财务,如没合同的单据予以退回(临时租用除外)。
3)、统计报帐时间为每月
10、20、30日,最晚两日内报帐(节假日顺延),公司财务人员去工地收取,无论任何原因,超过两日内未报帐者,公司将予以处罚,超过三次财务有权调离岗位。
4)、工地统计应及时对所有材料出入库,并填写出入库单。已付款材料入库单(二联)交给工地出纳作为付款凭证;未付款的材料入库单每旬交到公司财务做应付账款处理。将材料出库每月下旬报到公司财务,未出库视同工地未使用,月底对账盘点库存并报库存盘点表,做到账实相符。
5)、工地统计应准确无误填写人工、机械计量单,并由统计、工长、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到公司财务。已付款人工、机械(一联)交给工地出纳作为付款凭证;未付款的人工、机械计量单每旬交到公司财务做应付账款处理。统计每月汇总已付及未付人工、机械、材料汇总表,报到财务。
6)、机械场内外运土计量单总车数后应付土条。
7)、每月下旬将本月所有人工、机械、材料存根联与财务对账,核对相符后公司财务收回存档。
8)、建立统计台账,详细记载所发生事项。
9)、如统计调离岗位时由财务和办公室监督交接。
十四、会议管理
1、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末最后一天的上午进行当月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例会。
2、会议组织者应在会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
3、参加会议者应准时,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4、项目部要认真执行周月例会制度要有会议制度,还要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9
项目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
一、遵守时间,按时上岗,不准擅离职守。
二、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不准刁难施工单位。
三、工作有序,团结互助,不准相互推诿扯皮。
四、正点开饭,按时进餐,不准过量饮酒。
五、严守纪律,规范行为,不准随便逛街,回家或夜不归宿。
六、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不准随地泼水,吐痰或乱扔纸屑。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全公司统一确定每周五为“安全活动日”。
二、安全活动日由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质安科可以随机选择参加一个工地,督促指导班组开展活动。
三、班组活动必须坚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活动规定。
2、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结合本工种实际情况俯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3、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安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4、对本周和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一次,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对不能自行排除的问题及时报告,在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能开始操作。
四、工地要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该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内容。
五、安全生产日开展情况要记入当天的安全生产上岗记录,以备检查。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1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地点:
施工现场
项目管理人员:
施工队管理人员:
施工队职工:
教育内容:
为了加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队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目的和作用是让每一个施工人员能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能自觉遵守武汉新区还建安置房项目指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二、每个人入场时要与项目质安部签定个人安全责任合同,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三、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四、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五、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关照,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六、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
七、特殊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机操工等)要持证上岗。
八、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能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九、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栏、孔洞防护等。
十、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要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十一、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项目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蔡建军;副组长:朱见、王凤忠;成员:项目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七条各施工队必须设置必要的环保机构,成立安环科(科),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各施工队的环保管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各施工队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九条具体要求
1、以上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十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十二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随便倒入明沟,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凡生产装置所排放的废渣,不得随便倾倒,应统一放置在指定场所,定期清理或处理。
第十四条切实用好管好现有的环保装置。要做到环保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决定停用,拆迁或损坏环保装置。
第十五条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施工队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上报项目办及集团公司。项目部要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第二十八条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一)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者;
(二)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三)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四)对污染项目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五)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六)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环境管理人员;
(八)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2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审计局直接实施完成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理,是指法制科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科室提交的反映审计(调查)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修改的行为。
第四条审计(调查)项目审理工作分为一次审理和二次审理两个阶段。一次审理在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进行;二次审理在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进行。
第五条审理工作采取报送审理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审理人员可以到审计现场进行审理,或经总审计师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直接到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
第六条审计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编制审计组的审计(调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在审计组将审计(调查)项目相关资料提交法制科一次审理前,应当组织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调查)报告等内容,并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复核,提出一次复核意见。
第八条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应当将下列资料提交法制科进行一次审理:
(一)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
(二)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材料;
(三)审计组代拟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草稿);
(四)审计组所在科室出具的一次复核意见;
(五)审计定性、处理处罚适用的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审理人员在一次审理过程中,应当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恰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调查)报告中对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与同类项目同类问题是否一致;
(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八)其他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审理人员经一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应当及时提请法制科负责人召开审理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一次审理会议一般由法制科科长主持,审理人员、审计组相关人员参加,也可以吸收其他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法制科可提请总审计师主持一次审理会议,法制科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审计组相关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一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一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一次审理意见书。
第十二条根据一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一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根据情况提出下列明确意见:
(一)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
(二)指出审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一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认真进行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并对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无法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和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十四条法制科应将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有关资料及时报总审计师审核,总审计师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审计组所在科室报分管局领导,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审计组应当及时将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如召开交换意见会的,应提前两天通知法制科,法制科可以安排审理人员参加会议。审计组应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在此基础上,审计组应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报告;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的,代拟审计决定书;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事项,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审计发现的显著轻微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或者建议由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的,代拟审计建议书。
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对上述资料和业务文书进行复核,提出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六条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应当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连同下列资料一并提交法制科进行二次审理。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
(二)代拟的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
(三)审计组所在科室的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七条审理人员在二次审理过程中,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有异议的事项及审计组的核实情况说明;
(二)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审计(调查)报告的修改情况;
(三)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是否恰当,编制是否规范。
第十八条审理人员经二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召开审理会议可区别情况处理:
对审计组及所在科室采纳一次审理意见、被审计单位无重大异议事项,二次审理无具体审理意见的,可不再召开二次审理会议,经法制科科长同意后直接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对有异议的项目,法制科按一次审理会议的模式组织二次审理会议。
第十九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二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二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二次审理意见书。
第二十条根据二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明确提出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二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研究,认真修改审计结果类文书,并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不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和修改后的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二十二条法制科根据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二次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直接进行修改,对重要修改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经审计组所在科室确认后,将修改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及有关资料报送总审计师审核。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将经总审计师审核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报送分管局领导。
第二十四条涉及基建投资审计中心的项目送法制科审理前,均需经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审核。
第二十五条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业务科室、审计组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审理过程中遇有争议或涉及重大事项,法制科和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及时向总审计师和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法制科对报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经法制科负责人同意应当退回业务科室要求补充完善。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在将审计(调查)项目书面材料提交法制科审理的同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版通过审计管理系统(OA)提交有关审理人员。
审计组补充完书面资料、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稿后,法制科应分别控制在7个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和二次审理。如遇重大项目或集中审理项目等特殊情况时,经总审计师批准,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
第二十九条审理结束后,法制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规定程序提请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结果类文书。
第三十条法制科应当合理组织、安排审理人员,明确内部分工和相应责任。遇有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可向业务科室临时借调审计人员参与审理工作。
审理人员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到严谨细致,确保审理质量,防范审理风险。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人员、法制科及审理人员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提交审理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审计结果类文书的修改情况,应当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的依据。
法制科应当定期通报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审计组应当将提交的审计(调查)报告一次审理稿、审理意见书、业务科室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重要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等审计文书,归入审计档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3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4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质保期满后的验收方法,包含了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一般原则,主要有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状态检测、运行分析、特性测试等,以确保所接收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gb2297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gd00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gd002-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gd003-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nb/t3-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nb/t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gb50797-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2.8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2.9gb/t50795-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10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2.11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2.12gb/t50866-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2.13gb/t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2.14nb/t3-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
2.15nb/t3-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
2.16gb/t3015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
2.17gb/t29321-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2.18jgj203: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2.19db11/t881-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
2.20j/t264-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3职责
3.1出质保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3.1.1负责根据本制度及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编写验收大纲,明确验收内容。
3.1.2负责对验收大纲的验收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对采用测量分析方法验收的项目,负责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解释。
3.1.3负责主持光伏发电出质保的验收与交接工作,审查系统验收文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办理验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续。
3.1.4负责编写验收报告,并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1.1对于光伏发电系统中大部件分期出质保、部件因缺陷整体更换后延长质保期及部件质保期和整套系统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选择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4.1.2本制度对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和状态的验收进行了规定,光伏电站内其他设备的验收内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1.3验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公司协助完成,被委托的专业公司不能与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有全资、控股、参股或其他有碍公正性的隶属关系。
4.1.4应在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3个月启动验收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验收检测与检查工作。
4.1.5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
4.2验收小组
4.2.1公司成立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工作的实施。
4.2.2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经理担任,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也可外聘专家协助工作。
4.2.3验收小组成员要求
4.2.3.1验收小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光电专业知识,熟悉光伏发电系统工作原理,了解光伏电站运行特点,或者擅长某一验收专业。
4.2.3.2验收小组成员应富有责任心、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掩盖或夸大事实。
4.3验收准备
4.3.1验收小组应明确分工,做好组织计划,准备好验收大纲和验收工具。
4.3.2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的相关资料
4.1光伏发电系统移交生产验收资料。
4.2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大修记录、故障统计表、备件及消耗品使用记录。
4.3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
4.4设备运行数据:光伏发电系统单组各月发电量、单组各年发电量,中央监控系统记录的光伏发电系统历史数据(正式运行后质保期内的数据)。
4.5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备品备件清单、相关技术要求文件。
4.3.3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相应验收专用仪器与工具,如蓄电池测试仪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须的其他设备仪器。
4.4启动验收
4.4.1根据编制的验收大纲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测、检查并记录,对专业检测项目要求出具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分析报告均作为验收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4.4.2需要在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情况下进行的验收项目必须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4.3验收内容与检查方法
4.4.3.1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是指采用目测、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光伏发电系统各部件进行检查,以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较明显的缺陷或故障。
a验收小组应填写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检查表”,对光伏发电系统逐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编写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b应有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参加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的最后一次定检维护,监督定检维护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初步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
c光伏发电系统检查项目所列内容和定检维护项目一致的可在定检维护时完成,以提高验收效率,避免重复劳动。
d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定检报告将作为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4.4.3.2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是指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测量、分析,以判断光伏发电系统是否存在潜在的内部缺陷或故障。
4.4.3.3运行分析
a合格率分析
合格率指标分为单批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和批次平均合格率,单组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不应小于100%,批次出质保平均合格率应不小于99%。
b故障统计分析
记录质保期内所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故障或报警发生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故障或报警类型和编码,统计单一故障持续时间占总故障时间的百分比及单一故障发生的频率百分比,分析故障原因及存在隐患,如果是光伏发电系统本身设计及制造质量问题,应与供应商交涉予以解决。
4.4.3.4电能质量测试
电能质量测试方法按gb/t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执行。
4.5验收整改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要求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出具整改报告。
4.6验收签字
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再次验收,所有验收结果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和公司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接受验收结果后,签署由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最终验收文件。若仍存在遗留问题,则在最终的验收签字文件中应明确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及解决期限,具体如下:
4.6.1公司自行出质保验收的应含有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的检查及检测报告,对于由委托方完成的验收项目所出具的验收报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主要报告文件有:
4.6.1.1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4.6.1.2故障(及报警)诊断分析报告。
4.6.1.3运行分析报告。
4.6.1.4光伏发电系统电能质量测试报告。
4.6.2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对检测过程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法、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记录及整改报告,并需附有公司的认可文件。
4.6.3质保期内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
4.6.4最终验收签字文件。
4.6.5根据需要,可在文件中附加必要的资料、报告、证明及图片等。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5
项目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项目办主任代表建设单位(业主)行使法人职权,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全面管理及项目办内部管理工作。
一、组织召开项目办工程例会和其他工作会议。
二、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动态及资金利用情况,最大限度的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
三、负责对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与上报工作,并参加组织好有关工程原设计变更的一切活动。
四、负责对公路工程建设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研究及对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论证和处理。
五、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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