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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6 17:38:3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诊所规章制度[必备15篇]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诊所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诊所规章制度[必备15篇]

诊所规章制度1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3、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4、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5、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6、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8、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9、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诊所规章制度2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仿真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学习和掌握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掌握人心理状态,取得病人的信任,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4.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5.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6.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7.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

  8.所有治疗都必须保证病人在无痛,或将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下进行。不能以对病情有好处为由而强行进行治疗。对小儿治疗尤其要给予高度重视,即使病儿家长要求,也必须婉言拒绝。

  9.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

  10.严格检查督促护士助手的'规范服务,保证治疗的质量。

  11.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应安排跟踪随访。

  12.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13.必须仔细阅读和熟悉有关设备器材的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保养。

  14.在提高服务效率和保证治疗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使用材料。

  15.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护士岗位职责诊所临床实行四手操作。护士助手也是前台和临床服务之间的桥梁。所以,护士助手的工作对提高整个诊所的临床服务工作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分工不同是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任何等级的差别。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每个病人就诊前,必须做到:

  (1)牙椅,照明灯,器械台,痰盂,医生椅,助手椅和器械推车干净整齐,并恢复到随时可以接待病人的状态。

  (2)地面没有丢弃物品,没有水渍。

  (3)用消毒液擦抹所有的工作面。

  (4)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光固化灯,银汞调拌机等器材的准备工作。

  (5)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印模材。修复体等器材的准备。

  (6)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托槽,弓丝,橡皮圈等器材的准备。

  4、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5、按照医生的医嘱拍摄X光照片,保证照片质量符合临床需要。

  6、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一下工作:

诊所规章制度3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它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擦地。

  8、建立消毒登记制度,定期更换消毒液。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消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三)、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四)、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五)、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它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六)、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带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4

  一、诊所医务人员要求

  1、上班必须准时,衣着要整齐干净。

  2、对病人和蔼可亲,不怕脏累,与病人同忧同喜。

  3、诊病必须认真,做到望闻问切。

  4、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虚心学习,注意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做到对症下药。

  5、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二、诊所要求

  1、常用诊所器械要齐全。

  2、诊室要干净,空气保持新鲜。

  3、器械要消毒,严格摆设整齐,用物及时消毒放回原处。

  三、病房要求

  1、病房要宽敞明亮,空气新鲜,温度、湿度要适中。

  2、病床的`被、褥、枕头、床单要干净整洁。

  3、普通病变和传染病必须隔离。

  4、病房不得吸烟、喧哗,护理人员不得离开,医务人员要随时看望、询问病人。

  四、药房要求

  1、药房必须保持干净,阴凉干燥,空气新鲜。

  2、所购药物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药。

  3、售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4、药物必须摆设整齐,明码标价。

  5、过期、蛀虫、变质的药物不得出售。

诊所规章制度5

  1、诊室医师应由医德医风好、医疗阅历丰富的资深执业医师担当。

  2、合理支配就诊流程、缩短病员候诊时间。接待病员时看法亲善、关切爱惜、有礼貌、耐性解答问题。对疑难、危重病员优先提前支配门诊。

  3、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试验室检查、器械检查申请单,及特殊检查协议书。认真填写门诊登记。

  4、医师应认真检查病员,用疗效精确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敬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或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刚好请上级医师会诊。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根据《传染病管理法》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全部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诊室要有遮掩设施,爱惜病人隐私权。

诊所规章制度6

  1、认真学习本诊所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一位患者时首先要说,“你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座“你怎么了”“你哪里牙不好”“或者你有什么需要?”患者叙述病史时要耍耐必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要以信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口罩和手套,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附着龈区引起患者不适。

  4、治疗前应向患者提出二至三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出、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

  5、治疗中在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要进钟、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治疗的操作规程进行,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应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7、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口腔周围的血迹、唾液以及印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的处理方法。

诊所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医综合诊所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诊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中医诊疗和中药服务为主要内容,提供中西医结合综合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中医综合诊所秉承“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诊疗”原则。

  第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具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依法向社会提供医疗与保健服务。

  第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医疗质量评估,开展持续教育,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实行责任医生制,每位患者需有专属责任医师负责全程协助就诊。

  第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医疗服务质量,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第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服务过程的安全和温馨。

  第二章、就诊服务

  第九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提供专业的中医诊疗和中药服务,在诊疗过程中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第十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便捷的预约系统,保障患者随时能够享受到就诊服务。

  第十一条、医生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应做到熟悉病情、科学分析、恰当论治,确保诊断准确和治疗科学。

  第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规范的中药制剂过程控制,确保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

  第十三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初诊、复诊制度,合理安排看病时间和医生资源。

  第十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病历归档制度,做好病历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第十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加强患者教育,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和义诊等公益活动。

  第三章、医疗质量保障

  第十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拒绝不合理医疗行为。

  第十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主动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规范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第十九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及时进行医疗事故的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赔偿。

  第二十条、出现医疗纠纷时,中医综合诊所应积极与患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维权。

  第二十一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医疗质量投诉与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回复。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加强各类传染病的防控,落实消毒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院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严格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资源。

  第二十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审计,确保账目的真实和合规。

  第二十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费用明细和发票,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涉及法律纠纷时,中医综合诊所应全程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中医综合诊所在违反法律法规、伦理规范、诊所章程的情况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应不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第三十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中医综合诊所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医综合诊所应于一周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

  以上是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诊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希望中医综合诊所能够严格遵守,落实到位,并不断完善和提升。

诊所规章制度8

  1、医务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护理人员必须穿护士服、护士鞋,戴护士帽。

  3、在诊疗病人过程中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喷溅时,戴护目镜。

  4、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5、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手消毒。

  6、医务人员有固定的治疗台,每日下班前打扫干净,痰盂用消毒液冲洗。

  7、每个诊室桌面,地面下班时要清理干净,用消毒毛巾拖把擦拭。

  8、各个诊室每日都要进行紫外线消毒1小时。

  9、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工作的人员门诊操作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10、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将所在房间所管区域的水、电、气开关关掉,以防发生意外。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遵循原则

  1、进入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防止管道阻塞,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人员在操作中做好防护工作。

  口腔科清洗消毒制度

  1、进入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高压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防止管道阻塞,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人员在操作中做好防护工作。

  7、严格区分有菌区、无菌区、清洁区并有醒目标记,未消毒和已消毒的物品要分别放置。

  8、无菌物品要专柜放置,注明有效日期。

  口腔科器械维护与保养制度

  1、每天诊疗结束后,对所用器械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处理。

  2、每个治疗台使用后都要冲洗干净,综合治疗台保持清洁,管道通畅,手机管道用完后空钻一分钟。

  3、大型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定时保养,定时记录运行情况,及时报修。

  4、对口腔科所有手机等小器械用后集中清洗、注油、高温高压灭菌。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规程

  1、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其方法应当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2、有条件时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清洗干净;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3、清洗后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口腔科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一、口腔外科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第1步:拔牙钳,刀子,镊子,挺子,骨凿,口镜,探针,大刮

  匙,剪子和手术器械一经使用,先用健之素液浸泡,再用加酶洗液清洗(1:270酶洗液浸泡15分钟);

  第2步:用流动的水清洗干净;

  第3步:清洗后的器械擦干,分类,轴节处注油;

  第4步:把器械放入有孔的器械盒里,内放化学指示卡,外贴3M胶带;

  第5步:把包好的器械送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温度132℃,时间

  8分钟)。

  二、口腔内科器械消毒,消毒工作流程对口内手机一经使用必须消毒灭菌、消毒。第1步:用75%酒精棉球消毒表面;第2步:用清洗机清洗,注油机注油;第3步:上打包机封袋;

  第4步:放消毒锅里灭菌(温度134℃,时间6分钟)。三、对修复室托盘的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将口腔修复室使用过的托盘放入消毒液中浸泡15—20分钟(1000毫克每升的健之素)。

  第1步:将托盘表面物去掉;

  第2步:擦干托盘放入储槽中;

  第3步:送供应室高压灭菌(温度132℃,时间8分钟)。

  手机消毒流程

  污染机头→回收消毒间→放入清洗机清洗→注油机注油

  ↓ 酒精擦拭

  ↓进入诊室备用←放入无菌间←高压锅消毒←封装袋封口

  小器械消毒流程表

  灭菌性小器械→→污染小器械→→放入专用器械盒↑

  ↓ ↑ ↓高压灭菌

  统一消毒室

  ↑ ↓

  ↑ ↓分类装入专用←清洁器械←超声波震荡←2%戊二醛泡30分钟↓ ↓ ↓清洁器械盒表面残渣

  30分钟

  口腔科消毒与灭菌监测

  1、对口腔一次性治疗盘由院里监测后发放到科室。

  2、口外手术器械(反复使用的)每月采用化学监测,每日指示卡。 3、手机、小器械每月采样送化验室,细菌化脓菌培养。 4、 2%戊二醛每周监测浓度。

  5、高压消毒锅每月做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口腔科个人防护规程

  1、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可

  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2、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3、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

  洗手或手消毒。

  4、护理人员清洗器械时应带防护围裙、手套。 5、严格执行六步洗手法。

  口腔门诊治疗室工作规范

  1、医务人员进入诊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诊室候诊区域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舒适优雅。(1)日通风2次/日,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

  消毒液湿拖2次,拖布用1:500“84”消毒液浸泡、清洗、甩干备用。

  (2)电视柜、茶几、沙发、窗台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

  拭一次。沙发一周用擦洗剂清洁,保养一次。

  (3)图书专栏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一次,图书杂志

  摆放整齐,随时更新,每日清点,不外借。

  (4)清洗池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清洗一次,随时擦洗污

  垢,保持瓷面、水龙头整洁光亮。保持清洗池上方镜面无水渍、污垢,干净明亮。

  3、治疗室每日紫外线消毒2次,每次30分钟,紫外线消毒车每

  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用完后放置指定位置;每周对治疗室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消毒完后开窗通风,紫外线灯使用累计时间应有明确记录。

  4、治疗隔断间地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托2次,治疗台、治疗椅医生座椅,副台用1:500“84”消毒液擦抹2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擦拭,抹布用后消毒液浸泡、清洗、晾干。(2)

  治疗完毕后,副台台面整洁,无杂物,右侧摆放电脑,

  电脑左侧放名片盒,治疗椅工作台面整洁仅放敷料缸和玻璃皿,容器标记醒目。

  (3)治疗结束后,治疗椅归于休整位即治疗椅达最低位,椅

  背与座椅成90度,照明灯位于治疗椅前方正中,工作台摆放于尾部与椅身平行,医生座椅摆放于椅背后侧。(4)副台第一层抽屉专放充填材料,咬合纸等物品,第二层

  放试戴模型,第三层放登记预约本和其他办公用品,副台中间橱柜放印模材料和物品,一次性器械盒。(5)副台末端橱柜内的污物桶每日清理1次,污物桶垃圾不

  宜放置过多,达2/3处,及时回收清理(按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执行),污物桶一周消毒2次(污物桶内套袋加盖)。

  (6)治疗椅左后方治疗间东北角放置治疗车,治疗车上放置

  的小型设备根管治疗仪、根测仪、光固机等保持电路通畅,电源完好,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治疗车及小型设备2次。

  (7)治疗椅旁痰盂每日用“84”消毒液消毒2次,每诊疗完

  一个病人,对痰盂随时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保持痰盂清洁、无污物。

  5、治疗间无菌橱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无菌容器标签名称,消毒日期清晰无误,并有专人负责。

  6、医护人员衣帽整洁,不带首饰,定时修剪指甲,每周清洗工作服2次,操作时戴手套、口罩、帽子,必要时戴防护镜,防止自身感染,每操作一人前后要洗手,治疗下个患者要更换手套,一次性手套用后做毁坏无害化处理。

  7、医护人员上岗工作时,接诊热情,态度和蔼,耐心讲解,操作时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8、上午,下午治疗结束后,由专职人员将污染的器械回收清理,送至消毒间清洗,消毒(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

  9、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其他工作间电源,水路线路是否正常有损坏磨损现象及时上报,下班前切断水电总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10、治疗室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11、治疗室所有设备器械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有检查保养记录。

  12、治疗室应备常规急救药品,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办公区域工作规范

  1、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次,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拖2次,桌面,窗台,橱柜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抹布专用。

  2、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物品放置合理,无个人生活用品。 3、抽屉整齐清洁,物品摆放有序,橱柜上下无杂物。 4、各种登记本清洁,封面整齐,有标记。 5、洗手池清洁,肥皂干燥存放。

  6、办公区域的文件柜门,橱柜门,抽屉使用后及时关闭,人离位后座椅及时收回办公台下。

  7、禁止在办公诊疗区域玩个人通讯设备,计算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办公室走廊处的通道出口及消防系统贴有标识并处于正常状态。

  9、办公室饮水处保持干净卫生,无垃圾和怪味现象,茶杯摆放整齐有序,茶叶筒放入抽屉。

  10、办公室接听电话有礼貌,讲电话或与他人沟通时小声不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室禁止吸烟。

  12、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和废纸分类存放,垃圾不能满出应及时清理。

  13、办公区域电脑,饮水机,冰箱及其他电器的电源线用导管固定和绑扎好,下班及时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

  14、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下班后工作服不随处乱放,纳入更衣柜,柜门随手关闭。

  15、办公室墙角及室顶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污染,无爆皮,无蜘蛛网,墙上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诊疗时医生工作规范

  1、认真学习掌握口腔科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个患者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后要问:“您怎么不好?”“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在叙述病史时要看着患者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镜子,然后先检查主诉牙齿,并告诉患者牙齿的病情,检查完主诉区后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告知患者其他牙齿的疾患,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龈区引起患者的.不适。

  4、治疗前向患者介绍2—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时间、次数、优缺点以及大致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除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目录,模型或画图来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5、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开髓备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出现的症状和感觉。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照明灯。

  7、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的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镜子或内窥镜介绍今天的治疗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症状和处理办法,做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下电话方便通知预约和取消预约。 9、认真详细书写病历记录。

  10、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解释相关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1、对治疗后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12、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13、必须遵守和患者约定的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时间医生不在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1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巧和水平。

  15、同事之间密切协助,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沟通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互相猜忌和争吵。

  16、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17、严格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技工修复室工作规范

  1、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次,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拖2次,桌面、窗台、橱柜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抹布专用。

  2、石膏灌注的石膏在规定时间及时取出,清理托盘后放入消毒液浸泡,桌面的废弃的石膏、硬模材及时清理。

  3、工作完毕后,技工台桌面上的塑料碎屑及时擦掉,桌面上的蜡渍、碎蜡片及时刮除,保持桌面干净,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4、调拌自凝树脂是及时打开排气扇,防止室内有害气体存留。 5、技工室每日紫外线消毒1次,每次40分钟。

  6、外加工义齿准确、按时登记,防止差错发生,成品加工义齿收回后,逐项登记,摆放指定位置。 7、抽屉、橱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8、洗手池里的石膏、硬模材残渣及时清除,防止堵塞管道,保持不锈钢水槽,水龙头整洁,光亮。

  口腔科库房的管理制度

  1、器械库房应由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种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库房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建立口腔耗材及器械出入库房登记表,定期清点。

  3、库房内口腔耗材及器械种类存放。做到勤核对,勤整理,勤保养,保持库房内清洁。

  4、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通风、防潮。

  5、库房内口腔耗材及器械不得私自借出或挪做他用。外借口腔耗材及器械必须填写借物单。

  6、库房口腔耗材及器械每季度清点1次,提高口腔耗材及器械周转率,实现最低库存量,经常进行质量检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7、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诊所规章制度9

  1.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注射时作到每人一针一管,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紫外线灯消毒1小时。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8.准备抢救的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9.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所规章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诊所规章制度11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技术为宗旨,谦虚学习,互相帮助,注意沟通、友爱、团结、积极搞好诊疗工作。

  三、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救死扶伤,对于危重病人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抢救。

  五、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写日期。

  六、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常见病、慢性病可以运用中药、针灸、按摩、理疗或西药等方法综合治疗,努力提高治疗效果。

  八、治疗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给病人开处方和抄方。

  九、为病人保守医密,不得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十、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一、做好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与中医诊疗等健康知识教育,使更多的群众少患病、不患病,更健康。

  十二、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诊所规章制度12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诊所规章制度13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中医逐渐成为人们保健的热门选择。在中医领域,个体中医诊所作为诊疗场所,规章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下文将对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的建设进行探讨。

  一、制度形式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为内部制度,适用于中医诊所内部的管理和秩序维护。规章制度应当由中医诊所的管理人员、中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共同制定并签署,施行范围应明确规定,方便员工和患者查阅。

  二、制度内容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医德医风规范。规定医生必须遵守医德、尊重患者、用心治疗、负责任的原则,严禁搞虚假宣传、骗取患者钱财等违规行为。

  (二)患者权益保障。规定诊所必须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尤其是隐私权、知情权等方面的保障。规定医师应当遵照现行法律规定与伦理要求,尊重患者的身体健康、隐私、知情等权益,加强与患者沟通和了解,倡导患者自主选择和参与。

  (三)中医诊疗规范。规定中医医生必须按照科学、规范、标准的要求,依据患者情况、循证医学和个体化治疗原则开展诊疗工作,不得从事过度医疗、对症不对病、缺乏科学依据的治疗等行为。

  (四)诊所卫生管理。规定中医诊所必须遵守国家环卫法规和本地区卫生标准,确保诊所环境所处的工具、设备、药品、卫生保健用品等物品保持洁净、无菌、符合医疗卫生标准。

  (五)医疗纠纷处理。规定中医诊所必须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依据现行法律和医疗纠纷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员工管理。规定中医诊所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和奖励处罚,建立员工考核机制,并对违规的员工进行管理和惩罚。

  三、废止、修改和监督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可以废止、修改,应当将废止或修改的具体情形告知所有员工和患者,必要时应当在规章制度内体现。所有员工和患者可以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医诊所的.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

  综上所述,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利益、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秩序而建立的。规章制度应当覆盖中医诊所管理、医生职业规范、患者权益保障、中医诊疗规范、卫生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员工管理等方面内容,并且应当得到全体员工和患者的支持和合作。个体中医诊所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应当加强监督和调整,及时纠正任何影响诊疗质量和给患者带来伤害的行为。

诊所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维护个体诊所的秩序和利益,本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个体诊所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登记或者许可的合法类似于医疗机构的机构,行医者利用自己的技术和知识,给病人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的行为。个体诊所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卫生医疗服务,提供安全、高质量、规范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个体诊所的管理应当以病人的健康和安全为中心,依照“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当按照标准化的管理要求,规范内部管理,保证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加强安全防范,控制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个体诊所应当以服务进社区、服务百姓为宗旨,在牢记服务病人和服务社会的使命中,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型的诊疗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回馈社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个体诊所设立管理机构,规定管理机构的职权和工作职责。管理机构为个体诊所的决策机构,承担着诊所的总体策划、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管理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或者聘任,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七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应当由业务水平高、道德水平好、富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组成,设主任一人,分管临床和管理事务分别由副主任负责。

  第八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职责:

  (一)制定本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二)制定医疗服务流程和标准,组织实施。

  (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诊所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六)开展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应当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遵守相关的执业规范、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诊所的各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汇报诊所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

  个体诊所应当制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卫生医疗服务。个体诊所应当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接诊制度:规定医生、护士应当按照诊所医疗服务流程和标准进行接诊工作,除非情况紧急,否则不得擅自接诊。

  (二)病历记录制度:规定医生必须认真填写病历记录,完整记录病情、诊断、治疗和预后等相关信息。

  (三)医疗服务标准制度:规定医疗服务项目、方式、流程、标准和规范。

  (四)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个体诊所的安全管理措施、防范措施、应急设备和职责分工等。

  (五)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质量监督和管理措施,包括药品、器械等使用质量的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卫生管理的规范等。

  (六)纪律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诊所的规章制度,明确违法违规后果和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医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个体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标准,保证其行医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医疗人员工作时间、工作纪律、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应当符合诊所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于与公共利益有关的行为,应当以社会责任、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为主导,保证产品质量、保证生命安全、传递正能量。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物质设备,包括诊疗设备、药品和器械等。设备管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保养管理。储存药品、器械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使用质量。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接诊、诊治、取药和办理进口手续等方面均要建立档案,保证诊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患者反馈制度,对于患者的反馈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医疗质量评价,组织评审医疗技术、服务质量的评价,召开评审会议,讨论和解决医疗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医疗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从医疗过程中发现和解决各类风险,保证医疗安全。对于对诊所安全造成威胁的已知或者潜在的医疗事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上级领导。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应当开展医疗安全管理专项监测工作,发现医疗事故可疑事件,及时进行调查,进行处理和上报,负责发布和宣传医疗事件风险预警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程由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制定,必须经过管理机构审议、通过、实施。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负责诊所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对违反本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不同情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解释权归个体诊所管理机构所有。针对个体诊所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及时修改完善本规定。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诊所规章制度15

  一、目录

  二、医院理念

  本医院属于社区口腔医院,向各年龄组病人提供全面的口腔保健服务,应该成为病人家庭的全体成员的主要口腔保健场所。

  预防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我们将尽力保存病人的牙齿,同时防止发生新的口腔疾病。如果我们无法向病人提供更好的某种专科治疗,则应该及时将病人介绍给专科医生。当然,我们应该继续为这些病人的口腔健康尽我们的力量。

  本医院执行本地区的收费标准。我们希望病人能够按照收费标准及时付款。如果病人对真挚的收费有疑问,我们应该耐心地与病人讨论有关的问题。

  对所有初诊病人,本医院都应该全面详细地了解和检查病情,作出诊断,制定治疗计划,计算出所需费用,并做好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应该让病人有非常清楚的了解,取得病人的理解。

  治疗结束时,应将病人列入定期复查名单,届时要与病人取得联系,安排复查预约时间。通过定期复查,可以维持病人良好的口腔健康,解除病人的痛苦,并早起发现疾病,为病人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我们的责任是诊断和治疗疾病,教育病人如何保持口腔健康,如何预防口腔疾病。但实现这样的目标,仍然有赖于病人的理解和实施。

  有的时候,医院的员工要参加继续教育,医院就要停诊。医院停诊会给病人带来不便,但不间断的学习会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直接造福于病人。

  我们应该牢记:我们的使命是为病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

  三、医院方针

  1.工作时间

  本医院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法定时间执行,夏季上班时间早上9点30分到13点30分,午休时间13点30分到16点,下午上班时间16点到19点30分。冬季上班时间早上10点到14点,午餐时间14点15点30分,下午上班时间15点30分到19点。

  2.病人

  病人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因素。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尊重和善待病人。一般来说,3岁以上的病人应该享有常规定期口腔保健诊治。我们有责任对所有与病人有关的资料保密,绝对不允许在医院外讨论病人的个人情况。

  3.预约

  病人的预约时间因人而异。考虑到人的耐受能力,预约时间一般不要超过1小时。难度比较大的操作和某些特殊病人的预约时间最好安排在上午。每天早上和下午都最好安排半小时的时间来处理急诊病人、没有预约而突然来访的病人和实际操作超过预约时间的病人。复诊和复查的病人必须提前24小时确认。

  4.文档记录

  病人的病历应该随病人进入诊室。病历内容不应该让病人阅读到。除特殊情况外,病例应该由医生书写。结束诊治后应该即时完成病历记录。

  5.电话

  医院电话主要由接待员接听。接待员不在的时候可以由其他人接听。接听电话应该在电话铃响三声以内,凡接听电话必须按规范去做。如果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或暂时无法接听电话,应该讲要点写下来,及时转告适当的人。私人电话的时间必须加以严格控制,最好安排在午餐休息时间才打。

  6.员工会议

  医院在每周的周四下午下班之前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讨论工作状况。

  7.病人教育

  医院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对病人进行口腔健康卫生的教育。与病人谈论口腔知识的时候,应该使用病人能够理解的名词,讲解有关治疗操作的.过程必须与医院采用的操作一致。

  四、人事制度

  1.总则

  医院员工是一个有机的团队,但各人有各人的责任。这并不意味着“各人自扫门前雪”,因为许多医院工作是相互交叉的,需要协作和配合。我们的目标是在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向病人提供高效优质的口腔健康服务。

  2.工作时间

  医疗服务的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所以加班时难免的。如果员工的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将按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所得。

  如果没有特殊安排,即时医生不在医院,其他员工也不应该离开医院。工作时间,万一医生因故离开诊室,诊室内也至少要有一个人留守。离开以上在前台签字离开。

  3.仪容仪表

  全体员工都必须身着清洁整齐的统一工作服。工作服和工作鞋由员工自己购买定做,费用由医院支付,工作服和工作鞋每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服的式样和颜色应该得到医生的认可。

  工作时间需要着淡妆,但不能浓妆艳抹;可以佩戴适当的首饰,但要得到医生的认可。医院内任何地方都不允许吸烟。

  4.聘用条件

  试用期:

  新员工有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均可随时终止聘用关系,无须加以解释。试用期结束前,医院要对员工的表现做出评估,并决定是否聘用和工资水平。

  工资:

  工资水平按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和工作表现而定。起点工资是聘用时决定的,在六个月试用期结束之时、正式工作六个月后、正式工作一年后、其后的每年年终,都是调整工资的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工资必定会增加,更不意味着工资会自动增加。

  工资发放日:

  每个月的15日为工资发放日

  病假工资:

  节日

  休假

  福利

  每位员工可以享受领取全薪的病假时间为平均每月一天,每年最多五天。未享用的全薪病假日子不能移到下一年,但到年底的时候可以领取额外补贴,计算标准是未享用时间的薪金为正常薪金的1.5倍。如果病假时间超过12天,超出的时间停发薪金。请病假必须得到医生的批准。冒领病假将会受到惩罚。

  员工享受的法定节日为春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劳动节三天。法定节日的薪金不扣除。所有的员工休假由医生安排。原则上,员工们的休假应该与医生的休假一致。工龄满一年后的休假日为二周;工龄满五年后的休假日为三周。为了医院的工作,员工的休假日可能要根据医生的工作时间拆开使用。

  医院将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公积金。员工工作一年后,本医院内享受免费口腔预防性诊治,拍摄X线照片也可享受免费服务,在其他医院接受的口腔服务不享受任何优惠。由医院安排的继续教育所需费用又医院支付。根据医院的经营业绩和员工的表现,由医生决定各员工享受其他福利。

  5.工作表现评估

  医院在每年年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估。评估的意义在于对过去的一年做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并确定下一年度的目标。评估的结果也是工资和奖金发放的重要参考内容。

  6.终止合同

  医院或员工在终止聘用合同前,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如下:工龄不满二年者提前一周;工龄二至五年者提前二周;工龄五至十年者提前四周;工龄十年以上者提前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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