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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5 11:05:4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药店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店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店规章制度

药店规章制度1

  1、企业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方法(暂行)》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平安、有效、准时、便利。

  (2)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组织本单位人员仔细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对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3)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督促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负责人有效行使职权。

  (5)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讨论、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6)保证企业员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养和质量管理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7)重视客户看法和投诉的处理,主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8)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状况。

  (9)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状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2、质量管理负责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担当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仔细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的法律、法规。

  (3)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执行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建立本企业所经营药品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工作。

  (7)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8)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掌握性管理,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记录。

  (9)负责做好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关学问和训练和培训工作。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准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精准性和可追溯性。

  (11)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准时查找缘由,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3)按月检查陈设药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3、质量验收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药品入库质量第一关;

  (2)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驶否决权;

  (3)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上柜;

  (4)验收药品应在符合规定的待验区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特别管理药品应在8个小时内完成验收;

  (5)应根据“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验收完毕,应将抽样药品包装复原,并标明抽样标记;

  (6)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7)验收特别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8)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

  (9)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记。每件包装上,应标明法定的药品质量内容及产地;

  (10)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11)准时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及数量精准、结论明确、签章规范,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4、质量养护人员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质量员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2)负责对在柜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3)对由于特别缘由可能消失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觉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缩短养护检查周期,加强养护;

  (4)养护检查中发觉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5)指导并配合营业员做好在柜药品的温湿度监测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做记录;

  (6)依据气候环境改变,结合夏防、冬防方案,对中药饮片实行干燥、除湿、防虫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7)负责对报关、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

  (8)正确用法养护、保管、计量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计量检定记录,确保正常运行、用法;

  (9)每月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药品的质量信息。

  5、药品购进人员职责

  (1)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2)对企业依法经营,杜绝购进假劣药品担当挺直责任。

  (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

  (4)仔细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及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确保依法经营。

  (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名目,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经营品种管理档案。

  (6)签订购货合同同时必需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7)负责索取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品种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相关资料。

  (8)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准时反馈信

药店规章制度2

  (1)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独分开隔离存放。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2)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3)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4)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

  (5)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

  (6)备有一定防火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药店规章制度3

  第一章人员管理

  1、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2、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3、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理解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2、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持续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瓶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瓶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务必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务必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持续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心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应事件、重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务必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2)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3)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4)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5)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6)对毒药,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7)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持续肃静,不得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8、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瓶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奇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药品柜等。

  9、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1)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筏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

  (2)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弃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4)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5)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7)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8)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9)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10)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药店规章制度4

  在一个药店有店员,也有药品管理人员等多个岗位,对于各岗位的职责如何制定,对于药店的平安,药品如何举行管理呢可参考以下的药店管理规则制度的.范本:

  一、药品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相关的学问;

  二、药物要有专人保管;

  三、药房必需保持清洁卫生;

  四、药物器械要分类放置;

  五、药物防止湿润、日晒及污染;

  六、药品库更应防火、防盗;

  七、简单引起化学反应的药品禁止放在一起;

  八、剧毒的药物应有专柜并且加锁;

  九、要保证药品的包装完好与清洁;

  十、破损药物禁止乱扔,必需在月末以实物形式上报;

  十一、药品出库时要严格履行出库程序;

  十二、药物在使用上要保持先用生产日期远的之原则,以防止失效;

  十三、常用的药物要有一定的库存,但存量不要过大;

  十四、药管人员必需每周小点库一次,每月大清点一次;

  十五、常用或近期频繁使用的药物必需在保证可使用10天,以免延误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十六、过期药物禁止出库使用,应准时上报统一处理;

  十七、药品入库时要严格审查生产日期及批号,不合格的药品决不入库;

  十八、生物制品必需按其要求存放;

  十九、药品严禁外借或转赠他人;

  二十、医疗垃圾禁止乱扔,收集在一起集中销毁;

  二十一、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在清洗、消毒、擦干后方可入库保管;

  二十二、药房内禁止堆放其他杂物;二十三、药房内禁止住人;二十四、药房应防四害;

  二十五、注重药房的温度及湿度;

  二十六、与药品管理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出入药房;二十七、药房管理人员如有更换必需做好交接工作。

药店规章制度5

  (1)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2)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分开隔离存放。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3)存放量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5)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

  (6)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

  (7)备有一定防火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药店规章制度6

  一、药剂师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和二类特殊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

  七、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八、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九、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药店规章制度7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

  1、保持店内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每位员工应每天搞好自己担当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罚款10.00元。

  2、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整洁,着装统一,上班期间不戴帽子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二、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及时向领导请假。每天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准备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0元。

  2、事假:3日以内(含3日)按日扣发基本工资,4-6日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基本工资),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发基本工资)。

  3、婚假:婚假为7天,不扣工资。

  4、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不扣工资,非直系亲属丧假为1天,不扣工资。

  5、病假:4日内(含4日)不扣工资,4-8日(含8日)扣发基本工资,8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

  注:基本工资=保底工资+岗位工资

  全额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6、年假:春节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体员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每店必须留2人值班,其余人员放假。值班人员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资,假期不累积。

  7、上班时间,不得频繁接打电话,接打电话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不得玩手机游戏,看电子书及上网等。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异味食物,违返以上一项者,罚款20.00元。

  8、工作期间不得与熟人长时间聊天,无特殊原因不得带孩子上班。

  9、经理和店长负责考勤制度的监督执行,监管不到者罚款50.00-100.00元。

  三、服务制度

  1、实行站立服务。热情对待每一位顾客,耐心回答顾客的咨询,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违返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向顾客赔礼道歉。

  2、实行首问负责制。顾客进入店内方可询问,员工间不得因绩效互相争抢顾客,首先询问的员工负责该顾客当天的咨询、销售等环节,其他员工如与其争抢并开销售单的,罚该销售单绩效的2倍,该绩效归首问者。

  3、每天检查货位,及时准确地补货。

  4、凭积分卡兑换赠品,给顾客的.赠品必须标在销售小票上面。

  四、盘点制度

  1、在店长的领导下,定期盘点店内及库房药品,做到准确无误,如有缺失,由全体员工按零售价赔偿。

  2、及时推销近效期药品,如出现过期药品,由责任员工按零售价购买。

  3、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药店,一经发现,按药品价值的10-20倍罚款,并扣除当月工资,立即解雇。

  4、私自添加销售小票或涂改统计数据者,一经发现,按第3条处罚。

  五、学习制度

  1、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和业务知识考试,每位员工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考试不合格者,罚款50.00-100.00元。

  2、店长负责按排新员工的学习任务,新员工拜老员工为师,以最大努力快速掌握、熟练业务,尽量做到进店顾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营业额及自己的经济收入。学习完毕后经考试合格方可开票售药。

  3、由店长负责每天举行一次例会,共同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处理顾客的反馈意见及必要的工作安排等,每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发扬主人翁精神。店长要记录每次例会内容。

  4、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处论长道短不结党营私。

  六、其它

  1、以上各项所涉及的罚款,应及时缴纳现金,由经理统一管理。

  2、设立全勤奖,要求员工全年无迟到、早退、无请假,奖金500.00元。

药店规章制度8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的库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药品可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六)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九)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十)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负责人。 (十一)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二)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不合格药品销出,出现一次,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品药养护的管理制度

  (一)坚持“ 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店规章制度9

  为了营造良好的药店经营氛围,确保全体人员的行为更加规范,特制度本制度,供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并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人员和审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6、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注意安全保卫工作,对xxx品、xxx及贵重药品,当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现问题当班人员和统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由药房负责人协助处理。

  9、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10、调剂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得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2、本店工作人员生病要自购药品的,应按正常收银程序,但是可以给予xxx_%的优惠。

  13、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药店规章制度10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⑤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7)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负责人。

药店规章制度11

  一、药物采购的管理制度

  1、对供货单位药物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的验证。

  ⑴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⑵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区、期限。

  ⑶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有关资料。

  2、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⑴《药物生产许可证》或者《药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⑵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件复印件。

  ⑶《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⑷有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⑸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⑹《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初次经营的品种必须索要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对应资料。

  ⑴药物:

  ①药物注册证/再注册受理告知书/再注册批件复印件。

  ②注册批件附件的复印件(药物标签、阐明书、包装盒样式)。 ③药物质量原则复印件;4)物价批文复印件;5)检查汇报书。

  4、与供货单位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

  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2)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3)药物质量符合药物原则等有关规定。

  4)药物包装、标签、阐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5)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二、药物验收的管理制度

  1、验收员员应当查验配送单以及计算机系统内采购计划。无采购计划的应当拒收;无随货同行单(票)或采购记录的不得收货;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物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不符的,不得收货,并汇报质量负责人。

  2、冷藏药物到货时,应当对其运送方式及运送过程的温度记录、运送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的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规定的应当拒收,并汇报质量负责人。

  3、验收员应当将检查合格的药物放置于对应的待验区域内,并在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后移交营业人员上柜。

  4、验收药物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一般药物验收时间为1个工作日;冷藏药物应随到随验并及时放置到冷藏柜中。按照验收规定,对每次到货药物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同一批号的药物应当至少检查一种最小包装。

  5、对验收合格的药物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物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同意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成果等内容。

  6、验收合格后验收员应在采购单和随货同行单上签字,并注明质量状况和验收结论。

  7、验收合格的药物应及时上架销售,验收不合格药物或质量有疑问的.药物,应予以拒收,由验收员填写药物拒收汇报单,并及时汇报质管员进行复查。

  三、药物陈列养护的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应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物陈列货架及柜台,陈列货架、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2、营业场所应配置监测和调整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养护员或当班人员每天上午(9—10点)、下午(3—点)各一次对店堂的冷藏柜、及营业大厅的温湿度进行观测记录,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调控并记录。

  3、药物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对的,字迹清晰。

  4、药物与非药物、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物应分柜寄存,标志明显、清晰。

  5、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6、国家有专门管理规定的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药物)要做到专柜专账。

  7、陈列药物应防止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物不得陈列。

  8、危险品应陈列空包装。

  9、陈列药物区域应有明显标志。

  10、养护员根据电脑系统生成的养护计划,针对质量负责人确定的重点养护药物和一般养护药物指导当班营业员开展养护工作。重点药物每月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的品种包括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物及中药饮片),一般药物每季度检查一次,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1、经营冷藏药物时,应配置对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物寄存其中,并做好温度记录,冷藏温度范围在2度—8度。

  12、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物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用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检查人员应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物催销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弋江区福顺康大药房

  四、药物销售的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同意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物。

  2、企业应在营业店堂的明显位置悬挂《药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规定相符的执业证明。

  3、凡从事药物零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和药物法律法规的培训。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认真执行药物价格政策,做到药物标签放置对的、填写精确、规范。

  5、营业员应对的简介药物,不得虚假夸张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查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6、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单,经处方审核员审核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交予营业员调配、销售。

  7、销售近效期药物要顾客告知药物对的的有效期限,并做好,近效期药物告知顾客记录。

  8、销售冷藏药物要提前告知顾客携带冷藏设备,以及对的的存储措施。如顾客没有携带冷藏设备,药房应提供对应的冷藏设备。

  9、药物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物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10、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征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对的用药。

  12、未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物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散发。

  13、销售药物应开具合法票据,销售票据应保留5年备查。

  五、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

  1、初次供货单位必须由采购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附有关资料,经质量负责人审核、企业负责人审批。

  2、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⑴《药物生产许可证》或者《药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⑵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⑶《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⑷有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⑸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⑹《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应当核算、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如下资料:⑴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⑵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区、期限。

  4、企业应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其内容包括:⑴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⑵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⑶供货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⑷药物质量符合药物原则等有关规定。

  ⑸药物包装、标签、阐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⑹药物运送质量保证及责任。

  ⑺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时间。

药店规章制度12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汽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俯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汽、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汽、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汽、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俯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俯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的库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药品可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和误导消费者。

  (六)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九)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十)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负责人。(十一)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二)如违上述规定,将不合格药品销出,出现一次,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药脾存管理制度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脾存安全。

  (四)药奇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汽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品药养护的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七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奇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脾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店规章制度13

  药店员工守则

  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

  5、内容:

  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药品养护环节的管理,保证陈列、储存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陈列、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养护人员

  5、内容:

  5.1、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陈列药品的安全有效。

  5.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5.3、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记录。

  5.4、作好药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5.5、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区,作出明显标志。

  5.6、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5.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8、及时分析养护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药品处方调配制度

  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处方药的调配。

  4.责任人: 处方审核人员

  5.内容

  5.1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2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5.3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5.4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5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5.6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目的`:加强对本企业所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

  4、责任人: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

  5、内容:

  5.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5.2药品质量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5.3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5.4应经常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5.5对在本单位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未按规定报告的违规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门店的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2. 依据:《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3.范围: 药品的销售

  4.责任人: 驻店药师、营业员

  5.内容

  5.1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5.4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驻店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5.6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5.7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人: 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5.内容

  5.1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质量不合格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陈列。

  5.2零售药品应严格按药品的分类原则,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进行陈列,摆放应做到:

  5.2.1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开,非药品设专柜陈列;

  5.2.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分柜陈列;

  5.2.3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摆放;

  5.2.4药品名称相近容易混淆的药品分开摆放;

  5.2.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有警示语,非处方药的货柜上应有醒目的专有标识;

  5.2.6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

  5.3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54药品陈列整齐,美观,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5.5药品陈列前,应按批号顺序摆放,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把好进入企业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企业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5.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服务质量管理。

  4、责任:全体人员。

  5、内容:

  5.1工作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佩带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5.2营业员上岗时,应讲普通话,不准同顾客吵架,嘲弄顾客,不得谈笑。

  5.3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5.4营业场所设立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5.5设置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薄,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

  5.6认真接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店规章制度14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福缘堂药店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二、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三、收银时要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收款过程中做到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发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

  四、应按时上下班,夏季早7点30分上班,晚九点下班,冬季早八点上班,晚九点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请假,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批示;

  五、营业刷卡用电脑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乱动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删除任何文件,更不许外人动电脑插光盘、U盘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电脑出现故障或停电应立即关闭电源停用,做好手工记录,并告知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六、员工之间要搞好团结,积极配合。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论长道短。

药店规章制度15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醉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务必使用贴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状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务必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务必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贴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务必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务必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带给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持续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状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一样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状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务必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光。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职责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务必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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