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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1 11:17:3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实验室规章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临床检验项目和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由卫生部另行公布。

  卫生部定期新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由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临床检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二)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临床检验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可以由执业助理医师出具。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第三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对床旁临床检验项目与临床实验室相同临床检验项目常规临床检验方法进行比对。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将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与其他临床实验室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GB/20032301—T—361)执行。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第四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对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质量与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临床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其人员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卫生部可以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等有关组织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室间质量评价能力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在检查和指导中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委托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临床实验室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五十一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实验室规章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实验中心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合格迎评”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依据卫生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指《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章 实验室规范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A.个人防护

  一. 着装: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4.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5.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二.洗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

  3.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 “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

  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B. 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3.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4.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5.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6.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7.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消毒。

  8.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3

  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周围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化学药品进入实验室后由专人登记入库保存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办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5、危险药品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6、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六.药品不得与配置的溶液放在一起,固体药品应与液体药品分开保存。使用完的试剂药品应放回原位,

  七.管理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用量并在保质期内使用。

实验室规章制度4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下列情况应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气体的性质不明;

  氧气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觉的有害气体;

  吸人的污染气体会立即对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紧急处理危险物质的事故时。

  在有可能需要做复苏治疗的地方,应准备口对口I式复苏包或其它相关的通气装置。

  1.12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3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4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5“工作环境

  1.15.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5.2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5.3外衣

  外衣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5.4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医院焚化炉焚化。

  1.15.5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5.6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5.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间距。

  1.15.8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每次换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言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7离心机

  1.17.1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7.3污染

  装标本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1.17.4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7.6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防火安全准则

  2.1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防火

  2.2.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1.3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2.2.2.3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4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5加热易燃易爆液体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火源隐患

  2.2.3.1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

  2.2.3.2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韦内。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3.2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3.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2.4消防训练

  2.4.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

  2.4.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3.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然后谨慎操作。

  3.2.2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1引言

  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份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2.1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的物质。例如:盐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2.3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2.4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A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低于18℃2

  1B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高于18℃

  1C级:燃点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ⅢA级:燃点高于60℃低于94℃

  ⅢB级:燃点高于94℃

  4.2.5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4腐蚀品的储存

  4.4.1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4.4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4.5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5易燃物的储存

  4.5.1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6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7.1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7.2专职人员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实验室规章制度5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借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维修保养制度

  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和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学校领导批准送维修部门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台件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实验员必须定期清理仪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六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虫、防腐。仪器入柜应按照仪器性能特点,做好四放:平放、侧放、竖放和吊放。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理仪器,验收入库,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请购制度

  一、每期末,实验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

  二、学期中,各科需购进的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交总务处派人购回,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1、一切教学设备和器材,凡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的,要向中心书面报告事故情况,检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理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酌情赔偿物质损失。

  2、 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经修理可恢复正常工作的,修理所需要另件按价收取。

  3、 对情节严重和损失重大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4、 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会同资产处共同审查后,可列为报废设备。

  5、 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帐目登记,办理报废手续。

  6、 利用已报废的设备解体使用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坚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损失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初中实验室规章制度 篇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有《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必须经校长审批,并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实验室规章制度6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实验室规章制度7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发生故障或损坏应报告管理人员。

  3、实行分工协作、专管专用,使用后及时清洗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止事故的发生。

  8、厂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注意安全,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10、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1、实验室人员要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谁的实验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12、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或两名实验员,否则不得进行。

  13、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严格领用手续。

  14、安全用水、电;水、电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养成实验员的良好品质。

  15、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会用。要放在明显的位置,安全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16、有机溶剂、氧化剂、重金属及化合物和有毒,低沸点物质应妥善使用和回收。实验废水,废气和废渣应放入指定地点,统一销毁。严禁倒入下水道。

实验室规章制度8

  1、学生进入化学实验室,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吃零食、不得乱扔纸屑、果壳、皮核等,保持室内清洁。

  2、学生上实验课,须先预习实验内容,弄懂实验目的、原理和现象。

  3、实验课上,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和所用仪器、药品的.性能,弄清实验步骤。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实验,不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乱做其它实验。注意节约使用药品。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洗所用的玻璃器皿等,并整理好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和缺少要报告教师,等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5、实验过程中,如有不按操作要求而引起仪器、药品等损坏或者说爱护公物造成的仪器、药品等损坏、丢失,当事人要照价赔偿,或酌情处理。

  6、学生在实验中,如因玻璃器皿质量问题引起破损者,不要求赔偿,报告教师更换即可。

  7、每班做完实验,一定要打扫实验室,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关好水、电、门、窗。

实验室规章制度9

  一、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二、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三、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五、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六、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缓冲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七、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报损、报废及赔偿制度

  一、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损失,由教师填写相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二、由于不按操作过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嬉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学生在实验中,如发生损坏教学仪器或物品(包括电教设备、工具等下同)情况时,应主动报告任课教师,并填写损坏单,由任课教师根据其造成原因及程度,决定酌情赔偿或免于赔偿。

  四、教师在进行各类实验中,如发生仪器物品损坏,应填写教师实验仪器报损单,交给实验(或管理)员,在由实验员交给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办理报损手续。

  五、凡属废旧、损坏、老化、失去使用价值的仪器及缺零件已无法修复仪器,实验(管理)员应填表申请报废,交给实验室管理员经鉴定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批准报废的仪器,应清出实验室,由总务处负责集中处理. 六、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损坏、报废单,由实验(管理)员负责保存,于每年年终,分类整理,核销金额,调整帐册,送总务处销帐,并调整学校固定资产总值. 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

  一、创伤(碎玻璃引起的)。伤口不能用手抚摩,也不能用水冲洗。若伤口里有碎玻璃片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在伤口上擦红药水或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在伤口上止血,并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

  二、烫伤。一般烫伤可在伤口处擦烫伤油膏或用浓高锰酸钾溶液擦至皮肤变为棕色,再涂上凡士林或烫伤油膏.受(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的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碱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三、误吞毒物。常用的解决方法是引起呕吐,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水,或把5~10ml稀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中服用,并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四、吸入毒气。中毒很轻时,通常只要把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松衣服(但要注意保温),安静休息即可.必要时可吸入氧气,但切记不要随便施行人工呼吸。中毒较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五、触电。首先切断电源,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实验室规章制度10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和实验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仪器、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生物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显微镜是精密贵重仪器。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一手握镜臂,一手托镜座,切记一只手斜提,以免目镜和反光镜等零件脱落。镜头如有灰尘,不能用手指乱抹,只能用拭镜纸擦拭。

  二、动植物标本模型,只能用眼观察,不许随便动手乱摸,以防损坏变形。

  三、凡实验用的药品试剂不准混合,不准撕毁标签,实验过程中不饮食,以免发生差错或意外事故。实验结束必须洗手。

  四、实验用的解剖器械和切片刀,不许在人体上比试,只能在实验材料上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完擦洗干净,装入盒内。

  五、使用甲醛、乙醚、水银等有毒药品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实验结束后,组长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生物实验室实验教师的基本职责

  一、实验教师在主管校长和教务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三、熟悉各项实验内容和目的要求,所需器材以及实验的方法步骤。接教学进度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四、做到四懂:懂所作实验的操作规程;懂仪器性能用途和正确操作方法;懂药品试剂的`含量和配制;懂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五、具有独立上实验课的能力,协助任课教师指导课外小组活动。

  六、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编制仪器,药品采购计划,及时送交各项报表和填写实验室日志。

  七、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更新和提高业务技能并要学习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

  生物实验室实验员的基本职责

  一、实验员在主管校长和教务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熟悉本学科各年级教学大纲和教材;了解各年级教学进度,汇总编制各年级实验总计划,按进度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和实验室分组实验。

  三、努力钻研业务,做到两全、三勤、四化;

  “两全”是,缺添少补器材全;计划实验项目全。

  “三勤”是,器械药剂勤检查;存放归类整理;与任课教师勤联系。

  “四化”是,管理科学化;保养经常化;摆放规格化;室内设备整洁化。

  四、整个工作,要有长计划,短安排。采购防积压,使用不浪费。严格出入库手续。

  五、严格借用手续,认真填写借用卡片,贯彻执行赔偿和审批报损制度。

  六、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安排好实验,对学生进行操作辅导,为教学当好参谋和助手。

  七、按一类仓库管理标准要求,做到帐、卡、物、资金四相符。

  八、注意安全,对易燃、易爆、易挥发药品要隔离保管;对剧毒药品要专柜存放,使用计量登记;离开实验室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实验室和库房钥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转手他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

  生物实验室学生实验须知

  一、学生实验课应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室,按计划安排进行。

  二、实验前必须预习本实验的目的、要求、方法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爱护实验仪器,药品和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实验。

  四、实验要在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指导下进行,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做好记录,填好实验报告。实验结束后,由组长清点仪器,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室。

  五、格遵守实验纪律,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串组,乱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药品、或带出室外。否则取消实验资格。

  六、实验小组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规定的实验。无特殊情况不再给予补做。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结束后将凳子放回原处,认真做好清扫。

  八、凡属非实验自然性的一切破损事故均由责任者照价赔偿。如故意或不听指导,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生物实验室仪器药品借还制度

  一、课堂演示和实验室分组实验所需仪器、药品等要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室,以便做好准备。

  二、贵重仪器、药品(剧毒)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借用或使用。

  三、借用仪器、药品要认真填写借单,用完及时归还。继续使用时要再行办理借用手续。

  四、对借用的仪器、设备要保持清洁,玻璃仪器用后清洗干净,试剂瓶上一定要有标签,防止装混。

  五、仪器、药品只对本学科教师借用。外单位借用仪器、药品须领导批准方可借用,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借出。

  六、还回仪器与原规格不符,管理人员拒绝接收,特殊情况与主管领导研究后酌情处理。

  生物实验室赔偿制度

  一、不按操作规程,违犯实验管理制度而损坏仪器,必须照价赔偿。

  二、由于技术原因造成损坏,经查证属实可酌情处理。

  三、凡借出仪器,在办公室要加强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要照价赔偿。

  四、玻璃仪器,如烧杯,试管在使用时由于质量差或无意损坏,经查证属实,可填写报损单。

  五、实验用的器械、药品如发现私自拿走或有意破坏者,除追回原物或罚款外,并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实验室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操作规程,保护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维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物实验室应有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并有一定的经验和资质。

  第三条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检验;谁制定、谁执行”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部门应建立一个疫情预警制度,及时了解、预测和评估生物实验室的安全风险。

  第五条所有人员对实验室的安全风险有知情权和登记权,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实验室的布置与管理

  第七条生物实验室应具备明确的空间布局和安全区域划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八条实验室内应有足够的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通道保持畅通,标识清晰。

  第九条实验室的进出口应有限制,并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条实验室内应采用专业设备,保证通风、空调、电源等设备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生物实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工作区域应清除废弃物,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每个实验室设备上应贴有设备基本信息和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操作。

  第十五条实验室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要有相应的保养计划和记录。

  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的购置和报废需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定期进行盘点和设备清查。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身份验明制度、实验操作规程、实验物品储存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理等。

  第十九条实验室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眼镜、口罩等,严禁进入实验区域时穿着短袖、短裤等暴露身体。

  第二十条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等行为,禁止携带带有重金属、有毒物质等危险品进入实验室。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内应设有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洗眼器等,应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人员应按照实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方法和顺序。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实验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第五章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二十四条实验人员入职之前,应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的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人员应接受紧急救援演练,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及时更新,与实验室发展和新技术同步。

  第二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意识增强的奖惩制度,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处罚或撤销资格等处理。

  第六章实验室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安全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条实验室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对修复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对实验室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应配备监控设备,监测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实验室安全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由实验室安全部门及时修改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是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份精选篇,旨在帮助规范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验室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希望本规章制度能够为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实验室规章制度12

  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只供实验室专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并做好借用登记。

  2、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仪器设备要建立统一的账册,做到物、账、卡相符,账务清楚。

  3、仪器设备陈放有条理,做到防尘、防震、防腐蚀、防火和防盗。

  4、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盲目使用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归档保管。

  5、为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整率,负责各仪器的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6、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的仪器设备,其他人员未经专业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实验室规章制度13

  实验室是化验分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管理目的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由研发中心负责,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司技术员工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需要在研发中心进行登记并身着实验服,研发中心负责对本次实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3.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光分度计、GC-MS气质联用仪、激光气体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等)需保持环境清洁、安放安全稳固,并注意防尘、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完后必须清理干净设备、仪器残留样品、试剂,并整理归位。实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4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研发中心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4.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4.3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4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并及时归回原位。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5.1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3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5.4实验设备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设备开关断电情况,做好防火防电和防漏等安全事项。

  6.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6.1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由各部门报出申购计划,经公司审核后统一规划安排采购,并在研发中心做好仪器、设备等进出情况记录。

  6.2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7.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7.1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7.2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制定:研发中心本制度由研发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批准:综合办公室

  日期:20xx-07-07

实验室规章制度14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保管,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按照配备标准和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材料,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3、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科学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做到帐物相符、物卡相符。

  4、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生物试剂必须分类存放,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5、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

  6、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制度,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不能继续使用或达到报损标准的'要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经过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要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8、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等工作。

  9、按实验通知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10、保持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1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室规章制度15

  在中学化学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装置大部分是容易破碎的玻璃器皿,许多药品都是可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品,实验过程中常常需要用明火加热。

  因此,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事故。

  所以,师生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的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实验。

  1 、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熟悉每个实验步骤中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

  2 、酒精灯用完后应用灯帽熄灭,切忌用嘴吹灭。

  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立即熄灭,放进污物瓶里,不得乱扔。

  3、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

  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

  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 、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5 、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

  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6 、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扇向自己。

  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7、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8 、取用药品要选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防止药品接触皮肤造成伤害。

  9 、未经许可,绝不允许将几种试剂或药品随意研磨或混合,以免发生爆炸、灼伤等意外事故。

  10 、稀释浓酸(特别是依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并不断搅拌,切不可将水注入酸内,以免溅出或爆炸。

  11 、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性意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玻璃仪器前,先要检查有无破损,有破损的就不能使用。

  组装和拆卸实验装置时要防止仪器折断,不要使仪器勉强弯曲,应使之呈自然状态。

  玻璃仪器放在高处时,一定要用铁夹夹紧,保证安全。

  (2)玻璃仪器与胶管或胶塞连接时,最好用布包住玻璃仪器,一般左手拿入的仪器,右手拿插入的仪器,慢慢地按顺时针方向旋转插入(一定要朝一个方向旋转,勿使玻璃管口对着掌心)。

  插入前要先蘸些水或甘油。

  12 、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切割胶塞、胶管等材料时,要谨慎操作,以防割伤。

  1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奖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当作餐具。

  实验结束,应把手洗净再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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