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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30 13:21:0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篇【经典】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篇【经典】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

  岗位名称:值班工

  直属上级:值班领班

  管理幅度: 所属部门:维修工程部

  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保证变配电、发电机、供水、空调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认真执行巡视检查制度,做好巡视记录、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向上一级通知;

  3、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5、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6、保持各机房清洁,定时打扫卫生。

  7、及时处理业主的维修求助。

  权限 :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建议权。

  岗位能力要求:

  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业绩考核指标:

  1、保证大厦各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工作的出勤率;

  3、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保进行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物业管理部是公司开发项目设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公司后勤保障的职能部门。物业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是为顾客及公司产品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经营及消费环境的基本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公司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部门。

  第二章部门职责主要岗位及标准

  一、主要岗位职责

  总经理职责

  1、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设置;

  3、确认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

  4、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管人事部、安保部、工程部、保洁部、财务部;

  5、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

  6、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7、拟订公司规章制度方案;

  8、全面负责公司对外联系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及关系;

  9、全面考核物业员工的日常工作内容和状态。

  总经理助理职责

  1、拟草物业管理月度和年度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2、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工作,协调物业各部门工作;

  3、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

  4、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工程、保洁、保安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物业人事管理及工资核算工作;

  6、协助总经理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方案;

  7、管理租户合同到期的续租及善后事宜;

  8、协助总经理与外联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

  9、执行总经理交办的工作。

  客服文员职责

  1、各部门的周检和月检抽查工作,建立物业资料档案;

  2、负责核收租户的收费,及时发现收费中的问题并帮助解决;

  3、负责处理租户上报的'重要投诉;

  4、负责协调处理各部门上报的与人事、维修、安防、保洁等有关事务并作记录;

  5、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创建计划并指导实施;

  6、文件收发,送阅、存档。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

  7、档案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和办公室的管理;

  8、会议组织,整理会议纪要;

  9、负责接待和有关内务工作;

  10、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做好跟踪和回访工作;

  11、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保安部岗位职责

  1、按规定着装,整齐干净,注意仪容仪表;

  2、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完成交接班记录;

  3、做好车辆停放及管理交接手续;

  4、按时巡楼,填写防火巡查表;

  5、管理好大厦物品出入楼登记工作;

  6、按时到正装修租户施工现场进行巡逻管理;

  7、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不得与租户发生争吵;

  8、工作时间不得玩手机、脱岗、睡觉,一经发现,一律惩处;

  9、爱护工作设备,妥善保管使用,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10、认真完成上下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工程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它工作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大厦强弱电设备,工作原理及实操作与维修保养;

  3、执行所管辖设备检修计划,按时按量完成,并填好记录表;

  4、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工作,出现上下水故障时能够迅速排除故障;

  5、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6、交班时发生故障,上班必须协同下班工作,排除故障后才能离去;

  7、维修人员外出巡查或维修,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随地与部门人员保持联系;

  8、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做好记录,不得隐瞒故障现象;

  9、做好办公室清洁工作;

  10、当天因为配件不全的原因无法修复的作好记录,隔天修复;

  11、配电房是大厦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未经主管人员以上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12、值班是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3、值班员必须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14、配电房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进行,以免发生错误;

  15、因故停电,应提前一天向使用用户发生停电通知,对突发性停电事故,应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广播向用户作出解释;

  16、保持配电房消防设备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启用;

  17、严禁在配电房内私拉乱接,随意改变供电运行方式;

  18、配电房内严禁堆放其它杂物;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洁部岗位职责

  1、在岗工作时工装整洁,按规定上下班;

  2、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发现灯具、洁具有破损现象及时报告;

  3、爱护工具,妥善保管;

  4、消防物品、标示牌、灭火箱要经常清洁;

  5、收集垃圾及时处理。避免过多外溢,产生异味,影响环境卫生;

  6、卫生间每小时巡查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异味;

  7、电梯间随时进行巡查,保持按键无污渍,地面无烟头、纸屑、水渍等杂物,电梯门沟无异物;

  8、服从公司领导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员工行为规范及安全管理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

  为了实现公司目标、维护公司利益、履行公司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从思想认识到日常行为应遵守的职业纪律。员工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公司形象的再现。不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是公司文化建设的切入点。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2、端正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维护企业形象、确立大局意识、建立诚信观念,严格要求自己。

  4、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5、发扬团队精神,密切配合,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

  6、上班时间以工作为中心,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努力工作,讲求效率,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8、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安全管理规范

  1、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严禁在“禁止吸烟”的公司区域内吸烟。

  3、严禁私自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乱架电线。

  4、不准擅自动用、拆卸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定期学习和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

  5、未得到工程部门认可,任何人不得在电缆井内施工。

  6、发现火情,立即拨打公司和消防报警电话,报警时讲清火灾具体地点、燃烧物品、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岗位;关闭着火现场的所有门窗,切断电源;如火势较大,积极协助指挥人员疏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严禁使用电梯,服从指挥。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管理岗位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其他岗位人员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其岗位所需的技能;保安保洁等岗位根据情况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两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保安保洁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者,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办理解聘手续。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区房屋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规划、土地、建设、城管、价格、民政、环保、水务、工商行政管理、园林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配合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本条例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将划分方案报送区房屋主管部门;区房屋主管部门认为符合第五条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在有关图纸上予以注记。

  1、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2、老旧城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节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

  第七条新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八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有明确的座落、房号,并且具备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的具体位置。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新建物业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应当实行专有部分一户门号一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安全防范、消防、环卫、邮政、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符合物业使用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新建物业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最低比例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核定。

  第三节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投标人少于三人;

  (二)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五万平方米,或者单栋高层(含小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三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四万平方米。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日前,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并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共用的配套设施设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进行约定;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4

  1、坚守岗位,精神饱满,言语文明,礼貌待人。

  2、认真监视画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3、注意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报警铃声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4、认真执行门卫制度,认真做好访客登记、物资出门登记等记录。

  5、认真做好交接班,办理设备和值班情况交接手续。

  6、保管监控和消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按规定保管监控资料。 保洁员职责

  1、清扫:每日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地、球场、休闲场所、各层走道、楼梯、电梯底面。每周清公共天花板、墙壁、灯罩灰尘。

  2、清抹:每日清抹电梯门和轿厢、公共休闲座椅;隔日清抹楼梯扶手、单元防盗门、公共场所门、窗、玻璃、信报箱。

  3、拖洗、冲洗:每周拖洗各层走廊、楼梯;每月冲洗道路、公共场所、休闲场所、建筑小品等。每月检查并疏通水沟。

  4、垃圾收集清运:每日2次收集、清运各户生活垃圾和小区公共场所垃圾。

  5、根据管理处安排,协助清洗供水蓄水设备,清掏阴井、化粪池;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

  二、文明服务细则 员工守则 总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文明礼貌,忠诚老实,廉洁奉公。

  三、敬业爱岗,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努力工作,讲求效率,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礼仪规范

  一、服务用语:

  敬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称呼语:先生小姐太太夫人女士小朋友大叔大伯阿姨大妈 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

  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快乐祝您生日快乐 欢迎语:欢迎光临

  询问语:请问,您需要我为您做点什么吗? 请问,您有什么吩咐吗?

  操作语:请稍侯片刻,我立即为您服务。 请不要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道歉语: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原谅打搅您了很抱歉

  感谢语:多谢您的提示请您多提宝贵意见不必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告别语:再见您走好

  二、服务忌语:

  不不行不知道不可以不清楚不可能没有办法你够麻烦你意见真多下班了,明天再来你说什么声音大一点,我听不见我正忙着呢,现在没空

  三、礼貌要点:

  1、接电话时应先说:“您好,管理处”;

  2、当业主来管理处时应说:“您好,请问有事吗”、“请坐”、“请您稍等”。严禁工作人员坐着与站着的客人交谈;

  3、当业主表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4、当业主表示道歉时应说“没关系”“请不要介意”;

  5、到业主家中维修或收费时应轻声敲门,并客气地说:“对不起,打扰了”。

  6、对进出大门的人员,保安人员应先敬礼同时说“您好”,再进行询问或检查等工作;

  7、管理处工作人员与业主同时进出门口或同乘电梯时,应让业主先行;

  8、在小区内应主动帮助业主解决困难,严禁视而不见。 八要八不

  1、要维护公司声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做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2、要一切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3、要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调动,不得纪律松垮、不听指挥或阳奉阴违。

  4、要廉洁奉公,不准收费不给票、私吞私分各种公款。

  5、要真诚老实,不准提供假情况。

  6、要敬业奉献,努力工作,不得作风拖拉。

  7、要团结协作,不得互相扯皮、推诿和诬陷同事。

  8、要文明礼貌,竭诚服务,不得发生与业主打骂等现象。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权限: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影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三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表现不良者,或因公司经营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的,及时予以辞退或解聘。

  试用期中的员工到职之日起三天为跟班培训期,不发工资。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制度

  三、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训的,须呈报批准后实施,外派的个人就读培训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于培训学习结束后,以毕(结)业文件申请支付培训费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时间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七小时。特殊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费、安防、保洁、维修等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安排工作时间。

  六、迟到

  1、上班以后签到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下的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上班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日处理。

  2、若发生以上各条情形,实属事出有因,经上一级领导签署后,可酌情处理。

  七、打卡(签到)

  1、除公司领导外,全体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凡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一经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年度发现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2、上、下班漏签到者由各部门负责人证实签核。否则均以旷工论处。若忘签到经查不切实,则以旷工论处并记大过一次。

  3、月累积漏签到达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加班

  1、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请假

  1、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二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时或遗忘,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含副职)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主管和管理处副主任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的,一天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二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凡请病假,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指病历、医疗费收据、建休单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4、若请工伤假,应由当事人或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三日内出示职业伤害报告证明书及医院诊断书报批办理病休手续(工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十一、公出请假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直接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十二、缺勤

  1、请病假:

  ①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按事假处理;

  ②正式员工服务工龄满一年以上(含试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③员工请有薪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的50%。

  2、请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

  3、当月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 员工解聘制度 十

  三、辞职

  1、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辞退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 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 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开除

  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财务制度

  一、本公司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二、本公司会计核算程序。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物业公司财务的会计核算程序为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其操作步骤如下(见下图)

  (一)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编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证和有关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四)根据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种明细分类帐的余额与总分类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月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三、成本和费用

  1、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间接费用等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非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

  3、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对管理用房装修装饰费计入递延资产。

  4、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充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四、营业收入及利润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2、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六、资产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节》的规定执行。严肃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建立现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手续和出纳员、结算员、收银员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出纳备用金的周转、报销和补充制度。出纳员、收银员收入现金必须当日送存或上缴。现金明细账要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对账款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2、银行存款管理

  应以银行的账号分别设立明细账序时登账,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余额情况。严格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使用票据、办理结算、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严防接受空头票据或无效票据、接受外来票据应认真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以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银行存款的账户不准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应定期查询核对余额、发现未达账的要逐笔查明原因、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使会计、出纳、银行之间帐帐相等、帐实相符。

  3、应收和预付款项管理

  企业应按业务及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往来款的明细核算,设立明细账户。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记账,谁清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往来款项按月或定期与客户核对,并将应收和预付款项的明细单位和余额通知有关部门或经办人,以便责任人及时催讨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经济合同、协议、其他经济文件等的规定超过半年的预付或应收款项,应上报企业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呆账、坏账的发生。因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坏账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10%以上的罚款赔偿,同时企业财务按应收账款金额提取3-5%的坏账准备。

  4、存货管理

  ⑴各种物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

  ⑶建立各项存货的管理制度,收发领退制度,组织好日常的收、发、结存核算,还要预测各项存货资产的资金占用量、实物储备量及采购批量,要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⑷存货一个季度盘点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均列为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需报批)

  固定资产折旧。按单项的月折旧率计提折旧。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份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

  六、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统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职责

  应将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险柜内,不能将保险柜的密码泄露给他人。

  2、应经印章使用人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在填写完整的票据上盖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上盖章。

  3、不能将印章随意盖在空白纸张上,“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发票上盖章,“财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据及支票上盖章。 每次盖章应有监印人签字。

  5、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购买专用发票时税务部门有要求的应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使用人批准并指定监印人一同前往监印)

  6、必需严格遵守以上职责,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轻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民币,重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票证管理制度

  1、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内容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手人、开票日期等。

  2、凡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它业务活动的以及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和收据,并加盖印章,任何部门不得拒开发票和收据。

  3、各企业的任何业务部门和个人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严禁仿造发票和收据。对填写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也不得私自销毁。丢失发票和收据,应及时报告。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各企业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每天的收支报表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手续,企业负责人和内部有关人员调阅本年度会计档案,须向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讲明原因,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调阅。

  4、外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一律持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报批,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单位、调阅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5、任何会计档案除特批外,不得携带外出,不得复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外借或复印,但应详细登记其内容、张数、金额、理由及归还日期。同时,不得拆散原卷册。

  6、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解读如下20xx年3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新规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一、业主大会召开问题

  1、《规定》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后30天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提供报告的,业主也可以向街道办等自行书面提出成立申请。

  2、《规定》明确由建设单位承担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所需的经费,并协助街道办或镇政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3、街道办或者镇政府应当在接到书面报告或者请求之后30天内成立筹备组。

  二、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规定

  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规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积比例预留未开发物业的委员名额,以保证后期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物业更换问题:旧物业被炒,2个月内须交接撤出

  1、《规定》明确,对物业企业要进行资质管理,加强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严重的物业企业要列入警示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的物业服务竞标。

  2、对那些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者业主大会表决“炒掉”的旧物业,《规定》明确,旧物业应在合同终止或者决定之日起60天内撤出服务人员,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移交有关资产、物品和费用。

  3、拒不撤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列入警示名单,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吊销或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四、物业经营收入须在显著位置公示

  1、《规定》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扣除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30%。成立业委会后,具体管理成本与经营收入比例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定。

  2、新规实施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入将重点列入主管职能部门监管。新规明确,扣除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应存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的支出。

  3、《规定》还要求经营收入的收支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和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业主可以进行监督。

  4、专项维修金属业主所有。首期专项维修金由建设单位按照造价计算的投资总额的2%,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划入专项维修金专户,并按栋(户)建账。

  五、物业违规管理规定

  1、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为业主指定搬运、装修等特约服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业主自由选择搬运、装修等服务。一旦违反规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将列入警示黑名单。

  2、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违章搭建、装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响相邻权的问题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供水、供电单位应当配合,暂时停止供水、供电直至业主或者使用人改正违法行为。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厂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是本公司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规定。

  第二条厂区内所有建筑物和物业设施,均受到本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凡在厂区内停留和工作的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与其承担的物业服务任务相适应的经营规模和运营能力,并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物维护保养规定

  第七条建筑物内部管道清洁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条建筑物内部外墙需要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洗和保养。

  第九条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防雷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条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路和机房设备。第十一条建筑物的广告牌、招牌需要经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批准才可设置。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规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为厂区内的业主和租户提供专业、高效、便捷、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依法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公共设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事业设施。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保障业主和租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厂区内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居住环境监测制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报告。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招租、入住、退租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过程。

  第四章环保规定

  第十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等。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垃圾投放应分类、有序。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抛弃垃圾,乱丢乱扔等行为。

  第二十条厂区内设施及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应考虑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第五章安全规定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密切关注厂区内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业主和租户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入侵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管理的区域、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备的环境参数及设置。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厂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件列表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1.厂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建筑物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环境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5.业主和租户公约

  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备案等相关资质。 3.公共设施服务:指依法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公用事业设施服务。 4.垃圾分类管理:指遵循环保政策,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管理。

  第九章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业主和租户对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较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需要根据各项业务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

  2.新建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改造需要投资成本。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优化投资方案,合理规划投资方案。

  3.垃圾分类管理可能会出现投放错误、混投等问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及整治工作。

  4.建筑物维护保养的费用较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进行合理规划、节约用能、提高管理效率等方式控制维护保养费用。

  以上仅为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困难,具体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7

  一、着装仪表

  1、工作或执勤时,必须身着制服,穿皮鞋,佩证上岗,制服不准混穿;

  2、制服要保持整洁、平整,上岗前皮鞋要擦拭干净,打好领带,戴好帽子,不得敞胸露怀、卷袖子、挽裤腿。

  二、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必须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袖手、插手、背手;

  2、站岗时姿态严整,保持立正姿势,不得东摇西晃。不得坐卧、倚靠、打盹、吸烟、与人闲聊、吃东西、看书报、乱打电话和听收、录音机等;

  3、值班室内时不得躺卧、打盹、看书报、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机,不得听收、录音机,不得两、三人聊天;

  4、巡逻中无情况处理时不得进入住户楼内,不得边走边玩手机,不得听收、录音机,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

  5、不得脱离岗位,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站岗;

  6、不得睡觉;

  7、对住户要有礼有节,热情受理住户各种问题,特别是夜间值班,对住户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作好登记,

  三、日常管理

  1、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站岗或巡逻;

  2、认真做好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和实物出入登记;

  2、严格执行对讲机管理规定和警棍使用规定;

  4、做好本班岗亭的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张贴、悬挂与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门岗值班室不得会客。

  四、罚则

  1、违反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八点除外)、第三条的记行政批评一次,累计记批评五次(含五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2、违反第二条第八点的,第一次记行政批评一次,第二次记行政警告一次,第三次辞退;

  3、本守则不尽之处,按《公司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值班管理规定

  1、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分3个班,3个班分为早、中、晚三班,早班为:7:30-16:00,中班为:16:00-0:00,晚班:0:00-7:30。

  3、各班公共秩序维护员必须按照编排的值班表上岗工作,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巡逻人员要按时巡查,提高警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当值班人员发现情况时,应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报告当班班长、队长或部门负责人。

  ①报告时简要说明事发地点、性质、人数和特征等;

  ②及时劝阻和处理在物业区域违法管理规定的人员和事件;

  ③遇紧急事件及重大事故应报告相关领导;

  ④在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在《值班记录》做好记录。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8

  一、保安员岗位管理规定:

  1、加强提高各方面素质。

  2、熟悉小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4、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5、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6、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7、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管理科报告。

  8、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9、不得在住宅小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业主赠与的财物。

  10、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11、驱赶物业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12、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访客进入小区应出示证件,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小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保安岗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本,交接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装备查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交接情况。

  三、巡逻员岗位管理规定:

  1、治安巡逻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2、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包赔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3、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包赔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4、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部门处理。

  5、治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公司或广大业主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思想业务素质过硬,自觉维护物业辖区内业主或用户以及设施的安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负责物业辖区门口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秩序,发现有人进行危险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

  第二章保安人员内部管理规定

  第五条保安人员每周应进行开会小结,总结本周工作,对下一周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签到记录以及会议记录。

  第六条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物业治安的义务,因此,工作安排上应有严格规定。保安人员请假1日以内,必须由所处岗位的负责人审批;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者,应报由保安主管批准;超过3日,须报经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保安人员请假超过1日以上者,应事先与其他保全人员协商顶班,并上报批准。

  第八条保安人员请假须续假时,应当及时告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照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保安人员值班室、宿舍只准张贴公司统一制订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十条桌面保持干净整齐,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桌屉里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一条宿舍的地面、门、窗应保持干净、无尘、无明显污迹,床铺上的被子、枕头必须摆放统一

  第三章保安人员仪表规定

  第十二条注意仪表,制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整洁,待人接物有礼貌。

  第十三条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饰物,留长发、长指甲和蓄须;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

  第十四条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得体、态度和善、精神饱满。

  第十六条保持值班室、住宿处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十七条执勤时不准喝酒。

  第十八条不准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利用娱乐之便赌博或变相赌博。

  第十九条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第二十条自觉接受业主(住户)的监督和投诉。

  第二十一条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对业主(住户)反映的情况不推诿、不回绝。

  第二十二条禁止其他有损保安人员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保安人员交接班规定

  第二十三条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

  第二十四条交接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条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的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条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第二十八条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保安人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为搞好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惩罚。

  1.对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4.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5.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6.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7.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

  8.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者。

  9.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12.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13.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4.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条根据第二十四条中所列情节的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保安人员巡逻签到规定

  第三十二条巡逻路线的制定。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巡逻人员要做好各处角落的检查工作,做好签到记录,为下一批巡逻人员有据可循。

  第三十四条巡逻力量的组织。保安主管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的内容确定巡逻组的配合、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白班,夜班两班。夜班每组必须两人以上。

  第三十五条日常巡逻路线

  1.整治乱停乱放,确保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顺畅。

  2.认真查看各条巷道的公共设施是否完整。

  3.细致检查各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5.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第三十七条检查

  1.保安主管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责任区提查一次,班长会面检查不少于两次,保安主管对夜间岗必须进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须检查各管理处巡逻队员巡逻棒的使用情况以及巡逻棒的数据。

  3.凡检查巡逻棒数据发现漏检情况的,依照班次检查按漏检一次罚款两元。

  第三十八条收发、保管。由保安主管负责每周收发签到表或者巡逻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门处理并且打印出有关巡逻数据进行查核。

  第三十九条责任。队员如果丢失或损坏公司财物一律按原价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门岗保安员职责

  1.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

  2.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5.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

  6.禁止2.5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严禁危险品进入小区。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责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区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负责管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3.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5.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装修材料不准随意堆放,在规定时限内不准施工,防止影响其他住户休息;余坭、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6.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住户)的意见,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主动热情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中心保安员职责

  1.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电视录象工作。

  4.负责录象带的保管工作。

  5.负责查出报警位置,及时调动保安员现场查看并处理。

  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业主的投诉,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业主(住户)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7.做好资料保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

  (四)巡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物业,留意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

  2.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辖区内。

  3.监督检查业主(住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装修。重大违章装修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房、公共设备设施和清洁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5.负责顶替需要短时离开岗位的保安员。

  6.负责巡查停车场治安、消防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停车场保安员职责

  1.维护停车场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2.提醒业主(住户)或客人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作好巡检工作,保证车辆安全。

  3.严禁装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劝阻超高、超长车辆进入车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4.车场内出现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疏导和处理。

  5.认真按规定巡查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及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汇报。

  6.认真、如实作好值班记录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石家庄保安公司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发生火灾、盗窃、凶杀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本小区物管站和辖区派出所。

  四、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物管站。

  五、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准许后方可入内。

  六、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石家庄保安公司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小区,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七、做好各项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八、公司、物管站或地方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在公司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小区内住户的人、财、物的绝对安全,为小区内的业主创造的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的环境。

  1、组织、布置、协调好保安部门的日常工作。

  2、熟知小区楼层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合、协助公司物秘部负责搞好接待、解决和处理好住户所提出的问题或投诉。

  3、制定、执行和落实好公司关于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和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为公司主管的表彰和处罚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4、如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必须到现场指挥,当好上级主管处理好事故的参谋。如公司主管不在时,先调动人员处理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发展,事后上报公司主管。

  5、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石家庄保安公司负责对小区住户进行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的培训。

  6、部署、督促、检查下属的工作,检查和总结保安的全面工作,为公司主管月底和年终的总结、表彰、处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7、有知才、育才、用才的能力和管理方法。

  8、工作上讲务实、讲策略、重实效,带领全体保安人员,圆满地完成公司主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依照《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及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业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业主、业户应当尊重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弘扬职业精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类型和业主、业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并向社区居民公示。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实行责任险、侵权责任险等保险制度,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保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登记,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开展合法的服务工作。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组织架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人员管理,由专业人员负责招聘、培训和调整从业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具有应有的资格和能力。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定期对自身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保持服务水平的稳定。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社区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业主、业户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业户享有在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基本服务,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业主、业户有权对其所居住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业主、业户应当保持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

  第十七条业主、业户应当遵守社区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八条业主、业户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防范、消防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依法配合各项检查和审批工作。

  第四章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修养良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和认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将现场服务情况及时汇报给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业主和居民之间的关系,解决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业主、业户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维护社区安全和谐,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报警。

  第五章违法行为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二)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

  (三)未按期缴纳服务费用的行为;

  (四)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行为;

  (五)故意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和治安的行为;

  (六)干扰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于本条例未涉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和谐社区。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异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处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0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建立完善的服装领用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服的制作:

  1、员工工服各项目应保持一致,如果根据项目品质需要或者项目特点另行制作服装,由项目筹备部门确定款式。

  2、工服制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季节变换统计服装需求,然后编制服装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需要对工服统一发放。

  二、工服的使用:

  1、各部门(项目)根据所在部门岗位及工作需要制作相应的工作服装,上班时间一律统一着工装;

  2、工服不准穿出区外(外联部门及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因工作需要除外); 3、工服有破损要及时修补,保持其干净、整洁;因本人责任造成工服损坏、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4、项目离职人员应到项目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将工服清洗干净后退回,否则按价扣薪;项目综合管理部统一对退回工服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库,定期整理,以便发放使用。

  三、服装押金的相关规定:

  1、保洁、维修人员:各季节服装押金均为100元,离职员工衣服无破损,则退还押金,否则按照破损程度扣除押金相应金额;每套服装使用期限为两年,员工两年后离职交回服装,退还押金。

  2、保安人员

  保安员服装押金为400元,每人发放统一服装,离职时按照破损程度收取折旧费,无破损退还押金。

  四、支持性表格:

  《服装领用登记表》wh-zh-f-001

  《服装退还登记表》wh-zh-f-002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篇七」为规范员工工服管理,统一着装,树立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服作为公司的品牌形象,由公司统一购买。

  二、员工工服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工服、秩序维护员工服、工程人员工服、保洁员、绿化工工服。

  三、行政人事部为员工工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工服的采购、管理,并监督员工工服的使用、着装情况。

  四、员工工服的采购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五、行政服装按照个人体型、身高量身定做。

  其它员工工服均采用套码方式进行采购。

  六、员工服制作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按原定样板、合同内容、要求等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服装,由行政人事部联系制作单位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并按合同内容、要求做相应的处理。

  七、员工工服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八、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工服并佩戴工牌。

  男员工必须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女员工穿黑色皮鞋、浅色袜子。

  九、员工着装必须规范。

  男员工应把衬衣束在裤内。

  十、员工工服应经常洗涤、熨烫整齐,保持工服整洁。

  十一、员工工服未到报废期丢失、人为损坏等,均由员工自费购买。

  十二、工服的保管、发放、回收由仓库管理员具体经办。

  十三、仓库保管员要定期检查仓库工服保管情况,确保工服保管完好。

  十四、仓库管理员凭行政管理部出具的工服发放通知单按出仓程序办理领用手续。

  十五、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工程人员离职后必须将工服退回,退回的工服必须洗净晒干。

  十六、管理人员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

  自发放之日起,使用满两年,归员工所有。

  否则,按时间长短扣款。

  十七、具体折价扣款办法:

  1、行政人员为公司服务满2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服务满2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归员工所有。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24个月×(24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2、维修技工为公司服务满1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为公司服务满1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退回公司。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12个月×(12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3、秩序维护人员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50元的服装干洗费。

  4、清洁绿化工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30元的服装干洗费。

  5、若员工离职时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不给予退还员工服装保证金。

  6、不规范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2元/次,当班期间不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10元/次,并要求即时离岗,更换工服。

  离岗更换工服一律按请事假半天处理。

  十八、工服在使用期限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服装破损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

  十九、员工入职一个月后,须向公司缴纳员工服装保证金。

  缴纳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200元/人,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100元/人,保洁绿化工:50元/人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1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造一个清爽、干净、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全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修理。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需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打算。协作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干净、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转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惜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全部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需由仆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掌握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当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修理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修理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修理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商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托付他人按期代交或准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托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纳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纳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状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状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亮 ,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2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3

  1、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2、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00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

  3、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4、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5、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6、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业主员会成员,并享有被权;

  (六)监督业主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会的决定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会、派出所或业会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员会或其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会或其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员会根据业主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会补充。业主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6、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员会是业主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员会是会设主任、员共七名。业主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员会应进行催缴或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

  《员工手册》主要阐述员工在公司工作中会遇到的一系列劳动权利、劳动义务以及联系方式问题的解答,即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身份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在这方面,员工通过《员工手册》的学习,可做到无师自通,了解公司的概况和作为员工所拥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员工手册》的制订有二方面的依据。第一是依据《劳动法》;第二是依据物业管理工作的特点。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经理致辞;

  2、公司简介;

  3、公司组织系统及主要部门结构的图示说明;

  4、劳动条例;

  5、员工福利;

  6、员工守则;

  7、奖励与惩罚;

  8、安全消防;

  9、附则。

  下面是xx物业管理部《员工手册》中有关工作守则的节录。仅供参考。

  示例:

  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须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必须严格遵守大厦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大厦管理人员应事先取得大厦负责人同意,而大厦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负责人之同意。

  (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务,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询问,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六)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须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物,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台风袭深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坚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管理工作。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嗑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戴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须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需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台风或雷暴豪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颁布之“台风期间员工当值程序”上班,并按“台风及雷暴豪雨措施”做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意外或水浸等。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的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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