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30 13:01:4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汇总[15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

  一、保安员岗位管理规定:

  1、加强提高各方面素质。

  2、熟悉小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4、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5、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6、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7、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管理科报告。

  8、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9、不得在住宅小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业主赠与的财物。

  10、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11、驱赶物业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12、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访客进入小区应出示证件,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小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保安岗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本,交接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装备查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交接情况。

  三、巡逻员岗位管理规定:

  1、治安巡逻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2、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包赔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3、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包赔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4、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部门处理。

  5、治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公司或广大业主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思想业务素质过硬,自觉维护物业辖区内业主或用户以及设施的安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负责物业辖区门口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秩序,发现有人进行危险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

  第二章保安人员内部管理规定

  第五条保安人员每周应进行开会小结,总结本周工作,对下一周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签到记录以及会议记录。

  第六条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物业治安的义务,因此,工作安排上应有严格规定。保安人员请假1日以内,必须由所处岗位的负责人审批;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者,应报由保安主管批准;超过3日,须报经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保安人员请假超过1日以上者,应事先与其他保全人员协商顶班,并上报批准。

  第八条保安人员请假须续假时,应当及时告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照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保安人员值班室、宿舍只准张贴公司统一制订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十条桌面保持干净整齐,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桌屉里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一条宿舍的地面、门、窗应保持干净、无尘、无明显污迹,床铺上的被子、枕头必须摆放统一

  第三章保安人员仪表规定

  第十二条注意仪表,制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整洁,待人接物有礼貌。

  第十三条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饰物,留长发、长指甲和蓄须;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

  第十四条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得体、态度和善、精神饱满。

  第十六条保持值班室、住宿处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十七条执勤时不准喝酒。

  第十八条不准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利用娱乐之便赌博或变相赌博。

  第十九条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第二十条自觉接受业主(住户)的监督和投诉。

  第二十一条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对业主(住户)反映的情况不推诿、不回绝。

  第二十二条禁止其他有损保安人员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保安人员交接班规定

  第二十三条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

  第二十四条交接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条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的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条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第二十八条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保安人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为搞好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惩罚。

  1.对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4.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5.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6.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7.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

  8.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者。

  9.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12.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13.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4.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条根据第二十四条中所列情节的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保安人员巡逻签到规定

  第三十二条巡逻路线的制定。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巡逻人员要做好各处角落的检查工作,做好签到记录,为下一批巡逻人员有据可循。

  第三十四条巡逻力量的组织。保安主管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的内容确定巡逻组的配合、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白班,夜班两班。夜班每组必须两人以上。

  第三十五条日常巡逻路线

  1.整治乱停乱放,确保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顺畅。

  2.认真查看各条巷道的公共设施是否完整。

  3.细致检查各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5.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第三十七条检查

  1.保安主管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责任区提查一次,班长会面检查不少于两次,保安主管对夜间岗必须进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须检查各管理处巡逻队员巡逻棒的使用情况以及巡逻棒的数据。

  3.凡检查巡逻棒数据发现漏检情况的,依照班次检查按漏检一次罚款两元。

  第三十八条收发、保管。由保安主管负责每周收发签到表或者巡逻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门处理并且打印出有关巡逻数据进行查核。

  第三十九条责任。队员如果丢失或损坏公司财物一律按原价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门岗保安员职责

  1.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

  2.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5.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

  6.禁止2.5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严禁危险品进入小区。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责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区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负责管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3.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5.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装修材料不准随意堆放,在规定时限内不准施工,防止影响其他住户休息;余坭、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6.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住户)的意见,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主动热情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中心保安员职责

  1.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电视录象工作。

  4.负责录象带的保管工作。

  5.负责查出报警位置,及时调动保安员现场查看并处理。

  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业主的投诉,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业主(住户)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7.做好资料保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

  (四)巡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物业,留意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

  2.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辖区内。

  3.监督检查业主(住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装修。重大违章装修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房、公共设备设施和清洁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5.负责顶替需要短时离开岗位的保安员。

  6.负责巡查停车场治安、消防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停车场保安员职责

  1.维护停车场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2.提醒业主(住户)或客人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作好巡检工作,保证车辆安全。

  3.严禁装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劝阻超高、超长车辆进入车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4.车场内出现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疏导和处理。

  5.认真按规定巡查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及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汇报。

  6.认真、如实作好值班记录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石家庄保安公司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发生火灾、盗窃、凶杀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本小区物管站和辖区派出所。

  四、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物管站。

  五、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准许后方可入内。

  六、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石家庄保安公司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小区,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七、做好各项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八、公司、物管站或地方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在公司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小区内住户的人、财、物的绝对安全,为小区内的业主创造的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的环境。

  1、组织、布置、协调好保安部门的日常工作。

  2、熟知小区楼层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合、协助公司物秘部负责搞好接待、解决和处理好住户所提出的问题或投诉。

  3、制定、执行和落实好公司关于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和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为公司主管的表彰和处罚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4、如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必须到现场指挥,当好上级主管处理好事故的参谋。如公司主管不在时,先调动人员处理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发展,事后上报公司主管。

  5、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石家庄保安公司负责对小区住户进行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的培训。

  6、部署、督促、检查下属的工作,检查和总结保安的全面工作,为公司主管月底和年终的总结、表彰、处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7、有知才、育才、用才的能力和管理方法。

  8、工作上讲务实、讲策略、重实效,带领全体保安人员,圆满地完成公司主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

  物业管理系统

  (1)安全规定

  1.非社区家庭不得随意进入社区。访客必须在看门人处登记,如果他们同意,他们可以进入。

  2.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社区,并获得物业管理处签发的临时许可证。

  3,住宅单元的机动车应当发给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机动车不得停放在居民区。居民车辆只能停放在社区的地下停车场。

  4.如果家庭搬家很大,如果搬走了贵重物品,他们必须由居民陪同搬出社区,并配合保安人员记录物品,姓名,家庭住址等的数量,以便他们可以在将来检查。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姓名,数量,所有者的房间号,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签名确认以删除该项目。

  5.当公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领域出现紧急情况时,物业经理和居民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社区和财产管理办公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以阻止和阻止不遵守该制度的居民。

  7,居民应“看好自己的大门,管理自己的家庭,保住自己的家园”,增加自我保障意识。

  8.居民应该勇敢地停止和报告破坏公共秩序并造成隐患的人。

  9,社区经营户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办公室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爱美化,不摘花,不践踏草坪,不破坏树木。

  2,关心公共设施,不要拆除,弄乱,建造,弄乱,保持社区干净整洁。

  3,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食品商店不应扔垃圾,倾倒污水和排放其他污染物。

  如图4所示,社区中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可能产生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严禁在晚上10点至早上8点之间制造各种噪音,违者有权进行干预并采取必要措施。

  5,社区各类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禁止,整理,整理。

  6,不要在家中使用燃煤采暖,供暖,餐饮设备。

  (3)卫生管理条例

  1,请自觉维护社区的公共卫生,不要吐,扔掉果皮,纸屑,烟头等,不要高空抛物线,不要在建筑物,楼梯等公共场所的公共通道内堆垃圾,放物品。

  2,垃圾袋装,放置在垃圾收集点,以便及时收集和清理。

  3,不要将垃圾,塑料袋等杂物放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要饲养家禽,牲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宠物必须遵守相关的政府规定,不得影响邻里的其他地方。随着宠物在社区中散步,它不会污染环境。宠物受到主人的伤害。

  5.居民不得在走廊和公共场所处置垃圾。

  如图6所示,社区中的任何公共场所都不应该被涂抹,涂鸦或不加区别地张贴。违法者负责清洁和涂装费用,并暴露在公告板上。

  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在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所扩大营业场所。

  8,提醒进入社区的亲友,遵守社区管理规定,维护社区清洁。

  9.物业管理处负责社区的垃圾清除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境卫生,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卫生宣传,让每个人都喜欢清洁而且所有这些都是卫生的。

  (5)停车管理规定

  1,住宅停车场,用于购买(出租)停车位供家庭使用,所有外国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嘈杂的人员不允许进入。

  2,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的住宅车辆必须申请车辆停放卡,一辆车和一张卡,卡进出;临时停车必须登记,临时车辆停车卡批准后,卡出入,离开时返还卡。

  3.租用固定停车位的车辆应停放在原地。租用非固定停车位的车辆应由保安人员按顺序停放。停放在临时入口区域的车辆的停车场。

  4,停车场24小时值班并记录,严格按照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设备。

  5,停车场应保持卫生环境,停车场内没有停车位,客人,饮酒,睡觉,下蹲,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如图6所示,车辆进入停车场并被禁止鸣喇叭,速度限制为5 km / h。

  如图7所示,禁止车辆停放含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

  如图8所示,车辆必须进出车辆,注意前后车辆之间的距离,并且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进出和使用其他停车位。

  9.停车场的`保安人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和车辆是否有锁定或外部损坏,并通知车主问题并进行登记;

  10,车辆停放后,车辆主要取走车上的物品,锁上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风险自负;

  11,汽车主要关注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如果意外损坏,需要根据价格进行补偿。如果造成严重事故,将承担责任;

  12.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主要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车费标准支付;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导停放停车位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3.如果车主意外丢失车辆通行卡,他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核实后,应支付卡的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应重新发卡;

  14.如果车辆在停车场受损,原则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在严重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提出索赔,值班保安应与物业公司协助调查处理;

  15,所有停放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于非法驾驶和停放车辆的所有者,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和其他处罚,并由业主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负责。

  (6)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反分裂”的原则,实行综合管理和集体防治。

  2.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对消防安全的认识。

  3.物业管理办公室定期检查,维修和维护社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和设备,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并将检查报告给公司备案。

  4.严禁将危险品车辆带入社区,教育儿童不要在社区玩耍。

  发现应该及时救出最初的火灾。如果情况严重且难以消除,应立即拨打“119”寻求帮助,帮助维持火灾秩序,配合事故发生。

  6,自觉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不能拉临时电气线路,禁止擅自拆除,更换燃气(燃料)设施和用具。

  7,遵守市政府有关规定,掀起烟花爆竹,防止火灾隐患。

  如图8所示,对于室内装饰,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以防止火灾事故。

  9,不要让香烟被抛出窗外,未熄灭的火不得倒入垃圾桶。

  10.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关闭或堆放碎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依照《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及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业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业主、业户应当尊重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弘扬职业精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类型和业主、业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并向社区居民公示。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实行责任险、侵权责任险等保险制度,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保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登记,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开展合法的服务工作。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组织架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人员管理,由专业人员负责招聘、培训和调整从业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具有应有的资格和能力。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定期对自身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保持服务水平的稳定。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社区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业主、业户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业户享有在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基本服务,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业主、业户有权对其所居住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业主、业户应当保持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

  第十七条业主、业户应当遵守社区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八条业主、业户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防范、消防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依法配合各项检查和审批工作。

  第四章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修养良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和认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将现场服务情况及时汇报给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业主和居民之间的关系,解决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业主、业户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维护社区安全和谐,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报警。

  第五章违法行为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二)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

  (三)未按期缴纳服务费用的行为;

  (四)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行为;

  (五)故意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和治安的行为;

  (六)干扰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于本条例未涉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和谐社区。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异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处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4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

  一、员工工作纪律

  1、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2、必须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

  3、各级员工都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布置,不得随意改变、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4、各级员工都应遵循逐级请示报告的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工作。

  5、不擅自离岗,上班不得睡觉。

  6、员工调离或辞职、辞退、离开公司工作时,应将公司配备物品、钥匙等交公司办公室。

  7、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二、保安员岗位职责

  1、维护大门口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驶及行人过往,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2、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仪态大方,热情、礼貌、周到地回答来访人的询问,严禁用粗言恶语对待来访者;

  3、严格把好第一关,高度警戒,发现精神病患者、衣衫不整或行踪可疑者,坚决拦阻其进入蔬菜大厦;

  4、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门前的警戒工作。注意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人多时要注意防止失窃,防止大门口周围有闹事、斗殴事件发生,确保门前安全。

  5、在值班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紧急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6、及时做好当班值班巡视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7、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员私自进入。

  8、对出入蔬菜大厦的.人员做好检查登记,严格按照集团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偷懒,耍滑。

  9、建立健全的防火、防盗、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发生应急事态,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厂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是本公司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规定。

  第二条厂区内所有建筑物和物业设施,均受到本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凡在厂区内停留和工作的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与其承担的物业服务任务相适应的经营规模和运营能力,并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物维护保养规定

  第七条建筑物内部管道清洁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条建筑物内部外墙需要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洗和保养。

  第九条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防雷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条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路和机房设备。第十一条建筑物的广告牌、招牌需要经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批准才可设置。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规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为厂区内的业主和租户提供专业、高效、便捷、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依法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公共设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事业设施。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保障业主和租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厂区内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居住环境监测制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报告。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招租、入住、退租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过程。

  第四章环保规定

  第十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等。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垃圾投放应分类、有序。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抛弃垃圾,乱丢乱扔等行为。

  第二十条厂区内设施及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应考虑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第五章安全规定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密切关注厂区内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业主和租户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入侵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管理的区域、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备的环境参数及设置。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厂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件列表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1.厂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建筑物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环境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5.业主和租户公约

  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备案等相关资质。 3.公共设施服务:指依法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公用事业设施服务。 4.垃圾分类管理:指遵循环保政策,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管理。

  第九章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业主和租户对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较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需要根据各项业务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

  2.新建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改造需要投资成本。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优化投资方案,合理规划投资方案。

  3.垃圾分类管理可能会出现投放错误、混投等问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及整治工作。

  4.建筑物维护保养的费用较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进行合理规划、节约用能、提高管理效率等方式控制维护保养费用。

  以上仅为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困难,具体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7

  1.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隐患重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令、法规。

  4.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5.编制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将安全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6.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方针和操作规程,当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作应服从安全,作业人员对违背安全管理方针的指挥和部署有权拒绝执行,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全体员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使之正确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

  (2)安全检查重点:工作条件、生产设备、作业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工作人员的行为。

  (3)安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应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9.员工在工作中应执行安全卫生规定,正确使用保护用品、用具,遵守劳动纪律,遵章指挥、遵章作业。

  10.制定年度安全卫生教育技术培训计划,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组织实施力求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安全知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了解劳动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熟练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劳动技能,减少操作中的失误。

  (3)安全意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实施安全作业。

  11.根据季节变化出现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变化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工作。

  13.管辖区内建筑物必须坚固,如有损坏或危险征兆,应及时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电器设备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要设置安全屏护设施及明显警告标志。

  (2)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压电器、线路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手柄工具和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触电保护器。

  (5)在潮湿环境下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得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能超过12伏特。

  (6)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并要定期检修。

  15.进入检查井、地沟作业前,要确认检查井、地沟内是否有精神,服从组织及领导的工作分配。

  (12)认真完成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

  具体时间工作概述详细内容

  18:00--18:05上岗准备签到换工作服。

  18:05--21:50分四次检查巡视全面检查各办公室门窗,公共区城门窗有、无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管理处将对内部员工之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处理,严重者将送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籍此,使管理处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管理处服务水平。

  一、处罚条例

  (一)有以下行为者,作口头警告处理

  1.不严格遵守轮值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并未获主任同意;

  2.当值时,不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带有效之证件,不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

  3.无论对待同事、访客、业主或租户,均不以礼相待或不保持良好关系;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场所内有不雅行为或动作,在公共场所大声噪吵的;

  6.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7.清洁工人员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带金银饰物上班的;

  8.拉群结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

  (二)有以下行为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1.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当值时间听收录机、阅读报章杂志、聚众喧哗、追逐嬉戏、吃零食或抽烟等;

  2.要求(或替)别人打钟咭;

  3.在上班时间睡觉、闲逛或擅离工作岗位;

  4.使用客户专用的设备或物品;

  5.对同事或客户作出侮辱性言语或行为;

  6.遗失业主门匙或泄露客户资料(否则需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对工作内容有所隐瞒,接到业主投诉不迅速处理;

  8.上门作业时,粗暴敲门并对业主(住户)造成影响或严重投诉,急促按门铃并于业主开门后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来意,未经业主(住户)允许擅自走进室内的;

  9.上门作业时,随意使用室内物品、抽烟、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不爱护业主家中的物品、不尊重业主生活习惯而随意践踏室内地板的(同时,还需承担因此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10.上门作业时,未经许可使用业主家的物品,或在业主家中吸烟、喝茶、看电视、看报纸、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非工作需要,开空调;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为者,作即时解雇处理

  1.向业主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

  2.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4.以权谋私,工程及维修部门工作人员按工程单要求及范围上门服务,在维修作业期间收取业主(住户)钱财或另加有偿服务;

  5.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向外作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客户提供物业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

  7.在公司范围内有不道德的行为或交易;

  8.偷取公司、业主(住户)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实的(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本公司范围内打斗、酗酒、聚赌、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资料;

  11.擅自标贴或涂改本部门或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部门或公司的财物;

  12.不遵守并不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项;

  (四)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五)程序解释: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程序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政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办公地点的防火、防盗工作;

  2、员工上下班如自驾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已切断;

  4、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的门窗已锁好;

  5、业主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除本部门主任(或以上人员)批准外,一律不许借阅。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1、在清洗外墙、玻璃窗等高空工作中,必须有领班或以上人员在场指导,并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制度(例如:系扣安全带等);

  2、在清理碎玻璃时,清朝人员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凉鞋;

  3、室外清洁人员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注意路面行车情况,尤其拐弯及路口位置;

  4、室内管家人员在与业主移交门匙时,必须做好签收记录及相关的核实工作。下班前,必须检查空置单位的防火及门窗、水电掣安全情况;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区房屋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规划、土地、建设、城管、价格、民政、环保、水务、工商行政管理、园林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配合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本条例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将划分方案报送区房屋主管部门;区房屋主管部门认为符合第五条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在有关图纸上予以注记。

  1、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2、老旧城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节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

  第七条新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八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有明确的座落、房号,并且具备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的具体位置。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新建物业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应当实行专有部分一户门号一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安全防范、消防、环卫、邮政、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符合物业使用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新建物业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最低比例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核定。

  第三节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投标人少于三人;

  (二)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五万平方米,或者单栋高层(含小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三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四万平方米。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日前,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并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共用的配套设施设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进行约定;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9

  1、坚守岗位,精神饱满,言语文明,礼貌待人。

  2、认真监视画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3、注意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报警铃声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4、认真执行门卫制度,认真做好访客登记、物资出门登记等记录。

  5、认真做好交接班,办理设备和值班情况交接手续。

  6、保管监控和消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按规定保管监控资料。 保洁员职责

  1、清扫:每日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地、球场、休闲场所、各层走道、楼梯、电梯底面。每周清公共天花板、墙壁、灯罩灰尘。

  2、清抹:每日清抹电梯门和轿厢、公共休闲座椅;隔日清抹楼梯扶手、单元防盗门、公共场所门、窗、玻璃、信报箱。

  3、拖洗、冲洗:每周拖洗各层走廊、楼梯;每月冲洗道路、公共场所、休闲场所、建筑小品等。每月检查并疏通水沟。

  4、垃圾收集清运:每日2次收集、清运各户生活垃圾和小区公共场所垃圾。

  5、根据管理处安排,协助清洗供水蓄水设备,清掏阴井、化粪池;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

  二、文明服务细则 员工守则 总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文明礼貌,忠诚老实,廉洁奉公。

  三、敬业爱岗,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努力工作,讲求效率,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礼仪规范

  一、服务用语:

  敬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称呼语:先生小姐太太夫人女士小朋友大叔大伯阿姨大妈 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

  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快乐祝您生日快乐 欢迎语:欢迎光临

  询问语:请问,您需要我为您做点什么吗? 请问,您有什么吩咐吗?

  操作语:请稍侯片刻,我立即为您服务。 请不要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道歉语: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原谅打搅您了很抱歉

  感谢语:多谢您的提示请您多提宝贵意见不必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告别语:再见您走好

  二、服务忌语:

  不不行不知道不可以不清楚不可能没有办法你够麻烦你意见真多下班了,明天再来你说什么声音大一点,我听不见我正忙着呢,现在没空

  三、礼貌要点:

  1、接电话时应先说:“您好,管理处”;

  2、当业主来管理处时应说:“您好,请问有事吗”、“请坐”、“请您稍等”。严禁工作人员坐着与站着的客人交谈;

  3、当业主表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4、当业主表示道歉时应说“没关系”“请不要介意”;

  5、到业主家中维修或收费时应轻声敲门,并客气地说:“对不起,打扰了”。

  6、对进出大门的人员,保安人员应先敬礼同时说“您好”,再进行询问或检查等工作;

  7、管理处工作人员与业主同时进出门口或同乘电梯时,应让业主先行;

  8、在小区内应主动帮助业主解决困难,严禁视而不见。 八要八不

  1、要维护公司声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做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2、要一切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3、要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调动,不得纪律松垮、不听指挥或阳奉阴违。

  4、要廉洁奉公,不准收费不给票、私吞私分各种公款。

  5、要真诚老实,不准提供假情况。

  6、要敬业奉献,努力工作,不得作风拖拉。

  7、要团结协作,不得互相扯皮、推诿和诬陷同事。

  8、要文明礼貌,竭诚服务,不得发生与业主打骂等现象。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权限: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影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三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表现不良者,或因公司经营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的,及时予以辞退或解聘。

  试用期中的员工到职之日起三天为跟班培训期,不发工资。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制度

  三、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训的,须呈报批准后实施,外派的个人就读培训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于培训学习结束后,以毕(结)业文件申请支付培训费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时间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七小时。特殊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费、安防、保洁、维修等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安排工作时间。

  六、迟到

  1、上班以后签到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下的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上班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日处理。

  2、若发生以上各条情形,实属事出有因,经上一级领导签署后,可酌情处理。

  七、打卡(签到)

  1、除公司领导外,全体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凡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一经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年度发现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2、上、下班漏签到者由各部门负责人证实签核。否则均以旷工论处。若忘签到经查不切实,则以旷工论处并记大过一次。

  3、月累积漏签到达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加班

  1、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请假

  1、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二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时或遗忘,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含副职)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主管和管理处副主任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的,一天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二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凡请病假,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指病历、医疗费收据、建休单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4、若请工伤假,应由当事人或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三日内出示职业伤害报告证明书及医院诊断书报批办理病休手续(工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十一、公出请假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直接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十二、缺勤

  1、请病假:

  ①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按事假处理;

  ②正式员工服务工龄满一年以上(含试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③员工请有薪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的50%。

  2、请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

  3、当月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 员工解聘制度 十

  三、辞职

  1、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辞退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 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 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开除

  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财务制度

  一、本公司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二、本公司会计核算程序。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物业公司财务的会计核算程序为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其操作步骤如下(见下图)

  (一)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编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证和有关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四)根据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种明细分类帐的余额与总分类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月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三、成本和费用

  1、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间接费用等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非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

  3、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对管理用房装修装饰费计入递延资产。

  4、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充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四、营业收入及利润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2、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六、资产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节》的规定执行。严肃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建立现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手续和出纳员、结算员、收银员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出纳备用金的周转、报销和补充制度。出纳员、收银员收入现金必须当日送存或上缴。现金明细账要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对账款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2、银行存款管理

  应以银行的账号分别设立明细账序时登账,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余额情况。严格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使用票据、办理结算、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严防接受空头票据或无效票据、接受外来票据应认真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以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银行存款的账户不准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应定期查询核对余额、发现未达账的要逐笔查明原因、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使会计、出纳、银行之间帐帐相等、帐实相符。

  3、应收和预付款项管理

  企业应按业务及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往来款的明细核算,设立明细账户。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记账,谁清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往来款项按月或定期与客户核对,并将应收和预付款项的明细单位和余额通知有关部门或经办人,以便责任人及时催讨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经济合同、协议、其他经济文件等的规定超过半年的预付或应收款项,应上报企业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呆账、坏账的发生。因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坏账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10%以上的罚款赔偿,同时企业财务按应收账款金额提取3-5%的坏账准备。

  4、存货管理

  ⑴各种物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

  ⑶建立各项存货的管理制度,收发领退制度,组织好日常的收、发、结存核算,还要预测各项存货资产的'资金占用量、实物储备量及采购批量,要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⑷存货一个季度盘点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均列为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需报批)

  固定资产折旧。按单项的月折旧率计提折旧。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份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

  六、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统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职责

  应将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险柜内,不能将保险柜的密码泄露给他人。

  2、应经印章使用人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在填写完整的票据上盖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上盖章。

  3、不能将印章随意盖在空白纸张上,“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发票上盖章,“财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据及支票上盖章。 每次盖章应有监印人签字。

  5、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购买专用发票时税务部门有要求的应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使用人批准并指定监印人一同前往监印)

  6、必需严格遵守以上职责,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轻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民币,重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票证管理制度

  1、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内容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手人、开票日期等。

  2、凡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它业务活动的以及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和收据,并加盖印章,任何部门不得拒开发票和收据。

  3、各企业的任何业务部门和个人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严禁仿造发票和收据。对填写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也不得私自销毁。丢失发票和收据,应及时报告。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各企业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每天的收支报表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手续,企业负责人和内部有关人员调阅本年度会计档案,须向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讲明原因,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调阅。

  4、外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一律持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报批,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单位、调阅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5、任何会计档案除特批外,不得携带外出,不得复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外借或复印,但应详细登记其内容、张数、金额、理由及归还日期。同时,不得拆散原卷册。

  6、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0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1

  一、一切工作人员,对其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决不允许讲条件,要加班。

  二、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如发现一次扣0.5天工资。发现二次,扣1.5天工资。

  三、如工作需要,一切人员禁止在早晨或中午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三天,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发基本生活费。

  四、工作期间,严禁乱串,玩扑克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时间可学习业务知识或看报,不断充实自己。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之内经营第二产业,如有发现停止工作。

  六、讲文明、懂礼貌,严禁打仗闹事。提倡文明用语,杜绝脏话。打仗一次扣发当月的`工资,发现两次停止工作。

  七、严禁赌博,如被公安机关处理,干部则免去其职务,工人则停止二个月工作。

  八、允许正常监督或批评,但决不允许无中生有,或诬告,对造谣诬告者,经查实停止其工作。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吐痰,扔烟头废纸,大声喧哗。对办公地点的水、电、开关要及时关闭。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2

  (1)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厦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厦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

  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溢,应当暂时将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厦的积水抽排出厦外;如水浸来自厦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组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厦的正常运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到厦将在短时间内停电的通知,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业户和顾客。工程组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厦首层;

  管理办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工程组,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厦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和巡楼保安员密切注视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3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解读如下20xx年3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新规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一、业主大会召开问题

  1、《规定》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后30天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提供报告的,业主也可以向街道办等自行书面提出成立申请。

  2、《规定》明确由建设单位承担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所需的经费,并协助街道办或镇政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3、街道办或者镇政府应当在接到书面报告或者请求之后30天内成立筹备组。

  二、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规定

  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规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积比例预留未开发物业的委员名额,以保证后期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物业更换问题:旧物业被炒,2个月内须交接撤出

  1、《规定》明确,对物业企业要进行资质管理,加强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严重的物业企业要列入警示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的物业服务竞标。

  2、对那些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者业主大会表决“炒掉”的旧物业,《规定》明确,旧物业应在合同终止或者决定之日起60天内撤出服务人员,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移交有关资产、物品和费用。

  3、拒不撤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列入警示名单,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吊销或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四、物业经营收入须在显著位置公示

  1、《规定》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扣除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30%。成立业委会后,具体管理成本与经营收入比例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定。

  2、新规实施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入将重点列入主管职能部门监管。新规明确,扣除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应存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的支出。

  3、《规定》还要求经营收入的收支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和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业主可以进行监督。

  4、专项维修金属业主所有。首期专项维修金由建设单位按照造价计算的投资总额的2%,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划入专项维修金专户,并按栋(户)建账。

  五、物业违规管理规定

  1、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为业主指定搬运、装修等特约服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业主自由选择搬运、装修等服务。一旦违反规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将列入警示黑名单。

  2、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违章搭建、装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响相邻权的问题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供水、供电单位应当配合,暂时停止供水、供电直至业主或者使用人改正违法行为。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4

  一、会计、出纳在一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

  二、严格建立两帐,即会计帐、现金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公布帐目。

  三、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末向经理报表。

  四、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不经批准禁止动用各项资金。

  五、建立实物领取登记制,凡领取实物、工具的责任人必须交旧领新(原先没有的除外)登记后方可领取,并对照检查所领实物对路、合格与否。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严格财务公开、公正、准确、保密制度,未经批准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数据,防止国外情报人员窃取经济情报。

  七、资金支出、收入必须以票据为准,经经理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无效。严格登记出入各种票据编号,用完后及时收回。

  八、会计负责记帐,出纳负责现金保管,实行帐目、现金两分离制度。

  九、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

  十、参与收取各种规费和领导指定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

  一、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月、季、年计划,负责实施。

  二、按计划组织安排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与供电、供水、电梯、发电机厂商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处理故障等。负责小区有关设备的年检。

  四、维修人员值班和零星维修。

  五、组织设施设备的突击抢修。

  六、建立小区设施设备和工具台帐及管理。

  七、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防队长职责

  一、负责制定小区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小区安防人员,包括值勤安排、内务管理等。

  三、负责安防人员的培训,包括消防培训。

  四、负责组织、检查小区安防的值勤和巡逻,包括夜间。

  五、负责小区车辆停放管理。

  六、负责编制小区治安突发事件和火灾处理预案。

  七、负责治安和火警事件的`处理,重要事件立即报经理。

  八、定期组织小区安全检查,包括消防检查。

  九、负责安防员的考核,向经理提出奖罚方案。

  十、公司安防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06-25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经典)06-17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06-12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0-14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大全05-07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01-30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集锦(经典)01-30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优秀)06-17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优选】06-17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集锦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