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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23 08:51:5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诊所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选]诊所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1

  一、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服从主任的安排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二、对就诊病人实行电脑管理和病历记录认真记录病史安排顺序就诊。

  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礼貌有责任感工作要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四、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均按消毒标准严格消毒。每天紫外线消毒。

  五、对待病员及家属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要耐心有礼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准时开诊工作要细致、及时进行各项 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范进行。

  七、学习和掌握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八、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室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和安静的工作环境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诊环境。

  九、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工作 时间坚守岗位。

  十、同事之间密切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绝对不允 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的争吵。

  十一、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十二、下班前应检查各房间水电切断治疗台、气泵等机器水、电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诊所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医综合诊所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诊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中医诊疗和中药服务为主要内容,提供中西医结合综合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中医综合诊所秉承“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诊疗”原则。

  第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具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依法向社会提供医疗与保健服务。

  第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医疗质量评估,开展持续教育,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实行责任医生制,每位患者需有专属责任医师负责全程协助就诊。

  第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医疗服务质量,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第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服务过程的安全和温馨。

  第二章、就诊服务

  第九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提供专业的中医诊疗和中药服务,在诊疗过程中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第十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便捷的预约系统,保障患者随时能够享受到就诊服务。

  第十一条、医生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应做到熟悉病情、科学分析、恰当论治,确保诊断准确和治疗科学。

  第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规范的中药制剂过程控制,确保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

  第十三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初诊、复诊制度,合理安排看病时间和医生资源。

  第十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病历归档制度,做好病历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第十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加强患者教育,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和义诊等公益活动。

  第三章、医疗质量保障

  第十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拒绝不合理医疗行为。

  第十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主动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规范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第十九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及时进行医疗事故的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赔偿。

  第二十条、出现医疗纠纷时,中医综合诊所应积极与患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维权。

  第二十一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医疗质量投诉与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回复。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加强各类传染病的防控,落实消毒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院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严格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资源。

  第二十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审计,确保账目的真实和合规。

  第二十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费用明细和发票,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涉及法律纠纷时,中医综合诊所应全程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中医综合诊所在违反法律法规、伦理规范、诊所章程的情况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应不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第三十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中医综合诊所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医综合诊所应于一周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

  以上是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诊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希望中医综合诊所能够严格遵守,落实到位,并不断完善和提升。

诊所规章制度3

  一、门诊部工作人员守则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二、医师执业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3、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5、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6、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7,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8、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医师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诊所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的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

  的.药品标准为准。

  6、对违反规定处方、使用不当的药品,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四、中药处方配药工作制度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的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生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剂量、服法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配药。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的要求配方,如发现处方中有毒、麻药或某种缺药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医师联系,妥善解决。

  3、药品按规范的标准计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单例。

  4、若有矿物类、贝壳类、坚果类药物,需打碎后入药。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烊化”等字样的药物,需另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

  5、凡医生注明急重症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严格处方复核制度。处方配好后,认真检查有无漏配、错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性别、年龄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7、严格剧毒管理,按有关毒、麻药管理条例规定,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薄登记,并定期检查销量和用量情况。

  8、药品分类存放,做到贴标签准确无误。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尽快解决。

  10、药房的器具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整齐。

  11、保持药房秩序,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依照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领导报告。

  3、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如不按规定报告,其责任人要承担一切后果。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

  1、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区防疫站的领导下,宣传中医预防保健卫生知识,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及时报告和防治工作。

  2、对急性传染病要嘱咐病人及家属立即转到传染病医院就诊入院治疗。

  3、对近年在我国部分地区暴发的非典可疑病例和禽流感可疑病例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病情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和传染病控制中心,不得延误病情。

  七、中医科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1、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八、医师处方制度及操作规程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医馆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6、对违反规定处方、使用不当的药品,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九、中药处方配药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的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生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剂量、服法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配药。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的要求配方,如发现处方中有毒、麻药或某种缺药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医师联系,妥善解决。

  3、药品按规范的标准计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单例。

  4、若有矿物类、贝壳类、坚果类药物,需打碎后入药。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烊化”等字样的药物,需另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

  5、凡医生注明急重症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严格处方复核制度。处方配好后,认真检查有无漏配、错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性别、年龄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7、严格剧毒管理,按有关毒、麻药管理条例规定,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薄登记,并定期检查销量和用量情况。

  8、药品分类存放,做到贴标签准确无误。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尽快解决。

  10、药房的器具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整齐。

  11、保持药房秩序,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设备使用制度及操作规程

  诊所的所有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所有的非诊所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诊所的设备进行操作。工作人员在使用相应的设备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违规操作。设备使用时要填写相应设备运行记录,并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将设备使用完毕后,将设备的电源关闭;并做好设备的安全检察,以避免设备给我们造成安全隐患。设备有专门的人员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养护。部分设备使用后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的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进行再使用。

诊所规章制度4

  诊所临床实行四手操作。护士助手也是前台和临床服务之间的桥梁。所以,护士助手的工作对提高整个诊所的临床服务工作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分工不同是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任何等级的差别。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每个病人就诊前,必须做到:

  (1)牙椅,照明灯,器械台,痰盂,医生椅,助手椅和器械推车干净整齐,并恢复到随时可以接待病人的状态。

  (2)地面没有丢弃物品,没有水渍。

  (3)用消毒液擦抹所有的工作面。

  (4)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光固化灯,银汞调拌机等器材的准备工作。

  (5)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印模材。修复体等器材的准备。

  (6)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托槽,弓丝,橡皮圈等器材的准备。

  4、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5、按照医生的医嘱拍摄X光照片,保证照片质量符合临床需要。

  6、按照护士长的分配,负责诊室内的器材,及时更换补充,保证完整配套及充足有效,使临床诊治工作方便高效。

  7、在保证临床工作方便和高效的前提下,节约使用器材。

  8、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一下工作:

  (1)检查每个诊室,不要留下任何器材和私人物品。

  (2)补充蒸馏水和消耗性材料物品。

  (3)关闭电源和气源。

  9、服从护士长的安排和调动。认真完成各自包干区的常规工作。

诊所规章制度5

  1、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及行政管理,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2、各科应确定一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过硬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门诊组长,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服从门诊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4、门诊医护工作应由有一定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各科每工作单元应由副高以上人员坐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出门诊量不得少于2个工作单元,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门诊量应占科室门诊量70%以上。

  5、要认真诊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各科门诊组长负责本专科门诊医疗质量的检查、把关;对确诊有困难的疑难重症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凡连续三次门诊后仍不能确诊者,由首诊科室副高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疑难病例会诊。

  6、各科门诊不得擅自限号、停诊,若必须取消该专科门诊时,()必须书面报告门诊部,说明原因,方可执行。

  7、门诊医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诊或换诊者,必须在开诊前24小时用“换诊通知单”通知门诊部,通知单要求有科室主任签字,换诊人员原则上要求与停诊者为同级职称。

  8、上午10:30或下午4:00以后,若门诊仍有大量病人时,门诊部应立即通知各科增援,各科主任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抽调人员支援。

  9、门诊医师应与病房加强联系,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出院情况,有计划地收入病人。

  10、门诊医师应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地减轻病人负担,在病人转入社区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1、毕业三年内的青年医师和进修医师不得单独出门诊,随上级医师出门诊时,门诊组长应负责对其介绍本专科门诊诊疗流程及有关门诊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业务技术上负责把好关,低职称人员不许看高职称号。

  12、各科派到门诊上班的医师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脱岗等。若兼顾其他工作(如病房工作)时,必须事先安排好,不得影响门诊工作。

诊所规章制度6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执行医保制度规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违规医疗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处理。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消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三)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四)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五)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它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六)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带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7

  1、诊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电房、空压机房、收费处、药房、财务科、库房、网络中心

  2、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3、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保卫科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4、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的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6、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所属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7、非消防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需执行登记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8

  1、运用适宜的中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2、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跟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井及时向有抢敦条件的医疗机构求教。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等疾病预防与防治工作。

  4、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盗测与报告工作。

  5、开展妇幼保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6、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8、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送医送药上门。

  9、积极支持新型农合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10、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1、负责农村卫生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12、建立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档案。

诊所规章制度9

  1.口腔诊疗工作有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1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1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12.按规定合理用药。

  1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1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14.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16.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17.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8.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沟通协调形式:

  1、科室每2月举行一次员工意见沟通协调会议,让科室领导与员工、员工之间进行广泛地交流和沟通,以便协调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2、员工沟通协调会的开会时间,一般应至少提前3小时通知员工,保证员工意见能及时在沟通协调会上反映。

  3、遇到有些问题在科室协调会上不能解决的,可咨询医院相关部门,将该职能部门意见在沟通协调会上通报。

  4、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可利用科会或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扩大会议进行沟通协调。

  5、科室设置员工意见本,员工可以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写在意见本上。

  6、凡是员工意见经采纳后产生效果的,应得到公开表扬。

  7、护士长每月征集科室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

  沟通协调内容:

  1、总结工作和讨论工作计划

  2、传达和学习上级和医院文件、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和医院的决议及工作布署。

  3、通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的决议。

  4、需经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重大事项,可事先在员工沟通协调会上征求员工意见。

  5、讨论科室文化建设的实施。

  6、根据科室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7、讨论分析科室确因管理疏漏而引起的投诉,广泛听取员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8、通报科室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9、其它关系科室建设和职工利益的事宜。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时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时知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务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私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8、建立就诊流程,针对口腔科患者不同人群需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9、设立口腔分诊台及候诊室。

  10、提供电话、就医咨询、纸巾、tv候诊、饮用水等,为病人提供优雅、舒适、方便的就医环境。

  11、从着装、语言、行为、治疗处置上予以规范医务人员,不能使用服务忌语,与顾客交谈须站立回答,不能边低头做事边回答病人等。

  12、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等患者交费取药,陪同进行各种检查。

  13、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的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经常更换宣传内容;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14、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病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为了完善科室服务管理机制,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现制定绿色通道就诊。

  绿色通道适用人群:

  1、持老年证者。

  2、体弱多病者。

  3、有肢体或智力残疾者。

  绿色通道就诊流程:

  1、医护人员全程陪伴。

  2、在和其他患者有效沟通后优先就诊。

  3、提供专区候诊,休息服务。

  4、科室设专人(护士长)负责医患沟通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5、医院在一楼候诊厅,设立院长信箱,院办负责每月中旬一次收集信函,及时交往主管院领导处理。

  6、在门诊大厅公示医院投诉电话:85128509,口腔医患沟通热线电话85128530,电话对外公示。

  7、设立顾客意见登记本、病人投诉记录本及好人好事登记本。

  8、每月不定期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9、护士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医患沟通座谈会与病人沟通,护士长指定人员做好现场记录(记录于工休会议记录本),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不能现场解答的,应请示科主任或主管院领导后,给予答复。

  10、科室医患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集中,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反馈,总结经验。

  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是确保医疗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感染控制规章制度制订口腔科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如下:

  1、组织全科职工有计划自学相关条例、规范、制度,科内定期检查,医务人员掌握基本消毒隔离知识。

  2、组织学习医院下发的有关感染控制知识,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知识,并由科主任负责考核

  3、定期组织科内感染控制知识、制度学习

  4、每年选派感染控制员外出参加学习,学习国内外口腔感染控制的先进方法。

  5、对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加强在职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每月科内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每季专题讲座一次,每年外出学习一次。

  6、对医院感染监控员的培训。由各临床科室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威信的医师和护师担任医院感染监控员,由医院感染科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7、做好全员医院感染知识再教育,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普及教育,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培训方式可采用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文件、书刊或讲义,观看医院感染控制教学录像片,请专家作专题讲座,举办学术报告,医院感染知识考试等。

  8、新分配来院的医护人员在岗前教育课程中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9、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业培训班,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如医生抗生素学习班、护士消毒灭菌学习班、行政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清洁工的保洁培训班等。

  10、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11、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12、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13、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14、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15、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16、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17、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18、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9、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它人不得入内。

  20、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21、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22、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2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4、无菌持物钳干燥保存,每四小时更换一次。

  25、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毁形、浸泡、消毒,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26、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或失效期、责任者,超过一周应重新灭菌。

  27、清洁、消毒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放置。

  (一)治疗室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必要时戴手套;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二)执行医嘱时要做到“三查”(摆药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三)治疗室要保持整洁安静,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保持洁净,坚持空气清毒;治疗用品、污物处理等应按消毒管理办法执行。

  (四)室内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与有菌物品、清洁物品与

  (五)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使用前必须询问过敏史,做过敏试验和治疗时,要配备急救药品,密切观察反应并做好应急准备。

  (六)治疗室应配备《药物配伍禁忌表》,联合用药时,应科学合理,注意配伍禁忌。

  1、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2、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5、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6、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接触病人粘膜的各种导管需高压消毒。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初步消毒后,再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重新灭菌。

  9、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10、清洁用具应专用。

  11、该制度与上级文件有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12、认真学习掌握本诊所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13、接诊每一个患者时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后要问:“您怎么不好?”、“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在叙述病史时要看着患者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14、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用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小镜子然后先检查主诉牙齿,并告诉患者牙齿的病情,检查完主诉区后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告知患者其它牙齿的疾患。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龈附着龈区引起患者不适。

  15、治疗前要向患者介绍2—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以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除、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手册、模型和医患交流系统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16、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进针、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治疗的操作标准和程序进行。

  17、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18、治疗的过程中必须要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19、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和处理办法,作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下电话一边通知预约和取消预约,调整椅位使患者离开椅位。

  20、本诊所诊治的每一名患者必须填写诊所的病历记录,绝对不允许不写病历以及病历记录潦草、过于简单。

  12、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的解释相关的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22、鼓励对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23、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24、医生必须遵守和患者约定的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的时间医生不在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25、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责和医疗工作制度,执行医疗工作常规,严格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差错。

  26、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诊疗水平。

  27、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巧和水平。

  28、同事之间密切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的争吵。

  29、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30、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31、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

  32、认真学习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33、提前10分钟上岗,穿戴好工作服、帽子

  34、开窗通风,开灯、开闸,保持诊室内整洁、安静、空气流通和光线充足,保持治疗室整洁,打扫诊室卫生,整理台面、桌面,候诊杂志、期刊管理、清点。

  35、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1)消毒液擦洗台面、桌面以及拖地

  (2)用75%酒精擦拭调药台,并更换玻璃板。

  (3)取出消毒的口镜、玻璃板,擦干备用。

  (4)检查补充各诊桌上药品(含氧化锌、干尸、根管糊剂等)、消毒液、敷料等。

  (5)按时更换消毒液,及时补充药品、棉球等。

  36、提前整理当天预约患者的资料,必要时打电话提醒和确定预约的时间。

  37、衣帽整齐、佩戴胸卡、精神饱满、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指导其舒适就座,调好椅位、灯光、系好胸巾、准备漱口杯及检查器械。

  38、听从治疗医生指挥,与其保持行动一致,密切配合医生的治疗工作,主动看阅病历,问病情,准备所需的物品和器械,及时递送调好的材料和药品。

  39、患者就诊完毕,帮助取下胸巾,撤走漱口杯及检查器械。

  40、维护诊室就诊秩序:安排陪同人员舒适就坐和阅读报纸书刊。

  41、及时补充诊室各种消耗物品,经常整理医生诊桌、调药台、治疗台上物品,保持干净、整齐,各物品归位。

  4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凡口腔用物均应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在进行各种配合前均应洗手、戴手套。

  43、揉搓银汞时用丝布,严禁直接用手捻,银汞枪每次用前须酒精消毒,汞应挤入高盐水瓶内。

  44、负责诊椅、痰盂的卫生及保养,每一个患者治疗完毕后刷洗痰盂,诊椅每半天门诊结束后清洁。

  45、熟练掌握本科常用器械、药物、材料的作用、用法及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46、每日清点并登记器械,每周检查、保养器械,及时补充和报损。

  47、登记治疗中需要购买的材料、器械,保管好药品和其它物品,定期查对药品及器械。

  48、负责下班时关好水、电、窗、锁。

  49、配合医生做好收费工作。

  口腔诊所护士其它职责:

  1、学习口腔医学知识,耐心、专业地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做到不推、不顶、不冷、不硬,使用文明语言,如:您、请、对不起等。

  2、了解本诊所各级医师的特长和出诊时间。

  3、医生因故推迟就诊患者(前一个患者还没有治疗完毕),要向后面的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医生会马上给您治疗”,4、配合医生进行预约和改约工作。

  5、工作时间不谈与工作无关事,不看与工作无关书报,如因工作需要离开分诊台时须请他人替岗。

  6、根据本诊所特色做好疾病防治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

  7、认真听取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和要求,给予恰当的处理。

  8、负责管理诊所调查表

  9、负责修复技加工的联系、接收以及登记管理。

  10、一次物品用毕进行分拣,回收处理。

  11、仔细清洗各种污染器械,并及时高压或浸泡消毒。

  12、每日按时消毒物品,并清点登记、注明消毒日期,保证门诊所需的器械、敷料、手术包

  门诊护士长工作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及护理人员的分工与排班。

  2、巡视检查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深人各科门诊,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改善就诊环境。检查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做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3、督促护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4、检查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健康宣教工作,巡视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应急情况。

  5、组织安排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指导落实进修、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1、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电脑管理,每位病人一个id号,认真记录病史,安顺序就诊。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4、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分钟55,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6、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8、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9、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清洁

  10、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11、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2、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3、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一)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二)诊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纪、法规、院纪、院规及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三)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服从诊所主任的安排。

  (四)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五)工作人员必须维护诊所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诊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六)医生、护士的班前准备及班后检查工作要细致、及时。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七)对待病员及家属要和蔼、耐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八)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诊所人员不得以医谋私,坚决杜绝任何自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受或索取钱物的行为。

  (十)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十一)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所的清洁卫生及安静的工作环境,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十二)爱护诊所设备和设施,定期保养,遵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十三)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各种材料,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诊所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并主持诊所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诊所的业务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本诊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劳动成本,确保经济指标的完成。

  2、组织诊所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3、负责诊所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诊所的财务统筹,购买计划、奖金、加班费分配。

  4、督促检查诊所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5、督促检查诊所各工作设备间物品井然不乱,各设备运行情况,经常检查和登记机器的用管理和维修情况。

  6、负责本诊所人员的请假、消假、休假,考勤。

诊所规章制度10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一、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三、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四、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一、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二、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雰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三、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四、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五、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1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3、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4、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5、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6、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8、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9、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诊所规章制度12

  科室医院感染规章制度

  1、在院领导及院内感染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医院感染监测、消毒隔离等工作,定期分析与考评,层层负责,及时寻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控制。

  2、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则。

  3、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4、在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目镜,每处理完一个病人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5、传染病患预诊离开后,一切用物立即更换并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6、各诊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及消毒液泡手设备,开诊前后用消毒液擦拭诊室内物品表面及拖洗地面。

  7、诊室、治疗室、消毒室每日照射消毒二次,“84”消毒液按规定更换,监测并登记。

  8、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及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3

  一、保持室内清洁,桌面、地面整洁,桌面每日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随手关门。

  二、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三、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专用拖布,每日空气紫外线消毒一次。

  四、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五、给药前,注意询问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时间、用法。

  七、物品摆放整齐有标记,无菌物品按无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无菌物品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八、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

  九、接触病人的医疗废物一律不能带回治疗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规章的规定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诊所规章制度15

  一、日常值班制度

  1、诊所值班实行轮流制,应减少与学校课程的冲突。

  2、值班采取一周五日制,每天值班时间为8:30--11:30,14:30--17:00,冬夏时间可依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3、值班同学每组应为3至4人,并实行组长负责制。遇有请假等情况应事先告知以便管理人员酌情安排调整。

  4、值班同学职责:

  (1)按时值班,并进行签到。

  (2)着装整洁,并佩带诊所标志,监守岗位。

  (3)按时打扫诊所办公室、接待室卫生。

  (4)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并依相关规定完成咨询接待等工作。

  (5)维护正常的值班秩序。

  5、档案室中午12﹕00,下午17:00关闭,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应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二、接案与代理制度

  (一)接案部分:

  1、当事人电话咨询的,应当及时在电话咨询表上作好记录,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答复。

  2、当事人来访的,接待人员应做到热情大方地予以接待,态度真诚,平等对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接待过程中首先应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制作好格式化的谈话笔录,接待人员和当事人应签名。

  3、来信咨询的,如有指定收信人的,由被指定的收信人回复;没有指定的,由诊所老师统一安排回信,最后制作接案表。

  4、网络咨询由网络组的同学负责回复。

  以上咨询,来访的均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咨询资料存档。

  (二)代理部分:

  1、对于来电、来人咨询中需要代理的,由接待的同学负责,以免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失误;或由诊所老师指定由哪位学生负责。代理案件须与当事人签定授权。

  2、接案同学应自行组成小组,提前制作计划,先进行小组互相讨论,形成初步的意见,后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

  3、出庭的由小组成员出1-2人,其余小组成员均需到庭。

  4、所接案件一般要求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较为明确,案件范围以六安市为主,若超过六安市范围的,须报请指导老师批准。

  5、诊所学生可以帮助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起草起诉书、答辩状、赡养协议、遗嘱、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法律文书,草拟法律文书应留复印件存档。

  6、司法个案援助对象为特定的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民工、贫困的下岗职工。

  7、调查取证应由两人以上,超出六安市范围的应由老师批准。

  (三)结案部分

  1、完成委托代理的案件应及时结案,并存档。包括存入档案袋和电脑中。

  2、接案时所收的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整理,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3、调解案中应约当事人在场,告知结案理由,并填写结案表。

  4、诊所学生应当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外不能谈及涉及当事人隐私的任何问题。

  5、对于部分不适于诊所办理的案件可进行适当的分流。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诊所同学应本着负责的`态度,节约诊所资金。

  2、诊所设立三人组成的财务小组,对每笔支出明细登记,定期向成员公布,定期向负责人汇报。

  3、财务组三人分工合作,互相监督,一人记帐,一人收管报销票据,一人出纳现金,保证及时为同学办理报销手续。

  4、外出办案所花费用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报销范围为:外出办案的车费、文件复印费、电话费、咨询回复函邮寄费、误餐补助费及宣传所需费用等。

  5、诊所人员将报销的单据背书写明详细用途,并经老师签字方可付款。

  6、到外地办案所需费用按学校差旅费标准执行。

  7、诊所购置财产需登记,领用时填表领取,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四、日常内务管理制度

  1、日常内务管理主要是对诊所信息、档案兼材料、办公用品以及安全、卫生、办公、上课秩序等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

  2、信息应保持公开和通畅;实现资源共享,但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除外。

  3、诊所日常事务实行小组负责制,每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值班老师对各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利,违反规定的可按相关制度处理。

  4、图书不得随便外借,对其使用应限于办公室和接待室。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点,丢失图书应原价赔偿,用完后应放回原处。

  5、计算机及打印机应该用于诊所事务。操作计算机、打印机应依程序进行。存入计算机资料应依相关要求进行,禁止存入非诊所事务信息。

  6、电话应保证用于诊所相关事务,严格禁止用于私人事务。

  7、各类档案材料应按规定存放,不得随便放置。保持良好值班秩序。

  8、诊所卫生应由各值班小组具体负责。专用教室应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打扫。

  9、在值班过程中以及值班后,应检查室内设备,确保其完好、不丢失。离开时应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保证安全无误。

  10、诊所同学的学习情况,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并依此为每期学员制作相关档案。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能够积极圆满地完成案件代理的,给予适当奖励。

  2、热情接待当事人,经常得到当事人好评的,给予表扬。

  3、值班、上课、接待当事人以及代理案件表现出色的,除物质奖励外,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二)惩罚制度:

  1、无故旷工、旷课以及实践活动的,责令公开检讨。

  2、值班、上课无故迟到、早退者,给予警告。

  3、私自外出调查者,给予通报批评。

  4、损坏、丢失诊所财物,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赔偿。

  5、私自代理案件,责令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给诊所带来不良影响者,取消诊所成员资格。

  六、监督指导制度

  (一)监督制度

  1、监督小组是诊所的常设机构,其产生及运作如下:

  小组由三名学生组成,任期为一学期,不得连任。

  小组成员产生办法如下:申请(书面稿),经过初步审查后(由老师审查)递交其个人简历以及其监督计划,而后将在全体成员在场时接受大家质询;最后由诊所学生老师共同投票,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三名得票最高者当选。

  小组实行集体负责制,一人一票,多数通过,但应由老师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

  2、监督范围如下:

  对所有已接收的案件的代理、结案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查,但不得干涉其实体的处分。

  监督小组有权对诊所的一些临时性机构实行审查,要求其出示进程计划等。

  3、权利与义务:

  权利如下:

  (1)有权调阅任何一案的所有材料;

  (2)有权要求任何一位成员表明自己的行为;

  (3)有权要求诊所为其提供相应设备。

  义务如下:

  (1)有义务作好监督笔记及向师生汇报工作;

  (2)有义务接受师生的批评与建议。

  (二)指导制度

  1、指导的范围是一切与案件有关的实体或程序问题。

  2、指导老师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如下:

  (1)有权要求学生提供完整详细的办案计划;

  (2)有权要求学生对一切比较复杂的案件不予代理或停止代理。

  义务如下:

  (1)有义务准时出席,不得推托,不得拒绝指导;

  (2)有义务持续关注其指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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