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览室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阅览室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于学院各部门以及在学院内工作、学习、
生产、生活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执行“一岗双责”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网格式管理。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四条学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参与学院整体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院长)为学院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门内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为该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该岗位的消防安全具体工作。
第六条受学院消防安全负责人委托,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办院内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保卫部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执行部门。主要负责对学院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章、违规的部门及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权勒令改正。
第八条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学院内设有重点部位(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活动中心、电脑机房、实验室、档案室、高低压配电房、网络管理中心、各类仓库、发电机房、电梯设备房等)和重点岗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岗位)的部门,应设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并报学院保卫部备案。
第九条学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依据消防法和____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建立学院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具体工作由学院保卫部组织实施。
第三章消防职责
第十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部门的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部门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责任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责任。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七)保卫部负责建立学院义务消防队伍,实施学校各级别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一条学院各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列入学院消防重点部门的,一定要有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部门的消防负责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的定期、定时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
作。
(四)加强对本部门所属学院义务消防员的教育管理。
(五)对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实施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落实校内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岗位消防责任安全员是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应认真履行好下列职责:
(一)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及消防法规。
(二)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
(三)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本岗位操作规程的行为。
做好每日巡查工作,建立巡查档案并记录签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负责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熟悉本岗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熟知周边环境和水源设施位置,做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等工作,保持消防安全出口和通道的畅通。保卫部负责全院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和监督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学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重点部位。
(三)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火急救能力。
第四章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及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应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发展相适应。
第十五条每年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可与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合并签订)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十六条学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消防法规,确定校内消防重点部位。
第十七条含有特种行业、岗位的部门须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情况须报学院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学院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学院保卫部申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学院保卫部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当场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九条学院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等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都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督促管理。审核合格的相关资料提交学院档案室存档保管,并将复印件交学院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施工现场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接受学院保卫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应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竣工
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要有专用仓库储存,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部门、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电气(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院供电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第二十三条学院内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把消防设施、器材挪作它用,不得埋压阻挡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圈占挤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二十四条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建档备查,定期维护、保养,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须及时报请保卫部配齐。
第二十五条学院教学、办公大楼和学生生活等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由保卫部负责。
第二十六条学院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由保卫部负责。
第五章重点部位
第二十七条学院必须按消防规范要求,把易引发火灾或火灾易造成人员财产重大伤亡损失的地方确定为消防重点部位,如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化学类实验室、礼堂、体育馆、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等。
第二十八条院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责任安全员,并建立重点部位消防档案,同时报学院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院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责任安全员,应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严格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十条学生宿舍区的防火安全工作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临监督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根据其特殊性,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学生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灭火、自救、自防演练。
(二)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采取措施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重点区域内动火必须经学院消防安全职能部门严格审批,因生产需要在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禁止违章使用明火,违章用电。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查、值班制度,并报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六)加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坚决严肃处理破坏消防设施人员。
第六章防火检查
第三十一条学院保卫部应每日排班安排保安人员进行防火巡查,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各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下自巡自查。重点部位应建立防火巡查记录档案,确定巡查、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人员的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二条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三十三条节假日前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措施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最后离开人员是否按规定拔去所有电器插头或关闭电源总闸。
(四)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五)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图书馆、档案资料存放情况。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包括电话)记录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假日值班安排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阅览室规章制度2
为维护工厂阅览室的阅览秩序,保证阅览纪律,给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工厂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工厂在职员工。
2、按规定开放的时间进入阅览室阅读,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自觉遵守阅览室各项制度。
3、公司阅览室设有图书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借阅和登记。建立图书帐卡,所有图书都必须按图书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图书名称、作者以及价格等必要的项目。每年按图书管理帐卡,对书架中的'图书进行一次性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外借,并要求借出图书全部返还。
4、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室内不准高声谈笑,追逐、攀登书架,以免影响他人阅览。注意言语举止,禁止穿有脏污的服装和拖鞋入内,做文明读者。
5、个人书刊、包、袋等物品不得带入。就座之后,请不要随意移动坐椅,不准破坏桌椅,如有损坏按原价的1倍赔偿。
6、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及文献资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乱写乱画、随地吐痰,不得携带带雨水的雨伞、雨衣入内,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按需从书架上取阅图书,不需要的书应归还原处,要主动按编号对号归架,不得随意摆放。离位时必须将椅子在原处摆放整齐,所有书籍报刊看后要整齐放回原来的位置上,保持书架整齐。
8、要爱护图书,阅读时如发现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好(阅览室已备有剪刀、胶水等修补工具),对在刊物上乱画、污损、撕拆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借阅书刊要办理借书手续,一次不得超过一本,按时归还,凡不按期归还书刊者,一律暂停新书刊的借阅,并按超期天数累计罚款(拖延一天罚款0.2元计,超过期限两周仍不归还者,从超越日起,每天罚款0。5元)。借阅者不准在书上乱写乱画。如有遗失损坏应视其情节照价赔偿。
10、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违章者罚款。
阅览室规章制度3
一、电子阅览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在校生开放,不接待其他读者。
二、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验证、缴费手续后方可上机。无有效证件和不刷卡缴费者不得进入。
三、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1、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内。
2、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重步行走、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四、文明上机,上网读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进入本室前,请自觉寄存书包、雨伞、书籍等物品。
2、电子阅览室实行“一人一机”制,严禁多人共用一台电脑。
3、爱护计算机和其他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挪动计算机,不得私自插、拔电源及信号数据线,不得违章强行开关计算机和外接设备。
4、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他软件,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内的任何配置,修改或删除计算机上的任何系统文件。
5、为防止病毒入侵,请勿自带光盘、U盘进入本室使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6、上机过程中出现机器故障,请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解决,读者不可擅自处理,损坏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照价赔偿。
阅览室规章制度4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并由管理教师将本室图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图书分类、整齐摆放,不准乱丢乱放。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3、学生借阅时应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杂物、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照价赔偿。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6、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并处理。
7、师生如要将图书借出,应严格办理相应的手续,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两本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如集体借出,应由班主任或班长办理相关手续。
8、图书开放时间内,要遵守公共秩序。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阅览室规章制度5
一、 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意制造垃圾。
二、 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意高声谈论,以免影响他人。
三、 上机人员要做好登记工作,管理人员要做好核查工作。
四、 上机人员不得随意破坏电脑系统,不得带有病毒磁盘进行拷贝、上载、下载文件。
五、 上机人员禁止散发对国家、民族不利言论,禁止攻击他人电脑。
六、 上机人员对所使用电脑,不得随便乱操作,在确认机器已关闭情况下方能离开阅览室。
七、 上机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管理人员对上机人员所提问题要热情予以帮助解答。
八、 管理人员要做好清扫工作, 以保持本室清洁。
九、 管理人员要维护管理好阅览室,不能随便让外校人员进入阅览室。
十、 管理人员要在确保窗已关好,灯已熄灭,机器已关好,电源总开关已关,方能离开阅览室。
阅览室规章制度6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校师生进入阅览室须自觉遵守阅览室管理制度。
二、 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进入和离开本阅览室, 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 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不得在本室吵闹,走动应该慢步轻声,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 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 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 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九、 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五下午3:30分—5:00分阅览室制度
阅览室规章制度7
为了规范教师阅览室使用及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1、教师阅览室实行开架查阅,凡本校教师均可到阅览室查找、借阅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贵重图书不外借,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2、阅览室对教师实行全日开放。
3、进入本室读者,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位置。
4、教师阅览室内的当月刊只能在室内阅读,过期刊可以外借,借阅期为两周。报纸阅后要准确放回原处。
5、读者在书刊阅览室借阅书刊,在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不得转借、代借,也不得擅自把书刊文献带出书刊阅览室外。
6、爱护公物,不在书刊上涂画,保持书刊的清洁,不乱动馆内设备。
7、阅览室内严禁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阅览室规章制度8
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精益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图书、期刊、光盘、等各类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书籍登记入库定时清点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二、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管理员要根据员工的需要和建议公司每年增购200册。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
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每年12月中旬由公司党群对所有图书清查一次。
借阅制度
一、职工书屋所有书籍供公司全体员工借阅。职工借阅图书一律由本人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二、借阅图书,须凭本书屋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一经查实按本书的定价增一倍的罚款。
三、杂志及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可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每人每次限借2册,期限为1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2周。每册书每人限续借一次。未办理续借手续视为逾期不还图书处理。凡不按期归还图书者,一律暂停其新图书的借阅,并按超期天数累计罚款(拖延一天按罚款1元计,超过期限一周仍不归还者,从超越日起,每天罚款2元)。
五、借阅图书时,必须认真履行借阅手续,须签名确认借书日期,并应当面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现图书圈画、污损、缺页、散页等现象,当场向工作人员申明注记。否则,由借阅者自负。
六、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除当面批评教育外,根据书籍损坏程度,酌情处理。
七、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的图书,借阅者须按通知日期准时交回图书。
八、职工书屋阅读区内看书的职工,查找图书时要保持排架顺序。文明礼貌,自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要爱护图书。不得在书屋内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
九、借阅图书,应当按期归还。职工工作调动,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还,经催告一次仍不归还者则按遗失处理。
十、归还期若在年假期间的.可在正式上班第一天归还的则不罚款,但在第二天起计算。
书籍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遗失图书。原则按图书原价赔偿,并收10元技术处理费。
二、进口图书、珍贵图书和不易补充的图书,按遗失图书原价的2—3倍赔偿。
三、成套多卷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则按全套书价的1—2倍赔偿,读者赔偿后不得索要其余卷册图书。
四、损坏图书。凡撕页、剪裁、散失等影响全书内容完整的,按遗失图书规定赔偿。
五、在书上涂画或有其他污损,但不影响图书使用的,按每页1元赔偿。
六、盗窃图书。发现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图书外罚款100元、半年内不得借阅图书,还要将处理情况通告其所在部门。
管理人员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图书馆管理人员要熟悉馆藏图书,保管好图书,要及时准确排列录入新书,不得出现重号、空号,并熟悉图书分类方法,同版本书不得出现异号,如有差错要及时改正。
二、每天需整理架上书籍及报纸、期刊,桌椅摆放要整齐,要保持职工书屋、阅览室干净卫生,桌椅清洁无灰尘。
三、要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辅导读者阅读,管好阅览室秩序,制止读者吵闹,保持安静,要求读者遵守规章制度。
四、报纸、期刊要及时上架,闭馆前须关灯、断电、空调、门窗。
五、馆内计算机是职工书屋的业务工作设施,不得作为它用,图书资料要定期备份数据,以防信息丢失。
六、职工书屋是重点防火部门,禁止吸烟,禁止一切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等电器,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及其危险品。
七、图书管理人员须会使用防火器材,节假日前夕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不留安全隐患。
八、因为管理员工作疏忽造成图书遗失、破损,按照书籍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阅览室规章制度9
1 .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馆内的'每位工作人员。
2 .进入图书室请勿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创造良好的学习
3 .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吸烟,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 .请勿携带食品及饮料进入图书室。
5 .请勿自带书刊进入图书室。
6 .为保证广大师生的共同利益,保证书刊的顺利流通,每位同学每取阅一册图书。
7 .图书阅毕,请立即归所在原图书架位置,以保证他人能够继续阅
8 .爱护图书,珍惜资源,请勿涂抹,划线,撕毁和盗窃图书。
9 .保持阅览室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切勿划和涂抹。
10 .借书人员凭借书证,严格按手续登记后,方可将图书带出图书室
阅览室规章制度10
1、阅览室全天为全校师生开放,师生可持借阅证入室阅览。
课不必持借阅证。
2、内陈放的报纸、杂志、图书只供在本室阅览,概不外借。
3、纸、杂志、图书阅后必须按编号放回原处。
4、文明礼貌,爱护报刊、图书和室内的公共设施,书刊不得折叠、污损,如有上述情况酌情赔偿。
5、持室内安静,不随地吐痰,不高声喧哗,不乱丢纸屑,保持清洁
阅览室规章制度11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 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 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 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阅览室规章制度12
1.多媒体电子阅览室供本校教师阅览电子读物,上网搜索资料。
2.本机房原则上只对本校教职员工开放,凡教工家属、朋友等校外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上机人员必须应认真填写上机记录。
4.机房内严禁大声喧哗,勿乱丢纸屑等杂物,协助保持室内清洁、安静,机房内严禁吸烟。
5.严禁做任何有意的.破坏活动,如加密、加锁、格式化等。
6.若上机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因上机人员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坏,则本人负全部责任。
7.离开机房时,应填写好下机记录,整理好物品,才可下机。
8.上机人员应认真遵守机房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9.上网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阅览室规章制度13
为了给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读者和学校财产的'安全,读者到本室阅览需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星期六、星期日、寒假、暑假期间。具体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读者一律凭本人的有效证件入室借阅,不得使用他人的证件进行借阅,也不得将证件借给他人使用。
3、读者在阅览时,有效证件将暂时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保管,待阅览完方可取回证件。
4、每台电脑只供一人使用。上机过程中出现故障,请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读者不得擅自处理。
5、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他软件,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内的任何配置。
6、读者需遵守国家法律,不得利用公众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7、读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不得利用网络发布、转贴、查阅、复制和传播迷信、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等影响社会秩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
8、读者不得下载黑客程序,从事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或故意携带有病毒软盘或光盘进入计算机网络。
9、服从管理员安排,爱护本室设施,维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拆装,正确使用计算机。
10、保持室内整洁,请勿携带食品进入,严禁抽烟、用火。
11、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打电话、互相聊天、大声喧哗。
阅览室规章制度14
一、电子阅览室是学习场所,仅对本校师生开放,入室读者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礼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二、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浏览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网站,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三、读者需遵守国家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读者不得利用网络发布、转贴、查阅、复制和传播迷信、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等影响社会秩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
五、读者不得从事制作、下载、传播黑客程序或计算机病毒,不得携带有病毒的.移动设备或光盘进入电子阅览室。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请勿在设备和家具上乱写乱画,损坏设备按设备价格双倍赔偿。如发现缺少设备,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本人遗失;损坏设备、擅自带出阅览室设备视情节严肃处理。
七、除工作人员外,读者不得挪移、拆卸机箱、安装软件、删除文件及更改系统设置,要规范使用计算机。发现使用机器不正常,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八、进入电子阅览室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走动。严禁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脑。
九、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乱扔杂物及其他一切不文明行为,上机者应保持计算机及环境清洁,自觉维护上机秩序,自觉服从阅览室管理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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