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诊所规章制度1
(1)有固定经营场所,场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开放式污染源25米以上,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2)经营场所使用集中式给水,水源充足。
(3)具体路段:要求应在以下所述市区路线构成范围以外(包含所述路段的临路、街铺面)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
(4)经营场所距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米;距离乡镇卫生机构≥200米,距离社区卫生服务站点≥100米。
(5)在“城中村”或住宅小区内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需取得村民委员会或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6)设置一个诊疗科目,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7)每增加一个诊疗科目,面积相应增加不少于20平方米。
(8)设置一个科目,投资总额≥5万元(除房屋外),注册资金≥2万元。
(9)设置两个科目,投资总额≥10万元(除房屋外),注册资金≥5万元。
(10)法定代表人:申请开设个体诊所(室)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柳州市常住户口,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医学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能适应拟开设的诊疗科目需要非在职的执业医师。
(11)其他执业人员:受聘于个体诊所(室)的人员,应持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医学学历,《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书》),二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离退休证明或离职证明、待业证明。
(12)诊所(室)的内部功能分区应按从污染区→半清洁区→清洁区的流程进行布局,避免发生诊所(室)内交叉感染。根据所设诊疗科目至少设置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室,各室必须独立并张贴有标志牌。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每室使用面积至少不小于8平方米,消毒室至少不小于4平方米,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6米。
(13)中医诊所和医疗美容诊所根据实际执业情况分别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美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来执行。
(14)诊所(室)内各医疗用房之间应使用砖墙或铝合金玻璃分隔到顶。诊所(室)内所有砖墙内墙面贴1.5米高的浅色瓷砖,地面铺设防滑耐磨地砖,天面涂覆防霉涂料,以便于清洗和消毒。室内安装良好的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排气扇和电扇)及空气消毒设施(如紫外线灯)。
(15)开设口腔科的诊所,应设有一间牙模制作间。
(16)必须是独立的房间,面积≥8平方米。要求用砖墙或铝合金玻璃分隔到顶;内安装两个洗手消毒池(砖砌水池可见面贴瓷砖),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要求悬挂于室中央,距离地面2米)和排气扇。
(17)设有手术室的诊所(如医疗美容外科诊所),手术室应该分设医务人员入口和病人入口,并按照换鞋→更衣→洗手消毒→准备→手术的.流程进行设计。
(18)开设有静脉用药的诊所,还应配备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19)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20)专科诊所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设置。
(21)设置有消毒供应室,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有专门的清洗诊疗用具及诊疗床上用品的消毒供应室,内设洗消池两个,配有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消毒剂等设施。口腔诊所还必需配备有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
(22)执业人员要掌握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并经现场抽查考核合格。
(23)规章制度:制定与开设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装订成册,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24)执业人员符合《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工作时注意个人卫生,穿着工作服,戴口罩,佩戴标明执业人员姓名、医学专业职称(或职务)、执业科目、诊所名称的工作牌。
诊所规章制度2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1、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辅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障哨、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3、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选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5、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弊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6、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7、对瞬报、缓报,谨报或提意他人不报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诊所规章制度3
各类口腔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的消毒制度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洁牙机、各类车针、根管治疗器械(牙锉、侧牙针、拨髓针、光滑髓针、测量尺等)、手术器械(组织剪、组织镊、持针器、血管钳、刀柄等)、拨牙器械(牙钳、牙铤、骨凿、骨膜分离器等)、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有效的压力蒸汽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或者使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者,必须标识齐全,无过期、无漏气、无破损,并禁止重复使用。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热牙胶充填仪、牙胶棒、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置紫外线、臭氧机灯下一米距离内照射30分钟备用。
5、光固化机头使用时必须用一次性薄膜套住,并一人一用一丢弃,纸尖、牙胶尖采用一次性用品,并使用后做无害化处理。
口腔科诊疗环境、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的消毒制度
1、诊室开诊前半小时开窗、开门,保持空气自然流通,开诊后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诊室结诊后中午、晚上定时用紫外线动态灭菌机进行空气消毒一小时。
2、治疗工作结束后,用含氯的消毒剂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周对诊室内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窗、墙面、桌椅等。
3、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附属设施(包括头托、扶手、各种开关、医师座椅等)用一次性垫巾覆盖并及时更换,不能覆盖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擦拭消毒。吐盆应在治疗每一病人后及时冲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剂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疗后均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彻底清洗负压吸唾装置,必要时采用含氯消毒剂清洗。
各类口腔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
1、医院感染质控科定期对我科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采样监测,我科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送回的监测报告护士长、科主任要过目知晓,有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与医院感染质控科沟通达成共识。
2、我科压力蒸汽灭菌锅每周进行生物监测,并留存记录以备用,新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及维修后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应进行B-D实验后才能使用。
诊所规章制度4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执行医保制度规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违规医疗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处理。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消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三)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四)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五)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它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六)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带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5
科室医院感染规章制度
1、在院领导及院内感染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医院感染监测、消毒隔离等工作,定期分析与考评,层层负责,及时寻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控制。
2、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则。
3、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4、在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目镜,每处理完一个病人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5、传染病患预诊离开后,一切用物立即更换并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6、各诊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及消毒液泡手设备,开诊前后用消毒液擦拭诊室内物品表面及拖洗地面。
7、诊室、治疗室、消毒室每日照射消毒二次,“84”消毒液按规定更换,监测并登记。
8、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及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6
1、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存档管理,每位病人一个就诊号,认真记录病史,按顺序就诊。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4、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分钟,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5、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7、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9、整洁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10、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做过敏试验。
11、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2、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诊所规章制度7
一、临床科室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的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一)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二)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三)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的器械数。
三、药剂科
(一)配方时,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 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一)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一)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九殒、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二)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三)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五)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影像科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科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二)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三)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三)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诊所规章制度9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规范准确地记载病历。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及门诊日志的记载工作。
4、门诊医务人员要做到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急、危、重病人给与优先接诊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必要时可就近转诊。
6、医师应掌握医疗原则,认真检查病员,做到因病施治,用疗效确切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患者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尊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所有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衣帽整齐,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6、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咨询和卫生宣传工作。
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护士岗位职责
1、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做好门诊卫生,经常保持病室内整齐、清洁通风、每日紫外线消毒1-2次。
3、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说话和气、遵医嘱按顺序进行处置与治疗,急病人优先处置治疗。
4、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认真执行医嘱,保证治疗效果达到及时、有效、安全。
5、护士必须密切观察患者输液后的反应及患者的精神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妥善处理。
6、凡应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一律做过敏试验,并询问过敏史,准备好急救药品,并密且观察患者。
7、各种药材药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消毒,及时补充药品需要。
8、做好处方的核价、收费等工作。
9、努力学习医学护理知识、熟练掌握护理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医学文书书写保管制度
1、医师诊疗患者时要认真进行门诊登记,简明扼要地书写门诊病历,并仔细开具门诊处方。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主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年龄要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儿要注明体重。
3、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上用红色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4、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为便于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6、处方一律用中文书写药品通用名,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7、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8、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书写完毕医师应签全名。
10、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消毒管理制度
1、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2、门诊建立并执行医用一次性器具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时索证索票、逐项核实、仔细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凡接触皮肤、粘膜、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4、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针头与针管即刻毁行,并将针头浸泡在1%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6、各种消毒物品一般每两周消毒灭菌一次,注明消毒日期与有效期,超过效期应重新高压灭菌,并做好消毒灭菌记录。
7、各种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不得超期使用。碘伏与过氧乙酸有效期为1天,含氯消毒剂为3天,中性戊二醛为3-4周。每次注明消毒浓度和更换日期,同时做好消毒液浓度与配制记录。
8、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输液室每天开窗通风1-2次,并且紫外线消毒灯消毒30分钟以上。
9、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措施。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对患者热情体贴,做到注射认真细致,严格执行处方查对制度。
3、密切观察患者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必要时报告医师,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器械应定期消毒、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应做到一人一管制。
5、急救药品及器械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6、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二注意: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障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详细、完整、字体清楚。
3、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要按规定时限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4、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并积极配合检诊。
5、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按规定做好相应的消毒与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
6、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7、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及门诊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区管理。医疗垃圾用黄色袋装运,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运。
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5、包装物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后封口送指定地点。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7、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8、建立相应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其设施设备要定期消毒和清洁。
9、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方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方可销毁。
药品经营者自律承诺制度
一、 遵章守法、诚信服务;
二、 合理收费、童叟无欺;
三、 认真负责、准确配药;
四、 不存假不售假不欺诈患者和消费者;
五、 不出售“四无”(无品名、无厂址、无生产企业、无生产日期)药品;
六、 不出售不合格药品和过期、变质、失效药品;
七、 药品保质保量、真实可靠;
八、 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药品台账制度,做到记录真实、完整。
名称或经营者名称:
药房服务公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
2、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代认真,详细,准确。
3、充分理解患者的心理,尊重患者,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
4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勿私自进药行为,不使用质量不合格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5、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计价准确。
6、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7、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工作严谨,避免差错。
8、上班必须佩戴胸牌,自觉接受监督。
药房工作制度
1、调配处方要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的处方等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行调配。
2、配方时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常规,称量准确,不得估量取药;调配西药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3、毒、限、剧、麻药的处方调配须按“毒限剧麻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4、配药严格执行三查四对;三查:查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品、剂量、含量、用途。
5、发药时应七对一交代;七对: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剂量、用法、日期。一交代: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并予注明。
6、发现过期、变质药品时应及时处理,不得发给患者。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确需退药时,只限于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
7、做好药房卫生清洁工作、防止药物被污染。
8、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药房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规、规章,防止购进、使用假劣药品。
2、购进药品时,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经营方式和范围进行审核确认,索取供货单位一证一照复印件、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建档保存。
3、购进药品首先鉴定购货合同,并明确质量条款以确保药品质量。
4、购进药品时,索取并留存合法有效的票据,做到票、货相符,对购进药品的外观、质量、内外包装及各种标识等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记录真实完整。
5、中药饮片外包装应标明品名、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等内容。
6、进口药品和特殊药品的购进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酒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药品陈列、拆零及调剂管理制度
1、药品陈列严格按药品分类原则,按剂型、用途、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柜陈列
(2)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摆放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并标有专有标识。
(4)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在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
(5)中药饮片装斗前做好质量复核,防治错斗、串斗和混药。
(6)定期做好卫生清洁、避光通风等陈列药品的养护。
2、拆零药品集中存放包装;药品拆零有清洁卫生的拆零工具和专用包装袋,包装袋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用量、医疗机构名称等内容及建立并认真填写药品拆零记录。 处方调配前,调剂人员对处方认真审查,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量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原
3、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使用。调配处方应做到称取准确、包装规范,经核对无误后发给患者,并详细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处方审核、调配、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特殊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
诊所规章制度10
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
二、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技术为宗旨,谦虚学习,互相帮助,注意沟通、友爱、团结、积极搞好诊疗工作。
三、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五、必须将《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六、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以请西医协助。救死扶伤,对于危重病人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抢救。
七、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写日期。
八、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九、常见病、慢性病可以运用中药、针灸、按摩、理疗或微创等方法综合治疗,努力提高治疗效果。
十、治疗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给病人开处方。
十一、为病人保守医密,不得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十二、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十三、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十四、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十五、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十六、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十七、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十八、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十九、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二十、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二十一、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诊所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医综合诊所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诊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中医诊疗和中药服务为主要内容,提供中西医结合综合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中医综合诊所秉承“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诊疗”原则。
第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具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依法向社会提供医疗与保健服务。
第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医疗质量评估,开展持续教育,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实行责任医生制,每位患者需有专属责任医师负责全程协助就诊。
第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医疗服务质量,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第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服务过程的安全和温馨。
第二章、就诊服务
第九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提供专业的中医诊疗和中药服务,在诊疗过程中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第十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便捷的预约系统,保障患者随时能够享受到就诊服务。
第十一条、医生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应做到熟悉病情、科学分析、恰当论治,确保诊断准确和治疗科学。
第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规范的中药制剂过程控制,确保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
第十三条、中医综合诊所应设立初诊、复诊制度,合理安排看病时间和医生资源。
第十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病历归档制度,做好病历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第十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加强患者教育,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和义诊等公益活动。
第三章、医疗质量保障
第十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拒绝不合理医疗行为。
第十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主动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规范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第十九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及时进行医疗事故的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赔偿。
第二十条、出现医疗纠纷时,中医综合诊所应积极与患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维权。
第二十一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医疗质量投诉与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回复。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加强各类传染病的防控,落实消毒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院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建立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中医综合诊所应严格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中医综合诊所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资源。
第二十七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审计,确保账目的真实和合规。
第二十八条、中医综合诊所应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费用明细和发票,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涉及法律纠纷时,中医综合诊所应全程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中医综合诊所在违反法律法规、伦理规范、诊所章程的情况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应不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二条、中医综合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第三十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中医综合诊所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医综合诊所应于一周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
以上是中医综合诊所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诊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希望中医综合诊所能够严格遵守,落实到位,并不断完善和提升。
诊所规章制度12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并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登记签名。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对近效期管理内的药品要及时采取预警,及时处置超过有效期、标记模糊的急救药品。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珍断、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连续运转。
2、值班者于交接班前,清理环境和整理用物,完成本班各项工作。
3、接班人员要提前到岗,当面清点物品,并做好登记工作。
4、各班进行床头交接,做好交接班记录。
紫外线消毒制度
一、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分枝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适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二、紫外线灯室内安装的数量为平均每m3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应当适当延长照射时间;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物体表面应清洁、充分暴露,表面粗糙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并且要两面照射;对水的消毒水层厚度均应小于2cm。
四、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清洁,每1—2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并记录,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五、紫外线消毒必须做好日常监测,包括消毒场所(或物品)的名称、灯管照射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六、要做好紫外线灯管的强度监测,对新管在使用前要进行强度监测,强度不得小于100μW/m2;在使用中的灯管应每半年监测一次,灯管强度不得小于70μW/m2,并均要做好记录。一旦低于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七、紫外线消毒,每月应进行一次生物监测,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八、紫外线光源不得直接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污染废料、纱布、棉球等必须集中放在一起,不准乱扔、乱放,更不能混为一般垃圾处理。
3、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4、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5、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
1、加强消毒管理,增强消毒意识,防止医源性疾病传播。
2、每日工作前对操作间台面、物体表面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氯的仪器可用75%酒精擦拭。
3、血压计袖带每周消毒清洗两次,体温计使用后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冲洗干净后备用。
4、输液室、治疗室等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物品定点放置。地面每日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一次。
5、治疗室每日空气消毒,紫外线灯从使用第一天起登记每天使用的累计时间,且紫外线灯管每周擦拭一次。
6、污物被服放在指定位置,不随地乱丢,每周更换床单、被罩、枕套一次。如脏了或受到污染随时更换。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进入治疗室必须着装整洁,操作时带口罩,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区分无菌区、污染区,室内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
3、各种药品及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室内无过期物品,各种器具及药品处于备用状态。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种诊疗器具做到一人一次一用一消毒。
7、急救、贵重药品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13
一、诊所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
二、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技术为宗旨,谦虚学习,互相帮助,注意沟通、友爱、团结、积极搞好诊疗工作。
三、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五、必须将《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六、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以请西医协助。救死扶伤,对于危重病人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抢救。
七、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写日期。
八、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九、常见病、慢性病可以运用中药、针灸、按摩、理疗或微创等方法综合治疗,努力提高治疗效果。
十、治疗未见患者,一概不得给病人开处方。
十一、为病人保守医密,不得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十二、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二、诊疗室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三、隔离消毒制度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诊所规章制度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个体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机关、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步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作出明显标记,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上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的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地址及病人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擅改、剪贴、倒置,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诊所规章制度14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账记录,由卫生院财务经办人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账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月底核对清楚。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支付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6、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年初向卫生院申报年度内部分配方案,卫生院长审批后执行。
诊所规章制度15
1、医务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护理人员必须穿护士服、护士鞋,戴护士帽。
3、在诊疗病人过程中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喷溅时,戴护目镜。
4、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5、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手消毒。
6、医务人员有固定的治疗台,每日下班前打扫干净,痰盂用消毒液冲洗。
7、每个诊室桌面,地面下班时要清理干净,用消毒毛巾拖把擦拭。
8、各个诊室每日都要进行紫外线消毒1小时。
9、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工作的人员门诊操作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10、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将所在房间所管区域的水、电、气开关关掉,以防发生意外。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遵循原则
1、进入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防止管道阻塞,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人员在操作中做好防护工作。
口腔科清洗消毒制度
1、进入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高压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防止管道阻塞,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人员在操作中做好防护工作。
7、严格区分有菌区、无菌区、清洁区并有醒目标记,未消毒和已消毒的物品要分别放置。
8、无菌物品要专柜放置,注明有效日期。
口腔科器械维护与保养制度
1、每天诊疗结束后,对所用器械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处理。
2、每个治疗台使用后都要冲洗干净,综合治疗台保持清洁,管道通畅,手机管道用完后空钻一分钟。
3、大型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定时保养,定时记录运行情况,及时报修。
4、对口腔科所有手机等小器械用后集中清洗、注油、高温高压灭菌。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规程
1、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其方法应当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2、有条件时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清洗干净;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3、清洗后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口腔科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一、口腔外科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第1步:拔牙钳,刀子,镊子,挺子,骨凿,口镜,探针,大刮
匙,剪子和手术器械一经使用,先用健之素液浸泡,再用加酶洗液清洗(1:270酶洗液浸泡15分钟);
第2步:用流动的水清洗干净;
第3步:清洗后的器械擦干,分类,轴节处注油;
第4步:把器械放入有孔的器械盒里,内放化学指示卡,外贴3M胶带;
第5步:把包好的器械送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温度132℃,时间
8分钟)。
二、口腔内科器械消毒,消毒工作流程对口内手机一经使用必须消毒灭菌、消毒。第1步:用75%酒精棉球消毒表面;第2步:用清洗机清洗,注油机注油;第3步:上打包机封袋;
第4步:放消毒锅里灭菌(温度134℃,时间6分钟)。三、对修复室托盘的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将口腔修复室使用过的托盘放入消毒液中浸泡15—20分钟(1000毫克每升的健之素)。
第1步:将托盘表面物去掉;
第2步:擦干托盘放入储槽中;
第3步:送供应室高压灭菌(温度132℃,时间8分钟)。
手机消毒流程
污染机头→回收消毒间→放入清洗机清洗→注油机注油
↓ 酒精擦拭
↓进入诊室备用←放入无菌间←高压锅消毒←封装袋封口
小器械消毒流程表
灭菌性小器械→→污染小器械→→放入专用器械盒↑
↓ ↑ ↓高压灭菌
统一消毒室
↑ ↓
↑ ↓分类装入专用←清洁器械←超声波震荡←2%戊二醛泡30分钟↓ ↓ ↓清洁器械盒表面残渣
30分钟
口腔科消毒与灭菌监测
1、对口腔一次性治疗盘由院里监测后发放到科室。
2、口外手术器械(反复使用的)每月采用化学监测,每日指示卡。 3、手机、小器械每月采样送化验室,细菌化脓菌培养。 4、 2%戊二醛每周监测浓度。
5、高压消毒锅每月做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口腔科个人防护规程
1、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可
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2、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3、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
洗手或手消毒。
4、护理人员清洗器械时应带防护围裙、手套。 5、严格执行六步洗手法。
口腔门诊治疗室工作规范
1、医务人员进入诊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诊室候诊区域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舒适优雅。(1)日通风2次/日,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
消毒液湿拖2次,拖布用1:500“84”消毒液浸泡、清洗、甩干备用。
(2)电视柜、茶几、沙发、窗台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
拭一次。沙发一周用擦洗剂清洁,保养一次。
(3)图书专栏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一次,图书杂志
摆放整齐,随时更新,每日清点,不外借。
(4)清洗池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清洗一次,随时擦洗污
垢,保持瓷面、水龙头整洁光亮。保持清洗池上方镜面无水渍、污垢,干净明亮。
3、治疗室每日紫外线消毒2次,每次30分钟,紫外线消毒车每
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用完后放置指定位置;每周对治疗室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消毒完后开窗通风,紫外线灯使用累计时间应有明确记录。
4、治疗隔断间地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托2次,治疗台、治疗椅医生座椅,副台用1:500“84”消毒液擦抹2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擦拭,抹布用后消毒液浸泡、清洗、晾干。(2)
治疗完毕后,副台台面整洁,无杂物,右侧摆放电脑,
电脑左侧放名片盒,治疗椅工作台面整洁仅放敷料缸和玻璃皿,容器标记醒目。
(3)治疗结束后,治疗椅归于休整位即治疗椅达最低位,椅
背与座椅成90度,照明灯位于治疗椅前方正中,工作台摆放于尾部与椅身平行,医生座椅摆放于椅背后侧。(4)副台第一层抽屉专放充填材料,咬合纸等物品,第二层
放试戴模型,第三层放登记预约本和其他办公用品,副台中间橱柜放印模材料和物品,一次性器械盒。(5)副台末端橱柜内的污物桶每日清理1次,污物桶垃圾不
宜放置过多,达2/3处,及时回收清理(按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执行),污物桶一周消毒2次(污物桶内套袋加盖)。
(6)治疗椅左后方治疗间东北角放置治疗车,治疗车上放置
的小型设备根管治疗仪、根测仪、光固机等保持电路通畅,电源完好,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治疗车及小型设备2次。
(7)治疗椅旁痰盂每日用“84”消毒液消毒2次,每诊疗完
一个病人,对痰盂随时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保持痰盂清洁、无污物。
5、治疗间无菌橱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无菌容器标签名称,消毒日期清晰无误,并有专人负责。
6、医护人员衣帽整洁,不带首饰,定时修剪指甲,每周清洗工作服2次,操作时戴手套、口罩、帽子,必要时戴防护镜,防止自身感染,每操作一人前后要洗手,治疗下个患者要更换手套,一次性手套用后做毁坏无害化处理。
7、医护人员上岗工作时,接诊热情,态度和蔼,耐心讲解,操作时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8、上午,下午治疗结束后,由专职人员将污染的器械回收清理,送至消毒间清洗,消毒(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
9、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其他工作间电源,水路线路是否正常有损坏磨损现象及时上报,下班前切断水电总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10、治疗室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11、治疗室所有设备器械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有检查保养记录。
12、治疗室应备常规急救药品,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办公区域工作规范
1、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次,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拖2次,桌面,窗台,橱柜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抹布专用。
2、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物品放置合理,无个人生活用品。 3、抽屉整齐清洁,物品摆放有序,橱柜上下无杂物。 4、各种登记本清洁,封面整齐,有标记。 5、洗手池清洁,肥皂干燥存放。
6、办公区域的文件柜门,橱柜门,抽屉使用后及时关闭,人离位后座椅及时收回办公台下。
7、禁止在办公诊疗区域玩个人通讯设备,计算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办公室走廊处的通道出口及消防系统贴有标识并处于正常状态。
9、办公室饮水处保持干净卫生,无垃圾和怪味现象,茶杯摆放整齐有序,茶叶筒放入抽屉。
10、办公室接听电话有礼貌,讲电话或与他人沟通时小声不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室禁止吸烟。
12、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和废纸分类存放,垃圾不能满出应及时清理。
13、办公区域电脑,饮水机,冰箱及其他电器的电源线用导管固定和绑扎好,下班及时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
14、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下班后工作服不随处乱放,纳入更衣柜,柜门随手关闭。
15、办公室墙角及室顶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污染,无爆皮,无蜘蛛网,墙上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诊疗时医生工作规范
1、认真学习掌握口腔科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个患者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后要问:“您怎么不好?”“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在叙述病史时要看着患者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镜子,然后先检查主诉牙齿,并告诉患者牙齿的病情,检查完主诉区后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告知患者其他牙齿的疾患,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龈区引起患者的不适。
4、治疗前向患者介绍2—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时间、次数、优缺点以及大致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除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目录,模型或画图来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5、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开髓备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出现的症状和感觉。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照明灯。
7、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的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镜子或内窥镜介绍今天的治疗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症状和处理办法,做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下电话方便通知预约和取消预约。 9、认真详细书写病历记录。
10、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解释相关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1、对治疗后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12、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13、必须遵守和患者约定的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时间医生不在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1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巧和水平。
15、同事之间密切协助,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沟通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互相猜忌和争吵。
16、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17、严格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技工修复室工作规范
1、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次,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拖2次,桌面、窗台、橱柜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抹布专用。
2、石膏灌注的石膏在规定时间及时取出,清理托盘后放入消毒液浸泡,桌面的废弃的石膏、硬模材及时清理。
3、工作完毕后,技工台桌面上的塑料碎屑及时擦掉,桌面上的蜡渍、碎蜡片及时刮除,保持桌面干净,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4、调拌自凝树脂是及时打开排气扇,防止室内有害气体存留。 5、技工室每日紫外线消毒1次,每次40分钟。
6、外加工义齿准确、按时登记,防止差错发生,成品加工义齿收回后,逐项登记,摆放指定位置。 7、抽屉、橱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8、洗手池里的石膏、硬模材残渣及时清除,防止堵塞管道,保持不锈钢水槽,水龙头整洁,光亮。
口腔科库房的管理制度
1、器械库房应由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种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库房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建立口腔耗材及器械出入库房登记表,定期清点。
3、库房内口腔耗材及器械种类存放。做到勤核对,勤整理,勤保养,保持库房内清洁。
4、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通风、防潮。
5、库房内口腔耗材及器械不得私自借出或挪做他用。外借口腔耗材及器械必须填写借物单。
6、库房口腔耗材及器械每季度清点1次,提高口腔耗材及器械周转率,实现最低库存量,经常进行质量检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7、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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